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7日 星期六

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 守護香港明日上街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53

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 守護香港明日上街

榮基前日隻身出走台灣,與到機場送別的毛孟靜擁抱。廖中仁攝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殺到埋身,因偷運禁書被中國公安部追緝的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為了不想成為逃犯,只好選擇逃命。他在佔中九子被判刑翌日隻身出走到台灣,投奔免於恐懼的自由。要永遠離開土生土長之地,他雖然難過,但痛心香港已淪陷,期望「香港人唔好詐瞓」,為了自己及下一代,每個人都要盡一己責任,上街反對《逃犯條例》惡法。
記者:陳沛冰 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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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基前日低調離開香港,正式展開流亡海外生涯。他只帶了幾箱行李和書,到場送別的只有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等人。離港前夕,林榮基特意到茶檔吃了可能是最後一頓的港式公仔麵。

林昨日抵達台北後接受香港及台灣《蘋果》訪問時表示,出境時也很擔心出不到境,「香港現在有甚麼有保證?我對香港司法沒信心」。他懷着不安心情把身份證放入閘機後,看着第一道閘打開,心情才稍為寬容了一點,直指按着指紋望着第二道閘門也打開後,自己即馬上衝過去。進入禁區之後,在離境閘口處回望最後一次,便不再回頭。

曾被內地拘押近半年的林榮基猶如驚弓之鳥,在台北初見前來採訪他的《蘋果》採訪隊,一度緊急地問是甚麼人,知道都是記者後,才稍微卸下防衞心說:「看到這麼多人,我以為是警察。」

林榮基棒球帽下的面容消瘦,掛着一副小小的圓框眼鏡,看起來有點疲憊。他形容到台灣後感到真正「甩難」,在台北呼吸到自由空氣,輕鬆多了。他又到最愛的淡水看海,感受海的自由感覺。他說,在香港時經常戴上口罩,經常擔心被監視被跟蹤,「去茶餐廳有人坐你對面不叫東西、去公園會有人在你後面,我不走是不行的」。

需20日內找到工作

林說選擇到台灣是因為他覺得台灣有自由民主,人民過得比較快樂;反觀香港,香港人過得不快樂,每天打開報紙,看到新聞就難過。台灣還沒有到這個情況。台灣明年還可選總統,有人說民主不能當飯吃,香港經濟狀況雖比台灣好,但香港人現在都不開心,台灣比香港生活快樂得多了。習近平上台後,就是想控制香港、控制台灣,甚至控制全世界,(政治局勢)要維持穩定,很難。

對於未來的打算,他表示,他申請來台30天,本月15日開始,因買不到機票而遲了出發。台灣只接受投資移民,但自己沒有錢,只能在台灣打工藉此留下,因此他需在20天內找到工作,「有公司請我咪可以留低囉,唔得,我又要走」。其中一個選擇是做回老本行經營書店,他甚至想重新再開「銅鑼灣書店」,因為這是對抗強權的標誌;他亦想搞座談會,透過知識交流維持應有的價值觀。

稱佔中九子應無罪

 林榮基在台北呼吸到自由空氣,輕鬆多了,於西門町展露在港難得一見的笑容。朱永倫攝 

稱佔中九子應無罪

香港始終是林榮基土生土長的地方,他表示:「我一早講咗唔想走,但諗唔到(逃犯)條例咁快。」他若等到條例通過才跑,就死定了,「我沒那麼笨,大家對法律(逃犯條例)有很多疑問,港府自己都無法解釋,大家對他們都沒有信心」。

林仍然記掛的事亦有不少,離港前一天,佔中九子判刑,其中四人入獄。他指「佔中九子應無罪」,台灣太陽花學運與佔中九子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決,已無法令人對香港政治及司法制度有信心。他希望佔中九子要保重身體。香港已淪落,港府已用內地一言堂、橫蠻無理的手法管治香港,強行修訂《逃犯條例》下,他會變成通緝犯,「冇犯法嘅人都會被通緝」,所以他不打算回港。

