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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湯勇文涉偷拍女病人胸部及私處,被醫委會裁定永久停牌。黃耀興攝
【本
報訊】33歲西醫湯勇文涉嫌偷拍女病人胸部和私處,又以檢查為由觸摸病人乳房及指插下體,前年被控非禮脫罪,但難逃醫務委員會嚴懲。醫委會昨裁定他專業失
當罪成,立即永久停牌,永遠不能復牌。此乃醫委會有史以來對醫生作出的最高懲罰,醫委會暫委主席麥列菲菲直斥被告可恥,犯罪時間長,涉及受害人多,相片更
牽涉小朋友,屬有系統及故意的極嚴重犯罪行為;直指他對公眾有危害,絕對不能繼續行醫。
記者:嚴敏慧、譚靜雯、張文傑
湯勇文昨日在整個研訊期間表情嚴肅,醫委會宣判後則顯得神情呆滯,未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就離開。
「鹹
濕醫生」湯勇文曾被控於08年7月13日,在大圍富嘉花園高健綜合醫務中心內非禮一名女病人,偷拍其下體及以檢查身體為由指插下體;警方曾在湯的診所及住
所內,搜出869張女性及兒童性器官照片和20段影片。案件前年審結,當時裁判官認為女病人證供可信,但由於不能排除湯勇文04年在中大醫學院畢業後執業
時間尚淺,可能經驗不足未必有非禮意圖,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首次判永遠不能復牌
醫
委會其後收到投訴及展開偵訊,發現包括上述案件中的女病人在內,最少有六名女病人在07至08年間,曾被湯勇文施以不必要的身體檢查,和未經同意下拍照及
影片。醫委會今年7月起展開多次聆訊,揭露被告在替病人檢查時,曾在無通知下除去病人胸圍,左手用聽診器聽診,右手竟觸摸其乳房及乳頭;又有病人被要求站
立彎身脫褲檢查下體,其間感到湯的手指插入陰道。而診症過程中更在沒有取得病人同意下,偷拍大量照片及影片。
醫委會昨就被告的12項偷拍
及不必要檢查控罪作出裁決,除1項不必要檢查的罪名不成立,餘下11項罪名全部成立,判其永久停牌,永遠不能復牌,即時執行。麥列菲菲宣讀判辭時表示,被
告罪行極為嚴重,例如影片以最少兩個不同角度拍攝,部份為定鏡攝影,部份則隨檢查動作移動,顯示他是有計劃進行拍攝。
麥列菲菲:罪行嚴重
醫委會暫委主席麥列菲菲指,湯勇文行為不能接受,故作出有史以來最重判決。
麥列菲菲強調,被告損害醫生病人關係的行為,專門針對年輕女病人,被搜出的相片更牽涉兒童性器官,一旦相片等洩漏到第三者或互聯網上,情況非常嚴重。她又特別提到,有女病人作供時稱,湯曾突然問可否「錫他一啖」,雖然這被未有包含在控罪中,但行為明顯違反醫生專業操守。
判辭又指,委員們未能推測被告不當行為的動機,但此舉只能滿足其不正常慾望或從中獲利。委員會一致認為被告對公眾有危害,不能允許他繼續擔任執業醫生。
過去雖也有醫生被判永久停牌,但麥列菲菲指出,這是醫委會史上首次作出不能復牌的裁決。她指出,湯勇文的罪行嚴重,除犯罪時間長,涉及的受害人多,又利用高科技產品,相片中更涉及小朋友,故醫委會「開足火力」,全體成員一致裁決。湯勇文若不服,可上訴至終審法院。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歡迎醫委會今次的裁決,認為今次判決能保護到病人,特別女性病人。他又稱,病人對醫生操守有很高的期望,若濫用醫生身份及職權侵犯病人實屬不應該。
過去30年被判無限期或永久停牌醫生
【湯勇文】2007年至2008年間涉偷拍6名女病人胸部及私處,又以檢查為由觸摸對方乳房、指插下體,2010年被控非禮但脫罪,昨被醫委會判處永久停牌,不可復牌
【羅文友】1997至2007年間與嚴重精神病的女病人發生性關係,多次沒有妥善保存處方危險藥物紀錄及未經授權下拿取女病人病歷,2009年醫委會指他繼續執業將對社會構成危險,被判無限期停牌,規定10年內不准申請復牌
