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 星期五

圍堵校委會 馮敬恩罪成面臨判監 母求情:佢會拼死守護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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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校委會 馮敬恩罪成面臨判監
母求情:佢會拼死守護港大



馮敬恩(左)昨結上港大領呔應訊;旁為另一被告李峰琦。謝榮耀攝

【本報訊】去年1月26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討論學生提出改革訴求,會後校委遭學生包圍要求對話,擾攘至凌晨。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指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高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裁判官昨裁定馮恐嚇罪不成立,因不肯定隊冧「佢」是否說給李聽,但裁定交替性的擾亂秩序罪成立。同被控的副會長李峰琦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罪成。裁判官押後判刑,准兩人保釋,但強調判監可能性相當高。
記者:勞東來 楊家樂


馮敬恩被控去年恐嚇李國章,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馮敬恩(23歲)昨結上港大領呔應訊,離開時感謝公眾關心,拒評論本案,只呼籲關心其他抗爭者案件。李峰琦(21歲)亦作相同呼籲及拒絕評論。案件去年12月開審前,馮承認刑事損壞會議大樓門框,及企圖強行進入罪。馮母和多名港大學生昨旁聽,梁頌恆、游蕙禎、黃台仰等亦有到庭。馮母有為兒子寫求情信,指他熱愛港大,「會拼死守護佢所愛嘅港大」。

事發後李國章形容圍堵是暴動、學生猶如吸毒,審訊時他再指馮是煽動示威者的主謀。他供稱離開大樓時場面混亂,被人群包圍,港大保安經理張憲君護送他。兩人稱目睹馮在右邊2至3米外,望向李叫喊:「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李說聞言感驚慌,憂安全受威脅,有人拉扯其右肩和手臂。



裁判官高偉雄認為李和張證供誠實可靠,但他們與馮相隔四、五層人,沒留意馮說出「隊冧佢」之前或之後在做甚麼;加上馮說「隊冧佢」時使用第三身的「佢」而非「你」來描述李,一般理解是說給其他人聽,高官說不能斷定「隊冧佢」該句是說給李聽,故不能肯定馮意圖令李受驚,裁定刑事恐嚇罪不成立。馮聞言舒一口氣。

但高偉雄指李當時被包圍及用粗口責罵,馮說「隊冧佢」後人群加強擠擁,顯然馮用意是號召包圍人士以武力制止李離開,裁定馮有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擾亂公眾秩序罪成。

辯方審訊時指馮敬恩身為學生會會長,不會用「隊冧佢」這些三合會用語說出要殺死某人。高偉雄反駁指頭兩句是阻止李國章離開,自行或號召他人使用武力也可達到這目的,以當時情況來看,馮並非一定不會說出那番話。高官表示不認為所有人在眾目睽睽下就不會犯罪,有人乘亂犯案亦非沒可能,更指現場有些人可能想用口罩和衣帽掩飾身份,「如果只是正常表達意見,為何需要刻意遮蓋容貌?」

與另一被告准保釋 9月判刑



辯方亦質疑李案發時鎮定,在庭上充滿自信,在政府任要職時經歷過不少示威,故他稱怕生命有危險及怕被打是誇大及說謊。高偉雄指即使一個人經歷多次示威,也不等於當他被人用言語威脅要殺他及被拉扯時,不會有絲毫懼怕。高偉雄又指李國章和張憲君在人群中剛好看到馮說出涉案句子的一刻,非完全沒可能。

至於李峰琦的控罪,高偉雄接納港大保安主任認出李峰琦以雙手及身體按壓在擔架床上,令救護員要放棄用擔架床,徒步將在草坪被包圍、報稱頭暈作嘔的校委紀文鳳送往救護車,裁定李阻礙公職人員罪成。

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判刑,先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另索取馮的醫療報告,兩人續准保釋,不准離港。高偉雄得知馮獲台灣的大學取錄後,批准他可於9月4日至10日離港前往辦理註冊。
案件編號:ESCC2357/16、ESS271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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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腦瘤發作 隨身攜紙條
「如迷路,送我返港大」



馮敬恩母親(中)昨在親友陪同下到庭旁聽。張志華攝

【本報訊】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昨為馮敬恩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由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和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所撰寫。其中馮母手寫的6頁求情信令人動容,提到馮小六時患血癌,中四又發現有腦腫瘤,馮一直甚為堅強令母親感敬佩。

