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

36人控暴動罪 騷亂之後 37被告禁足旺角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60212/1948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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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及17歲的陳浩文等人,昨被押往法院提堂。馬泉崇攝

【旺角騷亂】
【本 報訊】大年初一深夜旺角發生的騷亂,警方至今拘捕65人,37人昨被解往法院提堂,36人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餘下1人則獲控方改控罪名較輕的非法集結 罪,眾人均獲准保釋但禁足旺角。而日前在機場被捕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及人稱「美國隊長」的容偉業,已遭警方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將聯同一名15歲少年今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羅日昇

37名被告中包括34男3女,年齡17至70歲,來自不同階層,分別報稱學 生、記者、地產經紀及回收工人等,當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24歲)、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19歲)等多名大學生。而 另外被捕的25人,1人仍遭警方扣查,餘下24人已獲准保釋,需於3月中向警方報到。

官:對警不滿非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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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及17歲的陳浩文等人,昨被押往法院提堂。馬泉崇攝

【旺角騷亂】
【本 報訊】大年初一深夜旺角發生的騷亂,警方至今拘捕65人,37人昨被解往法院提堂,36人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餘下1人則獲控方改控罪名較輕的非法集結 罪,眾人均獲准保釋但禁足旺角。而日前在機場被捕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及人稱「美國隊長」的容偉業,已遭警方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將聯同一名15歲少年今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羅日昇

37名被告中包括34男3女,年齡17至70歲,來自不同階層,分別報稱學 生、記者、地產經紀及回收工人等,當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24歲)、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19歲)等多名大學生。而 另外被捕的25人,1人仍遭警方扣查,餘下24人已獲准保釋,需於3月中向警方報到。

官:對警不滿非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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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家屬及戴口罩人士以報紙及紙皮等遮擋法院門口,阻止記者拍攝被告。

控罪指各人在本年2月8日晚至翌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另一人則參與非法集結,被告均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7日,待警方作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雖不反對被告保釋,但指考慮到公眾安全及防止同類案件再發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踏足涉案地區、即旺角道、花園街、上海街及登打士街一帶,獲法庭批准,但上班、轉車或乘坐交通工具經過則例外。各人其後以500至2萬元不等保釋候訊。

有4 名被告昨透露被捕時受到警方粗暴及無理毆打,希望法庭記錄在案,惟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聞言質疑該投訴與司法程序沒有關係,強調法庭不屬於檢控一部份,警方 亦不屬於司法系統,兩者獨立,「對警方不滿意嘅投訴唔應該係法庭處理」。辯方則回應指,被告在錄取口供時曾被毆打、並在利誘下作出招認。

學生稱往旺角拍攝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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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張展滔離開法庭時表示,當晚並非到場抗爭,只是往旺角拍攝,強調自己從沒作出任何暴力行為,翌日清晨7時離開旺角期間 「行行吓就俾警察拉咗」,指警方「嗰陣乜人都拉」。他又透露被捕後隨即被押解到秀茂坪警署拘留,現場有數名被捕人士均表示沒參與騷亂,但無辜被捕。
散 庭後其母匆忙抵達法庭,哭着向記者表示「好擔心」,她指去了旅行,透過facebook消息方知悉兒子被捕,一返港便即趕往法院。她續指兒子喜歡攝影,佔 中時亦有到現場拍攝,但一清場便離開,相信兒子今次亦只是到旺角攝影,卻無辜被捕。她坦言不喜歡兒子參與示威,但稱兒子已長大「管唔到」。
除被告 家屬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代表梁麗幗、熱血公民成員鄭松泰及「四眼哥哥」鄭錦滿等社運人士亦到庭聲援,逾百名支持者將庭內庭外擠得水洩不通。 部份被告離開法庭時,多名家屬及戴口罩人士粗暴地阻撓記者拍攝,雙方發生推撞,場面混亂,他們批評記者拍攝間接協助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又以大量粗口指罵記 者「黑記」、「抵死」。鄭松泰及鄭錦滿其後則指揮多名口罩男築成人鏈,高舉報紙、紙皮、頸巾等阻擋記者鏡頭,護送各被告乘坐的士離開。
案件編號:KCCC504-540/16
37名被告資料

