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限查公司註冊廢傳媒武功 阻記者核實身份 損公眾利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08/18126934

【記 者呂焯均報道】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被記者查公司註冊處資料,揭發他以公司名義持劏房單位,但政府立法封殺記者追查途徑,繼不能再透過查車牌獲得車主身份資料 後,又把公司註冊的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列受保護資料,禁公眾和記者查閱。記協擔心新例削弱傳媒監察力,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公開董事資料才能保障公眾利 益。

政府去年7月修訂《公司條例》並獲立法會通過。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條例,政府透露會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計劃在今 個年度內將附例分三次提交立法會討論,明年正式實施。然而,其中一條附例列明,現時公司註冊處董事登記冊或公司秘書登記冊所載的董事、備任董事或公司秘書 的身份識別號碼及住址,均不再向公眾披露和不供查閱,新聞採訪也不例外。新例實施後,現有註冊文件上的董事資料亦將會遮蔽。

規例訂出只有 幾類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取得該等資料,包括資料當事人;獲資料當事人書面授權的人士。此外,公職人員、公共機構可為執行其職務取得所需的資料;清盤 人、接管人及破產案受託人,可取得為履行其職能而需要的資料。立法會有關草案委員會去年審議草案內容時,曾邀請商會、專業團體、監管機構、投資者關注團體 及公眾就條例提供意見,大部份商界團體贊成禁止公眾查閱,但銀行公會表明反對,認為繼續公開資料有助監察洗黑錢活動,也可提高董事對公司責任的承擔,惟意 見最後未被採納。當時任草案委員會主席的議員,正是現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

麥燕庭狠批倒行逆施

有份審議法案的議員涂謹申稱,當時委員會內大部份是工商界議員,雖然他反對禁止公眾查詢,但最終也通過。他認為董事若違反誠信,是個人責任,不能由公司代表,公眾向公司查詢也未必可獲得資料,因此董事個人資料應可讓公眾查閱。

記協主席麥燕庭稱,記者職責是維護公義,修例形同廢記者武功。她說公司法是為保障小投資者利益,以免大股東黑箱作業,不公開董事個人資料,會令大股東壟斷資訊,修例是倒行逆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08/18126935

偵查重要線索 屢揭高官醜聞

【監察政府】
公司董事的住址和身份證號碼,一直是傳媒偵查報道的重要線索,用作核實調查對象的身份及牽涉的利益,過往不少重大新聞,包括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劏房醜聞和前年種票風波,都是靠公司註冊登記的董事資料確認當事人身份。

公司買賣隱藏身份避稅
現時公司提交周年申報表,董事須披露全名、住址及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由於同名同姓的情況頗為常見,這些資料對於核對董事身份至為重要。

高 官名人多以公司買賣物業隱藏身份和避稅,近年不少重大偵查報道,記者都利用到公司查冊的董事資料,例如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劏房醜聞,買入劏房單位的他沒有 申報,但記者從公司查冊,並透過登記的個人資料,確定他曾擔任董事的公司,持有劏房單位。董事資料亦助公眾監察問責官員及行會成員的利益衝突,上屆政府行 會成員劉皇發被揭發漏報公司利益及物業買賣,及今屆行會成員林奮強涉偷步賣樓都是例子。

前年區議會引發的種票風波,揭發多宗一屋多姓的不尋常選民登記,記者當時亦是透過董事資料才確認多個單位業主原來是政協委員和親中團體成員。新例實施後,記者未必能再追查其身份。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10/18129465

禁起董事底 包庇無良僱主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公司條例》附屬法例修訂在即,繼新聞界後,勞工界昨亦開腔反對,擔心日後無法透過查冊追尋拖糧僱主,經常以「執笠再開業」招式來逃避遣散費的僱主 將逍遙法外;國際媒體《彭博》則列舉去年披露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家族的商業王國,以及《紐約時報》揭發總理溫家寶家族掌控200億資產的報道,指兩者均依賴 公司註冊處的資料,修例將令媒體監察工作更加困難。

在新修訂下,日後公眾將無法查閱註冊公司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等資料。職工盟昨日發出 聲明,指有關安排變相鼓勵無良僱主透過轉換公司等方法來逃避法律責任,該會總幹事蒙兆達指,早前的海洋皇宮案便是透過查冊找出股東「演唱會之父」張耀榮, 「佢喺臨執笠前將持有嘅股份廉價轉讓畀啲閒角,想逃避法律責任,我哋查出佢之後,搵返唱片公司、製作公司嘅地址再去交請願信。」

他又指,漢宮酒樓工潮亦是透過查冊才能向僱主追討,「原來同一班老闆,開咗好多間公司,我哋搵返啲聯營公司出嚟,同啲工友去太子漢寶酒樓,要佢哋出嚟對話。」他對於主體法例通過感遺憾,認為立法會漠視工會意見。

記協聲明轟損公眾利益

去 年6月披露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家族財產的彭博通訊社,前日刊出本港修訂公司條例的報道,指有關薄熙來及其他太子黨要員的報道均依賴查冊,修例有礙傳媒監察政 府。香港記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指修例將嚴重削弱新聞界進行調查報道,是「開資訊自由倒車」,不單有損公眾利益,亦會削弱對小股東的保障,強烈要求港府撤 回有關修訂。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則指,修訂一旦通過,將嚴重影響本港的新聞自由,大大剝削公眾的知情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11/18130602

海外傳媒指公司法修訂礙投資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公司條例》預計明年實施,查冊的「緝兇」功能將正式被閹割,日後公眾、傳媒和金融機構查冊,只會得到公司董事的通訊地址,及身份證英文字母首三個 字,住址則無從得知。香港記者協會批評,通訊地址一般是律師樓或秘書公司,記者難以以此接觸新聞人物,被追查者的回應機會受剝削,受清盤影響的僱員或投資 者亦難以透過通訊地址了解公司背景。


僅顯示部份身份證號碼

財經事 務及庫務局昨晚突公佈,今年稍後制訂新《公司條例》下的相關附屬法例,公眾及傳媒可繼續取得「通訊地址」及身份證明文件的部份號碼,建議為身份證首個字母 加三個數字。該局認為這些資料加上董事姓名,已足夠讓公眾、傳媒及金融機構辨認有關人士。該局又指僱員可透過通訊地址與董事聯絡,若通訊地址失效,公司註 冊處處長才會將董事住址放於公司登記冊。

記協主席麥燕庭質疑,僅顯示部份身份證號碼無助記者確定受調查者身份,「得幾個號碼,冇法肯定我𠵱家追查緊嘅李鵬,係咪大家認識嗰個李鵬?要有住址,記者先聯絡到追查對象,畀個回應權利佢,好多公司都用律師行嚟做通訊地址,咁有乜用?」

她認為公開住址雖或帶來不便,但身為公司董事,應有信託責任,「結婚嗰啲都係要公開地址,就係要保障啲人唔重婚,你估佢哋唔會因此收到宣傳單張咩?但呢啲不便係可以接受㗎嘛,唔通要返番私家偵探去查嘅年代?」

《紐 約時報》前日亦報道,指現有安排有助傳媒查探「殼公司」背後的真正老闆,但修法後不單阻礙傳媒報道,亦影響投資者,日後潛在投資者及合作夥伴將無法查閱有 關資料。外國記者協會昨向特首梁振英發出公開信反對修訂;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表示會諮詢法律意見,計劃下一步行動。據悉外國政府亦關注事件,擔心 修法會阻礙追查恐怖分子身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12/18131451

