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康橋之家智障女不能作供 律政司撤控  10萬人聯署 追究性侵案院長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61018/19804570

橋之家智障女不能作供 律政司撤控 
10萬人聯署 追究性侵案院長



張健華2013年以沐恩之家代表身份,出席一個立法會會議,申訴他管理的其中一家院舍經營苦況。

【無聲吶喊】
【本報訊】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被控與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因事主不能作供,獲律政司撤銷控罪,張健華心有不甘要求討回訟費被駁回,觸發社會關注。社福界發動連串行動追究事件,社工總會要求社署立即吊銷康橋之家牌照;本身是註冊社工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發起聯署社工註冊局展開紀律聆訊,至昨晚已有逾10萬人簽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亦發起周四晚在康橋之家門外舉行《無聲吶喊》播放會,追究惡行。
記者:林社炳 于健民 謝明明

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被控於2014年8月涉嫌與一名年輕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雖有院友提供涉案片段,警方亦在院長辦公室內撿獲染有張的精液及女方DNA的紙巾,惟因女院友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無法出庭作供,最終律政司撤銷起訴。

促律政司檢討法例


張健華其後申請討回訟費,被法官拒絕,並指控方無奈撤控「可說是被告的幸運,受害人或社會的不幸」。

事件激發民憤,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昨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會長葉建忠表示極度憤怒,認為律政司可以透過視像及社工陪同等協助受害人作供,「冇理由因為唔能夠作供而將呢個控罪撤銷」,要求律政司檢討相關法例,保障智障人士,否則,「每次一出現呢啲情況,其實你(律政司)都告唔入」。

葉建忠又批評社署監管不力,質疑社署有否定期要求院舍持牌人呈報刑事檢控及定罪紀錄,以及突擊檢查殘疾人士院舍,阻止悲劇發生。

身兼社工註冊局成員的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社署應該徹查事件,研究如何阻止曾經被指涉嫌性侵者從事未成年人士及殘障人士相關工作。邵亦會聯同社工復興運動,於本周四晚上,在康橋之家門外舉行集會,播放韓國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無聲吶喊》,並且宣佈跟進和追究的工作。


邵家臻計劃在康橋之家外集會,並播放《無聲吶喊》追究惡行。

《無聲吶喊》是一部在2011年上映的韓國電影,故事由真人真事改編,講述韓國一群聾啞兒童自2000年起在學校被性侵犯和嚴重虐待,暴行持續多年一直無人揭發,事件被評選為2011年度韓國十大法律新聞事件之一。電影上映後,社會輿論壓力日增,韓國警方組成特別調查組,重新調查案件。最後,涉案的其中一名63歲金姓職員被改判為入獄12年。

鄺俊宇則發起網上聯署,要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跟進張健華的社工資格。他說:「希望殘障人士嘅無聲吶喊,可以有人聽到。」鄺表示,至昨晚11時40分,已經有逾10萬人聯署。鄺亦將於今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中,要求優先處理及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

兩年前已被撤職


鄺俊宇(中)發起網上聯署,要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跟進張健華的社工資格。

康橋之家回應稱,張健華已於2014年8月被捕後遭撤除一切職務,並獲高等法院頒令禁止張進出該院。禁制令入稟狀透露,懷疑張涉性侵另兩名女子。

康橋之家母公司沐恩之家集團總監李若瑟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該集團在2012年經張收購康橋之家,當時不知道張過往涉及過其他案件。據他所知,張健華沒有再經營其他院舍。

社署表示十分關注事件,指該名前院長被警方拘捕後,再沒有參與任何院舍管理事宜,院舍由一名女主管接任。而涉事女院友已獲安排遷往其他院舍,並接受情緒及其他支援,目前情況穩定。

本報昨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查詢如何跟進張健華事件,截稿前仍未回覆。
康橋性侵案撤控Q&A

Q:事主不出庭可提出檢控嗎?
A:大律師陸偉雄指法例需保障被告得到公平的審訊,以一般刑事案而言,被襲事主或被性侵事主均需出庭接受辯方盤問,以證其證供真偽。雖然曾有示威案找不到被襲的不知名警員,被告也被裁定襲警罪成,陸補充指若事主無法出庭,要視乎案中是否有其他獨立證據例如影片或目擊證人