【曾權邦】1999至2001年間在診所張貼虛假履歷、替大批病人處方危險藥物「藍精靈」,兩度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2003年申請復牌被拒,醫委會指他將被無限期停牌
【周兆碩】1990年因利用學童保健計劃詐騙政府逾1,700萬元被判監兩年,出獄後被醫委會判處停牌三年,其間又因不恰當存放危險藥物被定罪;於1998年及2000年兩度向醫委會申請復牌被拒,醫委會指他復牌機會非常渺茫
【郭良純】因假冒他人簽名購入精神科藥物,以及出售「丸仔」予癮君子,1994年被醫委會判處永久停牌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05/18058142
絕不姑息
嚴懲先例盼醫生引以為鑑
西
醫湯勇文偷拍女病人胸部和私處,雖然逃過法庭裁決,但卻是醫委會有史以來最重的判刑。醫委會委員直斥湯勇文有計劃、蓄意侵犯病人,故絕對要嚴懲,又指鑑於
近日越來越多類同個案發生,今次重判將成為先例,向醫學界發出清晰訊息,表明醫委會絕對不會姑息,盼醫生同業引以為鑑。
湯勇文前年被控非禮雖成功脫罪,但醫務委員會仍可以就案件召開紀律聆訊。醫委會暫委主席麥列菲菲表示,法庭審訊與醫委會審訊完全不同,法庭把案件視作刑事法案,醫委會則當作專業失德處理,明顯是「兩件事」。有醫委會委員也表示,法庭刑事案件的舉證標準與醫委會有分別。
舉證標準與法庭有別
該
委員解釋,醫生被刑事檢控在法庭受審,定罪標準好高,因證據要毫無疑點才能裁定罪名成立。但醫委會是按照醫生的專業守則,裁定醫生是否專業行為失當,「舉
證標準唔需要去到毫無疑點,同民事法庭一樣,喺睇吓佢有罪嘅可能性高或低。今次湯勇文案件有晒錄影,清楚顯示佢點樣檢查病人,又冇否認啲相唔喺佢影,相嘅
內容我哋(醫委會)睇過晒,作為醫生冇辦法接受佢咁樣嘅行為」。
翻查資料,今次湯勇文案件是醫委會有史以來最重的刑罰。09年精神科醫生羅文友與患有嚴重精神病的女病人發生性關係,醫委會指他繼續執業將對社會構成危險,判處他無限期停牌,但只規定10年內不准申請復牌,而湯勇文則是被醫委會重判永久停牌。
有委員透露,今次判刑將成先例,「絕對要嚴懲,因為我哋見近來越來越多呢啲個案,醫委會要向外界發出清晰嘅訊息,話畀啲醫生知唔可以心存僥倖,咁樣對待病人嘅態度,完全唔可以接受!」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05/18058143
家庭支柱
庭上求情聲稱仔細老婆嫩
湯勇文前年被控非禮但最終脫罪,之後仍可繼續執業,月入約8萬元,為家庭經濟支柱。其代表律師昨日以湯「仔細老婆嫩」為求情理由,指他育有一名一歲半孩子、妻子現正懷孕,極希望可以繼續當醫生。
辯方律師昨日求情時透露,湯勇文2004年於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畢業,及後取得英國一間大學的皮膚科文憑。
妻子懷孕七個月
他於2005年起在大圍富嘉花園的高健綜合醫務中心執業,2010年結婚,現有一名一歲半孩子,其妻現懷孕七個月,雖有兼職工作,但收入不多,他是家中主要收入來源,現有一個做了九成按揭、約值300萬元的私樓單位,須每月供款。
辯方律師稱,事發後湯勇文備受壓力,需要定期看精神科醫生,現已沒有再拍攝病人的不雅相片,希望可以盡快復牌。不過,最終他被判處永久停牌之餘更不准申請復牌,如不提出上訴,30出頭的他將要轉行,不能繼續當醫生。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06/18058897
鹹濕醫生相片罪證 令委員感憤怒
事發的高健綜合醫務中心已遷離大圍富嘉花園,現時舖位租給地產代理集團。黃賢創攝
【本報訊】香港醫務委員會前日作出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裁決,判涉非禮女病人的西醫湯勇文永久停牌。據悉委員審案時看到病人私處的相片及影片後非常憤怒;委員雖無看過湯電腦內的兒童性器官照片,但判刑時一併考慮此惡行,認為不可接受,判被告終身不能行醫。