林寄語港人不要再「食花生」,惡法之下人人自危,他無法參加4.28反惡法遊行,港人要上街。他自己是被壓迫的香港人,無奈下要離開,要抗拒香港及內地政權,就必須站出來,「香港人唔好詐瞓」。林榮基說,3月31日的反惡法遊行只有1.2萬人上街,人數太少,慨嘆由2003年7.1反23條50萬人遊行,變成1.2萬人,「在銅鑼灣消費的人數也不止」。被問到是否因為現時港人覺得上街沒用,林榮基認為不應說上街沒有用,「你有沒有盡你的責任?」

香港電台《鏗鏘集》亦訪問了林榮基離港的心路歷程,攝製為《逃》的專輯,將在下周一播出。據港台預告引述林榮基指出,《逃犯條例》等於公安「殺到埋身」,香港再不能保障港人安全。他在內地被迫上電視認罪的經驗,令他不可相信內地司法公正。至於留給港人的說話,他說:「好好保護香港,這是我對香港人最大期望。」

叮囑民主派要企硬


 到機場送別林榮基的毛孟靜透露,林榮基臨走時還叮囑她民主派要「企硬」,為香港堅持下去。他曾考慮前往美國、德國,選擇台灣,明顯是因為台灣不可能接受《逃犯條例》修訂。修例迫使到港人「自我流亡」離鄉別井,反映了修例的恐怖。不少人認為香港前景堪憂,中產不斷思考移民問題,基層也非不想走,但「貧賤不能移」。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出,林的決定正反映民主派所憂慮,就是港府不聽民意的實質後果是迫使港人離港。連港人都尚且有這決定,更何況是外資?「(港府)係咪要逼外資嚟香港係過門而不入?」

不過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質疑林離港的決定,背後有否其他目的。他表示自己不認識林榮基,故此難以評論其做法,但相信不覺得外國商會因為港府今次修例而撤離香港。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林榮基是以商談工作問題為理由申請來台,台灣政府已批准他停留一個月,若要長期居留可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提出申請,政府會依照既有機制處理。

陸委會續指,林榮基如欲在台工作,可由僱主向勞動部申請核發聘僱許可後,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居留申請,經許可者,每次居留期間為一至三年。發言人稱,台灣是保障人權,講求法治的社會,確保所有來台旅客的人身安全,是政府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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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爭公義 勢成政權眼中釘
助內地弱勢 社工隨時被控

 社總總幹事許麗明指修例如形成一個牢籠,「中共想捉邊個就邊個」。江俊豪攝 

【送中條例】
【本報訊】特區政府以堵塞法律漏洞為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恐怕製造更大漏洞,尤其對社工而言,他們提倡的維護人權、爭取公義等價值觀,不為內地擁抱,能否受「政治犯不移交」原則保障是問號。社總總幹事許麗明指,社工處理個案牽涉中港、維權事務,或被政權視為「好麻煩的人」,修例後最大憂慮是「包括自己做緊嘅嘢,你都唔知會唔會踩緊界」,舉例指若涉中港案件,若優先為求助人提供協助,或被指控知情不報、教唆,她形容修例為中共手上的牢籠,「喺個籠裏面好多嘢唔敢做,籠外面嘅(人)好似想捉邊個就捉邊個」。
記者:梁穎妍


曾任職小學駐校社工的許麗明接受《蘋果》訪問指,身在香港的社工不時接觸中港個案,如在學校會遇到跨境學童的問題,她曾協助未有應內地無理要求繳交罰款,續回已過期回鄉證而被扣押一周的內地家長,為她奔波找律師,也曾向跨境學童解釋六四事件、曾告訴學生內地屢屢出現豆腐渣工程,亦有人因為爭取權益被捕,而維權價值在兩地始終有差異,當「教唆」可成為被要求引渡原因,她擔心傳播有關想法導致任何行為、協助爭取權益,都成為香港社工陷阱。

