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港視發牌覆核 政府上訴:無設牌照上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8/1949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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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發牌覆核上年勝訴,惟政府昨上訴指是按巿場持續性考慮發牌。

【本報訊】王維基旗下的香港電視網絡就不獲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下稱行會)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去年獲判勝訴,高院下令將港視的牌照申請發還重新考慮。

政府昨就判決提出上訴,指政府只是按市場持續性考慮發牌,並非設上限。其間法官提到若有電視台退出,市場情況改變,如政府再次拒絕發牌予港視,政府將難以解釋。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稱,政府只發兩個牌照並非設置上限,而是按市場狀況,市場可以支持多少個電視台而決定發牌數量,這做法是基於市場及公眾利益,免造成像佳藝電視在1978年倒閉,多人失業的情況。

官稱若再拒絕 行會難解釋

代表港視的資深大律師高浩文認同處理發牌時應考慮市場的持續性,但謂通訊局進行建議前已作考慮,故行會不應再考慮市場狀況,反之應由市場主導,由電視台自由競爭。

高續指如真的要考慮市場持續性,當市場只能容納4間免費電視台,已有2間現存的,而若3個新申請者當中最差的都比現存的強,便更應將所有申請交由通訊局重新分析考慮。

首席法官張舉能提到,如有現存電視台即將退出,香港經濟狀況沒有大改變,如港視再申請牌照,但再次被拒絕的話,行會便再難以解釋。高表示同意,不諱言「這將會非常有趣」。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V111/15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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