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稱被愛港力出賣 有氣難消 打記者梁粉判刑 「我似用完即棄紙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09/1812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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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樊自鳴承認普通襲擊罪,輕判罰款,他離開法院時舉起V字手勢及面露笑容。李家皓攝

【本 報訊】今年元旦前夕參與由「愛護香港力量」組織挺梁遊行的示威者,聲稱不滿now電視台記者的提問富針對性及偏見,一怒之下揮拳襲擊同行的攝影師頭部。該 名示威者昨承認普通襲擊罪,獲輕判罰款1,500元及賠償1,000元。對於「愛港力」於事發後即「割席」,被告有氣難消,自言覺得被出賣︰「(自己)似 用完即棄嘅紙杯!」記者:鍾焯如 李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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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日拳打now攝影師,被另一名記者拍下成為鐵證。

現職兼職網頁設計師的被告樊自鳴(61歲),承認去年12月30日在銅鑼灣維園中央草坪襲擊now電視台攝影師劉家禾。辯方求情指,當日示威人士情緒高漲,被告認為自己應堅持理念,遊行當天他因情緒激動,一時憤怒才犯案。事後他已知錯,並願意向事主賠償。

近年曾處理多宗社運人士非法集結及襲警案的裁判官杜浩成謂,記者的採訪工作可提高社會的透明度,法庭有責任維持這種權利不受侵害。裁判官勸被告,如他認為記者提問未夠中立,大可立即提出,而非使用暴力。

裁判官又指每年約千宗遊行集會,數字有上升趨勢,大部份遊行均理性、和平地完成,惟被告卻使用武力,此舉對和平的遊行人士不公平。裁判官考慮被告沒有案底,事主傷勢不算嚴重,終輕判罰款1,500元及賠償1,000元予事主。

影片為證「冇得抵賴」

案 發當日下午3時半,為數約2,385名「愛護香港力量」支持者於維園聚集,準備遊行至政府總部支持現屆政府。事主負責採訪是次遊行,出發前一小時,與一名 男同事遭10人包圍,眾人質問他們為何提問帶針對性及偏見。此時,被告突然拳擊事主後腦一下,一名法新社記者見狀即阻止被告離開。警方接報到場調查,被告 否認曾打人,惟其襲擊過程被另一名記者拍下。醫療報告指事主的後腦頭皮有觸痛,左前臂有紅印。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回應指,本案有影片為證,被告根本「冇得抵賴」,並指打壓採訪自由等如打壓新聞自由,希望大眾可尊重記者的工作。
案件編號︰ESCC0068/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09/18127737

自爆曾任突發記者 
「為香港我冇做錯」


【無悔犯案】
被告樊自鳴犯案後即被起底,原來他是本地上市時裝店Moiselle老闆陳欽杰的司機,昨日他自爆多年前曾任職記者,還說「做記者都試過俾人打」。他一再暗示,自己並非「梁粉」,強調當日沒有收錢遊行。

對於愛港力當日很快跟他劃清界線,被告無奈說:「有被出賣嘅感覺,外賣紙杯,用完即棄。」但他解釋,因「覺得香港好亂,再咁落去似台灣」,故自發參加遊行。他暗示自己並非「梁粉」,「邊個做特首,我都會支持政府」。

歸咎事主孭大袋

至 於當日打記者,他竟將事件歸咎於事主孭着一個大袋,當時情況混亂,兩人混亂間開始有肢體觸碰,他一時衝動下才襲擊對方,認為判刑公正、合理。雖然因今次案 件而留案底,但他不感到後悔︰「如果為香港,我覺得我冇做錯,但如果為劉生(事主)的話,我會道歉。」案發時他是陳欽杰的司機,入職僅三星期,因案向陳請 辭。他透露年輕時曾於英文虎報當突發記者,「做記者都試過俾人打,俾人撕爛我本簿!」他只做了一年,跟着到加拿大讀大學,回港後曾從事廣告創作,亦兼職婚 紗攝影。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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