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 星期四

林鄭死撐「堵塞漏洞論」 英解密文件踢爆 京88年主動棄商引渡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04/20648613

林鄭死撐「堵塞漏洞論」
英解密文件踢爆 京88年主動棄商引渡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多番迴避議員追問她對中國司法制度的評價。何柏佳攝 

【本報訊】港府無視社會及法律界強烈反對,正式將被稱作「送中」惡法的《逃犯條例》修訂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特首林鄭月娥昨於立會繼續死撐立法是為堵塞漏洞。不過根據「香港前途研究計劃」取得的英國解密檔案,發現早在回歸前,英國政府堅持中港之間不應有引渡安排,認為會引起國際恐慌;北京1988年更承認中國引渡法未成熟,認為不宜處理包括香港在內的中英兩國刑事引渡機制。這些密件正好狠狠摑林鄭一巴,中港無引渡安排並非「漏洞」,而是中英政府的共識。
記者:梁穎妍 
 


立法會昨首讀《逃犯條例》修訂前,林鄭月娥出席立會質詢環節,當被議員追問是否認同內地司法水平、可放心將疑犯引渡至內地受審時,林鄭以「井水都不犯河水」為由拒絕評論,又指每個司法地區都有獨特制度和安排,政府不適合評價,反過來不點名批評議員,「任何議員去詆毀香港司法制度,詆毀香港冇司法獨立,或者話司法獨立係廢話,都係辜負咗香港市民」,要求議員反省為何要「詆毀、唱衰」香港。

對於法律界批評政府以法例有漏洞為由堅持立法,林鄭月娥死撐現有法律出現漏洞,又稱政府所謂漏洞並非指回歸前排除設立中港引渡安排,而是指在今時今日的法律體制下,有人會利用地理限制在香港「鑽空子」合法逃避移交引渡,「修例係填塞咗個空子」。

保安局長李家超在《逃犯條例》首讀及二讀階段發言時,與林鄭統一口徑,堅持現行法例有漏洞,指現時政府無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現行法例中個案方式移交運作也不切實可行。他強調修例後特區政府可全權決定是否處理移交請求,重申程序上具雙重把關,特首決定啟動程序後,法院會公開聆訊,法例也提供不同保障。

譚惠珠訪公安局惹英憂慮

雖然林鄭企圖以「堵塞漏洞論」作修例理據,但民間組織「香港前途研究計劃」取得的英國檔案館解密文件揭示,中港沒引渡協議並非漏洞,而是中英雙方有意安排。其中一封密件是負責香港事務的外交部官員Bunten於1992年寫信給港英政府,稱留意到有傳媒報道指時任港事顧問譚惠珠拜訪深圳公安局,談及香港回歸後,中港之間的非常規引渡問題。他憂慮,隨着90年代跨境暴力案件日益嚴重,會成為開展中港商討引渡問題的契機。

時任港督彭定康的副政治顧問柏聖文(S.E.Bradley)數日後回信澄清,從來沒意欲和內地商討中港之間引渡安排,柏聖文指考慮到一旦達成協議,可能引起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擔心(well cause concern to those partners with whom we have negotiated),其中一個最主要的恐懼,是移交到香港的疑犯有機會被引渡到中國。

英國政府不想中港有引渡安排,其實北京也有保留。另一封解密文件揭示,中國外交部1988年7月向時任英國駐華大使館副代表貝爾斯(Alyson Bailes)提及司法互助協議問題,席間承認中國引渡等刑事合作法律並不成熟(Domestic law relating to such matters as extradition was inchoate),而且當時香港仍由英國管治,加上香港問題的複雜性,中方決定暫不處理包括引渡安排在內的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建議只限於民事及商業範疇。

民主黨擬提不信任動議

民主黨全體議員昨傍晚會見傳媒,他們高叫「出賣港人,林鄭下台。逃犯移交,香港人人自危」口號,表明會用所有方法,包括提出不信任動議等,要求林鄭下台。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英國密件證明當年港英政府對內地司法制度有所顧忌,不想打開中港司法區隔上的缺口,質疑「林鄭仲唔係吳三桂引清兵入關?」他強調內地制度不健全是爭議所在,批評連林鄭都沒正面回應如何評價內地司法制度。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文件證明由1992年港英政府已預見內地司法制度問題,不宜達成引渡協議,惟內地多年來司法制度無大改進,中港一直談不攏,《逃犯條例》立法本身為制度把關,修例後就變成「丫鬟特首」把關。