私隱署撐查冊沒有違規 
議員轟政府修例實為妨礙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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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指若連調查報道也被「閹割」,港人將被迫活在愚昧之中。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保障私隱不是尚方寶劍,政府一直以個人私隱和防止資料濫用為由,企圖隱去公司註冊處登記冊上董事住址和身份證號碼,但私隱專員公署回應本報指,現有 安排並無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過去兩年亦未有相關投訴成立。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當局以保障私隱為名,妨礙新聞自由為實,形容新 修訂多此一舉,畫蛇添足。
記者:張嘉雯

新修訂預計明年實施,私隱專員公署的回應指出,根據現行的《公司條例》,公司註冊處須讓公眾查閱公司提交的文件,「當中包含董事住址和身份證號碼,並無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的規定。」

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於2011年和2012年分別接獲一宗有關公司註冊處披露個人資料的投訴,其中一宗沒有表面證據無法跟進;另一宗的投訴人撤回投訴。

斥損害公眾知情權

不過,發言人同時補充,毫無限制地讓公眾查閱資料,會令一些無關的第三者也可獲得該等資料,故從保障私隱的角度,「新《公司條例》讓公司註冊處處長向某些類別的人士在作出申請後才准予查閱,會令資料當事人得到較佳的保障。」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認為,政府以私隱作為藉口,阻止巿民查冊,有違文明社會的趨勢,「呢啲資料係牽涉到公眾利益,唔係話你開私人公司就可以逃避責任,作為董事,有責亦都有權,既然私隱專員咁樣回覆,政府點解要多此一舉,設多一重關卡,妨礙新聞自由呢?」

對 於公署去年在《公司條例》諮詢時曾建議,巿民應列明查閱的理由,再由公司註冊處處長決定是否披露董事等人的住宅地址和身份證號碼,毛孟靜認為有礙公眾知情 權,「如果我做生意,間公司細細哋,我查吓你冊,睇吓你係乜水住邊,有冇商業糾紛,都應該有知情權㗎吓嘛?你做得董事就有法律權利同埋責任,私隱同公眾利 益之間要有個平衡。」

傳媒正面對暴風雨
 

她指突發新聞已隨新一代通訊系統出現而絕迹,若果連調查報道也被「閹割」,香港人將被迫活在愚昧之中,「梁振英箝制傳媒,所有唔方便記者嘅嘢,佢都差不多做晒咁滯,傳媒面對嘅暴風雨已經嚟緊,可能比起法治嘅陰霾更猛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2/18142373

踢爆地產霸權 揪出無良僱主 
三個小市民 靠查冊抗惡勢力


陳劍青強調查冊不是社運人士的專利,是小市民被迫遷時追查官商勾結的有用工具。

【本 報訊】不是通天幹探、不是律政新人,好端端良好巿民查甚麼冊?三個曾分別踢爆地產霸權和成功揪出無良僱主的巿民,異口同聲說查冊不是記者及社運人士的專 利,而是小巿民求生戰役的必備武器,被迫遷時追查是否有官商勾結、被收樓時查證附近業權、被拖糧時尋找無良僱主下落,是人人有用的工具。
記者:張嘉雯 林偉聰



透過查冊,陳劍青揭發地產商早在政府公佈發展大綱前已在馬屎埔大規模圈地。

新 界東北發展關注組成員陳劍青兩年前接獲馬屎埔村民求助,開始調查當地土地的業權,由地段圖入手,先用地段號碼查土地註冊,查出公司名後,再查出董事資料, 結果發現整塊土地超過八成背後都是同一地產商,「第一塊地喺1995年就開始買,但政府98年先公佈個發展計劃,意味地產商早過公眾三年知道個計劃,令我 哋搵出官商勾結嘅脈絡」。


涉重大公眾利益應免費

他解釋,地產商利用不同私人公司的名義買地,「冇咗公司查冊,去到呢個位就斷纜,唔知佢哋背後係同一間公司」。他強調查冊不是社運人士的專利,「巿民日常生活都會用到,周圍社區入面係乜嘢人呢?會唔會成條街俾人買咗自己都唔知?」

他反對修例,更認為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涉重大公眾利益,查冊應免費,「𠵱家咁搞法,只會令香港變成中共嘅英屬處女島,方便啲陸資嚟香港買樓同洗黑錢」。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朱凱迪去年初透過類似方式,查出在虎草村收地的幕後黑手,竟然是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長何偉富的妻子。

當 時朱同樣是先買地圖,再用地段號碼尋找土地業權紀錄,先找到一間名為City Breeze公司,找出該公司董事為一間海外註冊公司Asset Rider,Asset Rider旗下一間公司威力無霸曾由名為Lydia Lau的人持有,「呢個人名好普遍,冇身份證號碼根本搵唔到,我哋用名同埋身份證號碼再查,搵到呢個人同何偉富共同擁有一間公司」。他們最後利用公司註冊 上何偉富的身份證號碼,證實二人是夫妻,以及何的公職身份。



朱凱迪指現有的安排已有效保障股東,企業「打開門做生意」,董事不可能躲在幕後。


虎草村年初遭黑社會人士粗暴收地,經查冊發現收地背後涉高官。


廚工憑查冊追討遣散費

朱指每個人的生活均和公司有關,僱員、顧客、業務來往人士,都要使用董事的資料,若公司註冊無法提供完整身份證編號,巿民將無法串連其他系統,例如結婚證書、出世紙、大陸身份證號碼,去了解公司的背景。

廚房工人關耀權在屯門海霸燒鵝海鮮酒家工作10年,酒家前年9月結業後,僱主欠下他10多萬遣散費和強積金,「我哋搵唔到佢,後尾我哋查到佢住址,開乜公司」。結果查出同一僱主在紅磡經營豬骨煲,「我哋咪舉橫額示威,迫到佢老婆後尾先肯同我哋上勞工處傾」。

他認為公司查冊保護工人權益,擔心修例後工人追討無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2/18142375

車牌也限查 進一步阻礙報道
【綁手綁腳】
除了修改《公司條例》限制公眾查閱董事資料外,政府亦擬限制公眾「查車牌」,日後除非涉及追討賠償等情況,運輸署將不會再向公眾公開車主的身份證號碼和住址,料2月提交立法會。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新例影響傳媒報道和交通意外受害者追討。


曾助揭謝霆鋒頂包案
目前公眾可透過運輸署按車牌號碼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上面紀錄了車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及住址3項個人資料,及車型、引擎號碼、出廠日期等15項車輛資料,每個申請收費45元。

政 府以保障私隱為由,擬修例收緊「證明書」的申請,無註明用途的申請者將來只能獲得車主姓名和15項車輛資料,其他資料則只會向車主或涉法律程序、意外後追 討賠償等情況發放。政府去年7月進行了兩個月公眾諮詢,近日表示將以「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2月向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修訂。

過去不少新聞都利用到查車牌偵查,藝人謝霆鋒02年的頂包案、及特首選委去年在深圳與國務委員劉延東見面,記者都是透過查冊獲悉車主身份。政府文件顯示2010年兩成半申請均來自傳媒機構,但卻未有就修訂諮詢傳媒。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指,限查車牌或影響傳媒的偵查報道。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2/18142376

無艇仔掩飾 中級富豪最得益
【隱藏身份】
雖然不只一次成功踢爆地產霸權,但土地正義聯盟的朱凱迪直言,修例對富豪地產商的影響較微,因為他們本來就有雄厚資本培植親信代其「出面」,自己則隱身在交易背後;一旦修例,最大得益其實是沒有足夠資本聘用「艇仔」的「中級有錢人」。


