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陳健民囚16月 邵家臻黃浩銘入獄8月
「4.28代我們上街」
佔中四子昨被押往荔枝角收押所,下車時戴耀廷及陳健民向記者微笑,邵家臻與黃浩銘更揮手致意。夏家朗攝
【佔中判刑】
【本報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等九人被裁定2014年串謀和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成立,法庭昨對這宗史無前例的大型和平佔領案判刑。「佔中三子」被判入獄16個月,法官念在朱耀明服務社會近40載,准他緩刑;另黃浩銘和邵家臻須即時入獄8個月。法官重申佔領造成非常嚴重的阻礙,逾越了公民抗命界線,所有被告在庭上仍欠向公眾道歉。陳健民判刑前於庭外呼籲周日上街,抗議《逃犯條例》修訂,「保衞兩制唔好俾一國吞噬,呢個係對我哋最大支持」;黃浩銘被判監後亦託鍾耀華傳話:「4.28出嚟遊行,仲有六四、7.1,大家都要加油!」
記者:勞東來 蘇曉欣 鄭語霆
【本報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等九人被裁定2014年串謀和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成立,法庭昨對這宗史無前例的大型和平佔領案判刑。「佔中三子」被判入獄16個月,法官念在朱耀明服務社會近40載,准他緩刑;另黃浩銘和邵家臻須即時入獄8個月。法官重申佔領造成非常嚴重的阻礙,逾越了公民抗命界線,所有被告在庭上仍欠向公眾道歉。陳健民判刑前於庭外呼籲周日上街,抗議《逃犯條例》修訂,「保衞兩制唔好俾一國吞噬,呢個係對我哋最大支持」;黃浩銘被判監後亦託鍾耀華傳話:「4.28出嚟遊行,仲有六四、7.1,大家都要加油!」
記者:勞東來 蘇曉欣 鄭語霆
黃浩銘步入囚室前,對法官陳仲衡高聲說:「多謝你嘅判刑,我哋追求民主嘅心不變!」數名旁聽者鼓掌支持,陳官望向旁聽席,面露笑容。黃又對戴耀廷及陳健民的太太說:「請放心,我會好好照顧佢哋。」毋須入獄的幾名被告步出法庭時,支持者掌聲雷動,呼喊「我要真普選」等。
戴耀廷和陳健民罪成後沒為自己求情,只懇求法官不判年邁的朱耀明入獄,獲法官成全。昨判刑後朱難掩傷心,三人五年來起「三位一體」,如今鐵窗相隔。朱散庭後受訪時泣不成聲,「我心入面極之難過」,稱最寄掛二人的獄中生活和家人,會竭力支援。接着他會合支持者,頂着本年至今最熱氣溫送別囚車,倚着鐵馬揮舞黃色毛巾,重複呼喊:「陳健民!戴耀廷!」
戴耀廷和陳健民罪成後沒為自己求情,只懇求法官不判年邁的朱耀明入獄,獲法官成全。昨判刑後朱難掩傷心,三人五年來起「三位一體」,如今鐵窗相隔。朱散庭後受訪時泣不成聲,「我心入面極之難過」,稱最寄掛二人的獄中生活和家人,會竭力支援。接着他會合支持者,頂着本年至今最熱氣溫送別囚車,倚着鐵馬揮舞黃色毛巾,重複呼喊:「陳健民!戴耀廷!」
法官陳仲衡
官:公眾未聽到應得的道歉
據知九子將就定罪提上訴,其中戴耀廷和陳健民亦會就刑期上訴。律政司稱需時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提上訴。陳官裁定三子串謀公眾妨擾罪成;戴耀廷、陳健民、李永達、黃浩銘、邵家臻、陳淑莊、張秀賢、鍾耀華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後五名被告亦被裁定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陳官昨稱被告犯案背後動機是爭取普選和保護被捕學生領袖,是次公眾妨擾屬和平非暴力,惟影響廣泛,鑑於阻路數目和路段、時間及人數,非常嚴重,必須判監。辯方審訊時指群眾可能是「受催淚彈煽惑」而出,未必由被告煽惑。但陳官認為被告啟動佔領時已預計或遭遇催淚彈,但催淚彈導致更多人投身佔領,相信被告未有料到。但佔中三子目睹佔領發展仍不抽身,至2014年12月才自首。