民主派拉布、輿論戰施壓

 民主派議員昨在會議廳外抗議,促林鄭月娥撤回引渡惡法。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就《逃犯條例》修訂展開首讀及二讀,代表立法程序正式展開,民主派議員在保安局長李家超發言期間多次提出規程問題,又展開拉布策略,全日會議多次點人數。有民主派人士表示,往後幾個月會想辦法拖延會議進度,更要預留力量在地區宣傳,提高社會關注,才能真正對港府起施壓作用。

梁君彥護航 阻提規程問題

民主派在首讀議程展開即提出點人數,又在返回會議廳時高叫口號抗議修訂《逃犯條例》,並在李家超動議草案發言期間,多次提出規程問題。民主黨許智峯表示,有市民就修例提出司法覆核,質疑修例違反《人權法》,要求局長澄清會否撤回條例,惟主席梁君彥為港府護航,未有處理,並警告若許智峯不斷重複提出規程問題會被視為行為不檢,有關做法惹起爭議,公民黨譚文豪要求梁君彥解釋,議員提出規程問題為何會被視為不檢點。

公民黨郭家麒要求李家超澄清修例有否違反《基本法》第二、四等條文,惟李家超沒有作出澄清,僅表示會在稍後進行的法案委員會解釋,民主派區諾軒反駁指,若果修例建議違反《基本法》,即不應提上立法會審議,要求當局澄清,惟李家超一再表示沒有補充。

《逃犯條例》修訂首讀後,民主派仍在之後的議程多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據知有關行動來自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的建議,覺得立法會由開始審議《逃犯條例》修訂開始已進入戰爭時期。有民主派人士稱,暫時未有共識如何應對修例,但可以預計未來立法會會議會出現不斷點人數的情況,坦言在港府硬闖及建制護航之下,只能將會議進度拖慢,換取港府在7月死線前不能如期通過。

民主黨昨高調反對修例,嚴詞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下台,該黨人士表示,議會拖延或只是消耗戰,更重要的是在地區上將輿論發酵,為港府、建制派製造壓力,故正準備連串地區推動工夫。
■記者梁穎妍

列記者被屈藏毒實例 證內地無法無天 
13傳媒組織抗頭上利刃

 記協主席楊健興直指內地採訪工作向來高危。
 
【本報訊】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傳媒日後在內地採訪危機四伏,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13個傳媒工會、組織及機構昨發表聯署聲明,反對當局修例,擔心帶來寒蟬效應,威脅記者人身安全,形容新例有如高懸於記者頭上的利刃。記協主席楊健興強調,記者在修例後到內地採訪的風險大增,心理壓力也會加劇,認為特區政府不應該將新聞工作者暴露於危險下。

記者:許偉賢 呂浩然

呂秉權指無論港府如何包裝修例也難令人信服。
 
參與聯署包括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以及明報與壹傳媒工會等。聲明指,內地傳媒環境險惡,香港、國內以至外地記者採訪時有受阻,部份記者更曾被定罪入獄;雖然基於協議內的「雙重犯罪」等原則,間諜罪及刺探國家機密罪等疑犯不會移交,純政治性質案件亦不作移交,而現行建議以單次個案式處理的37類可移交罪行中,也不包括單純涉及言論、出版的罪行,但聯署組織指出,此舉無助令新聞工作者安心,因記者就非政治罪名被控或受阻個案時有發生。

聲明舉出多個例子,包括now新聞台記者黃嘉瑜到四川欲採訪維權人士譚作人案時,曾被當局以藏毒罪名上門搜查四小時;香港政論雜誌創辦人兼香港公民王健民被控行賄判刑,拘禁期間被迫交代雜誌撰稿人身份及報道消息來源等,認為修例會令在港記者或因為各式罪名被移送內地,「此風險恐怕會造成自我審查,新例有如高懸於記者頭上的利刃」,憂慮香港現有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空間嚴重倒退,記者因為憂慮人身安全,面對無形無盡的心理壓力,勢造成寒蟬效應。