黎文浚(男) 27歲 無業
陳熹汶(男) 28歲 無業(青年新政成員)
曾昭宇(男) 35歲 記者
薛達榮(男) 32歲 廚師
黃家駒(男) 25歲 售貨員
李諾文(男) 20歲 無業
李培浩(男) 20歲 回收工人
盧建民(男) 29歲 散工(調理農務蘭花系成員)
陳宇基(男) 20歲 補習老師
陳卓軒(男) 27歲 廚師(紅磡人紅磡事成員)
陳柏洋(男) 30歲 侍應(熱血公民成員)
吳挺愷(男) 24歲 無業
何肇彰(男) 21歲 採購文員
卓羚釬(男) 32歲 攝影製作
曾建恒(男) 20歲 中大三年級生(中大學聯代表團候選代表)
陳浩文(男) 17歲 兼職侍應
許嘉琪(女) 22歲 港大文學院一年級生
麥子晞(男) 19歲 學生
顧博謙(男) 19歲 港大一年級生(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
孫君和(男) 27歲 旅行社職員
莫嘉濤(男) 17歲 侍應(全民自發成員)
李倩怡(女) 17歲 中學生
薛冠輝(男) 31歲 無業
陳紹鈞(男) 47歲 無業
王皓昇(男) 28歲 售貨員
鄧敬宗(男) 27歲 物流工人
陳冠錡(男) 19歲 無業
李卓軒(男) 19歲 無業
黃世杰(男) 32歲 廚師
連潤發(男) 25歲 工人
莫柏軒(男) 26歲 地產經紀
譚曉彤(女) 27歲 無業
張展滔(男) 23歲 學生
陳遨天(男) 23歲 無業
王學舜(男) 39歲 廚師
梁天琦(男) 24歲 港大文學院五年級生(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
陳和祥(男) 70歲 退休人士
資料來源:法庭文件及《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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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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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和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64

暴動罪須證主動參與 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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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資料圖片

【本報訊】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暴動罪,若3人或以上在公眾地方非法集結,並破壞社會安寧,參與集結的人即可能屬集結暴動。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置身在暴動現場旁觀,或者單純在場拍攝,不能構成「參與暴動」。

可循簡易程序提控

江樂士解釋,控方要檢控暴動罪,須證明被告有主動參與、協助、或鼓吹暴動行徑。此外,控方還要證明有人有擾亂秩序,或作出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行為,而使社會安寧受實際破壞。

警 方前晚發稿提及38名被告均暫控一項暴動罪,至昨日提堂,控方提出將28歲女被告譚曉彤的控罪修改為非法集結。據悉,針對譚的案情提到警方驅散人群時,譚 在山東街站立不離開,警方再度警告下她都無回應,於是將她拘捕。其餘案情則着墨形容整晚暴動經過,包括有暴徒以自製盾牌及武器衝擊,街道有10處火頭,兩 輛警車及數輛私家車遭損壞。

主控梁卓然在庭外解釋改控罪原因,指暴動控罪需確實破壞社會安寧,與非法集結分別亦在此,檢視過證據後認為看不到上述元素,認為非法集結較合適。

本案牽涉的暴動罪,控方可循簡易程序或可公訴程序提控,前者最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5年,後者則判監10年,但前者可在裁判處審理,後者則在區院或高院,控方現階段仍未決定在那級法院審理。

今次並非回歸後首次引用暴動罪檢控,2000年6月4日,多名越南籍囚犯與本地囚犯毆鬥,有人放火及向懲教人員掟石及硬物,更有人擰開石油氣樽,最少14人被控暴動罪,判監4至10年不等。
■記者歐陽聯發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57

O記追緝本民前黃台仰 
黃fb上載錄音:寧為玉碎 不作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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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仰於年初一晚稱為梁天琦在旺角辦選舉遊行。

【旺角騷亂】
【本 報訊】警方針對年初一旺角騷亂進行大規模搜捕行動,疑指揮示威者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行蹤未明。昨早本民前facebook專頁指,有大量警員守候 在黃的住所外,疑準備拘捕行動。消息指,警方正追緝黃台仰,並已通知出入境口岸及巡邏前線警務人員,若發現黃會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調 查。黃昨於fb專頁上載一段「香港人的最後一段錄音」,強調「寧為玉碎,不作瓦全」。
記者:陳沛冰

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昨早在fb 專頁上載「香港人的最後一段錄音」後,本民前的fb專頁約11時半貼文稱,有大量警員集結在黃台仰住所附近,並守在住所門外及大廈外,「懷疑準備作出拘捕 行動」。本報記者昨到黃位於將軍澳住所,但住所沒人應門,也未見警方在住所及大廈外守候。

前線警發現即可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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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當晚,本民前成員與警方爆發衝突。

消 息指,黃台仰目前下落不明,警方正追緝他助查。現時警方在大型活動或重大罪案發生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會將鎖定的目標人士資料,交予刑事 總部屬下的刑事記錄科。刑事記錄科會即時將目標人物的資料通報各出入境口岸,若發現目標人物企圖出境會即時截停,交由O記調查。

刑事記錄科同時會通報前線警務人員有關目標人物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等;一旦警察執勤時發現及確認目標人物,可運用權力截查扣留對方,並通知O記。

約20名本民前成員及義工因旺角騷亂被捕,黃台仰於錄音中指,自己在港土生土長,但近年香港已變得面目全非,「慢慢已經分唔清我喺大陸定喺香港」,決定參與社會運動。雨傘革命後見到港人面對槍枝及防暴警察無所畏懼,得悉港人有反抗勇氣,認為香港可改變。

錄 音又指,政府漠視人民訴求,人民必須用自己方式捍衞家園;就像該組織發起光復行動,迫使政府將一簽多行改為一周一行。本民前年初一發起捍衞夜市行動,認為 只要堅持理念便可帶來改變,預計2016年港人將面對更嚴峻問題,須就更多議題上街抗爭,希望港人堅持,更稱「可能呢一段錄音會係我最後一段能夠公開同大 家講嘅說話」,並將「寧為玉碎,不作瓦全」8字送予港人。