判詞指,當時九名被告眼中只有他們期盼的普選,忽略了經受佔領路段上班謀生的百姓。被告用一種扭曲的方式「殉道」,他們決志犧牲的代價,是需要普羅百姓一同承擔。他們接受的法律後果止於符合自己預期的控罪,但要很多人承受過度不便。戴耀廷曾在佔領現場致辭,細數運動期間一個個感人場面;陳官指出故事另一面,是當示威群眾揮灑熱情之際,其他市民卻承受過份損害,例如大量巴士線受影響。被告行為不符合公民抗命的克制要求。
庭上引述英國一宗阻礙交通三日、影響過千人的公眾妨擾案例,陳官指該案不判監只因被告認錯有悔意,反觀本案,九被告在庭上陳詞和大律師求情中,都無展示悔意。陳官強調不是要求被告放棄政治信念或訴求,而是被告應對公眾承受損害表達悔意,公眾至今還沒有聽到應得的道歉。
高齡朱牧貢獻港39年判緩刑
批評的同時,陳官認同各被告品格良好,朱耀明和李永達服務社會逾30年尤為出眾,量刑時給眾人寬減一或兩個月;有案底的黃浩銘除外,但陳官指不會加刑。陳官就三子的串謀罪判監16個月。對於朱貢獻香港39年,協助弱勢,追求公義,陳官直言受其觸動,再考慮他高齡75歲和身患疾病,決定讓他緩刑兩年。至於煽惑和雙重煽惑罪,均判監8個月,其中鍾耀華犯案時只是22歲學生,欠缺人生經驗,並考慮犯案動機,陳官認為可給一次機會;李奉獻半生從事公職,應予肯定,故准兩人緩刑兩年。張秀賢案發時未滿21歲,法例指須盡量不判監。辯方引述感化官報告指張是精英學生,樂於助人,有豐富社會服務經驗,今次初犯非暴力罪行,建議判感化或社會服務令。陳官認為張情況與鍾相同,值得給予機會,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陳淑莊因腦發現腦膜瘤需做手術,法官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480/17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5/20663888
陳淑莊瘤壓神經 兩周內開腦
押至6月10日判刑「我怕,但會盡快康復」
陳淑莊昨表示患有腦膜瘤,今日會作手術前檢查,着公眾毋須擔心。何柏佳攝
【佔中判刑】
【本報訊】「我嘅腦入面有一粒4.2cm嘅瘤。」佔中案第四被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昨突然在庭上呈交陳的腦部電腦掃描,證實近日發現左腦有一個較乒乓球還要大的腦膜瘤,現正壓住腦幹,未知該瘤屬良性還是惡性,急需兩周內進行「開腦手術」,法官將陳的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陳同時向立法會告假醫病。獲保釋的陳淑莊表明會堅強面對:「我一定盡我嘅力量去醫好我嘅病。」
記者:梁穎妍 姚國雄
一襲黃色背心長裙,明志「我要真普選」的陳淑莊,昨日透過代表律師在庭上呈交三份醫療報告,指其腦部需動手術,形容情況屬「危及生命」,法官陳仲衡同意將陳的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陳淑莊離開法庭後交代病情及判刑時聲音抖震,甫發言便稱:「香港人唔好失望,香港人唔好害怕,香港人唔可以𠵱家就後悔或退縮,咁樣令今日為付出好多嘅幾位要坐監嘅朋友好唔值。」
【本報訊】「我嘅腦入面有一粒4.2cm嘅瘤。」佔中案第四被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昨突然在庭上呈交陳的腦部電腦掃描,證實近日發現左腦有一個較乒乓球還要大的腦膜瘤,現正壓住腦幹,未知該瘤屬良性還是惡性,急需兩周內進行「開腦手術」,法官將陳的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陳同時向立法會告假醫病。獲保釋的陳淑莊表明會堅強面對:「我一定盡我嘅力量去醫好我嘅病。」
記者:梁穎妍 姚國雄