Q:單憑染有被告精液及事主DNA的紙巾夠證據控告嗎?
A:陸認為單憑紙巾難以證明兩人曾發生性行為,他舉例指若被告拾起事主曾用以抹嘴的紙巾自瀆,則紙巾可同時染有被告精液及事主DNA

Q:另一名女院友拍攝的短片又能否足以佐證?
A:陸則指需視乎片段的內容、舉例指若只拍到被告和事主出入房間,則效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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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無聲吶喊》
鄺神集10萬人聯署促跟進



鄺俊宇(中)發起網上聯署,要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跟進張健華的社工資格。

《無聲吶喊》是一部在2011年上映的韓國電影,故事由真人真事改編,講述韓國一群聾啞兒童自2000年起在學校被性侵犯和嚴重虐待,暴行持續多年一直無人揭發,事件被評選為2011年度韓國十大法律新聞事件之一。電影上映後,社會輿論壓力日增,韓國警方組成特別調查組,重新調查案件。最後,涉案的其中一名63歲金姓職員被改判為入獄12年。

鄺俊宇則發起網上聯署,要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跟進張健華的社工資格。他說:「希望殘障人士嘅無聲吶喊,可以有人聽到。」鄺表示,至昨晚11時40分,已經有逾10萬人聯署。鄺亦將於今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中,要求優先處理及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8/19804574

律政司:強迫作供或危害事主復原


涉案的康橋之家位於葵興,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

【本報訊】註冊社工兼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因涉任職院長時與院舍內中度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而被拘控,但最後獲撤銷起訴。律政司昨解釋,由於專科醫生多次評定事主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而不適宜出庭作供,若強迫她應訊,更會危害其復原機會,在考慮過相關法律,及所餘證據沒合理機會證明入罪後,才無奈決定撤銷檢控。

案件發生於2014年8月,身兼院舍負責人及註冊社工、當時52歲的張健華涉非禮年輕中度智障、無法獨自生活的女院友X,事緣一名女院友向前來探望的X母展示一段手機拍攝短片,X在母查問下指被告侵犯她。警方在張的辦公室垃圾桶內找到6張染有精液的紙巾,內有他與X的DNA的混合物,警誡下張保持緘默。X在會面錄影中指張以陰莖插入她下體,事後給她吃糖果。

案件2014年8月提堂,至今年5月17日在區院審理時,控方決定撤控。張隨後向法庭申請訟費,但法官指控方無奈撤控,是張的幸運,對受害人或社會則是不幸,並指案中的錄像和6張紙巾是重要證據,而被告有自招嫌疑,故否決其訟費申請。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法例需保障被告得到公平審訊,被襲或被侵犯事主均需出庭接受辯方盤問,以證其證供真偽,除非律政司掌握其他獨立證據,則事主才毋須出庭亦足夠將被告定罪。

所餘證據沒合理機會入罪

由於不知道女院友所拍攝的片段內容,陸表示無從判斷片段是否足以控告被告,但他認為單憑染有被告精液及事主DNA的紙巾難證兩人曾發生性行為,舉例若被告拾起事主曾用以抹嘴的紙巾自瀆,則紙巾可同時染有被告精液及事主DNA,不能單憑紙巾、片段等一概而論。

律政司昨發出聲明解釋,因應事主本身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控方早於2014年8月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安排事主錄影下錄取口供,並向法庭申請要求接納作為證據。然而根據法律條文,控方仍須傳召事主作證人以接受辯方盤問。

控方於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間,先後6次索取事主的專科醫生報告,她在多次診斷中被評定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而不適宜出庭作供,更有專科醫生指,強迫事主應訊,會對其精神狀況造成巨大壓力,危害其復原機會。

控方為評估事主是否已從創傷後壓力症康復及可接受盤問,已先後4次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在詳細考慮所有專家意見及評估證據後,認為在不能傳召事主的情況下,所餘證據沒合理機會入罪,故決定撤銷檢控。

律政司有既定程序處理,在充份理由支持下,檢控人員會向法庭提出適當的申請,包括當證人在庭上作供時,以屏障遮蔽證人、運用雙向閉路電視,使證人可以在法庭外通過電視聯繫方式向法庭作證等。同時間,亦須考慮被告得到公正審判的權利,假如顯示有關證據不再足以確保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或繼續進行檢控不符社會公義,便應停止檢控。
■記者蔡少玲、楊思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8/19804582