本民前籌款 1日獲10萬

騷亂過後的年初二,本民前於fb呼籲市民捐款,指因被捕人數不斷增加,決定接受公開捐款及用於被捕義士的律師費及堂費,事件完結後餘款留作日後支援其他被捕者.一日內已籌得約10萬元,但昨日本民前未有派出律師代表,被捕的成員梁天琦由當值律師代表。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被捕人士被控以暴動罪,但只要捐款來源及使用用途合法,警方無權介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66

發起光復行動 倡以武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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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民前與熱血公民於去年3月1日發起光復元朗行動,包圍奶粉批發城。

【本 報訊】本土民主前線2015年1月於佔領運動後成立,大部份成員是佔領期間認識,屬走在抗爭前線的行動者,現有約30名成員。本民前提倡以武制暴,在去年 多次發起或參與光復元朗及上水等反水貨行動,與警方或市民發生衝突。去年3月本民前及另一本土團體熱血公民發起的光復元朗行動中,有女示威者被控以胸襲警 罪成。

蒙面行動免被點相

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曾表示,成立新組織是因佔領後有感維護本土利益的政黨及團體較少;他不諱言本民前提倡以武制暴。行動時成員多為戴上口罩或蒙面,以免被點相。

外界多認為本民前與熱血公民性質相似,兩團體曾一起發起或參與光復行動,如去年3月光復元朗行動中,兩團體與警方及地區人士的衝突持續6小時。同月另一場光復屯門行動也有本民前成員參與,因有示威者錯誤指罵拖篋港人,令本民前受批評。

有本民前成員曾指,該組織成員主要約20歲,大部份是學生,也有人已就業。而其招攬成員過程嚴謹,成員要先與加入者交談及判斷是否可信,並須獲所有成員同意。
■記者陳沛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74

警搗倉庫 撿刀棍氣槍辣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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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在葵涌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作非法用途拘捕3人。黎家駒攝

【本報訊】警方昨在葵涌搗破一個懷疑武器庫,撿獲大批利刀、木棍、氣槍、辣油膠樽及750個口罩,拘捕1男2女,並發現一本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主編的《熱血少年》周刊,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周光宗警司(行政及支援)指倉庫不排除與旺角騷亂有關。

環團:全為回收棄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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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倉庫撿獲一批刀、木棍等。

不過,一個名為結束一桶專棄的環保組織成員馮小姐,則指被捕人士無辜,並指該倉庫只是收集民間棄置物品,並非武器庫,3名被捕人士亦沒參與旺角騷亂,至於為何藏有大批利刀及鐵通等武器,她解釋:「市民唔要嘅,只要用得我哋都收集。」她並指該樽辣油都是市民棄置的物品。

警 方則指接獲情報,懷疑有人利用打磚坪街一個工業大廈單位作為武器庫,行動中共起獲18把刀包括菜刀、生果刀、尖刀、剪刀及西瓜刀等,另外鐵通、木棍、鐵 枝、鐵鎚及水管等26件武器;24對手套、750個口罩、一部對講機、一支氣槍、大量化學物品包括晶體及液體狀、天拿水及辣油等;還有《熱血少年》周刊及 貼有膠紙「用派對心去公民抗命」的揚聲器等物品。

1男2女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作非法用途被捕,他們分別是姓何(34歲)男子,報稱是建築繪圖員;46歲姓程無業女子;47歲姓陳女子則報稱是有機產品售貨員,警方正調查他們有否政治團體背景及藏有武器用途。

周光宗警司表示,專家檢查過有關化學品,指若混合其他物質可以產生大殺傷力,同時不排除事件與旺角騷亂有關。
■記者黎家駒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84

港大 中大 無表明支援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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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證實有3名學生被捕,並被檢控上庭,重申校方譴責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

【本報訊】5名港大及中大學生在旺角騷亂中被捕,港大和中大昨發聲明,證實分別有3名和2名學生被捕,惟聲明只強調譴責暴力,未有提及會否支援被捕學生,相比佔領時回應學生被捕,措詞和態度明顯不同。

中 大昨表示對於多人在旺角暴力事件中受傷感痛心。大學知悉有兩名學生被捕,會關注事態發展及了解兩人情況,呼籲各界以理性、和平、非暴力及合法的方式表達意 見。港大亦證實有3名學生被捕,並被檢控上庭,但稱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大學不宜作任何評論,重申校方譴責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

跟前年佔領時態度迥異

兩大學作簡短回應,跟前年大批學生在重奪公民廣場後被捕的立場顯然不同。港大當時發聲明指非常關注集會學生的安全及福祉,會盡力聯絡他們及提供協助包括法律諮詢途徑;中大當日亦發聲明稱會向被捕的學生提供法律諮詢。

多個大學學生會則力撐抗爭者,發聲明指政府和警方迫使市民抗暴,其中浸大學生會聲言「高牆與雞蛋,我們永遠站在雞蛋一方」。
■記者歐陽子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301