一襲黃色背心長裙,明志「我要真普選」的陳淑莊,昨日透過代表律師在庭上呈交三份醫療報告,指其腦部需動手術,形容情況屬「危及生命」,法官陳仲衡同意將陳的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陳淑莊離開法庭後交代病情及判刑時聲音抖震,甫發言便稱:「香港人唔好失望,香港人唔好害怕,香港人唔可以𠵱家就後悔或退縮,咁樣令今日為付出好多嘅幾位要坐監嘅朋友好唔值。」
向立法會告假醫病
她透露因為預計被判囚一段長時間,為令母親放心,月初在一間私家醫院接受身體檢查,包括全身電腦掃描,至17日即罪後獲保釋後約一星期,醫生告知其腦部「有啲嘢」,她便找黨友余若薇的丈夫、腦神經科醫生胡健維診斷,翌日再作詳細檢查後始發現左腦有一個直徑4.2厘米腫瘤,約一個乒乓球大,更嚴重是腫瘤壓着腦幹、令腦幹彎曲,並壓着部份腦血管及神經。她指早前已有病徵,包括面部麻痹及「暈到想嘔」,但自以為身體不好、維他命不足,未加理會,前天再向另一腦外科醫生求診,對方解釋其病情複雜及危險,建議盡快兩周內進行手術,「手術對我帶來嘅影響可能會較為重」,目前未能判斷成因及腫瘤是否良性,她今早會作手術前檢查,以顯影方式看清楚腫瘤的血管及神經線情況。陳稱會向立法會主席告假及減少公開活動,爭取時間治療和休養,「大家有一段時間未必會喺議會見到我」:「件事最複雜係涉及法務、政治、醫療,最難處理係家庭」,形容病情是「天意」,讓她在身體狀況最好的時候發現問題,施手術及盡快康復,着公眾毋須擔心,希望港人繼續走爭取民主的道路。
陳淑莊其後在facebook上載有關腦掃描,對於快將進行「開腦手術」,她寫道任何手術都有風險,「我怕,但我一定會盡快康復。上天一次過給我兩個大考驗,我會勇敢面對,大家放心。媽媽,你亦要對女兒有信心,我應付得來的」,寄語爭取普選的港人不要灰心氣餒:「就讓在囚的他們感受到,他們的付出是值得嘅。」
余若薇昨天亦有穿黃衣到場,但未有回應有關陳的病情;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也指對陳的病情沒補充,但如陳所說,近期才知道她有腦瘤,強調公民黨會努力分擔陳的工作。
聖心校友昨發起聯署簽名聲援90年畢業的陳淑莊,對其被判公眾妨擾罪成感到難過,指其對公民抗命的堅持,值得尊敬,而她對民主運動的無私貢獻,「我們感到無比驕傲,與有榮焉」,祝她早日康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5/20663893
醫生:倘傷腦幹或即死
陳在fb上載腦部電腦掃描,顯示腦瘤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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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良性還是惡性
謝耀昌表示,從影像上看到陳淑莊的腦膜瘤已壓着腦幹,但要做手術開腦後,才知腦膜瘤是否與腦幹黏連。若腦膜瘤已與腦幹黏連,做手術時很難將腦膜瘤與腦幹分開,只能切除大部份腦膜瘤,減輕腦幹的壓力,餘下與腦幹黏連的腦膜瘤,要靠電療殺死。若腦膜瘤沒有與腦幹黏連,則有可能完全切除。良性腦膜瘤生長速度較慢,數年才大少許,治癒機會高;惡性腦膜瘤數個月便可大一倍,未必能靠手術完全切除,及較容易擴散。開腦手術本身有危險,病人的風險主要視乎腦膜瘤與腦幹是否黏連,病人狀態及年齡等。謝又指,腦幹是重要橋樑,連接大腦及背脊骨骨髓的神經線;神經線是由大腦經腦幹,再經骨髓分支出來,控制手腳心肺等。若腦幹受損,可引致不能心跳或呼吸、四肢癱瘓、大小便失禁甚至即時死亡。
腦神經內科專科醫生袁孟豪看過陳淑莊於facebook上載的腦部影像後指,其腦膜瘤靠近腦幹,接近小腦,情況較嚴重。如腦膜瘤繼續增大,或對腦部造成永久性傷害,建議盡快做手術切除。腦膜瘤大多為良性,切除後復發率較低;如是惡性,切除後要接受化療等,復發風險較大。