幫邊青或變知情不報

 許亦指,外展服務亦會遇到有邊緣青少年道出「帶嘢(違禁品)上去(內地)」,但社工會優先考慮提供協助,不會即時舉報,擔心日後在移交安排威脅下,知情不報或令社工身陷內地囹圄,倘若社工為求自保舉報,社工功能亦盡失。許認為現時到內地工作的社工以督導工作為主,該批社工深明生存之道,但許以順豐拒寄十字架風波為例,反問:「喺內地會唔會唔知自己做咗唔應該做嘅嘢?佢哋(在內地社工)答唔到。」她指社工職務涉及人權公義倡議,紅線可能突然出現。

中港法制落差亦是對修例抱有懷疑的原因,多次處理中港事務的許麗明憶述2015年協助一名內地母親尋找跨境下課後失蹤的女兒,並報公安處理,但整個過程中毋須落案銷案,更在沒登記下在加密房間一同檢視大量街道閉路電視,「好冇信心原因係,(內地)成個制度係冇一個制度,係用一個人嘅信任;法律唔可以用人嘅信任」,她批評特區政府沒有向港人解釋內地法例、法治程序,只着港人毋須擔心。

有意見認為修例只是針對逃港貪官甚至政治犯,許認為社工也會受針對,「社工其中一個職責係要維護人權,促進社會公義」,她指社福界不乏民主派人士,也積極參與社會運動,或成政權針對對象,只要安上非政治罪名就可引渡。許指修例剔除立法會把關功能,特首權力至上,形成一個牢籠,籠內港人任由中共捕捉,「社工最大關心係冇辦法光明正大(爭取權益),或者要好勇敢先可以做到爭取公義,倡議公義社會嘅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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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聲明:修例損港特殊地位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惹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繼美國、英國的駐港總領事發聲表達關注後,美國國務院亦發表聲明,指美國及其夥伴正密切監察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又指修例容許任何人可在中國共產黨當局要求下被引渡到內地。美方警告若持續破壞「一國兩制」框架,將危害香港在國際事務中長期建立的特殊地位。美國國務院亦對佔中裁決表示失望,擔心限制港人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行使基本自由的權利。

美國國務院聲明指出,香港多個民間組織及協會,包括大律師公會、香港美國商會和其他商界團體等都表明反對修例,聲明認為當局應該尊重多元政見能獲自由表達,發言人同時提到美國國務院在去年發表的中國人權報告,已列出多宗中國法律制度侵犯人權的個案,顯示中國在尊重法治方面普遍倒退。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日前與民主黨成員會面時,據知亦在席間表示會繼續關注《逃犯條例》的修訂。

憂佔中裁決限制自由

此外,佔中九子被定罪,當中四人被判入獄,美國國務院聲明指出,對佔中案被告被控、定罪感到失望,並關注有關決定將限制或阻礙香港市民行使《中英聯合聲明》保障下的基本自由。

聲明續指,特區政府必須尊重《基本法》賦予香港居民的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美國國務院希望法院和法官能夠按照香港悠久的傳統,作出獨立和公平判決。英國外相侯俊偉(Jeremy Hunt)早前亦在Twitter發文,指對佔中各被告的判刑感到極其失望(deeply disappointing),又指出一國兩制和《中英聯合聲明》乃是尊重公民和政治自由。
■記者姚國雄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23

抵台恐懼未散
林榮基以為記者是警察

 林榮基昨受訪時,批評港府無法解釋市民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疑問。台灣《蘋果新聞網》

「看到你們一個記者,以為是警察,有點緊張!你們不要笑啊,我這年來活在監禁的狀況。」棒球帽下面容削瘦,看來有點疲憊。林榮基昨午在台北接受台灣《蘋果新聞網》專訪,一看到採訪陣仗龐大,表情嚴肅且緊張的問《蘋果》都是哪些人,記者安撫他:「沒關係,你已經在台灣了,這些都是《蘋果》記者。」他才稍微卸下防衞心說:「看到這麼多人,我以為是警察。」他說前晚住在旅館,昨早起來後,心情輕鬆多了。在台灣,起碼不會擔心有人跟蹤,去茶餐廳有人坐你對面不叫東西、去公園不會有人在你後面,「我不走是不行的」。


問 : 為甚麼選擇台灣?

