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D&G女裝背心侮辱港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09/18062056

D&G背心有「最愛性交」、「HONG KONG」字樣。
 
【記者盧勁業報道】年初D&G禁止港人拍攝的風波幾經辛苦才告一段落,最近有外國購物網站推出一件標示由D&G出品的女裝背心,上面印有 「HONGKONG」(香港)和「最愛性交」字樣,以及一條龍和香港區旗。有關設計隨即惹來大批網民抨擊設計不尊重香港人,甚至揚言再次發起圍堵 D&G。

網友斥反擊圍拍事件

該款背心被網友在意大利購物網站「YOOX」尋獲,該網站售賣多個時裝名牌的剩餘貨品,包括D&G、DIESEL、GUCCI、ARMANI等均 為其合作品牌。背心標示為D&G產品,原價105美元(約814港元),折扣價85美元(約658港元)。昨天該背心在網上引起轟動後,瞬即沽 清。

不少網友直斥,D&G用這件背心來反擊年初被香港人圍拍,並藉此表達不滿。有網友懷疑,這背心是被惡搞。不過,有台灣網友在2004 年表示,曾在D&G店內看過該款衣服,「當場儍眼……『最愛性交』下面還寫的HONGKONG,還好不是寫TAIWAN……」。

時裝設計師鄧達智表示,不相信D&G會做這樣愚蠢的事。他說:「喺外國成日都會有品牌同時裝用國旗嚟做設計,例如英國米字旗和美國星條旗。」
此外,本報曾向D&G查詢,直至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http://www.protocol.gov.hk/flags/chi/proh/index.html

 
不 得 展 示 或 使 用 破 損 、 污 損 、 褪 色 或 不 合 規 格 的 國 旗 、 國 徽 、 區 旗 或 區 徽 。

國 旗 、 國 徽 、 區 旗 或 區 徽 必 須 按 法 律 規 定 的 規 格 製 造 。

國 旗 、 國 徽 、 區 旗 或 區 徽 或 其 圖 案 不 得 展 示 或 使 用 於 商 標 或 廣 告 。 此 外 , 國 旗 或 其 圖 案 不 得 展 示 或 使 用 於 私 人 喪 事 活 動 , 國 徽 或 其 圖 案 不 得 展 示 或 使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的 陳 設 或 布 置 或 私 人 慶 弔 活 動 。任 何 人 違 反 這 些 條 文 即 屬 違 法 。

非 經 行 政 署 長 事 先 批 准 , 任 何 人 不 得 在 任 何 行 業 、 職 業 或 專 業 中 、 或 在 任 何 非 官 方 機 構 的 標 識 、 印 章 或 徽 章 中 , 使 用 國 旗 、 國 徽 、 區 旗 或 區 徽 或 其 圖 案 。 如 向 行 政 署 長 事 先 申 請 使 用 國 旗 、 國 徽 、 區 旗 或 區 徽 或 其 圖 案 , 須

以 書 面 方 式 提 出 , 並 送 交 以 下 地 址 :
香 港 添 馬 添 美 道 2 號
政 府 總 部 25 樓
政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轄 下 行 政 署

傳 真   :   2804 6552
電 郵   :   flags&emblems@cso.gov.hk

任 何 人 公 開 及 故 意 以 焚 燒 、 毀 損 、 塗 劃 、 玷 污 、 踐 踏 等 方 式 侮 辱 國 旗 、 國 徽 、 區 旗 或 區 徽 , 即 屬 違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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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所有來香港的遊客要小心,穿上這種T-恤在香港街上行,只要有人報警便很大可能會被控侮辱區旗區徽,而有關罪行一般是控告示威者的。

雖然未曾有人因穿上侮辱區旗區徽的衣著而被捕,但小心為妙,穿上後最好不要跟人吵架。

如果沒有特區旗或徽章,單純有龍、香港字樣,那便不用擔心法律問題了。

...我本人看得很開,不會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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