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

契妹被姦 契哥出頭 勒索$6000不遂報警 與涉性侵者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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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拘捕涉嫌強姦少女的男子。姜偉康攝

【本 報訊】17歲雙失少女,除夕夜在旺角一間酒吧慶祝新年,其間認識五名青年,她醉後被一名19歲青年帶返油麻地家中,少女醒來發現衣衫不整,懷疑遭人性侵, 她事後向契哥哭訴,其契哥問罪時趁機勒索青年6,000元擺平費,青年堅拒付錢,契哥報警,警方到場以涉性侵罪拘捕青年,但契哥與另一男子則因曾索錢企圖 私了,亦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記者:姜偉康

疑遭性侵少女居住土瓜灣區。除夕夜,她在旺角一間酒吧飲酒迎接元旦時認識五名青年。
直至凌晨時分,其中一名19歲姓廖青年見她醉態畢現扶她離去,將她帶到新填地街191號仁豐大樓寓所過夜,直至清晨女事主醒來發現在陌生床上,被人脫去衫褲,懷疑遭到性侵犯,離開後即向姓謝(29歲)契哥哭訴。


契哥召友登門找晦氣


直至前天下午,女事主與契哥和一名姓崔(21歲)友人登門找晦氣。直至晚上7時許,廖放工返家在樓下被他們包圍,謝要求索取擺平費3,000元被拒,再加碼至6,000元,其間廖的父母返家見狀,上前了解後認為對方是勒索,堅決不付錢,雙方僵持不下,謝於是報警。

女事主事後被送院檢驗,廖涉性侵被捕,他向警方指曾遭人勒索6,000元。警方調查後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將謝、崔二人拘捕。

節日氣氛濃厚的除夕及聖誕節,一直是性罪行發生的高危日子,本港近年的強姦案,其中95%受害者與侵犯者認識,俗稱「友姦」。

慶祝節日宜同性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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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性暴力的輔導中心「風雨蘭」服務主任伍姑娘表示,女子出外慶祝節日,最好有同性相伴,互相照應,尤其對新相識的男性盡量小心。若果發現被人性侵犯,應即時報警,不應找人出頭。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指出,少女單獨外出消遣要小心,飲酒及飲下有迷藥的飲品隨時不省人事,容易蝕底。隨着青少年性觀念開放,涉及的風化案也越來越多,歸根究柢需從風氣上糾正,灌輸正確而負責任的性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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