中大神學院:林淳軒無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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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思潮昨與支持者遊行至警總遞信,譴責警方無理拘捕。

【本報訊】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日前於機場被警方拘捕,警方昨正式以暴動罪起訴,學民思潮及林就讀的中大神學院分別譴責警方無理拘捕。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認為,法例上如市民沒有參與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不能算是非法集結,自然也沒可能觸犯暴動罪。

學民稱警禁林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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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淳軒(中)於騷亂當晚在示威者及警員中調停。

學民思潮指,警方拘捕林淳軒絕不合理,林並無做出襲擊警方及任何暴力行為。學民透露,林被拘留後逾30小時不准與代表律師會面,而且在簽署任何文件或證供、及被正式起訴時,警方均不允許林向律師聯絡或尋求法律援助。

學民成員周庭批評,警方前日曾經承諾不會讓林淳軒簽署有背景審查和大量敏感個人資料的「三世書」,但最後反口,更一度不肯將副本交回林及其律師,做法違反一般程序,學民認為警方違背對林的承諾及無視被捕者的人權,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學民昨與支持者遊行至警總遞信,臨時獲悉林已被正式起訴,隨即趕赴秀茂坪警署聲援,直至晚上得知林不大可能即晚獲釋後離去。

周庭指,傍晚林的女友入警署與林見面和送飯,林暫無表面傷痕,料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呼籲支持者到場聲援。

林淳軒就讀的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發聲明,譴責警方濫權和要求釋放林淳軒。神學院助理教授陳龍斌稱,警方在搜屋和落口供過程中,屢次不依法律程序,他感到遺憾和難以理解,指目前無任何證據證顯示林有任何暴力行為,「希望警方盡快交代」。

港 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facebook撰文,認為一個人被發現在發生暴動的現場,據《公安條例》第18和19條,該人必須是先參與非法集結,而非法集結 又因參與者破壞了社會安寧,轉化為暴動,才算是參與暴動,但有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舉證責任在檢控方,無罪推定 原則下,疑點歸於被告。

戴耀廷認為如該人阻止其他人使用武力,很難算是上述行為,也難證非法集結,自然也非參與暴動,故不可能觸犯暴動罪。
■記者袁楚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07

被告庭上投訴警施酷刑 
包括扑爆頭、不准睡、打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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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宇基投訴遭警方用警棍粗暴毆打其頭部,致血流披面。資料圖片

【旺角騷亂】
【本報訊】有被告昨向法庭投訴由被捕至警署羈留期間遭警員酷刑對待,包括被警棍「扑爆頭」要縫針、羈留期間連續40小時不准睡覺及在警車上遭警員恫嚇「唔招認就打你」。亦有被告在庭外向記者透露,羈留期間需全程套上膠帶手扣,吃飯時亦不能脫下。
記者:蘇曉欣 袁柏恩

留 有長髮、一度被網民誤以為是女性及命危的陳宇基(20歲,補習教師),昨出庭時額頭貼有長方形紗布。辯方指陳被捕時遭警方以非常粗暴方式毆打,被制服後再 遭警員以警棍扑頭致血流披面。薛達榮(32歲,廚師)的律師則稱被捕後遭警棍毆打後腦,需入院縫7針,並遭警員誣陷他曾作出口頭招認。

被捕者稱遭警「剝光豬」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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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 方投訴警員在連潤發(25歲,工人)羈留期間不准他睡覺,令他長達40小時沒睡,每當稍有睡意欲休息時即被警員大聲呼喝,被迫在精神狀態極差情況下接受警 誡會面,當時警方聲稱以非法集結罪提控。被告陳浩文(17歲,兼職侍應)的代表律師則指,陳被捕後在警車上遭警員恫嚇稱「唔招認就打你」,到警署後又3度 遭便衣警無故打心口。

至於張展滔(23歲,學生)在庭外亦稱除了一睡着就遭警員叫醒,全程亦需套上膠帶手扣。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以往亦有不少投訴在警車上或警署內被打的個案,惟因事發時無第三者見證,加上個案必須認得襲擊者才能舉證,印象中大部份個案不了了之。他指雨傘運動後,警方曾在部份被捕者被帶上車時開燈及攝錄機,應成為恒常機制保障被捕者。

對於有被捕者指被「剝光豬」搜身,他強調聯合國專責委員會曾促港警設嚴謹搜身指引,警方其後設三級制指引,即「毋須脫去衣服」、「脫去衣服」或「脫去內衣」,按被搜者干犯罪行及刑事紀錄決定搜身範圍。他質疑警方當時要求「剝光豬」理據,及有否向被搜者解釋。

另外,《明報》職工協會昨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發公開信,要求警方就該報記者初二凌晨採訪旺角衝突期間,被多名警員圍毆導致多處受傷、後腦流血一事展開刑事調查,並公開交代施襲警員的身份,更要向受傷記者作出道歉。

《明報》職工會斥警無理施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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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記者遭警員圍毆,該報職工協會昨向警務處發信,要求調查事件。

