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 星期二

女童不願性交 官指迹近強姦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6/19493027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已遭停職的被告黃偉洪,案發時是駐守天水圍分區軍裝警。

【本報訊】已遭停職的被告黃偉洪,案發時是駐守天水圍分區軍裝警。面對被告大獻殷勤,既送禮物又管接管送,X起初也覺不尋常,但因X及母親均知悉被告是警員,故未有防範。法官直指X的母親因被告是警員而信任他,他卻濫用這種信任,最終為X母女帶來噩夢,傷害兩個家庭。

斥濫用身份獲取信任

法官潘敏琦引述專家報告指,被告並無精神或心理問題。他清楚明白法律及道德的問題,卻故意忽略,利用X的無知犯案。法官認為被告身為執法者,應比常人更明白案件後果,犯案並非單純因判斷錯誤。

X 既與被告的兒子份屬摯友,對他份外信任,又因本身缺乏父愛,故將被告當成父親般看待,詎料被告卻藉此支配X。法官直指X的母親因被告是警員而信任他,他卻 濫用這種信任;更引述X的心理創傷評估報告,指X於案發時並不願意與被告性交,法官認為被告所為迹近強姦。X事後一直自責破壞被告的家庭及事業,同時對他 人失去信任,自我形象低落,人際網絡瓦解,尤其與本屬最好朋友的被告兒子。法官認為本案已令X的精神及心理狀況帶來無可挽回的傷害,假若X未能解決問題, 勢將影響一生。
■記者楊家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