呂秉權:猶如伸黑手撈人


記協主席楊健興回覆《蘋果》指,內地採訪工作向來高危,過往不少例子證明採訪時或遇到未能估計的情況,「例如(內地)可以用一啲好奇怪嘅原因搜你房、或者過去有啲個案係最後定咗罪,可能都係冤罪」,強調修例後傳媒採訪風險增,「心理上好大陰影」,認為特區政府不應將新聞工作者暴露在此情況,「嗰個風險、嗰個危險、嗰個不明朗,唔應該係新聞工作者要承受」。

楊健興並指外界留意到內地現時司法制度及執法水平,「相信政府都唔會公開承認,(內地司法)制度完全可信、或者香港人可以接受」,認為如此多問題未解決,現時並非修例好時機,記協將於周日就此課題舉行研討會,已邀請政府派代表出席,了解新聞界憂慮。

身兼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的獨立評論人協會召集人呂秉權指出,社會對修例的擔心,源於內地司法體制問題,強調內地是「先有人(目標),再去摷佢各種可能嘅罪行、去造佢單案」,指當局無論如何包裝草案,港人、台灣人和國際商會只會解讀今次修例是「內地法治伸咗隻黑手入嚟(香港)撈人」。

金融界憂外資撤離掀失業潮

 民陣昨聯同多個團體到政總外請願反對修例。何頴賢攝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昨在立法會首二讀,民陣聯同多個來自不同界別的民間團體、多名民主派議員到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示威反對修例,批評修例令任何人都可被移交到人權不受保障的內地,指社會及商界都對潛在「送中」感憂慮,直斥修例是為香港「自掘墳墓,正式將香港列入危險地方」。

有金融界人士擔心修例影響外資投資信心,觸發撤資令港人失業,回內地工作亦要承受風險及壓力,打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民陣聯同民間團體約30多人到政總外請願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當中不乏專業界代表。金融服務界團體思言財雋發言人陳漢輝指,修例表面上對金融從業員沒有影響,但實際上對香港作為金融中心造成很大打擊,金融從業員到內地推廣業務將承受很大心理壓力,外資亦會覺得修例後的香港與內地城市沒分別,無利可圖之餘更要承受法律風險,就會觸發撤資,「(不少人)話政治唔關我事,但去到冇工做就太遲」。

民陣擬晤外國商會

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則指修例為香港打開缺口,香港原有的獨立司法、公平審訊都將成假象,因若被移交到內地,「冇可能接受公平審訊」。

議會陣線立會議員朱凱廸指,修例後移交安排由特首林鄭月娥一人把關,「撳掣拉個人,表證成立就冇辦法唔交嘅」,質疑如此制度是否公道、可接受,朱批評港府常強調司法公義,但司法公義包括確保公平公正審訊的權利獲得保障。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透露將商討一連串行動及持續動員,希望由首讀完成後至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可以保持公眾關注。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發展總監巫堃則指,正聯同多個團體一同約見外國商會,冀外商可發聲表達關注。

■記者梁穎妍

鄭若驊解畫 被轟不熟刑法

 鄭若驊

【本報訊】特區政府無視社會及法律界反對,昨午一意孤行將被稱為「送中」惡法的《逃犯條例》修訂提交立法會首讀。甚少就修例公開發言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午罕有主動會見記者力撐修例,堅稱香港法庭並非不能把關,更非由特首「話晒事」。法律界議員批評,鄭若驊並不熟悉刑事法,力斥她「唔熟書亂咁噏」,認為今次修例變相廢除香港法庭認證文件權力。

法律界重申法庭難把關

鄭若驊於政府將惡法提交立會首讀前約兩小時,主動會見傳媒解釋修例,然而她只重彈舊調,指立會若不通過修例,就沒法律基礎處理台灣謀殺案,又否認香港法庭「把唔到關」,稱法官不會純粹因證據是律政司提交就接納,會視乎證據及聽齊控辯雙方意見才作決定,強調:「把關唔係好似有一啲人講,係行政長官可以一個人話晒事,絕對唔係,呢個係錯嘅。」