公開信指工會對事件深感憤怒,強調事發時記者身上掛有記者證,並多次表明記者身份,但仍被多名手持長盾的警員壓到地上腳踢及用警棍毆打,「面對手無寸鐵的市民,警員所用武力實在令人難以理解」,與暴力襲擊無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14

被捕者多主張勇武 本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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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柏洋稱難忘警方擎槍指向市民一刻。謝榮耀攝

【本報訊】昨日被落案起訴的37人中,最少4人是來自港大及中大的大學生,除了本民前梁天琦及《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外,亦包括主張本土理念的中大學生會候選內閣成員。部份人士亦與本土理念的組織有關,亦有人曾參與前年的佔領運動。

被 落案起訴的37人,平均年齡26.7歲,13人報稱無業,另有7人報稱學生;當中17歲的李倩怡是中學生,另外最少4人確定為大學生,其中3人來自港大, 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兼立會新界東補選參選人、就讀港大文學院的梁天琦;社會科學院一年級生、《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及文學院一年級生許嘉琪。

包括傘後組織成員

被 捕的中大學生是三年級生曾建恒,他是今屆中大學生會候選內閣「星火」的福利幹事,同時是中大學聯代表團代表候選人。「星火」主張本土理念,「抗拒中國對香 港文化的入侵及政治干涉」;提倡「香港人優先」原則,支持收回單程證審批權及收緊自由行等政策。該閣候任會長周竪峰早前接受訪問時曾表示若溫和抗爭無效, 「抗爭勇武化」是必然結果。

被控人士中亦有來自其他本土組織的成員,報稱任職侍應、30歲的陳柏洋是熱血公民成員兼熱血時報主持人,與熱 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一同主持網台節目「熱血政治」。27歲報稱廚師的陳卓軒與傘後組織「紅磡人紅磡事」的成員同名,該組織亦在網站表示有兩名成員被捕;該 組織部份成員支持香港建國,亦曾聯同本民前在已故工聯會前會長楊光出殯時開香檳。17歲的莫嘉濤亦與主張勇武抗命的組織「全民自發」成員同名。

部份被控人士亦疑曾參與佔領,29歲報稱無業的盧建民與佔旺時因以強光照射警員而被控阻差辦公的「調理農務蘭花系」成員同名,盧案最終罪名不成立;23歲報稱無業的陳遨天因佔旺時違反禁制令而被控藐視法庭。
■記者林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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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稱尋人變被捕 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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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紙遮面的林生先稱遭警方用索帶長期綑綁雙手致腫脹。

【本報訊】警方在旺角騷亂拘捕的65人中,除被落案起訴人士外,另有24人獲准保釋候查。其中獲釋的林先生昨凌晨離開警署時指自己無辜被捕,聲稱當時友人的女友在旺角失去聯絡,他只是到場協助找尋,並沒參與警民衝突。

遭警拘捕時擦傷手背

獲准保釋的24人包括18男6女(14至55歲),須於下月中返警署報到。林先生是其中一人,他被扣留近48小時後,凌晨1時許離開秀茂坪警署。他稱被捕扣留期間,警方查看他的WhatsApp內容,最初曾警告可能起訴他暴動罪,但結果准他保釋候查,不過,手機則被扣留。

林先生強調自己有工作,因旺角發生騷亂無辜被捕,沒參與衝突。他稱當晚知道旺角有騷亂,知悉友人的女友出事,於是一個人到旺角與友人分開在不同地方尋人。其間,他先後被警員截查兩次,並於清晨6時許被捕。

林先生展示雙手傷勢指當時被警員按在地上致手背擦損,被捕後雙手亦被警員以索帶綑綁,返到警署後仍未鬆綁致腫脹。

另外,被捕人士中至少有3人是香港大學學生。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等十多名港大生昨凌晨到旺角警署了解被捕同學情況。至凌晨3時25分,梁等人離開。
■記者唐家輝、謝志輝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24

蔣麗芸:警扑錯記者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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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右)昨日在街站收集市民簽名。鍾偉德攝

【本報訊】民建聯在全港18區發起「嚴懲暴徒守護香港向暴力說不」簽名行動,昨早多名立法會議員在中環畢打街收集簽名,蔣麗芸期間稱當時環境混亂,警察錯打記者不足為奇;葛珮帆則擬於下周三立會就此提出緊急質詢,邀請官員解畫,尚待立會主席曾鈺成批准。

葛珮帆倡禁示威者戴口罩

昨 日續有官員及團體譴責暴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形容事件不幸,稱任何熟悉香港的人都會感到震驚,又指留意到有一小撮市民有暴力傾向,需要譴責。紀 律部隊評議會亦發表聲明,對旺角騷亂極度遺憾及憤怒,指示威者目無法紀地破壞公共設施,襲擊警察及新聞工作者,強烈譴責有關違法暴力行為。

蔣 麗芸昨被記者問及旺角騷亂中有警方被拍到圍毆記者,又有人向示威者掟磚還擊,是否同樣需要嚴懲?蔣稱當時環境黑暗,「我覺得係打到瘋狂啲人,儍晒咁樣,所 以呢個階段會唔會出現到誤拉咗人,又或者係,呢個呢個……有啲人扑錯人,有啲人唔小心,邊個打親邊個,我覺得係不足為奇,最緊要係事後查清楚個事實囉。」 她更質疑有涉事者「收錢」,當問及「收錢」指控有何證據﹖她說只是聽過此傳言。

