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馬道立:法庭不應被政治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30115/1813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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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香港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接連受到衝擊,面對法治風暴及釋法壓力,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首度開腔回應。他在法律年度開幕上指,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 愛詩有言論自由批評法官和判詞,但絕不影響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法官均承諾會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處理案件,強調法庭的工作不應被政治化。 記 者:張婷婷、白琳

自中共總書記習近平08年以國家副主席身份訪港時,指本港應「三權合作」以來,衝擊香港法治原則的言論未有休止。去年 10月,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批評終審法院法官十多年前判案犯錯,其後又有內地學者和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提出研究法官需否擁有中國籍,至上月現任律政 司司長袁國強更藉外傭居港權案,建議終審法院釋法,推翻當年的判決,以解決雙非問題。

法官不會受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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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司法界重要人物,昨出席2013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黃永俊攝

馬道立昨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指出,近期司法機構成為社會討論焦點,強調法院忠於法律,司法機構「無懼和獨立」。他表示,法庭有時須處理政治事件衍生的法律問題,但不應被政治化,「法庭和法官是不會受近日眾多不同意見所左右」。

對於終審法官應全由中國公民出任的言論,他反駁指《基本法》無相關規定,「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是委任法官的唯一準則」。

會後他被記者問及梁愛詩身為前司長,批評法官判案是否恰當時,馬道立表示,梁愛詩和任何人一樣均有言論自由,「個個人都有權批評法官、有權批評法院決定、判決判詞,但會否影響以後法院法官嘅工作?我話絕對唔會!」梁愛詩當日面對外界炮轟,也強調自己有言論自由。

馬 道立在演辭中特別以「入境事務」作為憲法案件的例子,又指每當案件涉及敏感事宜,社會整體或受影響,持不同利益的人士或對何謂「正確判決結果」持相反意 見,「這並不表示法庭在判案時,會受社會某些界別,或大多數人士,甚至政府所樂於得見的判決結果所影響」。會後他被問及此番言論是否回應外傭案政府建議法 院尋求釋法,他表示不宜評論案件,重申法官是依法判案。


大律師公會籲警惕


大 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昨在演辭中表示,法院一些判決「成為某些人的指摘對象」,情況日益嚴重;當本港法院自主和獨立或遭削弱,不論是否蓄意,大律師定必挺身 而出,與香港社會連成一線。他又呼籲同業「時刻警惕,保持警覺」,「不要讓任何方面的政治煽動或特殊利益集團得逞」。他強調香港需要獨立的司法機構,讓法 官獨立裁決,「免受政治勢力或風向所影響。」

對於林孟達和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均一再提醒公眾,警惕司法面對的攻擊和挑戰,馬道立表示認同法院面對挑戰,而面對的方法是根據法律,法院法官向來都要保持警惕、警覺。

根據法律面對挑戰

至於是否有利益集團攻擊及烏雲是否已在頭上,馬說:「挑戰一定有,大挑戰、超大挑戰或細挑戰,我哋法院點處理都係根據法律。好簡單!」包致金早前曾警告,前所未見的兇猛風暴將吹襲本港法治。

律 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同一場合致辭時,則形容近期社會就法治議題進行「激烈辯論」,值得司法界關注,但不應成為「從香港最佳利益着眼而應採取行動」的絆腳石。 他強調沒有意圖或理由損害法治或司法獨立,不論是個人或政府部門,訴訟人的法律權利都應受尊重。他形容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勇氣和決心,把法律問題交由 司法程序「妥善裁定」,「無論面對的挑戰是否『前所未見』,我們定能克服」。

香港大學法院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袁國強既然將焦點放在要相信司法程序,認為應交由司法程序處理,「點解佢唔可以好似梁愛詩當年咁承諾,一旦終院決定不提請人大釋法,政府會依循終院決定,唔會輸打贏要!」

馬道立回應近期法治爭議
馬道立發言(摘錄)
各界別人士對案件持不同利益,對於何謂案件的「正確判決結果」,亦會各持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意見……法院處理所有案件的方式完全一致,就是恪守法律條文,依據法律精神判案。


法庭及其工作不應被政治化。我完全尊重個人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不過,法庭和法官是不會受近日眾多不同意見所左右。
普通法制度過往在香港行之有效,將來亦會如此。

