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批評外國對逃犯例人云亦云
英總領事:「修例或影響長期協議」
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香港童軍百周年紀念大樓開幕禮,其後表明《逃犯條例》不能加設日落條款。何頴賢攝
【送中惡法】
【本報訊】面對多個國家就移交逃犯條例修訂表示關注或保留,特首林鄭月娥昨反擊,促請外國政府表態前應先看清楚草案內容,「不能夠人云亦云」;又稱若反對是因為草案涉及內地,就是「非常之有偏見,甚至係背後有啲目的」。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Andrew Heyn)則警告,修例或令英國更新目前與香港簽訂的長期移交逃犯協議。
記者:呂浩然 姚國雄
【本報訊】面對多個國家就移交逃犯條例修訂表示關注或保留,特首林鄭月娥昨反擊,促請外國政府表態前應先看清楚草案內容,「不能夠人云亦云」;又稱若反對是因為草案涉及內地,就是「非常之有偏見,甚至係背後有啲目的」。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Andrew Heyn)則警告,修例或令英國更新目前與香港簽訂的長期移交逃犯協議。
記者:呂浩然 姚國雄
賀恩德強調英國希望更深入了解《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港台圖片
英、美、加、歐盟及台灣均已就港府修例表態,民主派日前亦拋出建議,修例時不要解除中港不能移交逃犯的安排,並加入日落條款,使草案盡早通過。林鄭昨出席活動後主動會見傳媒,但不是回應外界對修例的質疑,而是批評立法會審議修例草案的委員會,花兩個小時都未能選出主席,是「好不幸、好失望、好遺憾」的事。
被追問下林鄭回應稱,外國政府或組織要看清楚草案才表達看法,「如果佢哋真係要作出一個睇法,都要睇清楚個內容,不能夠人云亦云嘅態度」。然後她又表明不能加設日落條款,重申今次修例要處理台灣殺人案外,還有改善香港與其他地區移交逃犯的法律基礎。她續指反對者對內地有偏見:「有啲反對嘅人士講嚟講去,就係總之涉及內地嘅呢就唔得,甚至有人認為呢條條例基本上內容冇乜問題,一個月(時間)都可以通過,如果你剔除咗內地嘅移交。我覺得呢一種係非常之有偏見,甚至係背後有啲目的嘅做法。」
被追問下林鄭回應稱,外國政府或組織要看清楚草案才表達看法,「如果佢哋真係要作出一個睇法,都要睇清楚個內容,不能夠人云亦云嘅態度」。然後她又表明不能加設日落條款,重申今次修例要處理台灣殺人案外,還有改善香港與其他地區移交逃犯的法律基礎。她續指反對者對內地有偏見:「有啲反對嘅人士講嚟講去,就係總之涉及內地嘅呢就唔得,甚至有人認為呢條條例基本上內容冇乜問題,一個月(時間)都可以通過,如果你剔除咗內地嘅移交。我覺得呢一種係非常之有偏見,甚至係背後有啲目的嘅做法。」
林鄭:無政治力量處理立會現況
林鄭更拿沒有與中國簽訂引渡協議的英、美、加作例,辯稱「我哋今次嘅工作並唔係香港獨有嘅工作,各國政府都有國際責任改善整體治安」,「我相信無論係英國、美國、加拿大都有逃犯移交嘅安排」。
港府催逼立法會趕工通過修例,民主派則發動拉布抵抗,使草案有可能趕不及暑假休會前通過。對此林鄭誇口自己過去兩年展示了最大誠意去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不過「我(現時)都未必有呢個政治能量,因為部份議員根本希望我落台,或者係要通過不信任動議」,所以「我個人嘅能力都好難可以改善到今日我唔想見嘅立法會嘅情況」。
涂謹申:特首自以為全球最叻
另一邊廂,賀恩德接受香港電台《The Pulse》訪問時稱,英國不是反對港府修例,但關注修例對四方面的影響,包括商界、港英目前的長期引渡協議、港英的保安合作,還有來港經商、旅遊或途徑香港的英國人。此外,他亦關注到港府今次修例的速度,強調英國希望更深入了解草案,例如草案提供甚麼保障。對於林鄭言論,民主黨涂謹申炮轟林鄭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是「全球70億人最叻嗰個」,覺得其他國家沒有法律專家看懂港府修例的問題,反問難道英、美、歐、加這些國家的政府,其法律水平會比林鄭月娥低?他怒斥「人哋外國領事館都有法律專家㗎!」涂更強調,林鄭自覺沒有足夠政治能量處理立法會現況,便應該下台,退位讓賢。
會計界議員專業議政梁繼昌批評林鄭對外國政府無的放矢,斥她始終解釋不到為何這麼多國家也關注修例,「乜嘢叫做人云亦云呢?每個國家都會關注自己國民嘅自身安全。人哋都有法律專家、外交專家㗎」。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1/20660911
