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6日 星期六

飯局強姦女生案 澳大前院長脫罪 官:事主面帶笑容坐大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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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局強姦女生案
澳大前院長脫罪
官:事主面帶笑容坐大髀

澳門大學研究生院前院長莫世健被捕後一直羈押於路環監獄。互聯網
 
【本報訊】澳門大學研究生院前院長兼法學院前教授莫世健,被控去年在飯局中強姦一名女大學生,案件昨日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法官解釋,雖然不信納莫世健辯稱沒有用手指伸進事主陰道,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主曾坐在被告大腿上,面帶笑容又沒有反抗,無足夠證據顯示有關性行為是在事主不情願下發生。
記者:鍾雅宜


莫世健去年6月被捕,澳門司警接獲一名在澳門一間大學就讀的內地女學生報案,稱遭莫世健強姦。事件發生於一間卡拉OK,據指莫世健當時與數人邀請事主出席一個飯局,其間在眾目睽睽下對她上下其手及發生性行為。

案件在澳門初級法院審理,經多日閉門審訊後,澳門合議庭主席盧映霞昨宣讀判詞,裁定第一被告莫世健強姦罪名不成立,第二被告李玉培、第三被告楊曼曼被控從犯強姦罪及幫助之不作為罪亦不成立。

職員曾上前干涉 事主無求助

綜合澳門媒體報道,盧映霞在判詞中解釋,根據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顯示,當晚莫世健確與事主發生親密行為。被告曾辯稱當時只是撫摸大腿,而且隔着內褲,並沒有用手指伸進事主的陰道。法官則認為,錄影片段可見到莫世健有用手指伸進事主褲襠深處,並作出抽插動作,是否隔着內褲並不重要︰「難道戴上避孕套就不算性交?」故認定莫世健有用手指伸進事主陰道。

法官又指,雖然事主內褲及陰道沒發現男性DNA,但有可能是因為小解等原因將DNA沖走。

不過法官指出,事主有多次機會在可以離開的情況下沒有離開,她去過洗手間但後來重返,更坐在莫世健的大腿上,面帶笑容。過程中,莫世健並沒有用身體壓着事主;她僅擺動身體,閉上眼睛,但沒有表現反抗,反而多次配合對方,例如由坐姿改為躺姿,令莫更加方便。

合議庭認為,事主當時有自主意識,而且沒有表現出不情願的行為;案發娛樂場所的職員曾經前來干涉他們的行徑,事主卻沒有求助 。法官反問︰「如果真係唔願意,點解第一次之後唔離開?」法庭認為,事主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反抗,包括用手扯莫世健的頭髮,但未有發現莫世健因反擊而受傷。至於事主報稱的傷勢,只是因為親吻導致嘴唇腫脹,以及頸部有吻痕。

風雨蘭:閉門審訊或影響判決

法庭因此裁定,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莫世健在事主不情願下使用暴力發生涉案行為。法官反指事主已婚,不排除因為被室友發現事情後,擔心被家人知道她的行為而控告莫世健強姦。

裁決經傳媒報道後,網民一片譁然。法庭似乎已經料到裁決引起的反應,在判詞最後指出公眾對於案件有很多看法,但法院是依法根據證據判決,不會考慮市民喜好,亦無懼市民評價。

本港關注婦女暴力組織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案中事主雖然無反抗被告,但「兩者權力高下立見,事主有可能因為壓力而唔走,會唔會當中有咩威脅?」她又認為,澳門今次屬閉門審訊,若沒有陪審團,「即係個官話係咩就係咩,會因為個人對強暴嘅睇法而影響個判決」。

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認為,由於今次案件是閉門審訊,「公眾唔知道成個審訊過程,呢個會係一個問題,法官採納咩做證據?點去判罪?尤其呢類涉及性嘅犯罪,仲涉及權力關係,係幾複雜」。

據了解,案中事主是由四川前往澳門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現已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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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任品格證人 讚被告正直

 第二被告李玉培曾任澳門民建聯副理事長。互聯網

【本報訊】 被控「對實施犯罪提供幫助」的另外兩名被告,包括澳門民建聯前副理事長李玉培和楊曼曼,其中第二被告李玉培事後已經辭任公職。二人連同莫世健得以脫罪,本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也有份成功爭取,她曾以品格證人身份出庭讚賞莫為人正直。

澳民建聯前成員涉做「幫兇」

李玉培曾任澳門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澳門民建聯由澳門商人兼立法會前議員陳明金創立。本案發生後,本身是政府諮詢組織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李玉培已辭任職務。青年事務委員會負責就青年發展政策向澳門政府提供意見,包括青年生命教育及抗逆力等。

李玉培與楊曼曼如何對莫世健的涉嫌犯罪行為提供幫助,澳門法庭及警方沒具體交代。據報道,案發當晚莫世健在眾目睽睽下對事主上下其手,場中有男有女,李玉培及楊曼曼均沒及時制止,有人更向莫打出OK手勢。

本案聆訊期間,辯方找來曾與莫世健共事的本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出任品格證人,由於聆訊閉門進行,外界沒法得知作供內容。梁美芬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而莫世健1996至2003年在城大任教。梁美芬上月底作供後在庭外受訪時稱,與莫相識逾20年,認為他為人正直,不相信他會做出性侵犯行為。

梁美芬昨回應說,本案的案情令人質疑是否事實的全部,她探望過莫世健,亦傾向相信他的說話,即在當事人不同意下,莫不會與事主有親密的相處。莫已因今次案件被澳門大學解僱,她希望案件結束後對方可以有好的開始。

■記者呂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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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機會作餌 
誘女生去飯局

莫世健

【本報訊】莫世健在案發後不久被捕,此後一直被羈押於路環監獄,相信他昨日出庭應訊及被判無罪後,已當庭獲釋。案發時任職澳門大學研究生院院長兼法學院教授的莫世健,事發後已遭校方終止合約。傳聞指,莫世健曾不止一次以「提供赴外交流機會」作餌,邀請女大學生參與飯局。

這宗醜聞發生後,有人在網上社交平台發文,指控莫世健事發當晚與四名高教人員開設飯局,以能提供赴外交流、學習機會等作招徠,邀請女事主出席,更指莫世健並非首次開設同類飯局。

莫世健1956年在重慶出生,曾任教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澳洲迪肯大學及中國政法大學,2011年出任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他過去不時就時事發表評論,文章曾見於《環球時報》等媒體。2014年澳門舉行特首選舉的民間公投,莫世健在《環球時報》撰文稱民間公投是「香港的低級翻版」。

學者倡減教授生殺大權

本案在澳門哄動一時,輿論關注大學校園風氣。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前副教授仇國平指出,教授與學生有權力關係,校方應設法減少個別教授對學生畢業的生殺大權,可用委員會而非單一教授指導畢業論文。校方亦須杜絕教授要求學生助理處理與大學職務無關工作,如打理家務、帶孩子,避免教授在私人地方與學生單獨會面。在大學迎新活動中,校方應向教授及學生發出指引,明確表示大學反性騷擾的立場,宣傳遇到性騷擾的應變程序,令師生加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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