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 星期三

登入電腦資料庫 起五人底細 為借錢兩警盜內部資料交黑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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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兩名刑事調查隊探員同在上水警署駐守。翁鈺輝攝

【本 報訊】上水警署爆出手緊警員替黑幫「大起底」醜聞!34歲探員向新義安黑幫放數佬借錢,對方要求他幫手追查五名目標人物的資料作為借錢條件,警員答允後, 聯同一名24歲同隊新仔,三個月內多次在警署內非法登入警隊電腦資料庫查看五人底細,惟最終被上司揭發。三名涉案人士前天被捕,警方昨晚將案件轉交廉政公 署調查。
記者:翁鈺輝

涉案被捕的兩名警員分別姓鄭(34歲)和姓徐(24歲),同隸屬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一隊,駐守上水警署。鄭 在1998年加入警隊,2007年轉任為刑偵探員(CID),早前駐守元朗警區,去年4月調去大埔警區。徐則四年前加入警隊,去年2月調到上水警署,上月 被暫調到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至於案中另一名被捕的男子姓鄭(33歲),又叫「阿俊」,是尖沙嘴新義安成員,在土瓜灣開設車房。

上司查看紀錄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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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姓鄭警員因為等錢用的緣故,在去年11月向阿俊借錢,對方則要他代查五個人底細作為借貸條件,鄭答應要求,並私下要求同隊的姓徐警員協助,兩人在警署內登入警隊內部電腦,俗稱「盤歷」(PONICS)的資料庫,查看五人資料。

事 主的上司早前查看有關電腦紀錄時,發現涉案二人查看的資料,與他們負責的案件毫無關係,覺得可疑,於是召見兩人。其間有人承認為了借錢,答應替人查看五個 人的資料。警方認為事態嚴重,上周五(18日)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深入調查,經過翻查有關電腦資料後,發現去年11月15日至今年1月6日期間,兩人先 後五次登入電腦,盜取警隊內部資料。

案件轉交廉署調查

前天下午1時許,警方以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將涉案的兩名警員拘捕,同時前往土瓜灣一間車房,以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將阿俊拘捕。

據了解,阿俊被捕後,即時召來律師,僅聲稱查核的五人是其客戶,追查他們有否案底,至於起底原因則拒絕透露。警方昨晚將案件轉交廉政公署作進一步調查。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警員因為要借錢,甘願替債主登入警隊電腦查核別人資料,已經涉及利益問題,可以被控受賄;債主也可被控行賄警員罪。他指,行賄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此外,事件也涉觸犯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同樣最高可判監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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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歷」記錄有案底人士
【重要系統】
兩 名CID探員替黑幫人物起底,使用了警隊終端機第三代姓名索引電腦系統PONICS,該系統俗稱「盤歷」,全名是Police Operational Nominal Index Computer System,是警隊自建的一個資料庫,只會顯示有關人士是否有案底、被通緝、失蹤人口或受關注人士等。

可查核是否通緝犯

據警隊消息人士透露,盤歷是警隊最重要的資料庫,由於不是與入境處系統相連,並沒有全港巿民資料。前線警員在街上截查可疑人時,可即時透過對講機向警察電台查核受查人士是否通緝犯,倘若市民是「身家清白」,系統內是沒有資料的。

若果曾被拘捕,即使最後脫罪,資料庫內也有相關紀錄,包括被捕時間、犯案經過、報住地址等,只要輸入姓名或身份證號碼便可查到。除警察電台外,報案室及警署內特定電腦,均可以使用PONICS系統。

據悉,礙於早年許多警員胡亂查看盤歷,瀏覽完全與工作無關的私人資料,「有啲幫屋企人查生意拍檔資料,甚至替細妹起清男朋友底細都有」。

新一代PONICS搜索系統,使用者須用個人密碼登入,還要註明與所查案件檔案編號,警隊內部也有專人做監察抽查,杜絕濫用情況。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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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利用尋覓強姦對象
【犯罪工具】
警隊內部擁有大量機密的個人資料及犯人檔案,過往曾發生過有警員藉偷取的資料後犯案,亦傳出有警員替黑幫人員查核一些目標人資料,更按索取的資料難度收費,猶如一門查冊生意。近年本港越來越尊重個人私隱,警隊不欲這套資料庫淪為犯罪工具,嚴格監管使用。

過去濫用情況普遍

據 了解,警隊內部有兩套主要的市民資料庫,一套俗稱盤歷PONICS警察電腦姓名索引系統,另一套是刑事情報電腦系統(CICS),儲存極為機密的刑事案情 紀錄,包括狗仔隊追查得知疑犯底細及犯罪證據。瀏覽這些資料庫會隨着職級而有所限制,越高級警官瀏覽的機密資料則越多。

過去,濫用的資料情況較普遍,2009年旺角警署31歲警員梁禮仲,先後64次取用上級的電腦密碼,登入警隊電腦系統,索取八名女報案人或疑犯個人資料,相約警署見面,繼而非禮其中三名女子,並強姦一名19歲女報案人,事件轟動一時。
另外,一名輔警女警長,於2009年11月因為擅自登入PONICS,搜索個人資料紀錄之餘,又搜索其丈夫資料,被揭發後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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