馮曾患血癌 李柱銘讀信哽咽

李柱銘

馮母求情信指出,兒子小六時患血癌,中四又發現有腦腫瘤,他自知有病,一直隨身攜帶寫有「如迷路,請送我返港大」的紙條,可知他熱愛港大,「會拼死守護佢所愛嘅港大」,李柱銘讀到此處亦不禁哽咽。馮母又透露,馮自幼父母離異,沒錢買玩具給馮,但馮從沒埋怨,反而向老師訴說母親辛苦,試過太忙忘記買飯要吃麵包,故他要努力讀書。信中又指,馮升大學後,免費或廉價幫未能升大學的同學補習,並向母親指金錢並不重要,李柱銘感慨:「香港有幾多人可以咁講?」曾與馮敬恩合作做節目的陳志雲讚揚馮真誠,透露馮曾找他批評其行動決策。他認為馮所做的全為培養新生代的港大和香港,行為也許非世俗眼光所容許,但他飽受壓力,案底已是懲罰。羅冠聰則指馮為學校改革挺身而出,冀大眾多點體諒和寬容。據知馮的朋友和一至兩名港大教授亦有幫馮寫求情信,惟未有校委寫信。

李柱銘指兩被告案發時是學生會會長及副會長,自覺有責任維護大學獨立性,犯案並非為自己利益,刑事案底已是懲罰,尤其是想成為大律師的李峰琦將受影響;又指本案沒有人命損傷,重犯機會小,現在社會強調大和諧及修補撕裂,毋須判阻嚇性刑罰。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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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改革無果「但總要有人站出來」


港大學生於去年1月26日包圍校委會會場,促回應改革訴求。

【裁決前專訪】
【本報訊】「7月20號無論結果係點,係一個好嘅時間畀自己靜一靜。」馮敬恩在裁決前接受專訪,坦言感覺緊張和「好不安」,猶如倒數生命終結,難免擔心入獄。回顧校委會及副校任命風波,經歷遞信、硬闖、洩密、圍堵、聯署等,紛紛擾擾但爭取改革仍無果,馮直言感到失望洩氣,最灰心是目睹戰友喪失希望,「喺雨傘(運動)、喺香港民主政制失落咗一次,去到大學裏面嘅管治,去爭取嘅時候亦都唔成功」。

過去一年受官司纏擾,馮表示因參與學生會或關心社會而招致這後果,「呢個代價係高嘅」。但他認為總要有人站出來推動變革,「例如我哋今日享受緊一啲自由同有限度嘅民主,可能係以前嘅人爭取返嚟嘅」。馮憶及當初競選學生會時已表示有被捕的準備,如今可謂「實踐選舉承諾」。

無悔披露會議內容闖會場

前年7月港大學生闖入校委會會議場地要求對話,創下歷史性一幕。馮指雖然學生行動較為進取,但歸根究底是希望對話,他深信一些比較親建制的校委同樣是為大學好,彼此有可能真誠溝通,「呢場所謂守護港大嘅戰役,其實唔係建制同泛民之爭,而係pro HKU同against HKU之爭」。

馮指當時行動方向由學生會與同學商討得出,原本設想促成城市論壇式對話,可惜未能成事,輿論焦點亦錯放於衝擊行為。倘整場運動重來一次,馮指部份行為他未必會做,但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及嘗試闖入會場對話,他不會改變原有決定。

風波過後,校委會僅通過一項改良建議,馮坦言不想散播失敗情緒,但確實感到失望和灰心,「對於我嚟講最灰心嗰個位,係睇到好多同我一齊去參與喺呢個campaign裏面嘅人,本身都可能經歷過雨傘,曾經佢哋嘅眼神係好有希望,可能喺雨傘、喺香港民主政制失落咗一次,去到大學裏面嘅管治,去爭取嘅時候亦都唔成功,睇到佢哋以前係好有希望嘅一班人,但最後大家都會好洩氣」。

表明不再高度參與港政治

他指運動亦非毫無成果,至少提升了社會對大學管治的關注,但對於如何繼續推動改革,馮亦興嘆:「我都唔知有啲乜可以做。」他提出應努力維持關注度,例如預期將舉行立法會補選,屆時可質詢參選人對大學管治的立場,另外應向未來的大學新生做好傳承。

