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誤會另結新歡 廚師涉恐嚇逼復合 女友裸照放高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20/1807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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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洵威散庭後狂奔衝上巴士。

【本報訊】青年廚師疑不忿拍拖兩年的女友提出分手,以為女友另結新歡,竟於高登討論區上載女友九幅裸照,並發出連串恐嚇短訊逼她復合。青年反駁女友腳踏兩船兼說他壞話,令他憤怒,不願與女友再有感情轇轕下,上載裸照「旨在俾人拉,佢(女友)以後嘅人生就玩完」。
記者:陳美珊

被 告蔡洵威(24歲)昨天在區域法院,否認刑事恐嚇和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罪受審。事主X(20歲)的9張裸照,拍攝地點包括被告寓所、其寓所外走廊及酒店, 相中見有X的胸部特寫。法庭昨安排X於屏風後作供,避免與公眾人士有眼神接觸,但她作供完畢後,卻由公眾通道離開法庭。

女事主作供時甚驚慌

任 職文員的X身形矮小,作供時聲線微弱,狀甚驚慌。她供稱在2009年與被告拍拖後不久,即發生性關係,她曾讓被告拍下裸照和影片。去年11月22日她提出 分手,被告不停發短訊和致電要求復合不遂。同月26日,被告藉詞要X到他位於馬鞍山的寓所歸還光碟,恐嚇「一係做男女朋友,一係就做敵人」。

X形容「嗰種感覺好恐怖,做佢敵人好慘」,她因怕身心受傷,無奈答應復合,經反覆思量,翌日轉軚拒絕復合。被告揚言「會做一件事令我一生後悔,令屋企人唔要我,老師、同學都會背棄我,做嘢都冇人請我」,被告恐嚇把她的裸照上載高登討論區。

去年12月1至3日,被告向X發出多個短訊(見附表)兼瘋狂致電她,但她沒有接聽。X指被告發現她曾與異性乘車,誤會她另結新歡,故發短訊要求她和新歡觀看裸照。當她收到被告短訊表示「開始了」,便陸續發現被告上載她的裸照,她大驚下決定下載裸照及燒錄光碟,交予警方。

被告反駁事主講壞話

被告自辯時反駁,X在社交網站向朋友留言說他壞話,加上發現X另結新歡,令他感到憤怒。他曾經上載一張沒有X樣貌的裸照,X卻指「都冇樣嘅,你咪貼囉。」他因而陸續上載其他裸照。

被告又指X的母親患有精神病,十分反對X拍拖,他希望讓X母知悉二人有性關係,令X母插手阻止X與新歡交往。X的親屬在庭外直斥被告說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45/12

被告發給事主部份短訊內容

•「用你往後人生來換我感情和眼淚都算值得,威脅也好,黐咗都好,唔想你往後有好日子過。」
•「無彎轉了,so sad,你自己同條仔喺高登睇啦。你想嘅可以打畀我,BTW(by the way),我知你唔會,我都係整咗少少,你自己諗啦。」
•「你條仔有乜嘢反應?冇事?Good,咁我繼續。」
•「真係唔聽我電話?家做完呢件事,點解我一啲都唔開心。」
•「發展到咁,你連一句真心嘅對唔住都冇講,覺得自己冇錯,我只係用緊50%搞呢件事,3點前唔講對唔住,所有朋友會見到啲相同片,包括你條仔。」
•「你可以選擇報警,BTW,我最多畀人罰錢,你就會全港報紙雜誌畀人貼晒出嚟,你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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