葉劉撐惡法:法律界有好多生意
【本報訊】兩位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 (圖)、黎棟國昨力撐修例,葉劉指修例後,若內地要求香港移交疑犯,該疑犯大可申請人身保護令,即時打官司,並提出多個理由抗辯,故此她難以理解法律界為何反對修例:「因為將來佢哋會有好多生意。」
認同政府修例太急
葉劉和黎棟國昨出席電台節目,葉劉指兩地移交逃犯的問題懸疑未決廿多年,由她擔任保安局局長時已開始處理,並重提張子強案,指當時香港沒法子把在內地逮捕的疑犯移交香港,故立法局也認為香港應與中央商討安排,但內地認為香港也應向內地移交逃犯才是對等,最終港府當年因要處理另一些事情,故擱置有關修例。葉劉又指,一旦有要求移交逃犯的要求,相關疑犯可即時申請人身保護令:「即刻可以打官司,呢個移交程序係好複雜、冗長同埋昂貴,因為請求方要畀一切訟費……你(疑犯)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仲可以用好多理由抗辯,基於政治意見、宗教信仰、種族關係,所以唔係咁易移交到,我唔明白點解法律界反對,將來佢哋會好多生意。」
葉劉質疑有人透過反對修例來累積政治能量,呼籲多些人上街,「係咪有人借今次嘅條例搞政治問題、政治風波出嚟呢?我諗中央政府會好留意。」
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大力支持今次修例設立追溯期,好讓內地引渡在港的通緝犯:「一個人以前犯咗法,被當地執法機關通緝,一定係過去式,冇現在式或將來式。假如不能追溯,即整條條例對所有修訂前嘅事情都廢咗,《逃犯條例》針對嘅都係過去式,同立法原意相違背。」
葉劉同意外界對政府部份批評,如政府修例太急,「又真係冇乜諮詢」。她指有建制派考慮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將《條例》直接提上大會審議,但認為做法極端,建制派內部都未有共識。
■記者姚國雄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1/20660916
中產着手轉移資產
錢志健指近期不少人向他查詢有關轉移資產問題。
【本報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導致人心惶惶,有金融界人士擔心,一旦被指觸犯內地法律,不單會被引渡,在港資產也會因相應商業罪行被凍結。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指,近期不少人向他查詢轉移資產問題,他認為轉到新加坡較佳,「都係行普通法、冇外匯管制」。另有中產將錢轉去英國當地戶口,他說:「香港人要學內地人保障自己:口一定說愛國,但錢一定放外國。」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表示,一般人最關心《逃犯條例》,但其實今次修訂還包括《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兩種條例有不同權力,《逃犯條例》牽涉人的移交;而刑事互助條例牽涉罪證蒐集。根據後者內容,當其他國家包括中國的司法管轄區有證據懷疑,就有權要求香港律政司凍結本港境內相關戶口資產。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表示,一般人最關心《逃犯條例》,但其實今次修訂還包括《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兩種條例有不同權力,《逃犯條例》牽涉人的移交;而刑事互助條例牽涉罪證蒐集。根據後者內容,當其他國家包括中國的司法管轄區有證據懷疑,就有權要求香港律政司凍結本港境內相關戶口資產。
錢志健:轉到新加坡合理
從事金融業的曾先生,2014年佔中期間已察覺社會變異,早將資產轉移至英國,「香港人危機意識低同太天真,到有事先做就遲。內地人已有句諺語:口一定說愛國,但錢一定放外國」。他表示現把10%資產放在英國,《逃犯條例》下將轉移更多資產,明年至少把佔比升至30%。他暫未有移民計劃,但發現近來不少朋友轉移資產,或在外地置業。他已於英國購入一個單位,「我覺得英國保障足夠,法制健全。有乜風吹草動(網上銀行)『啪』個制就轉去外國,好方便」。曾先生表示,當時先開設本港匯豐卓越理財戶口,最低存款額100萬港元,之後再預約到中環匯豐總行辦理手續,強調要開設英國匯豐的卓越理財戶口。在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及個人資料後,約兩至三個星期內就收到確認,「唔會收額外手續費,只要香港戶口有100萬,英國戶口擺一蚊都得」。職員亦解釋兩地銀行是根據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例。不過,要留意英國遺產稅可高達40%,他建議大額資產人士成立信託基金。