答: 我覺得台灣有自由民主,人民過得比較快樂。反觀香港,香港人過得不快樂,每天打開報紙,看到新聞就難過。台灣還沒有到這個情況。

問: 都還沒有修法,為甚麼就先跑?

答: 等他們動我才跑,就死定了,我沒那麼笨,大家對法律(《逃犯條例》)有很多疑問,港府自己都無法解釋,大家對他們都沒有信心。

問: 對一國兩制的感想?

答: 習近平上台後,就是想控制香港、控制台灣,甚至控制全世界,(政治局勢)要維持穩定,很難。

問: 台灣人應該怎麼做?

答: 香港變成現在這樣,大家都有責任,你有沒有站出來反抗?我覺得台灣人自己也要多關心。

問: 有建議怎麼做嗎?

答: 我來台灣,可能會去參加座談會、寫文章,或是參加示威遊行,我用台灣的東西、吃台灣的水果,看《蘋果》不看其他報紙,如果大家都做得到,難道不能改變台灣嗎?

問: 對台灣明年選舉的看法?

答: 維持台灣的民主自由是最重要的。有人說民主不能當飯吃,但沒有民主,只能要飯吃。香港的經濟狀況,比台灣好,香港人現在都不開心,現在的台灣比香港生活快樂得多了。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28

攝影師好友:中共魔爪威脅佢生命

 演員王宗堯昨在fb上載與林榮基在機場握手照片。

【本報訊】前日到機場送別林榮基的,包括其攝影師好友廖中仁。廖中仁接受《蘋果》查詢時表示,林榮基原本計劃六四前才離港,但他周三晚突然收到林的短訊稱前日離港,相約他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會面,林的離開較他想像中緊急。

廖中仁表示, 銅鑼灣書店事件對於林榮基而言肯定是一個抹不去的噩夢,林內心對暴政的恐懼只有他自己知。廖形容,林榮基擔心自己被禁止離開,「喺機場時心情緊張,好警戒,心情沉重,有潛在恐懼唔知海關放唔放佢」。但林榮基不失他一向的個性,就是喜怒不形於色,「係一個好cool嘅男人」,離別時沒有哭。反而是來送別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哭起來,林榮基用手巾為她拭淚。毛孟靜是除了廖中仁之外唯一送別林榮基的人。

王宗堯上載合照:願你安好

廖中仁續指,林榮基入閘前,他們在機場茶餐廳吃點東西,相信是林在港的最後午餐,是一碗牛腩麵 ,「榮哥只係一個普通人,係一個店長,好諷刺受到白色恐怖,受到政治壓迫,中央嘅魔爪直接威脅佢生命」。

林離港前,兩人曾在酒吧飲酒,林向廖透露,原本構思流亡到美國三藩市或德國,但想到自己英文不好,即使到西方國家後,日後也會到台灣。現時林榮基能到台灣,也令他身邊的人安心。林進入禁區後,在離境閘口處向他們回頭望,隨即消失了不再回頭,廖中仁只希望這名老朋友安好。

曾高調支持傘運的演員王宗堯亦有送別林榮基,其facebook專頁上載了一張二人在機場握手的照片,帖文說:「沒想到昨天有緣遇見你。願你安好。」
■記者陳沛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33