現法例已嚴密保護股東

朱凱迪指,現時香港法例容許股東隱藏身份,指派董事管理公司,「𠵱家已經可以好嚴密咁保護到股東,一間公司打開門做生意,如果巿民連管理層嘅身份都唔能夠好清楚咁知道,連公司嘅代理人都可以隱身,壞處一定大過保障私隱」。

他解釋,修例後最大得益的將是「中級有錢人」,「好多地產商囤地可以搵好多普通人、搵啲親信嚟開公司,唔會牽連到佢自己,但有啲冇咁多錢嘅人咪惟有赤膊上陣囉(即用自己名義開設公司買地),如果唔畀人查住址、身份證,佢哋咪可以大大減低咗成個保護嘅成本囉」。

他表示,富豪一般會利用離岸公司來隱藏身份,「好似Lydia Lau呢類人物,其實只係親信,唔係真係乜幕後主腦,我哋大概都可以估到佢老闆係邊個,但如果日後隱藏埋佢哋嘅住址同身份證號碼,即係連親信都保護埋」。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3/18143379

限制查冊窒礙學術研究 
學者靠「查」分析政商關係 隨時被迫中斷白費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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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社會科學部講師方志恆指現未有政黨法,因此公眾更需藉查冊監督政黨。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查冊不僅是傳媒監察權貴的工具,學術界多年來也透過查冊進行網絡研究(network analysis),分析政商界有否互為董事,從而勾劃出龐大的政商關係圖。有學者批評限制查冊等同關上學者研究寶庫,令社會無法制衡權力精英。學術界憂 慮限制查冊是本港走向專制獨裁的象徵,將打擊外國學者來港的意欲。
記者:潘柏林 張嘉雯 林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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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指,限制查冊只會縱容政商勾結。李忠浩攝

城 市大學社會科學部講師方志恆,去年起透過查冊分析政黨與商會關係。他指近年市民關注官商勾結和地產霸權,但甚少提出實質的資料和證據;於是他嘗試在公司註 冊處查冊,索取過去十多年政黨執委和商會董事名單,分析有否出現互為董事的情況,從而得知政商關係的密切程度。他形容查冊是研究寶庫,只用半日時間和花費 數百元便可獲得重要文件。

對追蹤研究造成困難

方志恆原訂最快今年發表研究,日後再做追蹤研究和擴展至研究企業與政黨關係,但政府一旦立法限制查冊,勢將中止其研究,「學術界進行研究往往睇長期趨勢,一個研究方法睇10年,隔幾年再做另一階段研究,政府喺13年或14年修例,會對追蹤研究造成困難。」

他 稱現時本港未有政黨法,政黨只需以公司形式註冊,因此公眾更需要透過查冊監督政黨,「現時香港政黨披露資料相當唔理想,黨員名單、人數、以至有乜人捐獻資 金都冇(披露)。」他指日後若不能查閱政黨周年申報表,財務報表,政黨便連基本財政狀況和執委名單也不需披露,更遑論監察政商關係。

港走向專制獨裁象徵

近 年港人對政商勾結憂慮日增,但政商層層交織的關係網不易釐清,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表示,社會學和政治學學者過去廿多年透過網絡研究,以查冊等方 法勾劃出政商網絡,了解管治社會的精英有否在不同領域擔任要職,操控社會運作。他坦言,限制查冊只會放任政商勾結,無法制衡權力精英,政治人物可以更易掩 飾自己過失。

成名感嘆過去一年學術界已經不斷受到外界打壓,先有主理港大民調的鍾庭耀遭受無理攻擊,其後由中策組沒收研資局兩千萬元的審批權,再限制查冊根本就是雪上加霜,「冇一個學者想做研究時攞唔到資料,或者受到諸多刁難,你咁樣只係虛耗佢哋嘅生命。」

他指限制查冊是本港走向專制獨裁象徵,影響外國學者來港意欲,「外國學者會覺得北京喺梁振英上台後,全面收緊香港一國兩制,將兩制好快扭到一制化,令香港好多嘢都欠缺透明度,呢個訊息一出,更加難吸引成咗名或有實力學者嚟香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3/18143381

建制派議員漏報公司股權
【違反規定】
政府收緊查冊在即,有傾向支持修例的建制派議員被揭發漏報公司利益,包括自由黨張宇人、鍾國斌、經民聯張華峰與民建聯陳克勤。網上媒體《主場新聞》報道,其中張宇人漏報情況最嚴重,多達三間公司,而張華峰也漏報兩間。

張宇人漏報多達三間
 

按 照立法會規定,議員凡持有任何公共或私營公司逾1%股份便要申報。主場新聞昨晚報道,自由黨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向立法會申報持有六間私人公司股權, 但記者透過公司註冊處的文件發現,張另持三間未申報公司股權,包括現代管理科技公司,佔股三成三;Syto Consultants and Investment Limited也持股五成,以及團力興業有限公司的2%股權。張同時出任以上三間公司的董事。張推搪指該三間公司已沒運作一段時間,但會向立法會秘書處補 回申報。另一名自由黨議員鍾國斌也涉嫌漏報是香港品牌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東及董事。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申報了多家恆豐證券系公司,但涉嫌漏報持有國 景置業五成股權,以及恆健工貿開發有限公司的78%股權,而張同時出任該兩公司董事。民建聯陳克勤只申報出任UNIQUE SCENERY LIMITED的董事,但未有申報持有該公司五成半股權,同屬漏報。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3/18143382

政府放風豁免 圖收買傳媒

【不顧大眾】
繼 早前放風容許公眾日後透過查冊取得董事住址及部份身份證號碼後,消息指政府擬再提出讓步,豁免報章、電視台、電台、網上媒體等新聞機構從業員的查冊限制, 意圖「收買」新聞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未有回應傳聞,只稱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香港記者協會指條例影響普羅大眾,不是純粹新聞界的利益,不接受有關豁免。

「小巿民唔會因而受惠」
 

據 了解,當局擬提出讓步,包括報章、雜誌、電視台、電台、網上媒體等可供公眾接觸機構的從業員,均不受新附例限制,他們可沿用現有做法,透過查冊取得公司董 事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關注傳媒的意見,同時亦留意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支持改善查冊制度,但未有回應讓步傳聞。

記 協主席麥燕庭表示,不會接受有關豁免,「呢件事係大眾嘅事,影響到香港各界嘅人,新聞界當然首當其衝,但中小企、小股東、普通索償嘅巿民、俾老闆走數嘅工 人、被迫遷嘅小巿民,係唔會因為我哋(新聞界)獲得豁免而受惠到。」她認為最理想的做法是維持現狀,「希望當局唔好提相關嘅附例,令公司法本身要改善嘅地 方可以如期去(進行),但亦唔會影響到香港金融中心嘅地位。」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4/18144487

新聞工作者難以作調查報道 
限查冊 權貴的醜聞恐難被揭發



壹週刊》前總編輯陳貝琼稱新聞自由不僅是採訪權,「搵文件」也是重要一環。李忠浩攝

【惡法阻查冊】
【本報訊】如果說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資深傳媒人陳貝琼則認為,調查報道就是傳媒賴以監察政府與權貴的尚方寶劍。她指一旦政府落實收緊公司查冊,新聞工作者將難以再查閱董事資料與住址,調查報道可能從此消失,「市民好難再知道高官名人背後,究竟仲有冇隱藏秘密?」
記者:黃偉駿 林偉聰 潘柏林 張嘉雯




