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1日 星期一

面積發水一倍 花園挖泳池 蔡志明豪宅僭建未除 屋署盲發滿意紙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211/20610272

面積發水一倍 花園挖泳池
蔡志明豪宅僭建未除
屋署盲發滿意紙

蔡志明
 
【港聞專題】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雖然逃過檢控,但在廣泛報道下,她終在數月內將大宅僭建還原。鎂光燈照射不到的範圍內,屋宇署解決僭建問題的效率卻極低。在每幢市價半億元起跳的豪宅區九肚山,《蘋果》發現,寶翠小築一期的十幢豪宅,每幢都有不同程度的僭建。當中以「玩具大王」蔡志明公司持有的10號屋最誇張,地下一層的面積懷疑非法擴建超過一倍,又在花園挖出超大泳池。持有鄰屋的連鎖韓燒店老闆,則將其大宅向外擴張近6米,鄰居睡房一覽無遺。屋宇署曾向多戶發出清拆令,但少有跟進,署方曾就10號屋的還原工程發出「滿意紙」,但及後僭建物神奇地重現。究竟是部門監管不力,或有人恃財傲物,無視執法?
記者:關冠麒
 
位於九肚山馬影徑的寶翠小築一期有10間獨立屋,大多在天台加建了玻璃屋和將一樓露台改為室內空間,部份更向外擴建,令建築物的佔地面積增加。當中僭建情況最嚴重的10號屋,是由離岸公司 Abonita Group Limited在2004年以1,320萬買入,當年的轉讓契約就是由「Choi Chee Ming」代表簽約,即旭日國際集團主席、「玩具大王」蔡志明。

買屋後8個月出現擴建物


記者以現場航拍影像與建築圖則作比對,發現實用面積約1,600呎的10號屋,有嚴重懷疑僭建情況:地下樓層向前面和側面的花園擴張,令佔地面積大增一倍,擴建的室內面積超過1,200平方呎,並形成一個大型一樓平台,更在平台上再加建一方形構築物;一樓面山的方形露台和面向馬場的半圓形露台均被改建成室內空間;原天台加建了一整層混凝土上蓋,令原本兩層的建築變成三層;剩餘的花園位置,則挖出了一個腰果形泳池,面積與屋苑中央的公用泳池相若。

記者翻查政府航空照片及圖片庫,發現在2003年11月底,以上僭建物並未出現,花園只得草地和樹。至04年9月,即蔡志明相關公司買入10號屋後8個月,地下的擴建以及花園的巨型泳池就出現在航空照片當中。

屋宇署在2005年3月發出清拆令,要求拆除泳池以外的全部僭建物,並在5月釘契。

至2007年7月30日,屋宇署就10號屋的還原發滿意紙,顯示「指定須進行的工程已告完成」,確認遵從清拆令;但事隔僅四個月,相關僭建「重新出現」。

「租客好似做咗啲裝修」

寶翠小築一期共有10間獨立屋,當中4、6、8、10號均曾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

根據同年11月30日的航空照片,屋宇署要求清拆的僭建物依然清晰可見,並一直存在至今。屋宇署當年到底有否到現場視察還原狀況,又以甚麼為標準發出滿意紙?《蘋果》就此向屋宇署查詢,至昨日仍未獲回應。

蔡志明接受電話查詢時辯稱,10號屋屬公司物業,他對僭建問題不知情,着記者向其公司查詢。旭日國際地產部負責人周先生表示,公司05年接獲清拆令後,隨即跟從要求還原,「屋宇署有阿Sir嚟睇過,佢satisfy咗之後」,就獲署方發滿意紙,「之後我哋公司照放租,個租客好似自己做咗啲裝修,當然係冇經我哋同意」,直至14年公司收回10號屋,才發現物業出現加建,現時正循法律途徑要求前租客處理加建物。

記者追問前租客何時開始租用10號屋,周最初稱「08年頭開始」,後來又改口「唔敢肯定」。

寶翠四幢獨立屋接清拆令



連同10號屋,寶翠小築合共有四幢獨立屋曾獲屋宇署發清拆令。當中署方07和08年兩度向8號屋發清拆令,但至今已經過10年,其僭建物依然存在。同一屋苑其餘的獨立屋,亦未有因僭建而被屋宇署釘契。

屋宇署針對樓宇僭建的執法一向被批評效率低。2015年的審計署報告指,截至14年10月,屋宇署積壓了近7萬份未獲遵從的清拆令,當中超過兩成已發出超過6年,有1%個案更已發出10年至30年卻仍未成功處理;但當中只得不足1萬宗,即約14%有採取檢控行動,被批評「對阻嚇僭建成效不彰」。後來署方雖然已加強人手,並訂立每年發出2,500至3,300張傳票的目標,但截至2017年底,全港仍有約55,000份清拆令未獲遵從。以此速度計算,最少要多11年才可解決積壓已久的違法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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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大王名下物業屢違規

蔡志明家住九肚山紅橋里佔地五萬多呎的巨型豪宅。資料圖片

從事史諾比玩具代工起家的蔡志明,一向鍾情九肚山獨立屋,不單家住九肚山紅橋里佔地五萬多呎的巨型豪宅,市傳他更在該區擁逾20個物業收租。寶翠小築一期的7號屋亦跟10號屋一樣,由「Choi Chee Ming」代表離岸公司於2004年初以1,200萬元買入。當年曾有報道指,蔡志明以月租5.5萬元為7號屋招租;7號屋同樣有多個懷疑僭建物,但未曾收過屋宇署清拆令。

子未補地價搞展銷場

對外聲稱擁有近600億元身家的蔡志明,其物業過去卻多次牽涉僭建或違反土地用途事件。02年,蔡志明被揭在紅橋里大宅旁的短期租約土地上,未經批准興建車房、儲物房等建築,後被政府追收市值租金後,獲地政更改租約容許違例建築繼續存在。

11年,《南華早報》報道,與蔡有關聯的公司在大埔滘松仔園,未經許可興建三層高大宅;後來蔡志明解釋該地皮屬「老表」擁有,與他無關。

蔡志明兒子、全國政協蔡加讚11年又被本報揭發,未補地價將九龍城廣場的停車場改作汽車展銷場。14年,本報又發現蔡志明翻新名下位於西貢地質公園橋咀洲的別墅時,用圍板圍起2.1萬呎官地,涉嫌霸佔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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