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

督察被追437萬元長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11/1806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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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曾涉嫌貪污包庇黑幫的一名警務督察,於等候警方紀律聆訊期間退休,他不滿公務員事務局拒絕發放退休金,透過司法覆核推翻局方決定。政府不服裁決提出 上訴,去年獲判得直,事後退休督察多次拒絕交出已領取的退休金及長俸。律政司日前採取行動,入稟高等法院向他追討至少437萬元。

原告公 務員事務局局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被告林達明(圖)於08年1月14日,等候紀律聆訊期間退休,同年6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首次引用《退休金利益條例》, 指林經紀律聆訊會被定罪,故拒絕向他發放長俸及退休金。林後來申請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法庭更認為有關條例屬違憲。去年底政府經上訴反敗為勝。

林於97年涉貪污被起訴,01年主審法官兩度裁定拒絕接納廉署卧底假扮黑人物收集的主要證據,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林。
案件編號:HCA20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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