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滯港30年 船民想做香港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23/18077012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多名未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越南船民,於深水埗通州街露宿。

【記 者袁樂婷報道】「越南船民」這名詞,對新一代而言甚為陌生。大批越南人70年代末為逃避戰亂和越共政權逃難來港,被稱為「船民」,部份人至今仍然居港,但 卻被社會遺忘。有人30年來青春盡耗,卻因曾經犯法,始終換不到一張永久居民身份證,公屋、六千蚊通通冇份。年近花甲的他們只有一個希望:請承認我是香港 人。

記者隨甘浩望神父來到深水埗通州街,十多名於該處露宿的越南人即熱情圍過來,為終於有人關注他們而興奮。他們說,2000年離開難民營後,很難融入社會,找工作屢屢碰壁。由政府到民間團體,一直忽略他們,只能在社會的暗角艱苦掙扎。

被迫偷食物果腹

丁江武為逃避越共暴政,82年逃難來港,至今已30年。他為追求更好生活而來,沒想到多年後仍是「無主難民」,既失去越南國籍,又非香港永久居民。他曾在英泥廠和港鐵地盤做散工,工作時有時冇,當積蓄耗盡,惟有鋌而走險偷食物果腹。

丁 輝盛於80年代初來港,當年正爆發中越戰爭,他為逃避服兵役,剛滿18歲就偷渡來港,28年來裝修、燒焊、散工,幾乎所有勞動工作都做過。他稱賣私煙只為 「搵兩餐」,「但一捉到又重新計過(連續七年居港日期)」。兩人均希望政府酌情處理,承認他們和其他船民同胞為永久居民,「住喺度咁多年,想有個肯定。」

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必須連續居港七年,才可獲永久居民資格,其間不可違反逗留條件,包括犯法。如被法庭判定為有罪,則居港年期要打回原形,由出獄日起重新計算。

甘浩望估計目前有約300名越南船民,因犯事一直未「儲夠數」,未能成為永久居民,望政府檢視《入境條例》是否有修改空間。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孔令瑜認為,社會一直未有援助越南船民,「住喺度幾十年,如果社會仍然唔當佢哋係一分子,有啲荒謬。」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23/18077014

逾千越南難民獲發港身份證

【特稿】
1975年,歷時25年的越戰結束,北越軍統一越南後展開連串清洗行動,加上戰後政權不穩、社會持續動盪,觸發大批越南人逃亡往附近國家或地區。當年首批越南難民隨丹麥貨輪長春號抵港,全數獲收容,開啟了越南難民湧港的序幕。1979年爆發中越戰爭,更加速難民潮。

泰國、馬來西亞及美國等地於70年代末開始限制或禁止難民入境,加上不少越南人誤信成功抵港就必定能留低,香港成為最大的難民收容港。偷渡來港的越南人被歸 類為經濟難民(俗稱船民),港府直到1988年才透過香港電台發放越南語廣播,澄清凡以非法途徑進入香港的人均會被遣返,意圖阻截越南船民。

由1975年至2000年間,香港共接收20多萬名越南人,其中約14萬人被轉送到外國,近7萬人被遣返越南。港府於1995年起向仍滯留在港的千多名越南船民發出身份證,准許他們居留,並於2000年正式關閉所有難民營。
《蘋果》記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