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2/19798289
曾蔭權加控 特首接受利益罪
涉獲豪宅裝修作為批DBC牌報酬
曾蔭權昨拖着妻子離開法庭時,無回應提問。馬泉崇攝
【本報訊】涉瀆職案的前特首曾蔭權昨日第三度到高等法院應訊,法官批准向曾蔭權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此罪是《防止賄賂條例》自2008年修訂涵蓋特首後首次引用起訴。新增的控罪指曾蔭權在任期間,接受深圳豪宅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作為他批出DBC數碼電台牌照的報酬,一經定罪,該罪最高可判囚7年及罰款50萬元。曾蔭權昨日離庭時雖然主動與記者說「大家好」,但仍難掩他擔心的神情。
記者:黃幗慧
現年72歲的曾蔭權昨早約9時半與妻子鮑笑薇到達法庭,單膊揹着灰色背囊的曾神情尚算輕鬆,面部略帶微笑。但及後法官批准加控,曾蔭權在中午離庭時,變得面帶愁容,沒有等保護他的警隊要員保護組(G4)開路,便走入有多名記者在內的升降機,並主動向記者說「大家好」,但仍難掩他繃緊的表情,直至走到庭外,曾都無回應記者提問,拖着妻子匆匆登上政府私家車離開。
被指授勳回饋何周禮
曾蔭權被指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作為批出DBC牌照的報酬。資料圖片
曾蔭權原本只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法官陳慶偉昨日批准加控《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新增控罪現成為首項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提交數項申請的報酬,包括在2010年11月2日、及2011年3月22日的行政會議上,曾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身份,原則上批准DBC聲音廣播牌照的申請、及交還AM電台牌照的申請;另於2012年1月20日,批准李國章以公司董事及主席身份對公司作出控制的申請。
此外,原本的兩項控罪,現為第二、三控罪,法官同時批准修訂兩罪的內容及相關的日期。第二控罪指曾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參與決定DBC的相關申請時,向行會隱瞞他與DBC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物業進行商議。至於原控罪指曾的妻子鮑笑薇向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則沒有再提及。
第三控罪指曾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間,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時,向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秘、發展局及遴選委員會隱瞞何周禮獲聘在深圳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工程是令曾受惠,工程費用由東海聯合支付;曾擁有物業的利益;及他以授勳回饋何周禮進行的工程。修訂後的第三控罪,新增了工程費是由誰支付,及授勳是用作回饋何周禮等內容。
新增控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而另兩項控罪的最高刑罰為判監7年及罰款。案件早前已排期明年1月3日開審,法官昨將案押後至本月27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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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08年由曾班子修訂
曾蔭權
【本報訊】曾蔭權昨被加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在《防止賄賂條例》之下,這條例在2008年6月、即曾蔭權任內獲立法會通過修訂,令條例部份內容適用於行政長官,包括禁止特首收受利益及管有不明來歷的財產。但條例下覆蓋全部公職人員的第3條,始終未能監管特首,現任特首梁振英在2012年上任前曾表示盡快修例,但至今仍沒有行動。
法律界促納特首入第3條
政府在2008年修訂《防止賄賂條例》時,曾研究將特首納入第3條規管,但遭當時的曾蔭權政府及建制派議員阻撓,結果不獲通過。經修例後,只第4(即曾蔭權昨被加控的條例)、5、10條適用於特首。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曾在立法會上指,公職人員接受利益,需特首批准,故把特首納入第3條,存在結構性困難,因特首不能批准自己接受利益,特首有獨特憲制地位,受傳媒及公眾監察,故不用修訂條文。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希望復會後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將特首納入舉證門檻較低的第3條中。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回覆查詢時稱,第4條要有直接證據證明行賄目的,如影響行使公職,要有實質「着數」。但第3條則不用證明收受利益的目的,只要沒申報,即使與公職無關都會被控。
政府在2012年委任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成立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在同年5月完成檢討報告,提出36項建議,包括特首與其他公職人員看齊,同受第3條規管。梁振英曾說過會修例,但有關建議修訂至今仍未落實。民主黨去年動議修例,動議最終在建制派反對及投棄權票下被否決。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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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特批准DBC周六起停播
李國章、黃楚標及鄭經翰2012年出席DBC直播中心啟用儀式。
【本報訊】政府昨公佈,行政長官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批准由本周六(15日)起終止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的聲音廣播牌照。DBC由名嘴鄭經翰牽頭成立,惟啟播約一年便因主要股東,包括黃楚標、李國寶、李國章和黃子欣拒注資而掀停播風波。最終黃楚標斥資回購鄭經翰及兩名股東股份,並承諾注資營運,風波終平息;鄭其後另組D100網台。
現只重播舊節目
政府2008年向DBC前身、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發出AM廣播牌照,2011年向DBC、新城及鳳凰優悅發出數碼廣播牌照,為期12年。同年8月DBC啟播,翌年10月因股東風波一度停播,其後DBC員工在政總外義播及集會爭取復播,更引發數千人逼爆公民廣場。DBC於2013年1月復播。
2015年10月DBC突再宣佈裁員3成及停播24小時新聞。今年8月DBC向員工發信,指數碼聲音廣播普及未如理想,決定交還牌照,並於9月8日起停止直播,一直重播舊節目。鳳凰優悅已於去年11月停播,而新城已獲准交還數碼牌照。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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