而立法會下周三起一連三日辯論施政報告致謝動議,葛珮帆則 去信曾鈺成要求提出緊急質詢,若緊急質詢獲批,將會打破歷來慣例。葛強調民建聯已設立過百個「反暴力」街站收集市民簽名,街站將擺至月底新界東補選前夕, 希望形成輿論,「影響到政府(法庭)判得嚴啲」。她又指不少人反映過去對佔中人士的懲罰無阻嚇力,又稱現時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的刑責過輕,指政府應研究 加重刑罰。她稱正研究外國處理騷亂方法,包括警方不准示威者示威時戴口罩。
■記者陳雪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228

楊岳橋:獲義助者非新東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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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

【本報訊】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公民黨楊岳橋,被網民質疑「義助」參與年初一騷亂的衝擊人士,疑似干犯選舉舞弊。本身為大律師的楊岳橋指有關指控「捕風捉影,無中生有」,指獲義助者非新東選民。

有媒體昨引述網民質疑,指楊岳橋身為候選人,若接受其法律支援的被捕人士為新界東選民,楊提供的義務服務可能涉及選舉舞弊,甚至有網民揚言有必要向廉政公署和選舉事務處舉報。

旨在捍衞法治與人權

楊岳橋昨日於facebook撰文反駁有關指控,反問大家有否見過「一個年輕人被拉被鎖後那種徬徨無助」、「在報案室苦候的家長眼神」,重申即使不認同一個人的行為、亦不等如要漠視其法律權利被侵犯。

他強調所協助的兩名求助人並非新界東選民,看不到不協助的理由,指這是「捍衞香港人堅守的法治與基本人權」。

談到今次事件會否影響新界東補選選情,他直言「有,而且機會唔小」,但覺得「輸贏唔重要,只在意係咪守得住對抗強權嘅關鍵一席」,並指「暴政生暴力,如果今次失敗換來梁振英小人得志式嘅笑容、換來建制入場修改議事規則令出賣港人嘅法案通過,我會非常唔甘心」。

新界東補選候選人還有梁天琦、方國珊、黃成智、周浩鼎、梁思豪及劉志成。
■記者呂浩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388

前線警WhatsApp控訴高層
抱怨調動失當 慘變「人肉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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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中,有督察遭人毆打受傷,需由同袍救走。

【旺角騷亂】
【本 報訊】釀成130名警民受傷的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事件餘波未了,連日不少警員批評當日警隊調動失當,狠批盧偉聰軟弱,有警員在WhatsApp群組羅列至 少20項不滿,指摘高層調動不當致警員未能配備適當防護裝備,亦未有因應現場失控情況將事故升級及使用催淚彈,矛頭直指警隊一哥盧偉聰及當晚負責現場指揮 的西九龍總區指揮官余達松,怨氣不少。
記者:黃學潤

對造成90名同袍受傷,警隊中人十分氣憤,不少人認為同袍當晚是以血肉之軀抵 擋示威者的磚頭,令前線警員變成「人肉盾」。過去幾日,有警員在WhatsApp群組反映不滿及希望警察員佐級協會向警隊反映,部份短訊火氣十足:「咁多 同事受傷,亦有些重傷,管理層作何感想?」「旺角當晚,係邊個做指揮?」「AR-15、布袋彈、橡膠彈、催淚煙,點解全部唔用?」

緊急調動致無防暴裝備

警 員反駁對於他們裝備不足的說法,澄清自己是未能配備最適合裝備上前線。有警員指,衝突最初期是旺角警區警員及西九龍總區的衝鋒隊在場控制場面,但其後衝突 升級加上有警員開槍,即時由西九龍總區接掌現場指揮工作,並臨時調動剛在尖沙嘴完成花車巡遊人群控制的機動部隊Y連及另兩隊機動部隊警員到場,由於事出突 然他們未能回總部配戴本身的防暴裝備,包括俗稱「韓國裝」的全綠色防護防暴戰衣。其後亦沒有安排防暴裝備增援。

翻看騷亂當晚的片段,在場警員只配戴頭盔、短盾牌、警棍及胡椒噴霧等基本裝備,有警員指當時事件已演變至警員鳴槍阻止示威者及有人縱火,認為情況已經失控,負責現場指揮工作的高層理應將事件升級至騷亂事件,這樣警隊可以抽調更多警力到場,可望更有效控制場面。

消息稱,負責當晚現場指揮工作的是西九龍總區指揮官余達松、西九龍交通部高級警司陳國基及旺角警區副指揮官丘紹箕,有警員質疑當晚在場的高層未有同意使用催淚彈或催淚煙,亦未有果斷採取驅散行動,致無法驅散人群控制場面。

疑怕批評不准用催淚煙

不過有消息指前年傘運,警方因在金鐘施放催淚彈大受批評,警隊對此顯得保守。據知,現時行動中是否需要施放催淚彈或催淚煙,需經由警察總部以警隊一哥為首的指揮中心拍板決定。

