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入境處職員失印章 上級疑包庇隱瞞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06/1812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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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制站人員均隨身攜帶一對印章,作出入境蓋印之用,黑色印屬機場管制站。

【記 者張婷婷報道】入境處出入境管制人員失去印章,嚴重程度猶如警員遺失佩槍,因印章可賦予任何人於香港無條件居留的權力,所以有嚴格的保管要求。消息透露, 日前有機場入境處人員將印章遺留櫃位,兩小時後始被清潔工人發現,交還當值主任,懷疑當值主任包庇下屬,未有依規定註銷印章及上報事件。入境處稱正了解事 件,若發現有人違反指引,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清潔工人發現交回

入境處出入 境管制人員均獲發一對刻有編號的圓印和方印,方印於入境時蓋上,顯示旅客獲批准入境,到離境時會蓋上圓印,印章上的編號可識別是由那一位入境處職員放行。 職員毋須當值時,印章需鎖在玻璃面的安全櫃內,印章朝外擺放,讓監察人員「照田雞」,查看印章編號及是否妥善保存。

可讓人無條件居留

消息透露,去年12月29日凌晨約2時,機場南面入境大堂一名姓吳的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將編號46XX的印章遺留在櫃位。兩小時後始被清潔工人發現,工人將印章交予當值主管的入境事務主任。主任只把印章歸還有關人員,未作任何跟進,違反上報指引。

根據入境處的規定,如發現有印章遺失,督導人員需要將印章註銷及把事件上報總部,確保沒有人可在無人看管期間不法地使用該印章。消息稱以往曾發生入境處人員勾結偷渡集團,不法使用印章。

消 息稱,出入境印章無論任何時間都必須妥善看管,隨身攜帶或鎖於保安櫃內。有關要求須嚴格遵守,有職員因遺下印章十數分鐘便收警告信。印章可給予任何人在港 無條件居留的權力,其重要性猶如警察佩槍,如有遺失,必須上報和註銷,他相信事件中有人欺上瞞下,考慮向廉政公署作出舉報。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處方有嚴格機制及清晰指引,確保所有職員妥善保管其出入境印章,正了解事件,若發現有人違反相關指引,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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