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送院捨近取遠 延誤救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11/18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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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攸關】
救人如救火,但救護車未必將傷者送到最近醫院,反而按機制送該區所屬醫院,就算接收心臟病發患者也繞道而行,延誤急救可達10分鐘。申訴署指人命攸關,數分鐘延誤已可致死。醫管局和消防處接納建議,但沒具體落實時間。

消防處與醫管局將全港劃分20區域,各有屬區醫院,區內求助者須送到屬區醫院。例如2010年,一名居於北角堡壘街女士呼吸困難,家人要求救護員送到最近的律敦治醫院,但救護員指只可送往屬區的東區醫院,最後該市民自行乘的士到律敦治。

醫管局拒修訂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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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署總調查主任李永志指,主動調查22宗同類投訴後發現,測試路程得知,若求助者在北角和富中心,送屬區的東區醫院需13分鐘,但送律敦治快4分鐘。他稱, 其餘投訴多發生青衣北橋一帶,屬區的瑪嘉烈醫院,較就近的仁濟醫院遠得多。公署指,消防處多次向醫管局提修訂屬區劃界,但醫管局以需考慮醫院負荷能力為由 拒絕。

申訴專員黎年稱救人分秒必爭,建議設特別安排,訓練救護員識別危殆傷者,並送最近醫院;每年40多萬個999求助電話,只有4%證 實屬危急,不會對醫院造成太大負荷。消防處與醫管局接納建議,先為心臟或呼吸停頓傷者作特別安排。不過,急症科醫學會會長蕭粵中說,其他病人如血壓過低也 需急救,當局應清楚界定危急定義。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說,只要制訂詳細指引,樂意提升服務質素。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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