陳 貝琼是《壹週刊》前總編輯,23年來的採訪生涯離不開調查報道,即使近年轉往香港大學執教鞭,也是教授調查報道。《壹週刊》是本地傳媒做調查報道的先驅, 1990年「四料議員」譚惠珠擔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被《壹週刊》揭發她背後持有一間的士公司大量股份,有嚴重利益衝突,結果之後不獲政府續任。記者之 所以能勾出譚惠珠隱瞞的利益網絡,就是靠公司查冊。近年天匯賣樓風波、區選種票及陳茂波劏房等大新聞,都是傳媒查冊的成果。

傳媒勢失尚方寶劍

陳貝琼說,調查報道是傳媒監察高官權貴的尚方寶劍,查冊是調查報道不能缺少的工具,「十單有九單半新聞都係靠查冊,係重要嘅採訪工具,如果冇咗,可以話完全做唔到嘢。」

她 說很多高官名人,今時今日已懂得透過成立離岸公司隱藏從事的活動,「可能為咗減輕稅務負擔,亦可能係想隔一隔令自己安心少少。」記者現時即使做查冊,很多 時也只能找到蛛絲馬迹,「其實記者只希望利用少少方便(指查冊),了解一啲必須了解嘅公司架構同關係,搵出有冇醜聞或貪污。」

她坦言,回 歸後本仍覺得香港新聞自由能夠維持,但近期接連發生的事件,包括政府打算限制公司查冊及車牌資料,令她感到很大衝擊,「我唔敢講有冇刻意針對記者,但如果 連咁都突然冇得查,對新聞自由嚟講係好大倒退。」她說新聞自由不僅是採訪權,「搵文件」也是重要一環,「冇得做調查報道,傳媒根本唔能夠有效監察政府同社 會,公眾冇辦法再知道權貴背後隱藏咗嘅秘密。」

她批評現時問責官員、行會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非常簡化,「官員只列出喺港島有幾個單位,唔靠查冊點知道有冇人漏報?」她擔心政府會逐步收緊資訊自由,「𠵱家係公司查冊、車牌,遲吓會唔會連land search(土地查冊)都唔畀做?」

外媒高度關注修例
她 認為,外國媒體比本地媒體更關注今次政府修例,因為他們清楚知道本港公司查冊制度透明度高,可有效監察政府,足以媲美西方國家,以薄熙來事件為例,彭博通 訊社多篇有關薄熙來家族財產的獨家報道,就是透過在香港公司註冊處找到薄的兄長與妻子家人的資料才得以披露,「外國記者明白喺內地好難搵到呢啲資料,但起 碼香港仲有小小一扇窗,畀佢哋睇到冰山一角。」

對於商界指查冊侵犯私隱,她指從未見過有傳媒將市民私隱販賣圖利,反而銀行、八達通等商業機構售賣市民個人資料就屢見不鮮,「我哋要個身份證只係想做辨認,搞清楚件事,你幾時會喺報紙搵到陳茂波身份證號碼?」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4/18144489

「黑箱鎖匙」助監察傳媒


【特稿】
浸 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將查冊比喻作鎖匙,讓公眾打開官政商媒的黑箱,傳媒機構也一樣受監察,「傳媒監察其他人,自己都應該受監察,查冊可以提高社會 透明度。」他指大眾越來越關注傳媒染紅和利益輸送,查冊應用在傳媒機構股東上,可了解他們有否在其他私人和上市公司擔任董事,因商業利益會影響新聞持平公 正。

近年新聞界獲得資訊的渠道不斷收緊,警方、消防處近年已相繼取消「聽機」,令記者再無法第一時間得悉突發案件的消息。

杜 耀明認為,有關措施已令公眾獲得資訊減少,一旦政府再落實限制查冊,黑箱作業只會更嚴重,「查冊好似一把鎖匙開到黑箱,令我哋睇到黑箱入面做緊乜嘢,𠵱 家黑箱已經好多,政府只不過將更多黑箱包住黑箱。」他強調資訊透明適用社會各界,傳媒機構亦應受監察,有助公眾了解傳媒有否染紅和受商業利益影響。


籲業界團結爭取權利

身 兼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發言人的杜耀明,承認公眾需時間理解查冊這個技術性方法,但事件關乎新聞自由和公眾利益,呼籲現職記者和新聞系學生要「出聲」和 行動,團結爭取資訊權利。香港記者協會早前聯同外國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及壹傳媒工會等多個業界組織,發起聯署行動反對政府收緊公司查冊,稍後會在多份 報章刊登廣告,喚起公眾關注,周日(1月27日)會召開記者會交代詳情。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4/18144490

新西蘭市民可免費查冊

【參考外國】
香港修例限制查冊,政府聲稱是參考外國做法以保護公司董事的私隱和安全;不過不少國家都對公司查冊有寬鬆的安排,甚至完全免費供公眾查冊;政府用作參考的英國和澳洲亦有公開董事出生日期供公眾確認身份。


英澳公開董事出生日期

政府在諮詢文件中亦有提及的新加坡,做法與香港現時的相同,公司董事均須申報並公開他們的全名、住址和身份證號碼,屬較高透明度的國家。連在資訊並不流通的內地,都可透過查冊知道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其身份證號碼,若直接向該公司所屬的工務局查詢,更可獲得更多資料。

另 一個透明度高的國家是新西蘭,該國的公司註冊資料庫是完全免費對外開放,任何人均可在註冊處網站搜尋註冊公司資料,包括註冊地址、董事和股東的全名和住址 (新西蘭並無身份證制度)、甚至周年申報表和股份轉讓表都可供免費查閱。網站更提供以股東或董事名稱搜尋的選項,方便公眾使用。

歐盟國家 如法國亦有提供網上查冊,公開資料包括行政總裁、董事和核數師的姓名、住址、國籍等。至於政府參考的澳洲和英國,雖然兩國都毋須董事公開身份證號碼,但前 者須董事證明公佈住址會構成危險才可申請以通訊地址代替;英國則要求申報居住地區,而且兩國都公開董事的出生日期,令公眾有多一項資料確認董事身份,香港 則未有此安排。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4/18144491

特首拒交代海外公司詳情



梁振英被議員質疑以權謀私。


【收收埋埋】
特 首梁振英一直拒絕交代名下的離岸公司Wintrack Worldwide Ltd所持有的戴德梁行外國分公司的名稱、註冊地及股份量,一直被質疑會成為特首謀取私利的渠道。在新《公司條例》下,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擔心官員隱藏「枱 底」交易成本會更低,「以後連住址同身份證號碼都無機會查到,特首成日將開誠布公掛喺口邊,但就用盡所有方法將啲嘢收收埋埋。」

梁振英於 去年8月申報持有離岸公司Wintrack的股份,後來在傳媒追問下,才再披露Wintrack原來持有一間戴德梁行外國分公司股份,但一直不肯透露詳 情,包括該公司名稱、註冊國家或地區、Wintrack持有該外國公司多少股份等,只強調Wintrack沒有參與商業運作


議員促抽起附屬條例

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提問時,只重申該間戴德梁行外國分公司的業務與香港及內地無關,股份以信託形式持有,但未有進一步交 代業務詳情。多名泛民議員均質疑梁振英拖延多時未公佈,尤其是公司所涉及業務。譚只重申現有申報制度已可防範利益衝突。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擔心,在新《公司條例》下,官商勾結更難現形,「做得公職應該有社會責任,因為佢哋可能牽涉利益衝突、官商勾結,唔可以用保護私隱為理由去限制(查冊),咁即係有意無意放生違規。」他要求當局抽起原定5月提交立法會的附屬條例。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4/18144493