對於法庭被法律界質疑只能審視「表面證據」,變相降低引渡門檻,鄭反駁:「呢個表面證據,有人覺得好容易,求其咩都可以(作為)表面證據,對唔住,呢個又唔係啱嘅。」強調「(法庭)覺得辯方需要答辯,有case to answer,咁先叫表面證據」。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政府「擘大眼講大話」,他解釋,在移交逃犯拘押令聆訊中,法庭受制於法例限制,不會考慮被告提出證明自己無罪的反證,只要控方符合表證成立要求就會發出拘押令,「被告在聆訊過程中,抗辯空間非常有限,政府指法庭可妥善把關說法,並非事實全部」。

楊更指政府在草案中降低可信納證據門檻,沒仔細訂明在特別移交安排、即是將適用於中港引渡個案引渡安排中,申請方是甚麼部門及職級的官員及司法人員,才可簽署可信納為證據的文件,這就像「魔鬼在細節」。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批評鄭不熟刑事法,力斥她「唔熟書亂咁噏」,認為政府修例變相廢除香港法庭認證文件權力。

■記者林俊謙

謝偉俊料掌法案委員會

 謝偉俊

【本報訊】立會昨完成修例首讀及二讀,將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修訂,有建制派議員透露,獨立建制派謝偉俊及金融界陳振英將任法案委員會正副主席,並指謝本身是律師,又是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熟悉規程,相信是合適人選控制審議速度。

對於建制派有意找謝偉俊任主席,謝稱在民主派強烈反對下,預料法案委員會階段將會有「醜陋場面」及很大困難,但若「大家同事覺得我係可付託人選之一,我就當仁不讓」。謝又指,現階段可見港府在修例上暫無修改空間,但日後審議或發現可斟酌地方,「特別是追溯力問題」,他指以往處理嚴重廣泛貪污案時 ,試過限定某時間前發生的案件可獲豁免不執法,相信或可令商界或普通市民釋疑,惟如何劃線有難度。

建制派有「加班」準備

《逃犯條例》修訂將交內務委員會處理,由於本周五為公眾假期,預料最快在下周五內會通過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修例,其後約需時兩周讓議員報名加入,換言之,最快5月初才會進入法案委員會階段。港府目標7月前完成修例,即法案委員會只餘下不足兩個月審議,有建制派坦言難度極大,指已進入逐條審議階段的《國歌法》法案委員會,都要在完成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加班」,以期最遲5月完成審議,目標6月交大會二及三讀,為《逃犯條例》修訂留下足夠時間。另一建制派議員亦認為,民主派在國歌法審議都可以「一條(條文)一個會(法案委員會會議)」,相對複雜的《逃犯條例》大有拉布空間,陣營內亦有心理準備未來三、四個月會不停加會。

■記者梁穎妍

聲援地下教會 陳日君憂被內地引渡

 陳日君指《逃犯條例》修訂或有機會令他人間蒸發。資料圖片

【本報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再次回應《逃犯條例》,對於早前有評論文章指條例通過後,他本人或「人間蒸發」,被引渡往大陸,他認為說法有道理,亦相信中共的檔案處有很多關於他的資料。

稱「罪狀」讀一天也不夠

陳日君昨在網誌回應本報周一刊登、題為「『送中』例隨時令陳樞機人間蒸發」的社論,文章提到港府日後就23條立法,把顛覆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全面引入香港,若再配合逃犯引渡安排,「陳樞機也可能因聲援地下教會及忠於教廷的主教被北京要求引渡,變成內地的階下囚」。

陳日君指出,剛讀到文章時以為「不免誇張了」,但後來覺得說法可能有道理,「我在中共的檔案處肯定有許多資料,那不是隨時能有罪名要引渡我返大陸?」他回憶1998年初,他與宗教局局長葉小文在深圳見面,對方打開手提電腦,一口氣讀出他曾經如何回答記者、曾就那個題目演說、曾在雜誌上刊登過那些文章,讀了半個多小時。葉小文直指,因為陳日君說了這些話,不放心讓他到內地。陳日君相信,如果今時今日要讀出他的全部「罪狀」,「一個整天也不夠!」

他又引述本報上周四的社論轉述商人何柱國的經驗,指出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人,一回到香港就感到「如沐春風」。陳日君指1989年至1996年在大陸「地上」修院教書,每次三個月後返港的感受彷彿是重能呼吸新鮮空氣,「在裏面工作時,常覺得有一點見不到的威脅,有一種形容不出的恐懼」。

■記者張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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