梁愛詩(去年10月及11月言論)
「如果(法官)知道中央同特區關係企喺邊嘅時候,佢就唔會犯呢個錯誤。」(指99年終院居權案判決反映法官對中央和特區關係缺乏認識);其後指上述言論屬「個人意見」,會捍衞其「言論自由」
《基本法》只規定本港政策和方針50年不變,包括法制在內的其他事都可以變,「如果要變,亦冇乜大不了……」

袁國強(去年12月)
建議終院就外傭居權案提請人大釋法

胡漢清(去年11月言論)
將終院升格至全國法院前提下,「可合理討論終審法官應全由中國公民出任」的問題。
港法治受衝擊事件簿

2012年10月初:
梁愛詩在一論壇上炮轟法官不懂國情,令居港權案錯判,被指向法官施壓

2012年10月底:
包致金卸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前,表示香港的法治出現烏雲

2012年11月初:
梁愛詩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指法制非50年不變,似有意改變本港的司法獨立制度

2012年11月初:
胡漢清表示法官須由中國公民出任,後澄清此建議的前提是終院須提高至全國法庭地位

2012年12月中:
律政司主動建議終審法院就外傭居港權案件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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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達斥官僚制度阻拓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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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達促請政府放寬法援申請。

【必須改革】
高 昂訟費隨時令巿民破產,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昨在法律年開啟典禮中致辭時表示,近年無律師出庭的民事案件,比例之高已響起警號,反映越來越多市民沒有能力 聘請律師,只有擴大法援適用範圍和放寬申請門檻才能改善問題,但有關建議被政府的官僚制度所阻。他批評,如香港巿民因沒有法律援助,而無法借助法律解決紛 爭,「法治對他們來說,幾近名存實亡」。

林孟達表示,近年沒有聘用法律代表的訴訟日益增加,在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當事人無律師出庭的民事案件,分別多達28%及60%,「我認為在香港這個經濟發達的地方,這些統計數字已亮起警號,反映越來越多普羅市民沒有能力去聘請律師出庭」。

無力聘律師個案趨增

他 認為,只有擴大「普通法律援助計劃」和「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案件範圍和放寬申請門檻,才能改善問題,又批評政府的官僚制度阻礙拓展法援受助案件的類型, 他點名指民政事務局擱置為集體訴訟提出法援,將責任推給消委會,「大律師認為為貧困的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並不是一種施予,而是政府應當賦予每位公民的基本 權利,政府責無旁貸,必須確保每位公民能夠得到保障」。

林孟達又指,政府提供法律援助,可讓無法負擔訟費的人得到法律保障,「沒有法律的保障等同無法無天。假如沒有法律援助令香港巿民無借助法律解決紛爭,法治對他們來說,幾近名存實亡。」

他促請特區政府將法援服務擴展至中產階層,以及擴大法援受助案件範圍,並將法援機構獨立,脫離民政事務局管轄。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15/18134842

港保障人權排31位 遜新加坡

【法治指數】
大 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昨在法律年度典禮上,呼籲同業警惕免受「政治煽動」,又炮轟港府保障人權不力。根據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Report)報告,本港在保證人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方面,在全球僅排名第31位,落後於澳紐、日韓,甚至新加坡,「明顯特區政府必須多做點事,確保市民 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得到更佳的保障」。林孟達引述世界正義工程去年11月底的法治指數報告,評估全球97個國家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分為八個範疇,香港在其中 四個位列前十名。香港在公共秩序和保安方面排名第二,在刑事司法效率、廉潔程度和政府透明度方面,分別排第八、九和十位。

大狀往內地講解一國兩制

林 又在演辭中指,大律師公會為北京大學舉辦普通法課程,安排本港大律師在周末飛到北京授課,講解司法獨立、被拘留人士權利等普通法課程,又率領代表團往上 海,希望助內地明白一國兩制的運作。公會月前成立「國際關係委員會」,讓海外了解香港在《基本法》下仍實行普通法,「否則,國際社會可能會忘記香港於『一 國』下,法律制度其實是實行『兩制』」。

此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演辭提及,法改會將成立兩個小組委員會分別研究檔案法及公開資料守則。袁表示知悉申訴專員最近宣佈展開調查,不論申訴專員會否參與法改會的研究,法改會也必定考慮其調查結果。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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