CY當選後 7萬呎檔案銷毀

【數量驚人】
當 局昨披露去年特首梁振英當選及就任特首後銷毀的檔案數目,分別約為九千七百及兩萬三千直線米,前政府檔案處長朱福強形容數量之大,堪稱恐怖,「兩萬三千直 線米即係約七萬呎檔案,咁龐大數量嘅檔案,以佢嘅人手量冇可能做得到。」又指在短時間內完成鑑定是否要保留屬匪夷所思,「我絕對有理由相信,係政府話銷乜 就銷乜。」


前檔案處長:匪夷所思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以書面答覆議員有 關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提問時表示,去年3月25日至6月30日及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檔案處處長同意下銷毀的政府檔案數目分別為9738.63 直線米和23189.31直線米。這段時間橫跨兩屆政府,一些涉及上屆政府制訂的政策,或交接工作的檔案恐已被銷毀。

朱福強批政府部門草率處理檔案,未有因審計署的批評而改善,形容情況恐怖,指兩萬三千直線米相等於七萬呎檔案,數量如此龐大的檔案,以政府的人手量是不大可能做得到。他又說鑑定工作需專門知識,在如此短時間內完成大量鑑定是匪夷所思。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8/18148793

促撤限查冊條例 保留市民知情權
1,768新聞人員聯署反惡法


記協主席麥燕庭指,近年政府限制傳媒獲取資訊手法層出不窮,擔心未來進一步收窄獲取資訊的渠道。黃賢創攝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新聞界透過查冊揭露社會黑幕、監察權貴與高官,但新《公司條例》卻限制查冊,窒礙新聞自由、剝奪市民知情權。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個團體聯署反惡法,破 紀錄在一周內收到1,768個業界簽名聲援,當中還包括多個外國駐港新聞機構人員。記協今天於五份報章刊登聯署聲明,要求政府撤回限制查冊的條文。記者: 譚靜雯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涉經營劏房、區議會種票風波等多宗與公眾利益相關的新聞,均靠查冊求證;新《公司條例》竟限制傳媒查冊權。記協聯同攝影記者協會、壹工會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等七個組織,以團體名義聯署。記協短短一星期收到1,768個簽名。


路透社彭博社亦有聯署

聯署人士除來自不同立場的本港傳媒,也獲台灣業界及澳門新聞機構人士聲援,就連外國駐港新聞機構包括路透社及彭博通訊社等,也分別有約50及28人聯署支持。記協09年要求政府公開突發事件的資訊時,收到近1,600個簽署;今次聯署再破紀錄支持,反映修例的嚴重性。

記 協主席麥燕庭指,近年政府限制傳媒獲取資訊手法層出不窮,擔心未來進一步收窄獲取資訊渠道,「04年開始收緊突發訊息,𠵱家就修訂公司法,遲啲到車牌、 田土廳資料可能都冇得查,傳媒樣樣都唔查得……變咗只能夠喺靠政府提供訊息,日後政府更加方便用訊息控制傳媒,你聽話咪畀多啲資訊你囉,你唔聽話就拒於門 外」。

記協要求政府撤回提交限制查冊的相關條例,認為此舉既可讓新《公司條例》內其他改善條款可如期落實,也不會削弱市民到公司註冊處查閱董事個人資料的權利,締造雙贏。

記協明日將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會面,商討有關修訂。麥燕庭昨稱:「我哋明白已經過咗主體法例;呢場仗難打,但唔等於我哋唔打,會抱住默默耕耘,不問收穫心態,為咗維持資訊自由、市民權利,一定鬥到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回應指,正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研究如何擬備有關附屬法例,在保障私隱及公眾取得資料之間取得平衡,未來會繼續聆聽各界意見,也會與傳媒代表會面。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日會要求公司註冊處刪去有關附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8/18148794

勞資雙方罕有同聲同氣
【特稿】
新《公司條例》的附屬法例修訂在即,這一回,工會與中小企商會,勞資雙方罕有立場一致,聯手反對政府修例。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指,該會最近調查發現,近七成會員反對修訂《公司條例》。他指公司董事「如果冇做唔合法嘅嘢,唔怕被人調查」。


藉查冊調查合作夥伴

劉達邦昨與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一同出席記協的反惡法記者會。劉達邦透露,業界一般在進行大型交易時,都會透過查冊調查合作公司董事的資料,「會查清楚董事住址,如果住嘅地方高尚,對呢間公司背景清楚,信心都會大啲!」他又稱,部份中小企更會通過查冊追收已倒閉公司的欠款。

職 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也指,修例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董事資料會剝削工人的追討權利。他透露過去兩年每年平均收到約550宗欠薪查詢,當中100宗個案需要深入調 查,要透過查冊追查刻意拖欠薪金的無良僱主。「搵老闆出嚟談判,甚至採取示威、靜坐方式逼無良僱主對話,但𠵱家封閉咗呢啲董事資料後,好多被拖欠薪金嘅 工人有冤無路訴,結果政府幫無良老闆隱藏身份,令破欠基金成為無良僱主嘅提款機,對於工人、納稅人極之不公平」。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9/18149828

高官議員虛報住址 當公司法冇到
陳茂波、高永文認衰致歉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政府修訂《公司條例》擬放寬董事申報通訊地址代替住址,不過新例未實施,前年審議該例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已有七成委員以辦公室、甚至工廈代替住址申 報,涉違法虛報地址;翻查紀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行會成員羅范椒芬和多位立會議員都涉虛報。會計師公會前年已要求政府檢討;惟政府極少執法,令規定形同 虛設。
記者:林偉聰 韓耀庭

政府修改《公司條例》,前年提交立法會一個由16人組成的法案委員會審議,有傳媒發現該會有七成即 12名委員都申報辦公室、工廈等地址作住址,涉嫌虛報。其中擔任法案委員會主席、現任發展局局長的陳茂波,曾任一間07年已解散的稅務顧問公司董事,但居 於跑馬地的他申報北角港運大廈辦公室作住址,明顯是虛報住址。陳茂波昨晚回應承認錯誤填報了住宅地址,向公眾致歉並承諾跟進。

羅范虛報表有簽名作實

除陳茂波外,林健鋒、黃定光、何俊仁、湯家驊等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成員亦有涉虛報情況。黃定光解釋,他只是「誤報」而非「虛報」,因為有關資料是他擔任董事的中華總商會提供,而他向商會一向是申報通訊地址;但他承認,無論如何如今也應糾正。

何俊仁則指是「同事填錯」,並非刻意隱瞞,而他簽署文件時並無留意到地址填錯的問題;湯家驊就指申報表由大律師公會填寫,會要求更改。

事 實上,《公司條例》尚未修訂,虛報住址的情況已十分普遍,本報抽查部份政界人士的申報,亦發現多位行會成員和立法會議員涉虛報。行會成員羅范椒芬用作買賣 物業的私人公司祥星發展,她申報中環辦公室為住址,申報表更由她簽名作實。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擔任香港潮安同鄉會董事,就以自己在旺角的診所地址作住 址,他昨晚承認錯誤道歉。

至於支持修例收緊查冊的自由黨,單是在該黨本身的公司註冊,就有榮譽主席劉健儀、立法會議員方剛和易志明涉虛報,分別以立法會辦事處、葵涌工廈單位和海港城辦公室為申報住址。