憂掀內地人逃亡潮 台未立難民法

 在港被控暴動罪的李倩怡潛逃台灣後獲人權組織照顧。

【本報訊】為逃離政治檢控而投奔台灣的香港人,不止林榮基一個。於旺角騷亂中被拘捕的19歲少女李倩怡,亦已經潛逃台灣。台灣目前沒有《難民法》,2016年完成初審的草案,迄今尚未完成三讀,原因是當局擔心法例會打開大門,引來大量中國內地人逃亡。

涉暴動少女棄保潛台

事發時17歲的李倩怡,報稱中學生,被控兩項暴動罪。她於2017年1月缺席在區域法院讓被告答辯的聆訊,法官簽發拘捕令通緝,並充公其3,000元保釋金。

當時李倩怡的代表律師表示,聆訊前數天李及家人失去聯絡。後來有台灣立委證實李倩怡身在台灣,並獲人權組織照顧。

台灣目前並沒有《難民法》。台灣內政部於2005年首度提出《難民法》草案,歷經數年及數屆立委審議,於2016年7月完成初審,不過至今仍未完成三讀。根據《難民法》初審條文規定,因天災人禍或受政治迫害者,經審查許可後可來台灣居留。

有指阻礙《難民法》審議最主要是兩岸問題,若《難民法》通過後,或會有大批內地異議人士來台灣申請政治難民。

台灣現時的法規並沒有提供內地人士政治庇護的法源依據,因此台灣當局只能夠按照每宗個案處理。根據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台灣官方可以基於政治考量,批准專案長期居留,不過當中規定申請人必須是「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者」及「合法入境」才能申請。
■記者陳沛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56

因惡法出山受訪
潘熙指批核權交特首不可取
「信制度 勿信人」

資深大律師潘熙指,移交逃犯基於制度,若降格由人把關,必然令港法治受衝擊。王子俊攝 

【送中條例】
【本報訊】「我哋要一個制度;我哋唔好信一個人、一班人,我哋信個制度!」身為法律界選委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早前與全體法律界選委聯署反對《逃犯條例》修訂,15年未有接受傳媒專訪的潘熙近日因應《逃犯條例》殺到埋身再「出山」,接受《蘋果》訪問時詳述修訂建議的流弊,特別批評政府刪除立法會原有的把關功能,將批核移交大權放在特首身上不可取:「就算退一百步,𠵱家個法律(草案)都冇話要特首睇乜嘢因素嚟決定係咪將一個人移交」,強調缺乏明文細節,變相沒有限制,造成空子,被移交者他日向法庭申訴亦缺乏法律基礎,警告若由原來以「制度」把關降格至由不受限制的「人」把關,必然衝擊香港法治。
記者:梁穎妍


擅長人權法、憲法及入境法的資深大狀潘熙,03年任大律師公會執委,有份草擬23條立法立場書等,但主要從事幕後工作,他自言15年沒有接受傳媒專訪,今次「出山」因為港府的修訂建議影響深遠,危及每個香港人,「呢件事重要到係會影響好多唔同界別嘅人對於香港嘅信心,唔單止商界、記者,打工仔都好,佢哋都可能擔心」,憂慮修例建議留白太多,無法有效保障人權。

不滿無講明決定移交因素

港府建議的移交安排由特首授權進行,再交法院聆訊,最後由特首發出移交令。潘指現行法律及修例建議未有賦予香港法院權力,審視引渡國的司法制度是否公正。港府常稱有參照的英國法例,政府要求移交後,法庭有權審視引渡國的審訊是否符合人權保障。若由特首檢視引渡條件是否可行?潘解釋,任何人權限制都需由法律規定,「法律規定其中一個特別要求,係需要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同埋法院三個地方保障,唔係淨係將所有權力畀咗行政機關」。

