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反法輪功橫額違法 食環署放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10/18129177

【本報訊】反法輪功團體近日向法輪功展開宣傳戰,在尖沙嘴等旺區的路邊大量懸掛橫額,食環署調查後證實橫額未經批准,屬違法懸掛,但未有即時全部移走及檢控有關團體。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因政治敏感,執法採雙重標準。

議 員昨在立法會上質詢,香港青年關愛協會近日在油尖旺區懸掛大量反法輪功橫額的問題。食物及衞生局長高永文表示,食環署定期與地政總署進行聯合行動,清除未 經許可懸掛的路邊橫額,並視乎情況向擁有人採取檢控行動,或追討移走費用。2010年被移走的未經批准橫額共6,355件,追討的移走費用為 275,044元;2011年移走5,768件,追討費用為384,527元;2012年1至11月共移走2,189件,追討費用為232,158元。

議員質疑雙重標準

他表示,近月在油尖旺區街道上出現大量橫額,根據地政總署的記錄,這些橫額為未經准許。食環署已提醒在場負責人,橫額屬違例。其中部份橫額的展示方式可能會影響使用有關道路的行人及駕駛者的安全,食環署已轉介警方跟進。食環署會繼續留意情況,有需要時會採取執法行動。

人民力量議員批評,自稱愛國愛港的團體非法懸掛橫額,食環署只是提醒,未有移除橫額及作出檢控,是執法雙重標準。其中黃毓民指出,以往他掛的橫額違法,都被即時移走及追討費用,去年他更被罰近萬元,食環署應同樣向反法輪功團體執法。

建制派議員也乘機批評政府對法輪功執法不力,過去幾年法輪功成員長期在多個旅遊旺區霸佔地方,懸掛大量橫額,要求食環署採取行動取締。高永文解釋,食環署並無分政治或非政治橫額,執法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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