有律師指,政府極少就公司申報上虛報住址執法,前年政府就收緊公眾查冊諮詢時,會計師公會不但向政府表明反對以通訊地址代替住址,更表明董事不申報住址的情況明顯,要求當局檢討執法,惟政府未有採納,反決定以通訊地址取代。

民 主黨涂謹申昨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及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會面,討論新《公司條例》。涂表明當局可以沿用現有《公司條例》,但他引述當局擔心 一旦沿用舊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未必接受,稱當局會探討是否有中間落墨方案,例如豁免傳媒等是否可行,及如何避免有人「搭順風車」侵犯私隱。

部份涉虛報住址的政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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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
發展局局長
擔任董事公司:Rodl, Chan& Partners(Tax Adviser) Limited(已解散)
申報「住址」:北角港運大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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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文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擔任董事公司:香港潮安同鄉會
申報「住址」:旺角私人執業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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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
行政會議成員
擔任董事公司:祥星發展有限公司
申報「住址」:中環歐銀中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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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耀棠
行政會議成員
擔任董事公司: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
申報「住址」:土瓜灣工人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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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
立法會議員(民主黨)
擔任董事公司:華人民主書院
申報「住址」:中環盤谷銀行大廈

劉健儀
前立法會議員(自由黨)
擔任董事公司:自由黨
申報「住址」:立法會辦事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公司法專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apple/index/1663551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9/18149833

故意虛報舉證難 少嚴厲執法
【灰色地帶】
《公司條例》規定,董事故意虛報住址資料即屬違法,但有律師指出,法例上存有灰色地帶,要證明董事是故意虛報存有困難。此外,公司註冊處過去亦鮮有嚴厲執法。

法例對住址無清晰定義

按照現行《公司條例》規定,公司須在法團成立表格及周年申報表上填報每名公司董事的住址資料。《公司條例》第349條則規定,如任何人士在所提交的文件內故意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10萬元及監禁半年。

多名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都涉嫌在公司董事資料中,提供錯誤的住址,公司註冊處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亦無統計董事虛報住址的個案數字。該處強調,如發現董事所填報的住址有問題時會跟進。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現時法例存在灰色地帶,對「住址」無清晰定義,「除非董事自己承認故意虛報,否則要證明佢係故意就好難,佢可以話唔知要填住址、或者職員搞錯咗」。

他續指︰「除非佢填嘅地址係完全虛構,根本冇呢個地方,咁就多啲證據證明佢虛報,但如果只係填咗唔恰當嘅地址,最多只能話佢誤報。」
《蘋果》記者

公司法專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apple/index/166355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08/18160159

勞工上街反限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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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27個勞工團體及工會代表昨到政府總部示威(圖),抗議公司條例修訂,限制公眾查閱董事資料,要求馬上撤回。代表又戴上面具,諷刺無良僱主可利用新 例隨時「隱形」,工人追討無門。參與團體同時發表聯署聲明,指每逢無良僱主結束業務及欠薪,工人可藉查冊去信失蹤僱主,甚至上門追討;身份證號碼更是核實 不同公司是否由同一人持有的唯一途徑,以防僱主透過轉換公司逃避法律責任。參與團體來自各行各業,包括清潔工人、飲食及酒店業職工。
林寶益攝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30215/18165933

富豪私隱大曝光

David Webb將逾千港人身份證號碼公開,抗議政府限查冊。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政府修例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董事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有「股壇長毛」之稱的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發動網上抗爭,近日在網站發佈「身份證號碼索引」(The HKID Index),公開包括李澤楷、郭炳江、李國寶等1,150名市民的身份證號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擔心資料落入不法之徒手中。Webb反駁,資料全部 從網上公開途徑免費取得。政府限制公眾查冊,反而助長行騙、貪污和洗黑錢。
記者:白琳 張嘉雯

該批網上資料冊的來源,主要來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站、港府憲報的清盤人資料等。長實副主席李澤鉅、電訊盈科主席李澤楷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都榜上有名,他們的英文全名及身份證號碼一目了然。

政府變相鼓勵犯罪

Webb 上月底發起身份證號碼公開大行動,呼籲網民在Twitter貼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以抗議政府限制公司查冊。Webb指出,外國傳媒早前透過本港查冊,揭 發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及溫家寶家族的身家,現時港府修訂《公司條例》,限制公眾查冊已成國際新聞,「我們還有機會阻止」。

他今次的抗爭,反映身份證號碼極容易取得,只能用作「辨識」身份,根本不適宜讓銀行或電訊商等公司用來「驗證」客戶,「政府視身份證號碼為私隱,只會鼓勵業界繼續以此作驗證用途,變相鼓勵犯罪」。

Webb 促請政府要求業界改用其他驗證方法,例如私人密碼,杜絕不法之徒濫用身份證號碼。他建議政府把全民身份證號碼變成公開資料,設兩年過渡期給業界轉換驗證系 統,並修改私隱條例,把身份證號碼剔除私隱之列。政府公佈公職人員名單也應附上身份證號碼,以便公眾追查其公司及物業交易紀錄,確保沒利益衝突。此舉也令 傳媒有效辨識目標人物身份,避免報道出錯。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或機構收集個人資料,須告知當事人收集資料目的,縱使某些身份證號碼可公開取得,但仍屬個人資料,「任意」讓公眾查閱,未必與當初收集資料原意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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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基
恆基兆業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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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江
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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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寶
東亞銀行主席


非牟利用途無違法


署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張如萌警告,身份證號碼現時常用作識別個人身份真偽,獨一無二和高度敏感,須加以保護。假若身份證號碼連同姓名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將大大增加犯罪風險」。警方前年處理104宗使用他人身份證的罪案。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Webb並無違反私隱條例。八達通事件後,政府修訂私隱條例,規定直銷活動公司使用或轉移資料須獲當事人同意,今年4月生效。不過Webb的抗爭非作牟利用途,不受新例規管,加上其網站與傳媒類似,而使用資料作新聞用途已獲條例豁免。

本報向長實、恆基、新鴻基地產及電訊盈科,查詢上述遭公開身份證號碼的人士會否向私隱專員求助或要求David Webb刪除有關資料。但至截稿前只有李澤楷透過公關公司表示不予評論。

公司法專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apple/index/1663551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5/18165936

身份證非私隱 網上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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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在個人網站公佈城中富豪的身份證號碼。為了證明身份證號碼不是私隱,他刻意不採用要付費的公司查冊系統,改為透過多種免費渠道,找出他們的身份證 號碼與住址,包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查冊系統(EDGAR System)、廉政公署的《被通緝人士名冊》、政府憲報和香港聯交所「披露易系統」。

政府網站需繳費查閱

David Webb披露逾千名人資料,大部份都是採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免費查冊系統。該系統相當完善,市民在公司搜尋一欄只需輸入美國上市公司名稱,便找到 1994年至今的重要文件,例如董事變更。文件也會記載董事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和住址,記者嘗試搜尋東亞銀行(The Bank of East Asia),即成功找到董事的香港身份證和住址,效果等同要付費的公司註冊處查冊,但搜索並不適用於未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

Webb也從本港多個免費渠道「搵料」,包括港交所「披露易系統」。公眾人士只要輸入上市公司名稱,即可獲得公司董事名單和公司資料報表,如新增董事;公司亦需提交新董事履歷表和在其他公司擔任董事職位資料,但不提供董事的身份證號碼和住址。

廉政公署執法欄目有《被通緝人士名冊》,公開被通緝人士的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職業、出生日期和相片,提供最詳細的資料,現時有31位通緝人士資料在冊。

