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6日 星期六

Webb轟送中例禍港 中共可藉機引渡內企對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06/20650335

Webb轟送中例禍港
中共可藉機引渡內企對手

 David Webb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全城關注,嚴重破壞一國兩制管治。曾任職投資銀行及港交所董事、有「股壇長毛」之稱的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首次就相關條例發表意見。他向本報表示,最讓投資者難以釋懷的,是修例後港商或途經香港再轉往其他目的地的商人,也有可能在香港被捕,移送內地受審,而內地的定罪率近乎百分百。內地政府隨時利用《逃犯條例》,逮捕華為等公司的商業競爭對手。Webb預期外國政府與跨國機構,或向民眾及職員發出「訪港警告」,影響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記者:伍詠雯 劉美儀


中國人權紀錄差劣,一向是外界擔憂的關鍵。Webb指內地經常出現極速閉門審訊,定罪率近乎100%,甚至被告的代表律師抗辯,也會反過來被當局檢控。他指自從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從未適當關注及處理上述問題。當下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同樣沒有就如何滿足香港法院要求,提出相應履行的義務及責任,以確保內地司法制度能給予被移交者足夠保障,「(港府)確實沒有做到,因為這根本做不到」。

最讓港商及投資者難以釋懷的,是《逃犯條例》修例後,港商或途經香港再轉往其他目的地的商人(即以香港為「過境」中轉站),亦有風險在香港被捕及遣送內地受審。Webb續指:「內地政府或會藉機逮捕商業競爭對手,例如與華為有競爭的其他公司高層。」他預期外國政府或跨國機構,有可能向民眾及員工發出「訪港警告」,損害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及經濟。

擔心記者遭羅織罪名


Webb曾任記者,也關注條例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影響。他認為本港新聞從業員或被內地羅織從事間諜活動、洩漏國家機密或煽動叛亂罪名引渡,打擊本港言論和出版自由,「這是《基本法》列明對香港人的自由權利保障」。Webb亦提到是次《逃犯條例》修訂,也可能牽涉《國歌條例草案》,倘有網站發佈關於諷刺國歌的政治作品,被內地當局瀏覽,那麼網站負責人會否因此被移交內地受審,值得關注。

早前,人稱「大劉」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入稟法院司法覆核,挑戰政府修例,Webb指不就個別案件評論。他又提出其他方法,修補刑事罪犯未能引渡的問題。對於本港居民在內地、台灣或澳門,干犯嚴重刑事罪行尤其暴力犯罪者,Webb建議港府可透過伸延《刑事罪行條例》,令涉案人士在港受審並施加刑事法律責任。他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條為例,指按照該項相關條例,只要案件涉及侵犯兒童的性罪行,而疑犯又是香港居民,即使案件在海外發生,疑犯仍受香港法例轄管,可在港定罪。

倡改修訂刑事及防賄例


至於其他刑事罪行,他說也可作相應伸延及修訂,如《防止賄賂條例》,便可擴闊至涵蓋香港居民在本港或外地觸犯相關罪行。其他如美、英等國家,已透過美國《境外反腐敗法》和《英國反賄賂法》作相類安排。

他又指,若港人在境外觸犯當地刑事罪行,而相關法例沒有追溯效力,那麼此特殊個案(如港男在台灣犯案)的疑犯,的確是有可能逃避審訊。但Webb認為本港政府應權衡得失,在兩害取其輕下,主力修訂《刑事罪行條例》和《防止賄賂條例》。「這勝過因修訂《逃犯條例》,而對本港一國兩制造成永久破壞」。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06/20650337

金融界憂「中伏」 被迫唱好大陸

陳漢輝
 
【本報訊】港府將《逃犯條例》修訂提上立法會硬闖關,要北上營商的金融從業員擔心中伏。本身為業界中人的「思言財雋」發言人陳漢輝指,他日推銷投資產品,隨時被內地指違法,寒蟬效應下,金融分析師或評級機構,或憂慮被指洩露敏感機密資料,被迫唱好中國,難以再寫中肯報告,更甚是打開缺口後,香港法制不再是外資信心保證,外商勢將重心轉移他處,「香港(屆時)仲有乜價值呢?」

陳漢輝接受《蘋果》訪問時指,金融從業員包括私人投資服務或投資產品推廣員以及銀行界,經常往返內地接洽生意,礙於牌照制度一般只會「離岸」推廣,即在內地認識客戶後,返港後才推銷產品,一切工作依香港標準,但修例會突破中港司法區隔,「喺香港推廣一啲嘢(投資產品),中國政府唔容許,認為呢啲產品係唔適合或者犯法」,日後隨時被引渡返內地,「就算你個人喺香港,所做嘅嘢喺香港發生,佢都可以有權認為你做嘅嘢喺大陸係犯法,引渡你返去」。

外資隨時撤往新加坡


他擔心修例產生寒蟬效應,與內地做生意會被迫唱好內地公司,他以金融分析師或信貸評級機構為例,指評級資料很多時涉及敏感資料,隨時被中國政府以洩露機密為由,指控違法要求引渡,「好多嘢你係唔敢再寫,或者非常偏頗,變咗評級機構、分析師嘅工作好難再做落去,自我審查會變得好嚴重,變咗出嚟嘅報告唔會再中肯」。陳指在內地做生意有不少潛規則,亦要與官員打交道,「食飯飲酒各方面一定有」,即使內地打貪,但風氣未全然更改,金融從業員倘繼續這些做法,隨時違法而被引渡,更重要是在內地受審能否獲公平審訊至今仍是問號,他指曾有業界人士在內地犯法被拘留半年,「完全冇審訊冇(接觸)律師」。

陳聽聞有外資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並已作內部部署,「但佢哋唔會向外公佈,向外公佈嗰一刻已經冇得救」,若國際投資者另擇亞太區總部,料會是香港主要競爭對手新加坡,「就算你話佢(新加坡)唔太民主都好,但佢係主權獨立國家、有完善法制,喺商業上係做得好好,唔會太畀壓力商界」。

■記者梁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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