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 星期二

首個特首控議員 指遭稅局調查言論失實  689告梁繼昌誹謗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70307/19950390

首個特首控議員 指遭稅局調查言論失實 
689告梁繼昌誹謗



梁振英

【本報訊】剛獲增補為全國政協常委的特首梁振英,在盛傳獲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前夕,正式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是本港首個控告立法會議員誹謗的特首。梁繼昌日前談及梁振英涉及的UGL5,000萬元事件時曾稱梁振英正接受香港及外國稅局調查;梁繼昌證實收到法庭令狀,已交律師處理。有議員質疑梁振英憂有關言論令他升任政協副主席節外生枝而興訟。
記者:姚國雄

剛以常委身份出席全國政協開幕禮、並以特首身份列席全國人大開幕禮的梁振英,前晚才從北京坐夜機返港,抵港翌日隨即採取行動。

特首辦拒回應誰支付訟費

特首辦證實,梁振英昨午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至於訴訟費由誰支付、梁振英基於甚麼原因入稟等等,特首辦一概拒絕回應,不肯披露更多詳情。梁繼昌亦證實已經收到法庭令狀,梁振英向他就誹謗提出民事訴訟,已交律師處理,不便回應。

事源26名民主派議員上周三聯署去信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要求俞不要委任梁振英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梁繼昌當時在議事廳外見記者時,提及梁振英正因UGL事件受廉署調查,甚至是外國政府稅局的調查對象,故委任梁為政協副主席,將令中央陷於非常尷尬局面。

梁繼昌翌日、即上周四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要求澄清有關UGL的言論,否則採取法律行動,當日正是梁振英啟程到北京準備出席政協開幕禮之日,他在機場主動向傳媒指,已向中央全面解釋UGL事件,稱中央政府清楚知道事件及聽取了法律意見,但梁繼昌最終沒有答允梁振英的要求。據傳媒報道,梁振英認為梁繼昌的指控令人誤解,梁振英稱無受香港及外國稅局查詢、調查。

今次已非梁振英首次就UGL事件採取法律行動,他於去年9月曾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不滿社論指控他涉貪,阻其競選連任;上月底又再向《蘋果》發信,指兩篇有關UGL事件指他涉貪的報道失實,要求不能再刊登相關指控並刊登撤回報道聲明,揚言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恐任政協副主席節外生枝


梁繼昌

立法會已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振英收取UGL費用一事,身為委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梁繼昌針對梁振英有關UGL的言論並非首次發表,質疑梁振英如今才採取法律行動,是因擔心梁繼昌的言論會影響他能否升任政協副主席:「點解過去唔告𠵱家告,係咪因為佢有機會做政協副主席,唔想節外生枝?似乎梁振英對呢個職位好緊張。」

林卓廷批評梁振英入稟控告議員誹謗,令行政與立法關係更緊張,亦會令他們作為民意代表監察政府時,產生無形壓力,明言不會怯於梁振英的法律行動:「始終佢錢多,但我哋會繼續去講,專責委員會會繼續問要問嘅嘢,徹查件事,唔會因為佢可能會告我哋,而我哋唔講,基於事實嘅嘢,我哋唔會太過擔心。」

擔任專責委員會主席的謝偉俊稱梁振英告梁繼昌誹謗,會令委員會日後的工作要更小心,但梁繼昌擔任專責委員會的委員資格不受影響。謝指梁振英作為政治人,控告別人誹謗,政治上會失分,「但可能梁振英都開始遠離香港嘅政治核心,將重心北移,佢想利用訴訟案做擋箭牌,證明別人嘅對佢嘅指控不實,或者用呢件事做拖字訣」。至於梁是否以此訴訟令升任政協副主席一職不受影響,謝指不會如此猜測。

全國政協主席團本周五(10日)開會審議人事事項,若要增補副主席,主席團會推薦人選並交大會討論,並在下周一(13日)閉幕會中表決,換言之梁有望在當日晉升國家領導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07/19950395

UGL醜聞事件簿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07/19950398

非會議內發言無豁免權


律師文浩正指部份誹謗官司會在高院由陪審團裁決。資料圖片

【本報訊】根據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議員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發言,可享法律程序豁免權,但僅限於會議內發言。據報道,特首梁振英針對梁繼昌入稟言論,是其接受傳媒訪問時發表言論,或不受特權法保障。

貶低地位已可視為誹謗

按《基本法》第77條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4條,兩條文均註明議員在會議上發言不被追究,特權法第4條更列明,除發言外,議員在提交立會報告書的言論,或因提出呈請書、條例草案、決議、動議等方式提出的意見,都獲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豁免。

惟議員在立會大樓其他位置發言則不受特權法保障。據報道,梁特是因梁繼昌於立會大樓向傳媒提及梁特「仍接受緊廉署調查,甚至係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調查」一句作追究。

法政匯思召集人、執業律師文浩正指,按照誹謗定義,一個人在公開場合的言論或文字,若貶低事主在社會人士間的地位,已可視為誹謗。被告需向法庭提出答辯理由,如言論是基於事實或公允評論等。他指部份誹謗官司會在高院由陪審團裁決。一旦誹謗指控成立,法庭將視乎誹謗言論有否對事主造成實質損害,定出賠償金額,又或下達禁制令禁止當事人再發表誹謗言論。
■記者鄭啟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07/19950404

任議員五年 反梁特連任


梁繼昌。資料圖片

【本報訊】梁繼昌2012年參選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組別選舉,成功當選議員,去年競逐連任,擊敗建制派對手陳弘毅再度晉身立法會。本身擁有律師及會計師資格的他,從政前已時常談論政事。去年梁繼昌與另外6個功能界別議員組成「專業議政」,爭取重啟政改、廢除人大政改8.31框架,並反對梁振英連任。

專長稅務工作

梁繼昌晉身立法會之後,除了專責經濟及財經事務,亦經常就時政發表意見,如力撐所屬的公共專業聯盟在雨傘運動後成立「雨傘警暴資料庫」、促特首勿按政治立場篩選監警會委員等。

梁繼昌任監警會委會時,曾收到2,500多封投訴信,不滿他批評警方用催淚彈及胡椒噴霧是過份使用武力。

專長稅務工作的梁繼昌,畢業於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其後於英國羅兵咸會計師行任職。
現年55歲的梁繼昌早年接受訪問時表示,1989年六四期間,他天天在倫敦中國駐英大使館示威,聲援北京學生。

1995年梁回流香港,擔任律師行高級顧問,2005年開始擔任會計界選委。直至2012年,他認為「與其搞政策研究,不如為香港出啲力」,自此踏上從政之路。
■記者廖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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