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法庭批封閉令 拆僑裕僭建寮屋 政府趕絕住戶圖索取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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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昨取得封閉令,清拆僑裕及僑發大廈的僭建物。 資料圖片

【記 者陳美珊報道】土瓜灣僑裕大廈地下僭建了數十年的寮屋和後巷,成為拍戲熱點及遊覽勝地。屋宇署指僭建物有潛在危險,昨成功向法庭取得封閉令以便清拆,預計 約兩周後採取清拆行動。佔用該處的商住戶狂插政府冷血無情,沒有對受影響的老弱貧困戶施以援手。政府態度強硬,堅稱已做足法律要求,更指「已行多咗一步幫 你聯絡有關部門,已履行人道責任」,甚至堅持向住戶索取訟費,但遭法官拒絕。

涉案僭建物位於落山道僑裕及僑發大廈地下的小巷及天井公用地 方,佔地約3,000呎,前年及去年9月,法團先後收到屋宇署清拆令,但一直未能在限期內處理僭建物,屋宇署遂向法庭申請封閉令清拆。其後12名商住戶不 滿署方未有恩恤安置,並以逆權侵佔取得業權為由,主動要求加入訴訟。

法官同情居民 拒絕申請

區院法官黃一鳴昨指,屋宇署已按法例要求將清拆令及申請封閉通知書成功派遞及張貼,法庭必須批出封閉令。法官指,明白商住戶佔用該處多年已有感情,及為物業花掉畢生積蓄,但鑑於物業涉及安全問題,政府基於公眾安全才採取行動。
其實大部份商住戶均沒有反對清拆,只希望獲安置或延長搬遷時間。其中一名佔用者何錦康在庭上炮轟政府從來沒有提供協助,「只係行政機器,冇人性冇血性,冇理過居民死活,畀咗啲電話地址你自己聯絡就話係最人道,冇考慮居民有冇能力搬走」。

代表屋宇署的律師聲言已做足法例要求,根本毋須替商住戶作事後搬遷安排,「你哋係成年人,有責任自己搵方法解決,不能每件事都賴係政府責任,我哋已履行人道責任,唔能夠因得唔到想要嘅安排就當政府乜都冇做」,並向法庭申請要商住戶付訟費。

法官明顯同情商住戶,多次查問屋宇署代表會否索取進一步指示放棄追討訟費,當屋宇署拒絕後,法官行使酌情權不作訟費命令。法官並建議他們可尋求議員協助,又責成屋宇署的代表律師需通知有關部門提供協助。

任職跟車的何錦康在庭外稱,根本無能力搬遷,社署指要等候本案判決才有進一步安排,令他感到無助。
案件編號:DCMP937、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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