曾為港戰殘奧破世界紀錄 
被控性罪行有前科 
院長兩度甩身



張健華

【無聲吶喊】
【本報訊】私營院舍「康橋之家」智障女院友疑遭性侵犯,涉案時任院長的張健華同樣是殘疾人士。早年他曾以視障人士身份代表港隊連續三屆出戰殘奧會,更曾奪得銅牌及破世界紀錄,其後又完成社工課程,與妻子購入居屋單位,更罕有地以殘疾人士身份創辦殘疾人士院舍。但一名自稱是其師弟的失明人士向本報聲稱,有人早年教游水時被指對女生行為不當而丟職。
記者:楊家樂 蘇曉欣

張健華早年畢業於心光盲人院暨學校。據他一名師弟透露,張有弱視,「但係算好眼嗰種」,不用以手杖輔助行走,讀寫亦沒困難。他又謂張為人「超聰明、好叻」,多數殘疾人士修畢社工課程後只會打工,但張卻開設及經營復康院舍。

疑曾教游泳時行為不當
師弟又指,張泳術精湛,更曾於1980年起代表當時的香港傷殘人士體育協會,出戰殘奧會。資料顯示,張健華於1983年獲會方頒發全年最佳男運動員獎項,又曾破25米蛙式短池世界紀錄,於1984年殘奧取得銅牌。

師弟憶述大約1980年代中,有人返回母校任職活動幹事,為學生統籌游泳班等課外活動,大家都以「哥哥」稱呼他,惟有天有人突然被校方要求離職,疑涉教游泳時行為不當,但事件未有報警處理。師弟慨嘆,當年有人僥倖獲網開一面,卻未有珍惜。

據了解,張已婚,育有一名就讀大學的女兒。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張與妻於1993年以約91萬元購入一個居屋單位,但去年12月底將單位轉讓給妻子獨自持有,當時牽涉的非法性交案聆訊仍未完結。張原先自費聘用律師,花費逾19萬元。

張健華成立康橋之家前,曾受僱於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任職院舍社工,其間與下屬等人創業,卻未有向會方申報;更被指濫用工時經營私務、工作表現欠佳及隱瞞下屬請病假替康橋之家工作,甚至游說其他下屬過檔。會方最終在1998年解僱他,他事後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投訴,指控會方的解僱通知書失實,要求刪去有關內容。專員裁定信義會未有違例,張其後不服上訴亦失敗。

他於2000年中成立康橋之家,成為始創董事,至2014年9月2日、即被捕後不久停任,並於同年底將持有的三分一股份悉數轉讓予大股東智友集團有限公司,令智友全資擁有康橋之家,但他及胞弟分別仍持有智友7%及5%股權,即間接持有康橋。

張曾於2002年被指非禮兩名21及35歲嚴重智障女院友,包括伸手入對方睡袍撫摸胸部,又指插下體,事後以蛋撻及可樂安撫。張其後被控兩項非禮罪,最終法官認為兩名女院友證供前後矛盾,基於「司法制度要寧縱毋枉」,裁定張無罪,兼得堂費。

張健華檔案(54歲)

‧曾就讀心光盲人院暨學校
‧1980、84及88年先後代表港隊出戰殘奧會,曾奪銅牌,亦試過在國際賽事破世界紀錄
‧1993年與妻子斥91萬元買入居屋單位,後將單位轉名給妻子
‧2000年創立康橋之家,後擔任院長
‧2014年案發後遭康橋之家董事局撤銷職務

張健華涉及事件

1998年6月:任信義會宿舍社工時,開設「康橋之家」卻沒申報,工作期間經營私務,最終遭解僱
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涉非禮兩名「康橋之家」嚴重智障女院友,最終因女院友口供前後不一,被裁罪名不成立
2014年8月:涉與中度智障的「康橋之家」女院友非法性交,最終因女院友智障及患創傷後壓力症,不宜出庭作供,終獲撤控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8/19804584