錢志健亦表示得悉不少內地背景港人,早已將資產分散在不同國家,其中轉移至新加坡最合理,因同樣行普通法、沒外匯管制及以英語為主,在當地跨國大銀行申請開設高端戶口,提交個人資料、護照、本地住址證明即可,最低存款額為35萬元新幣(約200萬港元),一個月內完成手續。他建議設立離岸基金,不用買賣投資,以資產管理模式處理。
錢又指近期不少人向他查詢有關轉移資產問題,「我都估唔到發展得咁快,我唔敢講今個夏天有幾多人會想離開香港」。據他了解,不少內地商人都有數本護照,「佢哋寧願入美國籍,私人銀行最少放5至10球美元(約4,000萬至7,000萬港元),保障人身同資產安全」。
■記者李海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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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移民者急增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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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從事移民顧問27年的環凱移民董事張家禧表示,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後,公司的業績及客戶諮詢均有增長,生意額按月增加10%,客戶諮詢按月增加30%,「近排搞講座嘅參加人數都好踴躍,過百人參加,所以呢排人手都好緊絀」。他預計,若政府堅持落實修訂《逃犯條例》,移民人數會繼續有上升趨勢。「通常社會恐慌、較混亂時期,都係最主要影響(生意)嘅特別因素。例如2014年佔中時期,我哋生意額突然飆升超過40%,反映情況令移民意欲較大」。
多為有家室中產
張家禧認為香港人比較敏感,《逃犯條例》遂成為催化劑,令之前曾考慮移民的市民下決心。他指,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繼續是移民熱門國家,而客戶主要是介乎30歲至50歲、有家室的中產人士。他表示,客戶對移民要求,主要是環境舒適、政策寬鬆及安定的國家。不過較少客戶提及希望移民到政治安定的國家,「如果有提及就代表港人真係好驚,我覺得暫時香港未去到非走不可嘅地步」。
■記者李海澄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1/20660932
稱被迫流亡 大劉現身多倫多
劉鑾雄日前現身在多倫多一間中菜館。讀者提供圖片
【本報訊】華人置業前主席「大劉」劉鑾雄本月1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對政府建議的《逃犯條例》修訂作司法覆核。入稟狀指劉在澳門歐文龍賄賂案中被不公義地定罪,一旦修例通過後會即時被捕羈押,風險如「幽靈」纏身,要求法庭宣告修例因賦予特首過大權力而違憲。劉表明一旦修例通過,為免遭引渡至澳門,惟有流亡海外,而大劉近日現身加拿大多倫多一家中菜館。
未有保鑣護駕
大劉要求排快期在立法前審理,案件原定上周三進行指示聆訊,據悉劉與政府雙方就程序事宜達成共識,故指示聆訊取消,法庭已定於6月21日進行覆核許可申請的聆訊。《蘋果》獲悉,大劉在個多星期前已離港,巧合地有讀者在本月19日向《蘋果》提供一張大劉在中菜館的照片,指大劉現身多倫多。
讀者陳先生指,在多倫多中菜館漁膳房遇到大劉,更透露大劉向中菜館每位員工豪派100元加幣利是(約586元港幣)。相中的大劉與三、四名友人同行,其中有兩名女士,大劉穿上深藍色外套及淺藍色褲,右手持着柺杖,未有平時在香港出入的保鑣前後護駕的大陣仗場面,亦未見太太甘比(陳凱韻)在旁。
大劉早年被指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他以生病為由缺席審訊,2014年被裁定行賄和洗黑錢罪成,判囚五年三個月。由於港澳未有引渡移交犯人協議,大劉一直未有到澳門服刑。大劉其後辭去上市公司華置執行董事、主席、行政總裁等職務,在他作出司法覆核前約兩周,也辭去至少八家私人公司董事或授權代表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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