受訪前幾天,馮敬恩正式完成本科學業,港大生涯即將劃上句號。來年他將會負笈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研究所攻讀碩士,研究台灣以及香港的殖民地經驗。

他自言理想是當中學老師,惟刑事案底令他難以當上日校教師,他希望潛心學習提升自己,「若大家覺得我個學術背景好好,學生學術上一定會有好好嘅裨益,咁唔會因為我過去嘅政治參與而否定我呢個人」。

繼續學業的同時,馮表明不再高度參與香港政治。他透露曾受邀加入議政組織,但因應家人和愛人的意見而沒加入,在可見的未來也不會涉足政黨和選舉工作。至於選舉時會否為別人站台,他笑言:「呢個要睇吓,因為我都站錯過一次台。」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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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生倡廢特首校監制無果


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遭港大校委會否決。

【本報訊】港大副校長委任風波促使八大院校發起公投,要求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雖然投票結果大比數通過支持廢除,但多間院校仍原地踏步。以港大為例,事隔近兩年,校委會雖曾成立3人專責小組研究及提交報告,但上月校委會決定不依從小組建議取消特首校監必然制。

事件主角之一的陳文敏,過往亦曾公開批評特首校監必然制應被推翻。馮敬恩接受訪問時指,「大學改革係需要可能以10年去計,起碼開咗個頭有得一齊去處理先囉,但似乎連開個頭都開唔到」。校方稱擔心修例不獲立法會通過,但馮指很多校委在政界或商界有名望,若贊成改革應嘗試游說各方支持,而非怕不可行便否決建議。

對於有校委認為需信任特首,與之合作,馮指若覺得新特首林鄭月娥是港大校友,因此會對港大好,「係一個不切實際嘅幻想」。他認為應從制度入手,「佢任期可以幾耐箒,你喺間百幾年嘅大學裏面,你只係睇嗰5年?或者10年?我覺得係短視」。

港大校委會上月否決
去年1月馮與港大同學圍堵校委會,會方3個月後成立大學管治專責小組檢討現行管治政策,成員有教資會兩名前成員Malcolm Grant、柯偉林和前高院法官阮雲道,今年2月提交報告。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取消特首校監必然制,校監僅屬禮儀性質,應減少特首委任校委數目,保留民選校委。根據規定,校委人數最多為24人,特首可委任最多7人進入校委會,其中一人須為主席。

今年3月,校委會通過成立6人工作小組跟進建議,並於上月28日採納工作小組結論,包括維持特首校監必然制、不會削減校監權力,亦極力反對「下放」校委會權力。

中大就改革校董會而成立的工作小組去年公佈保留特首校監必然制,同時維持特首委任校董權力。何君堯和反佔中律師陳曼琪任校董的嶺大,去年在校董會會議上否決成立專責小組檢討特首校監必然制。

至於最先提出檢討制度的浸大,去年初突煞停諮詢,至今未有下文。其餘院校包括科大、城大、理大及教院,仍維持特首校監必然制。
■記者勞東來、蘇曉欣、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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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琦面臨港大聆訊


李峰琦。

【本報訊】港大圍堵校委會案件昨有裁判,時任學生會長馮敬恩、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分別被判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李峰琦現時仍在學,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指,按大學慣例,被判刑事罪行的同學會面臨港大校內紀律委員會聆訊,他希望透過委員會中的學生代表作橋樑,盡力游說委員不要額外懲處李峰琦。

學生會促勿額外懲處

黃政鍀指,校委會衝突源於李國章不肯跟學生對話,以及校方主動報案、讓警察進入校園,對判刑感遺憾及無奈。馮敬恩早前已完成學士課程,但李峰琦目前仍在學,料面臨校內紀律委員會聆訊。因涉個人私隱,校方不會公佈聆訊個案詳情,黃稱難預計李面臨處分有多重,但會盡力透過委員會中的學生代表游說勿額外懲處,「(李)承受嘅壓力、後果已經好大」。

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對馮、李被判罪感到極難過,形容校方愧對兩人,「佢哋(兩人)並唔係為咗自己利益,係為咗學校,係為咗院校自主同學術自由」。對於港大會否針對李峰琦作紀律聆訊及處分,港大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校方尊重法庭裁決。
■記者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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