其 實當晚警方知悉場面失控已即時抽調可動用警力全力增援,並啟動緊急應變機制,急召休假警員。當中由飛虎隊、反恐特勤隊、機場特警及槍械訓練教官組成的速龍 小隊,據知他們是於當日凌晨2時接獲召集通知,即時返回粉嶺總部取裝備再到旺角執勤已是清晨,但因召集時間太趕急,當時出勤的只是機動部隊訓練隊。而且他 們的裝備只有頭盔、警棍及圓盾,雖然小隊曾於前年佔領行動時,以迅猛快速手法擊退激進示威者進攻,但這次出動,他們初期一度能驅散示威人士,但面對示威者 投擲磚頭便節節敗退,十分狼狽。最後速龍小隊需向在場機動部隊警員借來長盾才能穩住陣腳,重新部署出動。

前線警員對管理層20項不滿及質問

1.喺旺角當晚係邊個做指揮?

2.佢有冇接受過PTU訓練?

3.點解唔使用相應嘅武力?

4.喺暴動嘅情況下點解唔使用IS Tactics(防暴戰術)?

5.點解要前線同事用血肉之軀抵擋磚頭?

6.究竟當時決定打定唔打?打就應使用相應武力,唔打就應該立即撤退。

7.磚頭係致命武器,點解唔可以用槍去保護生命?

8.新聞報道講:「警員俾暴徒追打!」,管理層作何感想?

9.有咁多同事受傷,亦有啲受重傷,管理層作何感想?

10.防暴裝備同IS Tactics(防暴戰術)如果唔係用嚟對付暴徒,咁係咪只用嚟擺房和用嚟表演用?

11.高層唔好再講強力譴責呢啲廢話,更加唔好講前線同事好克制,只會令同事越聽越㷫!

12.點解俾暴徒猛掟磚頭,嗰啲高層依然叫同事企響度做人肉盾?究竟係乜嘢戰術?如果要企,懇請所有高層同前線同事一齊企,俾暴徒用磚掟,睇下邊個唔好彩畀掟死!

13. 掟磚頭係致命武器,高層是否同意?再有類似事件,前線必定會take covers(找掩護)同埋使用槍械去還擊,唔會再做人肉磚靶,因為已經受到生命威脅,高層是否同意?但如果仲有啲無理、無常識高層要前線再做磚靶,咁 點?前線是否唔需要理會?定還是由得前線犧牲送死,因為前線生命係賤命,高層升職仲緊要過前線生命?

14.AR-15(半自動步槍)、布 袋彈、橡膠彈、催淚煙、手榴催淚彈點解全部唔用?管理層只驚傳媒,市民點睇,就唔驚前線同事點睇!難道咁激烈嘅暴行都唔應該用上述武器?如果適用但冇畀指 示叫前線用,很明顯不配做呢個階級,所有高層是否要責任承擔及徹查事件?會有乜罰則?

15.前線同事冒生命危險去對抗暴徒,維護法紀,但CP(警務處長)喺記招居然回應會徹查前線有否不恰當使用其他武器,知否已經傷透所有前線同事嘅心同士氣,很悲哀!警隊果然係一將功成萬骨枯!

16.如果所有武器同戰術都係唔用,只係擺房,可否罷免再去training(訓練),因為係嘥時間同多餘,警隊自從佔中燒催淚煙後已經有啲龜縮唔敢再用催淚煙!更遑論橡膠彈、布袋彈、AR15等等!

17.今次事件係管理層作出錯誤決定,導致好多前線同事受傷,是否同意?點同前線交代?經常講責任承擔,管理層有否勇氣承擔責任?點承擔?

18.今次暴徒暴行,前線同事應該可以開100槍以上,同埋應該係遠距離作戰,點解仲要推前線同事去送死,用人肉擋磚?而家前線同事已經冇士氣呢個係因果,亦好難修復,管理層點回應?

19.請唔好打算用讚賞去畀受傷同事去覆蓋同事嘅不滿,前線同事係有尊嚴,不要當我們係儍仔!

20.前線同事呢幾日嘅憤怒情緒係冇停過!

資料來源:前線警員WhatsApp群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390

工會不滿有裝備但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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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旺角警民衝突造成大批警員受傷,有警員歸咎防暴裝備不足,令他們只能手執警棍、盾牌及胡椒噴霧來對抗示威者,結果焦頭爛額。不過,有警察工會指其實警隊的防暴裝備是足夠的,問題只是:「點解當時用唔到?」

旺 角警民衝突通宵達旦,由大年初一晚至翌日歷時11小時,警方原先只是到場協助食環署掃蕩無牌小販,未料演變成嚴重衝突。在場警員面對突如其來有多達數百名 示威人群,不斷以自製鐵通、竹枝、玻璃樽及磚頭等施襲,又縱火焚燒垃圾桶及電油罐等,只能以防暴頭盔及盾牌保護,並揮動警棍及施放胡椒噴霧對抗,事後不少 前線人員埋怨防暴裝備不足。