有委員表示,審案期間看過涉及六名女病人的33張照片及7段影片,當中不少是病人私處或胸部等大特寫,感到非常惡心。警方搜集證據時,病人要憑器官上特徵如胎誌,確定相片是偷影自己。
西醫湯勇文昨被判永久停牌,是醫委會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裁決。
診所枱底面均藏攝錄機
六
名受害人中雖有一人無出席醫委會聆訊作供,但委員審閱證人向法庭提交的供詞,認為證供可信。委員會考慮是否將湯定罪時,只考慮六名受害人的案情;但於判處
湯勇文的刑期時,則一併考慮警方在湯勇文電腦內發現的兒童性器官照片。委員雖沒看過兒童性器官照片,但照片已獲控辯雙方接納,故仍屬考慮刑期的因素之一。
據悉,委員曾考慮過以往有醫生被判10年不能申請復牌的個案,但今次案情實在太嚴重,委員會沒考慮中間落墨,一致認為要判湯永久停牌。
有委員坦言,要判醫生「死刑」並不容易,需審慎考慮是否判刑太重,「讀咗咁多年醫,冇得做醫生就咩都冇」;但今次案情非常嚴重,湯處心積慮犯罪,如其中一影片顯示,他於診所的枱底及枱面均藏有攝錄機,最少從兩個不同角度偷影病人,故有此決定。
湯勇文由案件在法庭審訊至在醫委會聆訊,均重金聘請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為他辯護。有委員坦言,麥是醫委會聆訊常客,是眾多醫委會聆訊的辯護律師中,「數一數二犀利」。但今次湯毫無悔意,加上證據確鑿,故麥高義也未能為他脫罪。
湯勇文多年前在大圍富嘉花園的高健綜合醫務中心應診,鄰近店舖店員及其他醫務中心職員表示,多年前湯被揭發涉非禮女病人後,有關醫務中心已遷離上址,現時舖位租給地產代理集團,湯的事件幾乎街知巷聞。
住在富嘉花園的何太說,多年前因感冒不適,曾向仍未結業的高健醫務中心求診,由湯勇文為她診症。診症期間無護士在場,湯雖沒有向她提出特別要求,但不斷向她推銷美容產品。
記者傍晚到上水湯勇文的父母居住的屋苑探訪,希望了解湯勇文為何會走上歧途。湯的父母居住單位沒有人應門,鄰居說很少與湯家往來,也不認識湯勇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06/18058899
特稿
當年非禮罪脫 被疑檢控粗疏
醫
委會對湯勇文判處永久停牌的極刑,但法庭於2010年判他非禮罪名不成立。有醫委會成員質疑,當年控方只提出一名受害病人的個案來檢控,兩位控方專家證人
中一人是法醫,法官不接納其意見。相反湯勇文以強陣應戰,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做代表,及著名的中文大學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教授教授李大拔作辯方專家證
人,令他可脫罪。
有醫委會委員表示,審閱警方及法庭轉交的資料,認為證人證供可信,湯犯案意圖明顯;但法庭當時指不排除湯勇文因執業時間尚淺,可能經驗不足,未必有非禮意圖,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控方僅提一名受害人個案
有委員質疑,09至10年法庭案件審理時,控方只提出一名受害人的個案作為檢控。控方找來的兩名專家證人,其中一名是病理科醫生,上一次臨床診症已是25年前的事;另一人曾任香港大學家庭醫學系助理教授,只於出庭作證前兩周才轉為私人執業。法官未有接納兩人的專家意見。
相
反湯勇文的代表律師是一級大狀麥高義,其專家證人是中大專家李大拔,可能因意見對法官更具說服力,因而令他脫罪。湯勇文於醫委會聆訊期間,同樣由李大拔作
為辯方專家證人,但他多次迴避醫委會質疑不利被告的提問。他曾指被告沒戴手套,替病人體檢是「走捷徑」及「懶惰」,被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特別提醒他不應偏
袒被告。《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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