智障者親人:伸張正義極困難


有子女入住智障人士院舍的歐太,昨晤傳媒時一度落淚。朱永倫攝

【本報訊】智障人士受不公平對待,屢見不鮮。2015年警方拘捕30歲中度智障男子,指控他在沙田美林邨誤殺七旬放狗老翁。當時智障男的二哥歐先生挺身而出為弟弟討回公道,召開記者會及向警察投訴課投訴,警方終承認拉錯人。歐先生表示,智障人士於伸張正義過程中困難重重,「當事人自己可能會徬徨一段時間」,家人的協助及堅持追尋公義是很重要。

私營院舍多不達標

歐表示,智障人士未必完全不能表達意見或做證人,最重要是能在合適環境,或由專業人士如醫護人員或社工協助下作供。因他們智力有問題,故獲家人支持非常重要,「伸張正義過程真係困難重重,問題係堅持有幾深」。

歐續稱今次康橋之家事件,律政司指不夠證據而撤控,令人摸不着頭腦,「𠵱家唔係冇證據證明佢有問題」,案件應交予法庭審理。社署也應考慮有關院舍是否適合繼續營運。

本身有子女入住智障人士院舍的學前兒童家長會代表歐太表示,大部份接收智障人士的私營院舍,於人手、安全和空間等方面不達標,只是以臨時發牌方式運作,家長沒辦法才安排智障子女入住私營院舍。她平日到院舍探望子女時,會留意子女情緒及身體狀況有否異樣。
■記者陳沛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8/19804588

康橋事故多 曾有人墮斃


《無聲吶喊》是韓國真人真事改編電影,講述一群聾啞兒童在學校被性侵犯和嚴重虐待。

【本報訊】疑似港版《無聲吶喊》的葵涌私營復康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先後兩次涉性罪行均獲撤控,引起公憤。翻查資料,康橋之家今年8月亦發生過意外事件,一名14歲院友在殘疾人士院舍墮樓,倒卧在大廈後巷位置,其後證實死亡。據了解,警方當時在現場沒有撿獲遺書,死者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社署當時稱會要求院舍就事件提交報告。

收4封警告信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指,康橋之家先後涉及多宗事故,已極有理由相信該院舍已不適合為殘疾人士提供住宿照顧服務。該會要求社署立即吊銷康橋之家的院舍牌照,並安排受影響的舍友轉往合乎規格的院舍;檢討《殘疾人士院舍條例》持牌人的條款,加強監督;重新考慮增加由非牟利機構營辦之院舍,而非將服務外判化或件工化,並加強監管院舍有保護舍友之身心安全。

社署回應稱,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已經加密巡查該院的服務表現,有關院舍未能就社署所發出的書面指示於限期內作出持續改善,社署正就對該院採取進一步行動,徵詢法律意見。

2015年至今,社會福利署牌照處曾就管理、保健照顧等事宜向康橋發出4封警告信。該院自2013年4月獲發豁免證明書至今,社署共接獲9宗有關該院的投訴,當中並無涉及性侵犯的投訴。
[email protected]��屬求助。
■記者趙雅婷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8/19804590

社署案發後仍為院舍續牌


康橋之家

【本報訊】現時全港有312間殘疾人士院舍,當中只有40間獲社會福利署發出正式殘疾人士院舍牌照,餘下272間只獲發豁免證明書,並可不斷續期,康橋之家是其中一間。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2014年已因涉嫌與智障院友非法性交而被拘捕,但2015年10月康橋之家仍然獲批豁免證明書,為期18個月。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現時社署向院舍發出豁免證明書沒有準則,「鍾意話幾時畀、幾時唔畀由佢,透明度低」,豁免證明書可無限次續期,有關院舍一般是硬件方面不符合要求。

社署署長有權對院舍撤銷豁免證明書,不過張超雄表示,若社署對院舍釘牌,便有責任接收院友,在難以安置院友下而投鼠忌器;今次事件社署應該考慮對康橋釘牌。

張續指,現時社署透過牌照部監管院舍,牌照部由80人增至今年120人。牌照部人員會突擊巡查院舍,平均每間院舍一年巡查7次;若發現院舍有問題,會加密巡查。政府對純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監管較資助院舍寬鬆,如資助院舍一定要有登記護士,但私營院舍不需有登記護士,可以用兩個保健員代替一個登記護士。
■記者陳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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