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 星期一

平買村屋無廁用  買家遭地下業主禁駁化糞池 政府警告收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61010/19796371

平買村屋無廁用 
買家遭地下業主禁駁化糞池 政府警告收地



許先生指涉事單位裝修後3年仍無法入住,廁所馬桶亦放有紙牌警告不要使用。許頌明攝

【本報訊】便宜莫貪?許先生3年前斥資173萬元,購入元朗一間頂層700呎村屋單位,另連天台,經紀指上手業主與村屋地下業主交惡,被禁用化糞池,許透過律師與地下業主交涉,卻被索取每月1,000元,雙方談判破裂,新居有廁用不得,慘未能入伙。地政總署指該村屋無提供污水處理系統予全幢屋宇使用,違反建屋牌照條款,已將全幢釘契,樓上樓下「糞」戰到底,不惜冒政府收樓之險一拍兩散。
記者:潘柏林

現年50多歲的許先生從事社會服務工作逾20年,2013年初以173萬元買入八鄉橫台山梁屋村一個村屋頂層700呎單位,平均呎價不足2,500元,另連天台,擬日後退休之用。他事前從經紀口中獲悉,上手業主與地下業主交惡,單位廁所未能接駁到地下由地下業主興建的化糞池。許先生裝修後新的排污渠亦被地下業主拒絕接駁到化糞池。《蘋果》記者從許先生單位外觀察,見到排污渠被截斷,未能接駁至地下化糞池。

許先生原打算談判解決,惟多次接觸地下業主均被拒。2014年他委託律師交涉,提出願意分擔三分一興建和使用化糞池的合適費用。

被迫用水樽裝小便

但地下業主透過律師回覆,指化糞池是自家興建和擁有,要求許生每月繳交1,000元「牌照費用」,許先生兩度議價,希望每月交300至500元,惟雙方未能達成共識。許先生稱願意繳付合理價錢,前提是保證可永久使用,「最緊要係咪永久使用,我好擔心畀咗1,000蚊你,下個月你話3,000、再下個月4,000點算呢?」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共識。

許慨嘆花數十萬元裝修卻無法入住,試過人有三急非常尷尬,「攞個樽裝住尿先囉,大便惟有忍住,都冇辦法」。他曾向地政總署投訴,要求在天台安裝流動廁所應急,但因為違反高度限制被拒,「香港文明法治社會,搞到咁嘅情況,政府又唔幫」。

一拍兩散全幢釘契



地署指涉事地段沒有提供污水處理系統予全幢屋宇使用,元朗地政處向地下、一樓及二樓的業權人發警告信,業權人未在限期前糾正違契情況,2016年初將全幢釘契。署方回覆查詢指,若違契情況持續,警告會按程序收回該地段,意味「糞」戰爆發或致一拍兩散,被政府收樓收場。

地下業主高太表明拒絕許生使用化糞池,無解釋具體原因,強調自己單位也被地政總署釘契,「咁佢問題囉,關我乜事,𠵱家我都俾佢累到釘契喎」。梁屋村無村長,鄰近的河瀝背村長鄧英斌曾介入事件,他認為許先生明知化糞池接駁有問題,仍「執死雞」以較平價錢購入單位,他批評許生態度差,出律師信嚇人,令地下業主拒絕談判,自己曾建議許先生以買入價出售丁屋了事,惟被拒絕。

許先生反駁,自己與業主本來不認識,曾經寄信、找中間人接觸業主不果,才發律師信希望達成協議,信件內容不涉恐嚇或提控,「佢有得住有恃無恐,我哋冇得住又唔賣得」。他坦言已投資數十萬元裝修,不考慮蝕本價出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0/19796375

經紀:個案極罕有


涉事單位的糞渠被地下業主拒絕接駁(虛線示)至地下化糞池。

【本報訊】專營新界村屋買賣的永鴻地產負責人盧小江指,自己從事村屋買賣逾18年,未見過同類個案,「我第一次聽到,係咪罕有呢?係極之罕有」。他指正常情況下村屋化糞池必須提供予全幢使用,地政總署亦會驗收,吸糞費由業主分擔。他指許先生3年前以173萬元買入單位,估計較市價便宜最少約兩成。

盧小江指近3年村屋價格大幅升值四至五成,但具體價格視乎多個因素決定。若以單位升值四成計算,許先生丁屋單位現值逾300萬元。

潛在風險多不勝數



盧小江指村屋買賣潛在風險多不勝數,例如有僭建物、佔用官地、無滿意紙,買家應仔細了解,不應只考慮價錢便買,若明知有問題仍然購買,便需要承受風險。他指許先生只能與地下業主協調,地政總署針對單位釘契已經做足責任。

現時興建丁屋需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施工的條文,以及渠務工程的條文,惟屋宇署回覆指涉事屬丁屋,無有關屋宇的批准建築圖則的紀錄。署方無解釋原因,僅稱有關屋宇及其相關渠務工程屬地政總署管轄範圍,已將個案轉介元朗地政處跟進。

建築、測量、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指,若經紀在售樓時已解釋單位未接駁化糞池,而許先生在知情下買入單位,事後很難追討。他指在買賣村屋時應注意當中潛在風險。
■記者潘柏林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0/19796379

一般有協議共用化糞池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表示,現時大部份村屋都沒有公眾排污渠,化糞池的功能是將廁所的污水、排洩物,經過化糞池分解。資料圖片

【本報訊】新界等鄉郊地區若無公用污水渠,小型村屋普遍用化糞池處置日常廁所的廢物和污水。環境保護署資料顯示,化糞池設置地點、設計等需合適,並需有適當維修和經常清除淤泥。若住戶因處置污水不善令環境污染,環境保護署可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向戶主檢控。

潔維修費由業主攤分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表示,現時大部份村屋都沒有公眾排污渠,化糞池的功能是將廁所的污水、排洩物,經過化糞池分解。化糞池也是整幢村屋的必須設施,一般在興建村屋時會一併建造在地底。

何稱,化糞池需清潔及維修,費用由業主共同攤分,「業主夾份一齊清潔維修,以前一個月都係畀100至200蚊,都夠做清潔,唔係好大數目」。他又稱,以前村屋一般只有一個業權,化糞池就供全幢村屋使用,不會出現爭拗,但後期一幢村屋可能由不同業權人持有,業主大家會有共識或協議,讓三層樓可以一起共用設施,「唔可能禁止其他人用,但市民要睇下協議或合約有冇寫明邊個或者邊層可以用」。
■記者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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