政府一站通提供憲報搜索,市民可翻查2000年起政府公告,政府機構要遵照條例公開公司資料,例如公司註冊處按《放債人條例》,在憲報公開財務公司地址,但財務公司其他資料,仍需在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小組繳付17元查閱。

公司法專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apple/index/1663551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5/18165938

新西蘭公開董事資料

【特稿】
現 時公眾查閱註冊公司資料,須向公司註冊處付費,該處上年度收益達4.3億元。David Webb指出,新西蘭政府早已網上公開註冊公司董事個人資料,免費讓公眾查閱。港府不但沒有順應國際潮流,反而進一步限制公眾查冊,港人反對修例之餘,也 應推倒這道收費高牆(tear down that wall)。由於新西蘭沒全國統一的身份證號碼系統,公司董事註冊只能以住址及出生日期辨識,只要在當地政府公司註冊網頁輸入董事名字,所有同名人士的註 冊紀錄均一目了然。

Webb反對政府提出遮蓋身份證號碼最尾三個數字或只容許傳媒等個別界別查冊,指建議「完全不能接受」。字母連首三個數字相同的組合涉及1,000人,不能用作辨識身份;給予個別傳媒機構特權查閱資料,亦對博客和獨立記者不公。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5/18165939

註冊處前處長:縱容董事有權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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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處前處長鍾悟思

【本 報訊】新《公司條例》推手、公司註冊處前處長鍾悟思(Gordon Jones)公開向政府「開火」,暗指新例限制查冊,縱容公司董事有權無責,公司執笠可以全身而退,卻連公開部份個人資料予公眾監察都嚴限,影響香港作為 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他認為身份證號碼是董事獨一無二的識別碼,並非機密,應該公開。

2008年退休的鍾悟思,是公司法重寫的推手;退休 後,當局就附屬條例向公眾諮詢,鍾兩度提交書面意見,反對限制查冊,理據是香港情況與英國不同,未曾有董事受嚴重滋擾;而在香港同名同姓非常普遍,限制取 覽身份證號碼會剝削公眾唯一查證個人身份的途徑,並會讓不誠實的人逃避債權人;惟意見未獲採納。

他今日在報章撰文,重申上述理據,批評當局未有考慮公司董事應權責一致,他指出,有限公司董事毋須承擔一旦公司倒閉所衍生的責任,理應公開部份個人資料讓公眾監察作為代價,又指當局諮詢文件內容「非常惹人誤解(very misconceived)」。

「風險轉嫁畀巿民」

鍾在文章批評支持收緊查冊的商會並不中立,相反,認為應維持現有做法的團體,包括銀行公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均屬監督公司及處理企業詐騙的重要組織。

他進一步批評本港容許私人公司擔任董事,這類公司毋須提交經審核賬目,非常不透明和難以問責,即使新條例要求私人公司委任至少一名自然人任董事,但若這名董事毋須披露個人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公司透明度只會下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私人公司提交審計賬目的安排,只表示新例參照英國《2006年公司法》,訂明其他私人公司均須有至少一名屬自然人的董事。

反 對限制查冊的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稱鍾是「良心官員」,希望當局聆聽前人意見,「你(董事)以有限責任,毋須上身咁去搵錢,而呢個搵錢嘅風險轉嫁咗畀巿 民,一旦公司執笠,董事毋須上身,所以你係需要負番嗰個有限度嘅責任,就係要俾人哋access你啲資料;但新諮詢文件,完全冇提呢樣嘢」。

公司註冊處前處長鍾悟思文章重點

1.公司董事毋須承擔公司倒閉的所有財務責任,有權利亦應有義務公開部份個人資料,讓公眾監察

2.身份證號碼是董事獨一無二的識別碼,不屬機密

3.支持收緊查冊的商會不中立,相反,支持現有做法的團體,包括銀行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律師會等,均屬監督公司及處理企業詐騙的重要組織

4.政府諮詢文件非常令人誤解

5.英國有董事曾受愛護動物組織成員滋擾,但香港未曾出現類似情況

6.本港容許私人公司擔任董事,私人公司毋須提交經審核賬目,若私人公司委任的個人董事也毋須披露個人資料,公司的透明度將進一步下降

資料來源:鍾悟思文章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5/18165941

查冊功臣推搜尋服務
【本報訊】公司註冊處前處長鍾悟思不單是重寫公司法的推手,更是網上查冊功臣,在公司註冊處擔任主管的14年間推動該處電腦化,在2005年2月推出電子搜尋服務,至2008年5月正式退休。

鍾悟思1973年畢業於牛津大學,隨即加入香港政府擔任行政主任;1993年5月起出任公司註冊處處長;於2000年初和2004年分別完成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的公司條例檢討及企業管治檢討。

61 歲的鍾悟思,離職前接受《香港證券》訪問,表明自己是重寫公司條例的骨幹成員之一,認為有關工作是非常重大的成就,是確保香港今後作為主要國際商務與金融 中心的關鍵因素,但他擔心部份內容被淡化,「既得利益者當利益受損時會提出反對,尤其是涉及董事條文,他們在立法會中具有非常強大的游說力」,惟未有指明 涉及那些條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6/18167035

感到受恐嚇 Webb抽ID索引 
轟私隱署調查惹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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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股壇長毛」David Webb(圖)網上公開過千名富豪及市民的身份證號碼,抗議政府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董事資料,遭政府打壓。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警示,主動展開「循規審 查」,審視Webb有否違反私隱條例。Webb批評此舉等於恐嚇,昨晚宣佈無限期抽起(indefinitely suspended)網上索引,但堅稱自己沒犯法。
記者:白 琳

公署發言人昨強調,即使有關資料來自公共資料冊,但未經當事人同意就把資料滙集成網上系統供人查閱,有可能違反保障資料原則。公署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資料使用者採取補救措施,若不遵守通知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兩年。公署暫沒接獲投訴。

「是對言論自由的威脅」

Webb 昨天下午向本報表示,尚未接獲公署通知,也沒有市民投訴或要求移除其資料。他強調每項資料均附上連結來源,指向網上現存公開文件,「我不打算、也想不到任 何原因要移除資料。身份證號碼不應當密碼用,修訂公司法限制查閱身份證號碼只會助長行騙,這些問題才是關鍵,當局不應轉移視線。」

不過他 晚上九時許突在網站發通告,稱黃昏接獲公署電郵,指他或違反私隱條例。他將會回覆公署查詢及解釋公眾資料透明度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現階段只能抽起索引, 「公署的調查惹人誤解,也是對言論自由的威脅(a threat to the freedom of speech)。我不想與坐擁無限財力的政府對簿公堂。」他又炮轟公署說法不合情理,假若發佈網上公開資料也違法,所有詳列名人出生日期和家庭成員的本地 及海外網站都遭殃。

Webb原本打算不定期擴充索引,加入更多市民的身份證號碼,建立民間資料庫,監察權貴有否涉利益衝突,「身份證號碼 不是私隱,這串號碼不能反映你的婚姻或健康狀況。」他又以美國最高法院首名猶太裔大法官Louis Brandeis的名言寄語港府:「陽光是最佳消毒劑。」(Sunlight is the best disinfectant.)Webb正在網站發動網民公投,呼籲市民就限制查閱公司董事資料等議題填寫網上問卷。投票前須登記電郵取得密碼。網址: http://webb-site.com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21/18171890