質疑政府難向內地say no


更重要是港府根本沒有列明特首決定是否移交時需檢視甚麼因素,潘直言:「我最大不滿就係佢冇講清楚乜情況下可以移交,乜嘢不可以移交,佢𠵱家得一點,(證供)表面成立就可以移交,大家都知咁係有問題」,指法庭勢必成為「夾心」,疑犯亦無法就當局有否仔細檢視所需因素提出質疑,難在法庭爭辯。

中港移交安排涉及中央權力,特首能否拒絕來自中央請求是問號:「就係佢冇講清楚,可能可以、可能唔可以,我唔知」,潘認為當局有必要言明,包括可提出引渡請求的中央部委清單,以及能否拒絕中央及同級部委如澳門特首的請求,「(中央)部級同你一樣咁高咁大箒,部級要求你畀我,你可唔可以say no先?」

對於親北京陣營不時以內地推行「陽光司法」為修例護航,潘熙反駁指,北京等大城市可能在司法上有進步,但中央提出的請求可能來自窮鄉僻壤,司法制度仍落後,質疑移交後是由北京或是地方、哪級法院審理案件都是未知數,重申貿然通過修例會對香港法治造成很大衝擊,「政府係責無旁貸」,亦絕對可以避免。他未有評論提出修例的特首林鄭月娥對守護法治的表現,只以法論法,「我完全冇懷疑政府部門包括律政司盡忠職守,但我哋想要嘅係一個嫌疑人應有嘅法律權利」,他多番強調制度的重要性,要透過長時間、慎重審議訂定,亦要有清晰條文和細節。

另一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亦反駁政府指修例是要彰顯公義的說法,「用彰顯公義咁虛嘅名詞概括晒成件事係不公允及不全面」,強調沒有人反對移交違法人士,但必須設立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制度執行安排,否則只會「某方面解決咗問題,其實係自毀長城,令國際社會或者商界對香港信心下降」。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58

倘京另有意圖 法庭難把關

 香港商人黎廣強被內地指控偷運聖經,02年被判囚,同年獲保釋回港。

【本報訊】特區政府強調現行修例建議已對人權有足夠保障,包括政治及宗教原因不移交、法庭有權審視個案,但潘熙一一反駁,特別強調法庭只會審視移交請求相關罪名的表面證供是否成立,若政治犯或宗教人士有實質證據顯示有違法行為,即使內地實際上另有意圖,都難以推翻請求。

當局經常強調要相信香港法庭在引渡安排上會做好把關工作,潘熙受訪時重申,現行法律並未賦權香港法院審視引渡國的司法制度,法院只會審視案件表面證供,「咩叫表面證據,就係公安警察(執法)機關做個供詞,幾時某地接到報告話呢個人打人偷嘢,有某某證人出嚟做證,咁就夠」。

不贊成為追溯期劃線

當局常以公務員及律政司同事都會參與其中,力陳不是特首一人說了算,潘認為此情況更需要釐清,「如果有五六個部門參與,咁你個criteria(標準)係咩,嗰五六個人係睇咩criteria去決定係咪引渡呢個人?你更加要寫清楚畀我」。對於保安局指現行移交安排經立法會把關的做法不切實可行,指案情有可能被披露,或被利用為拒絕引渡藉口,潘亦反駁指,其實只要是閉門會議已可簡單處理此問題,「通過咁嘅案件兩三次會就搞掂」。

民間擔心政治犯或宗教人士等有可能在內地高壓情況下遭控其他經濟罪行打壓,以港商運送聖經到內地被控非法經營為例,潘指,若有證據指出相關罪行成立,則難再以宗教原因要求駁回引渡請求,「如果佢就咁告你非法經營,咁你好難唔畀佢引渡㗎喎,呢個係我話要講清楚咩情況下可引渡,有乜因素(的原因)」。

至於商界建議為追溯期劃線,潘並不贊成,認為做法無助提高人權保障,未能釋除民間疑慮,亦非慣有做法:「冇理由話舊年你係逃犯就唔引渡你;我自己亦唔建議整條線,(話)10年前嗰啲我哋唔好理,(咁樣)唔係一般接受嘅睇法」。
■記者梁穎妍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60

