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警犯事停職、革走 升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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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犯事停職、革走 升三成


去年因涉刑事罪行而被停職及離職的警務人員達49人,較2015年上升32.4%,創近5年新高;圖為香港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本報訊】近年不時發生警務人員涉觸犯刑事罪行被捕,保安局回覆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提問時指,去年因涉刑事罪行而被停職及離職的警務人員達49人,較2015年上升32.4%,創近5年新高。

保安局文件披露2012至2017年因涉刑事罪而被停職及離職的警察人數,去年共有31名警務人員因涉及刑事罪行須停職,包括26名警員、4名警長及1名警署警長;另有18人須離職,包括14名警員及4名警長,較前年的9人激增一倍。在今年首兩個月,警方亦錄得有6名警務人員因涉刑事罪行而遭停職及離職。

去年34警被捕



保安局指,上述警務人員分別涉及的罪行包括盜竊、詐騙、性罪行、毆打或傷人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警方並沒有備存有關人員停職期間領取薪金所涉的金額數字。

另外,保安局在回應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查詢時表示,去年共有34名警務人員被警方拘捕,較2015年的19人上升近8成,其中21人涉嫌干犯警隊定義為性質屬較嚴重的刑事案件,須由刑事調查單位處理,當中包括3人涉傷人及嚴重毆打、1人涉強姦、4人涉雜項盜竊、4人涉詐騙及其他罪行等。
公務員事務局昨就預算案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亦指,2015/16財政年度共有13名公務員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定罪而遭革職,當中12人為紀律部隊成員;另有12名公務員遭迫令退休。局方續指,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共有1,100宗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定罪的公務員個案,當中大部份涉及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等。
■記者紀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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