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本身住公屋 女租霸居屋一劏四掠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3/18143456


多項欠租紀錄的陳女士否認劏房分租,反指「你唔好畀個業主搞搞震」。 李忠浩攝

【本 報訊】小業主要小心,近年有租霸擅自將單位劏成板間房出租牟利。上水區有「女租霸」,自己住公屋,卻租了居屋翠麗花園一個兩房單位,擅自多間兩房,若四房 全部出租,女租霸每月可賺近一倍租金;她在區內合共租了最少三個住宅單位和一個舖位,當中三個因欠租遭業主入稟強制收樓。
記者:梁御和

涉事女租霸姓陳,年約40多歲,活躍於上水區。去年7月下旬,她以7,800元租了上水翠麗花園一個600多呎的居屋單位,向業主交付2.3萬元按金及上期後,再花費估計約萬餘元,將單位的廳以白色薄木板「劏」成兩個房間,令原本的兩房兩廳,變成四個房間。


三房租出月袋11400元

【業主無奈】■梁小姐的翠麗花園單位被租霸劏出兩個板間房(紅框示)分租;梁揭發後將房間拆除。王子俊攝

之後,陳託朋友放租,在11月中將主人房(月租3,500元)、客房(月租4,000元)及其中一間板間房(月租3,900元)租出,合共月租11,400元,尚有一房未租出。換言之,若四房全部租出,陳每月可收的租金,將接近原來她付給業主的租金7,800元的一倍。

由於陳一開始就拖欠租金,並換了門鎖,業主梁小姐決定收回單位,在11月下旬爆鎖入屋,赫然發現單位被劏。她找裝修師傅拆除僭建房間,但簇新的裝修經已遭破壞。

陳卻報警,指控業主擅闖民居及偷竊。警方發言人證實,去年12月1日曾接獲姓陳女子報案,初步列作求警調查,未有人被捕。


【租客憂心】■獨居的桃婆婆承租該翠麗單位的主人房,並向租霸繳交逾萬元按金連上期,卻隨時面臨「迫遷」。

梁小姐指,陳「外表斯文,又話自己去過美國留學」,更預先寫好一份「退租書」交給她,指如有欠租,業主可以憑退租書收回單位。豈料在陳欠租時,梁小姐才發現所謂退租書根本無用。

若非遭撞破,三個房間的按金及上期,已足以讓租霸「回本」。主人房的租客桃婆婆已繳付10,500元按金及上期,並已遷入;其餘兩名租客則合共付了定金7,900元,尚未遷入。

律師梁永鏗表示,如未經業主同意,租客擅自劏房出租,可被收回單位,並面臨民事索償。

陳本身住公屋,居於上水清河邨;相信也有領取綜援,去年初她曾被社署追討涉嫌多領的約8,500元綜援金。其單位信箱塞滿信,包括房署追討欠租的信件。另有資料顯示,她曾被財務公司追討欠款。

此外,她2008年成立了一間裝修公司;而所租的新樂街舖位,曾經營時裝,去年初遭業主入稟收樓。至於陳租的另外兩個唐樓單位,分別位於新康街及新成路,一個於去年底被業主入稟收回,另一個則有四個劏房,她曾發過分租單。


聲稱財困交不起屋租



記者追訪陳時,陳否認是租霸、否認有劏房、否認有分租,但言論似有矛盾(詳見另稿)。她聲稱有財務困難,「我𠵱家銀行剩番幾多錢你知唔知呀?……清河邨(公屋)嘅租都未交得掂!」至於公司,她指是早年成立並蝕錢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3/18143458

女租霸:對得住天地良心
               
【解釋牽強】
記者追訪女租霸陳女士時,她說「我對得住天地良心,我唔係啲咁嘅人(指租霸)」。

上周記者在早上8時許,在其家門外見到陳湊兩個女兒上學。她否認將翠麗花園單位劏房及分租,反指業主擅闖單位,找裝修師傅將屋內物品清走,「你唔好畀個業主搞搞震,佢好過份!」

她聲稱「同老公有分歧,暫時同朋友夾租嗰邊單位(翠麗花園)」。但分租客桃婆婆表示,無見過陳在內居住。

陳否認劏房分租,說「只不過係間多一間房畀朋友住」。但當她得知記者早聯絡過分租客桃婆婆等人,並看過她簽名的分租單據後,便支吾以對,「我……唔想答你,嗰啲唔係我嘅簽名!」急步離開,並以膠袋阻擋鏡頭。

向分租客借萬元

另 一個陳租的新康街唐樓單位,分租客黃先生劈頭便說:「陳XX嘛,我都搵緊佢!」他兩年前看街招認識陳,並以6,000元向她租用該單位。「我一直有交租畀 陳XX,佢就冇交租畀大業主,欠人哋兩萬四蚊租!」更指她事前向他借了近萬元後人間蒸發,其後他收到業主的收樓迫遷通知。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3/18143459

業主收樓難 再蝕裝修費
【追討無門】
「以前嘅租霸只係白住,𠵱家直情用埋你個單位搵錢!」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近年越來越多租霸劏房個案,每年也接獲四、五宗,「個單位被佢哋劏到爛晒,裝修費都要蝕多筆」,由於業主無租霸的聯絡地址,往往難以追討損失。


空檔期夠租霸再賺

佘慶雲指,以往唐樓的大型單位,多在大業主知情下,交二房東經營板間房;但近年劏房有價有市,誘使租霸暗地裏將新式的中小型單位也劏出房間出租。業主因無權進入已租出的單位,往往強制收樓後才發現單位被劏,屆時租霸已去如黃鶴。

他表示,這類租霸多數在租約期內乖乖交租,臨近租約期滿、業主拒絕續租時,租霸便開始欠租;也有小部份租霸因經濟困難,中途欠租,吞了分租客的全部租金;而業主由入稟至最終收樓,一般要三、四個月,這段空檔期足夠租霸再多賺一筆。

他建議業主在揀選租客時查核清楚,如要求對方出示過去三個月入息證明,核實個人身份,確保出事時能聯絡對方及追討損失。
《蘋果》記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