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0日 星期日

無褲袋遭警誣褲袋有冰 拘468日  被屈藏毒 男子控一哥索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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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褲袋遭警誣褲袋有冰 拘468日 
被屈藏毒 男子控一哥索400萬



原告的八旬母親昨稱兒子是一名「乖仔」,現職電腦維修。謝榮耀攝

【本報訊】53歲電腦技工前年返回秀茂坪寓所時遭警方截停,他被指於褲袋內藏有冰毒,家中又有包裝工具,惟當日他所穿褲子根本無褲袋,涉案毒品和證物亦無其指紋,最後他獲判無罪。他稱被警方插贓誣告、惡意檢控,令他無辜被拘押468天,飽受精神和情感傷害,女朋友更離他而去,他為此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近400萬元。
記者:蔡少玲 陸羽平

原告林偉業(譯音),被告為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司長。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本報稱,警方會就事件作了解。記者昨到原告家造訪,但只有其父母在家。本報後來接觸到原告,他稱因含冤受屈才提出訴訟,「心情梗係唔好受,唔通好舒服咩?」,但對於訴訟內容,他說是他與警方間的事,不想張揚。

據了解,原告人本身案底纍纍,包括襲警、傷人及與毒品有關罪行。案發當日葵青反黑組收到線報,跨區採取行動。案發時,被告菲籍同居女友也在場。入稟狀指,原告於2014年5月15日返回秀茂坪寓所,啟門之際突遭警員截查。警方後來指控他於褲袋內藏3包共重55.27克冰毒,還指他在警誡下招認毒品是自用。警方案情指,搜查下於原告寓所發現一個裝有液體及插有兩支飲管的綠色玻璃樽、13個包裝膠袋,及一個電子磅。

證物無事主指紋DNA

案件去年8月於高院審訊,原告堅稱從無招認,更指當時穿的運動褲褲袋早被剪走,袋口也縫上。而法證結果亦顯示,3包冰毒上並無林的指紋或褲子布質纖維、電子磅等證物亦沒其指紋或DNA。經審訊後,原告獲陪審團一致裁定販毒罪名不成立,主審法官張慧玲當時指,林的行為並無自招嫌疑,故判他可獲訟費。

原告在入稟狀指,當日警員截停他後帶他返單位,當時大門已打開,兩警向他展示毒品和電子磅後要他認罪,更恐嚇若不認罪會將其女友一併拘捕,原告拒絕。

他指警方惡意檢控令他隨時被判最高10年的監禁,他為此感屈辱、驚恐和自尊盡失,亦令80歲母親擔心,他在女友和鄰居面前被扣手銬,使他尷尬萬分。女友被捕扣留兩個多月後,更與他分手。他指警方陷害他,行為可恥,應作懲罰性賠償,連同他被捕後失去工作、扣押期間的伙食費和寓所財物被盜的損失,索償總數397萬元。
案件編號:HCA28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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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困難 索償個案少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因政府嚴重失誤致錯判入罪或判監者,均可向政府申請特惠補償。資料圖片

【本報訊】過去不時發生懷疑警方誣告事件,但向警提出民事索償的個案極少。有律師指可能與案件需有惡意檢控等訴訟因由,造成難勝訴有關;亦有律師估計因警方為掩飾惡行,早用金錢誘使事主和解,致令個案沒曝光。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一般因政府嚴重失誤,以致後來發現錯判入罪或判監者,均可向政府申請特惠補償,不過個案不多。政府前年在立法會上透露在2009年起的5年間,特惠補償金申請個案共有9宗,但當中7宗被拒,1宗尚待決定,只1宗獲批。

律師估計金錢誘和解掩飾

政府當時表明會就特惠補償計劃作廣泛宣傳,並稱若發覺有個案適合發放補償會主動通知事主,但張卻未見過。張估計很多律政司人員根本對計劃不知情,遑論主動提醒事主申索。基於政策非法例規定,而且要證明當中存在「嚴重缺失」有難度,故即使向律政司申請,獲批機會亦相應減低。至於民事索償,張指難度更高,因民事索償須證明存在惡意檢控、不合法拘捕等訴訟因由,否則難以取勝,加上申索人要考慮一旦敗訴要負擔昂貴訟費,故過去少見索償。

律師陳惠源則稱,少有民事索償可能是因受害人向警方表示會索償時,警方為掩飾惡行,已用金錢賠償誘使事主接受和解,並加設保密條款,最終令事件不用曝光。而官司帶來的時間折磨、壓力,也令受害人卻步。
■記者蔡少玲、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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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賠鳩嗚途人撐入稟


梁偉文前年途經旺角遭警插眼屈手。

【本報訊】警方「砌生豬肉」事件過去時有發生,但只有小部份獲賠償,如前年途經旺角鳩嗚現場的油漆工梁偉文遭警插眼及屈傷手腕,卻被誣告襲警。獲撤控的梁向律政司索償,律政司一年後提出以18.9萬元和解。作為過來人,梁昨支持涉案技工入稟,謂「如果自己冇做過,冇理由畀佢屈」。

梁偉文回想追討過程中令他感到糾結的,是擔心所有心機付諸流水,畢竟要面對坐擁龐大資源的政府,「唔係個個咁好彩有錢請律師」,幸他獲義務律師幫忙。

智障男被屈誤殺

另一宗冤案發生在2005年,小食店東主鍾文正被指聘用雙程證女子當黑工被捕,鍾向警方解釋內地女子只是路過想買煎釀三寶,但不獲理會。鍾後來被裁定罪成,還柙14天後,判120小時社服令。他最終上訴得直並向律政司索償,纏擾5年律政司才願和解。

去年5月,警方錯誤拘捕30歲中度智障男子,指他在沙田美林邨誤殺七旬老翁。家屬事後揭發警方作口供,智障男鸚鵡學舌重複警提問,最後竟被紀錄成「推咗伯伯落地」。警方後來低調撤控於深夜發聲明表示「抱歉」。涉事9名警務人員需受處分,當中4人受紀律覆檢。另在2002年,元朗反黑組高級督察李志輝與兩警長到夜場查牌,因與夜場經理口角將對方拖入後巷毆打,事後三警反屈經理阻差辦公。三警因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入獄一年半至兩年半。法官形容事件是「警界可悲的一天」。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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