以往有政界人士公佈腦部患腫瘤。2007年時任公民黨黨魁余若薇證實,於鼻骨附近有一個三毫米大,俗稱「血管瘤」的腦部動脈腫瘤。當時她指因腫瘤體積不太大,未計劃做手術。她2008年及2012年繼續參選立法會。
2008年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突然宣佈,其腦部患有混合靜脈/動靜脈畸形症,並決定請辭。但他未有全面引退,還出任港鐵主席。
2012年時任新鴻基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透露,母親鄺肖卿腦部長有一粒體積細小的血瘤,只能靠藥物治療。
■記者陳沛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5/20663891
上訴程序隨時達三年
佔中九子昨出庭前,與支持者拉起標語,高呼抗爭無罪。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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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及黃浩銘昨均被判即時入獄,戴早於判刑前明言提上訴,會申請保釋外出,而據知邵家臻亦將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惟根據《區域法院條例》,被告一旦經區院審訊後被判罪成收監,法官無權批准他們即時保釋等候上訴,保釋與否須由上訴庭決定。換言之,判囚四子必須立即入獄。有律師指基於程序所限,估計快則也要數星期才能開庭審理;若案件最終上訴至終審法院,起碼需時三年才能有終極判決。
九子將就定罪上訴
佔中九子將會就定罪提出上訴,黃浩銘早前接受訪問時表示,若果被判監「一年半載」,則傾向不會申請保釋。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3條,《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涉及保釋的程序適用於區院,其中第83R訂明,「上訴法庭如認為適合,可應上訴人的申請,准予上訴人保釋,以聽候對其上訴的裁定」;被判囚人士可在判刑起計28天內向上訴庭提交「上訴許可通知書」,並同時申請保釋。有律師指雖然最快可即日提出上訴,但坦言「上訴庭法官都唔係坐喺度等你交notice就即刻開庭」。
保釋申請成功與否,取決於上訴理據是否有可爭拗之處,律師坦言「個官起碼都要知道單case嘅來龍去脈,又睇埋上訴理據,又要等律政司回應先可以決定到批唔批(保釋)㗎嘛」,故快則也要兩、三周才能開庭處理。
律師解釋,上訴方提交通知書及完備上訴理據後,律政司亦需時回應,「你話法官出錯,咁律政司可能又要回應話冇錯」,而法官審視雙方文件夾後才會開庭審理,排期視乎案件的複雜程度及法庭檔期等,無法一概而論。
以七警案為例,2017年2月在區院均被裁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囚兩年,即時入獄。他們隨即入紙申請上訴,但上訴庭最快仍要四個月後、即同年6月,才處理其中三人的保釋等候上訴申請,七人服刑四至六個月不等後才獲准保釋。上訴庭去年11月審畢七警上訴案,至今未有判決。
■記者楊思雅、勞東來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5/20663897
何俊賢冷血嘲:到找數就患絕症
民建聯何俊賢在fb對陳淑莊落井下石,遭網民炮轟。
【本報訊】陳淑莊因為腦內有腦膜瘤急需做手術而獲法庭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後,民建聯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隨即在facebook發帖,嘲陳等人「一到找數,個個都身患絕症。你玩晒啦~~~」,遭網民圍攻「冷血」及「無家教」,約3小時後何發文「澄清」言論非針對個人,而是針對「事情」,「別想着我黑心,我只是覺得(她)這樣做,破壞了他們整件事情,有感而發,可能有人聽了不舒服,但也只能說聲不好意思了,我表達能力不夠好」,但未有道歉,民主派毛孟靜斥何俊賢是「人渣賤男」。