Webb轟公署言論等同資訊封鎖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對David Webb的身份證號碼索引展開「循規審查」,又指滙集已公開的身份證號碼供人查閱或觸犯私隱條例。Webb昨去信公署,批評公署說法等於資訊封鎖,令香港大陸化,「在香港圍起資訊防火牆,離內地的防火長城僅一步之遙」。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從網上免費收集逾千名富豪及市民的身份證號碼,製成網上索引讓公眾查閱,上周接獲公署審查通知後感到受「恐嚇」,暫時抽起索引。Webb昨書面回覆公署的查詢,同時在網上公開信件。

日後或篩選瀏覽者IP

現 時彭博商業周刊及維基百科等多個海外大型網站,公開大量名人的個人資料。Webb指出,若公署說法成立,港人經這些網站收集資料,即受私隱條例規管。內地 封鎖敏感網站的荒謬情景將會在香港出現,日後海外網站或須篩選瀏覽者的IP位址,專門封鎖港人並發出警告:「對不起……我們不能確定你使用本站的個人資料 是否符合當事人意願,因此你不能瀏覽本站。」

Webb指出,私隱條例理應只規管向當事人收集個人資料,藉以提供服務的公司,使用已公開的個人資料不應受規管,也毋須向當事人徵求同意,否則只會踐踏言論及出版自由。

Webb要求公署盡快澄清,以便他重新上載身份證號碼索引。對於公署早前指去年有約100宗使用他人身份證罪案,Webb直指公署誤導,因此統計包括盜用他人身份證,與身份證號碼索引無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29/18210831

限查冊惡法暫緩 仍未斷尾
記協:好似吊住把刀喺公眾頭上


記協早前聯署反對限制查冊,一周內收到1,768個新聞工作者簽名。圖為記協主席麥燕庭早前展示收集到的簽名。

【惡法阻查冊】
【本 報訊】面對反對聲音來勢洶洶,政府在查冊戰上暫歇旗鼓。當局早前擬修訂新《公司條例》,限制查閱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引來新聞界、工會和商界極大反響, 為免整條新例被附例爭議「拉下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宣佈把涉及查閱董事身份的條文「切割」,不會在今年第四季硬推;香港記者協會認為當局決定正確,要 求政府永久擱置有關修訂,「仲留住尾巴,就好似仲吊住把刀喺公眾頭上。」
記者:張嘉雯

新《公司條例》預計明年第一季開始實施,財 經事務及庫務局早前擬定相關附屬法例時,規定日後公眾查冊不會再查到董事的完整身份證號碼及住址,受到傳媒、工會、法律界等強烈反對;該局昨指有關修訂涉 及「複雜的法律、私隱和執行問題」,需時凝聚共識,宣佈暫緩就新《公司條例》中有關限制公眾人士查閱公司董事個人資料的安排提交附屬法例。換言之,巿民日 後可一如以往透過查冊獲得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


影響小股東和勞工權益

香 港記者協會認為當局的決定方向正確,但未能釋除公眾疑慮,該會主席麥燕庭要求當局永久擱置限制查冊的安排,確保資訊自由不受窒礙,「佢𠵱家話暫時唔提交 啫,冇講到日後一定唔提,等巿民情緒冷卻咗又再提交,我哋咪由頭再忙一次?呢個新安排係影響得深遠,仲留住尾巴,就好似仲吊住把刀喺公眾頭上」。

香港記者協會早前拒絕當局「收買」,不接受向新聞界提豁免的讓步方案,認為新例會影響小股東和勞工權益,並可能損害其他需要透過查冊討回本身利益的小市民,有損公眾利益。記協早前聯署反對新安排,一周內收到1,768個新聞工作者簽名。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認為今次是新聞界小勝一仗,「政府肯從善如流聽傳媒界嘅意見係一件好事,但政府應該吸取今次教訓,將來如果再有影響新聞界嘅法例同政策出台之前,一定要事先全面諮詢傳媒工作者嘅意見。」


擬限憑車牌查車主資料
她 又指,政府以保障車主私隱為由,計劃限制巿民憑車牌查核車主資料,同樣影響新聞自由,隨時演變成《公司條例》翻版,「呢個問題比查冊更加緊要,好多報道都 係因為車牌而得到線索,而且車輛可以係牽涉到財產傷亡,架車撞傷咗人不顧而去,警方唔會話你知個車主係邊個,小巿民想追討就好困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09/18221427 

 查冊擱置 保皇黨遷怒政府

 【本報訊】政府面對民意壓力,早前決定暫緩收緊新《公司條例》有關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董事身份證號碼及住址的安排。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安排,多 名立會議員歡迎政府臨崖勒馬,惟保皇黨遷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態度軟弱,向政府施壓,警告不能擱置有關限制。

陳家強指社會欠共識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出席立會時指,條例在立法程序雖經過多方面討論,但發現當時有部份細節「睇唔到」,有關限制查冊的附屬法例未有完全處理社會 分歧,有需要繼續討論尋求共識。他指,由於優化查冊安排,涉及複雜的法律及執行問題,認為難以如期在5月將法例提交立法會,因此決定暫緩執行。

多名議員贊成政府暫緩執行限查冊決定。民主黨單仲偕認為,政府必須邀請傳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等討論如何優化查冊制度,以便在保護私隱及公眾知情權中取得平衡。工聯會鄧家彪指,現時未見查冊制度出現問題,認為毋須改動。
 

不 過其他建制派議員,則群起向政府施壓,要求實施有關限制。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過往董事個人資料任由公眾查閱,違反收集相關資料目的,又批評政府軟弱, 「𠵱家查完跟蹤你又得、滋擾你又得,追你個女都得」。她說,早前傳媒揭發有議員虛報董事資料,亦反映議員也不想個人資料隨便被公開。
 

民建聯李慧琼稱,現時經常發生網上「人肉起底」事件,證明董事資料有必要受到受保護。地產界石禮謙更指,「少數人唔代表大多數人」,認為保護私隱屬政府責任,不能將公司董事排除在外。

【本報訊】政府面對民意壓力,早前決定暫緩收緊新《公司條例》有關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董事身份證號碼及住址的安排。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安排,多 名立會議員歡迎政府臨崖勒馬,惟保皇黨遷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態度軟弱,向政府施壓,警告不能擱置有關限制。

陳家強指社會欠共識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出席立會時指,條例在立法程序雖經過多方面討論,但發現當時有部份細節「睇唔到」,有關限制查冊的附屬法例未有完全處理社會 分歧,有需要繼續討論尋求共識。他指,由於優化查冊安排,涉及複雜的法律及執行問題,認為難以如期在5月將法例提交立法會,因此決定暫緩執行。

多名議員贊成政府暫緩執行限查冊決定。民主黨單仲偕認為,政府必須邀請傳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等討論如何優化查冊制度,以便在保護私隱及公眾知情權中取得平衡。工聯會鄧家彪指,現時未見查冊制度出現問題,認為毋須改動。
 

不 過其他建制派議員,則群起向政府施壓,要求實施有關限制。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過往董事個人資料任由公眾查閱,違反收集相關資料目的,又批評政府軟弱, 「𠵱家查完跟蹤你又得、滋擾你又得,追你個女都得」。她說,早前傳媒揭發有議員虛報董事資料,亦反映議員也不想個人資料隨便被公開。
 

民建聯李慧琼稱,現時經常發生網上「人肉起底」事件,證明董事資料有必要受到受保護。地產界石禮謙更指,「少數人唔代表大多數人」,認為保護私隱屬政府責任,不能將公司董事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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