PTU配備催淚彈聲波炮

警隊一向都以警察機動 部隊作為防暴的主要警力,防暴裝備除了頭盔、盾牌、警棍及胡椒噴霧外,還有催淚彈、橡膠子彈等,亦有「銳武」裝甲車;4年前更引進傷人於無形的防暴聲波 炮,在裝甲車配備這種長距離揚聲裝置,啟動時會令人頭痛,用作驅散示威集會人士。不過,這些裝備在今次騷亂中均未派上用場。

警察員佐級協 會昨日與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鄧炳強會面,就騷亂中警隊的行動、裝備及士氣問題,向管理層反映同袍意見。協會主席陳祖光在會後直言,警隊的防暴裝備足 夠,問題係「應該用啲乜裝備?點樣用啲裝備?點解當時用唔到?」他指相關問題牽涉行動細節,不便透露,有待處方答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家洛則認為,警方無論在人手、裝備和部署都需要檢討,並向公眾交代;但他強調不應着眼於警隊的「武裝競賽」,更不希望香港自殘內耗。
■記者黎國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392

傷顴骨黃Sir情況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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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黃樂安被人掟磚擊中左面頰。

【本報訊】旺角騷亂造成130人受傷,至今仍有4名包括警員及市民的傷者留醫,當中傷勢較重的警長黃樂安(48歲),經接受顴骨復位手術後,昨日情況已好轉;其餘人亦分別情況穩定。

隸屬於旺角警區警民關係組的黃樂安,在騷亂期間與其他同袍被抽調到場支援控制場面。當時他一身便服,沒有防暴裝備,在豉油街對開的彌敦道街頭協助同袍驅散示威者,卻被人掟磚擊中左面頰,當場流血倒地。

他的顴骨爆裂,眼窩骨裂,下顎亦甩脫致無法進食,送院後一度情況嚴重。

黃在前天早上接受顴骨復位手術後,傷勢已經好轉,昨日情況穩定,繼續留醫。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引述,協會昨派員到院探望,知悉手術順利完成,不少同袍也紛紛探病打氣。據了解,黃的左眼在事件中亦瘀腫發黑,幸檢查後證實沒有傷及瞳孔及眼角膜。陳祖光盼黃可早日康復。

仍有4人留院

至昨午5時,包括黃在內仍有4人在騷亂中受傷留院,全部是男性。其中2人留醫廣華醫院,另外2人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院,全部人情況穩定。
■記者黎國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2/19488394

PTU校長擺官威壞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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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動部隊校長歐陽照剛。

【本報訊】旺角騷亂引爆警隊內部矛盾,基層怨聲載道,部份矛頭更直指當晚在場出現的警察機動部隊(Police Tactical Unit,PTU)校長歐陽照剛,批評他漠視前線警員安危,兵荒馬亂下還只顧擺官威。

「咪叫咗你哋克制囉」

消 息稱,當晚一隊警察機動部隊學員在場協助驅散示威者,作為警察機動部隊校長的歐陽照剛親自到場了解學員表現,但有前線警員對他在場大擺官威大為反感,指他 「九丈遠後面,見到伙記趕人走,就當住街佬(市民)面前大聲××啲伙記,『話咪叫咗你哋克制囉,咁唔專業點做crm HQ(刑事總部)呀』……但嗰班伙記冇×理×佢,帶隊走」。事件引起前線警員不滿,認為歐陽sir有關行為是在打擊警員的士氣。

現年55歲的歐陽照剛,1980年加入警隊,9年後任飛虎隊成員,由於他曾擔任飛虎隊主管及教練多年,改革飛虎隊訓練模式,務求每名飛虎擁有海陸空三棲的全能作戰能力,提高機動性、效率及整體質素,被譽為「近代飛虎隊之父」,現升至總警司,身居警察機動部隊校長。
■記者曾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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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開槍警無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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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

【本報訊】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有警員向天開槍,警方經過兩日多調查後,昨晚表示確認該警員當時是為保護同袍免受生命威脅的襲擊及自身安全,別無其他選擇下使用槍械,屬合理及恰當,沒違反《警隊通例》。

警方重申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使用武力是為達到合法目的而須使用的最低武力。

掟磚「保護自己生命」

對於有警員掟磚頭反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認為警員掟磚只是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完全係為咗保護自己生命,做一啲保護自己生命嘅行動」。

前監警會委員鄭承隆在電台節目中指,當晚有交通警昏迷倒地,其他警員為保護同伴向天開槍示警,惟仍有人繼續以雜物施襲,故別無選擇下開第二槍,並向上級匯報,屬專業合理做法。

現 任監警會委員黃碧雲對此有保留,認為指引雖訂明警員遇上生命危險可在警告後開槍,但現場大廈臨立,向天開槍有機會射中大廈單位或傷及途人;加上當時被圍的 交通警員裝備不足,人數也遠較示威者少,「佢哋應該撤退,唔係開槍」。黃又認為警察掟磚的行為不可思議,反映警員本身面臨失控邊緣,質疑現場指揮是否失 誤,導致有裝備不足的警員被包圍,認為監警會應就事件全面了解。
■記者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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