李梓敬 吳秋北 帖文涼薄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被追問何俊賢的言論是否代表該黨時拒絕正面回應,只表示「我相信有唔同嘅感受嘅一啲評論,都係在所難免。」又稱「呢個都係一個感受嚟嘅箒」;身兼民主派議會召集人的毛孟靜以「人渣賤男」狠批何俊賢的冷血言論,指何「竟然可以低格到咁嘅地步」,「呢個人連最基本嘅人格、品格,都蕩然無存」。專業議政莫乃光亦指難以想像何俊賢日後如何能夠面對陳淑莊,「佢(何)講一啲咁嘅說話,佢應該諗吓佢自己作為一個人,點去面對自己」。除了何俊賢發表冷血言論,不少建制派均對陳的病情冷嘲熱諷,其中自由黨深水埗區議員李梓敬在facebook上載陳淑莊患病的新聞截圖,配以一句「唔係啩!陳淑莊咁都得?」港區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也在facebook發帖質疑陳的「疾病跟判決無關,罪犯又和官老爺在玩弄程序?」更質疑法官為何押後判決,「如有人道理由要考慮,判決後處理不是更適合?」
■記者林俊謙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5/20663899
江樂士:刑期合理
江樂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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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次佔中案判刑是輕還是重,法律界意見不一。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法官已平衡對公眾起阻嚇作用、表達社會寬恕被告所為等因素,盡量輕判,刑期雖偏低但仍合理。惟有大律師認為,即使有被告獲判緩刑,法官的量刑起點仍偏高,判刑過重。
江樂士指,本案控罪性質嚴重,法官判刑時要考慮各種因素,如對公眾起阻嚇作用和懲罰部份被告之餘,亦要表達社會寬恕被告案中所為,及盡量令他們期盼未來。他又指,有人或認為律政司應申請加刑,但他認為,律政司難以證明刑期過輕。
江樂士指,本案控罪性質嚴重,法官判刑時要考慮各種因素,如對公眾起阻嚇作用和懲罰部份被告之餘,亦要表達社會寬恕被告案中所為,及盡量令他們期盼未來。他又指,有人或認為律政司應申請加刑,但他認為,律政司難以證明刑期過輕。
大律師:量刑起點偏高
大律師吳宗鑾指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服令,刑期接近240小時上限,但相較其他被告而言已判得最輕。至於其餘七名被告,吳認為即使有人獲緩刑,法官量刑起點仍偏高。他指本港過往有關公眾妨擾罪的案例不多,法官判刑時欠量刑指引。如英漢Matt James Pearce扮「蜘蛛俠」攀爬,被裁定公眾妨擾罪成,判監21天,上訴後改判緩刑,其後再犯被判囚六個月。吳認為即使佔中規模及牽涉時間均大於「蜘蛛俠」案,法庭考慮各因素後,判長時間緩刑或短期監禁是較合適做法。法官判刑時認為各被告沒表達悔意,惟吳表示,各被告其實明白自己的所為會影響公眾,亦為此感抱歉,只是他們未為達致政治信念而犯罪感後悔。他認為各被告上訴時,可釐清自己有沒有悔意。記者翻查資料,戴耀廷、陳健民和學聯在2014年10月曾分別就事件對市民造成不便致歉。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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