港府稱堵漏洞 徒弟斥雙重標準

 黃宇逸

【本報訊】港府以台灣兇殺案為理由,要求立法會極速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早前所謂的公眾諮詢期只有20日,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其徒弟、另一法律界選委黃宇逸大律師批評,港府藉台灣案製造逼切性,但當局的建議影響深遠,必須將兩者分開處理,提倡修改現行移交安排,納入台灣,或修例讓香港有司法權處理台灣案及同類型案件,另外就制度性改變進行仔細諮詢,黃宇逸直斥當局有預設立場,在堵塞法律漏洞上持雙重標準。

指「萬能key」交法改委研究

台灣兇殺案疑犯陳同佳返港後被控洗黑錢罪,案件29日判刑,外界預期陳若非即時獲釋,扣除還押日子只需監禁一段短時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常以「好心急」形容修例逼切性,黃宇逸質疑,在不誠實使用電腦罪這個「萬能key」失效一事上,執法部門都表示造成很大檢控困難,他表示:「但政府唔會拍板(喺)20日(內)解決呢個問題,佢都一樣將問題小心地交返法改委研究」,認為政府在解決法律漏洞問題上,「應該採取同一態度或者思維處理制度性改變。」

潘熙提出三大建議,針對性處理台灣案,他指回歸時期訂立的《逃犯條例》已訂明一次性協議安排,只是當時訂明不適用於中國內地、澳門及台灣,「所以我哋今次想處理台灣(兇殺案),其實修改法例一次性協議適用於台灣就解決到問題」。他亦建議修改現行法例,讓香港法院有域外司法管轄權,「去管(審理)有香港人喺外國殺人或被殺情況」,或以香港就菲律賓人質事件般召開死因聆訊方式,都可針對性處理台灣案件。
■記者梁穎妍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62

李家超死撐:日落條款延誤拘捕

 
李家超

【本報訊】4.28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前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於多份報章撰文,指民主派提出以「日落條款」處理修訂的做法,會對拘捕行動造成很大影響及延誤,不符合移交逃犯必須迅速及保密處理的條件,並指每次展開法律程序只處理單一個案是不切實際。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斥李家超再三拒絕可以短期內解決台灣殺人案問題的日落條款反建議方案,根本沒有面對實際問題,只顧「冥頑不靈死推(惡法)」。

李家超在文章中指現行《逃犯條例》不適用於內地、澳門和台灣,並非刻意不同意與內地設立移交逃犯安排,強調立法會回歸後亦要求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協議,商討還在進行中;雖然現行條例容許香港與未簽訂長期協議的地區以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但他指此舉不切實際,因為要先刊憲並在立法會討論,而立法會公開審議時會驚動逃犯潛逃,且審議需時長達28至49日不等。
至於民主派提出以日落條款方式修例只處理台灣殺人案,李家超稱這方法每次都要重複審議及立法程序,延誤拘捕行動,更以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早前花了兩小時仍未選出主席為例,指可以體會上述方法無效。

楊岳橋轟捨易取難

楊岳橋強調不明白政府為何捨易取難,認為政府必須清晰告訴港人為何要急切地短期內完成一個長遠的大問題,卻對迫在眉睫的台灣個案不處理,指政府難以自圓其說。對於有指政府希望建制派配合加會,冀在5月內完成法案委員會的審議,楊岳橋認為匪夷所思,亦漠視應有的立法程序。

建制派則密謀由內務委員會插手干預《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的選舉正、副主席工作,身為內會主席的民建聯李慧琼昨沒有正面回應,但稱根據《議事規則》第75條(4),內會對法案委員會有一定權力,該條文指內會可「安排按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研究該法案」,李稱希望法案委員會下周二會議可以選出主席。
■記者許偉賢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27/20665464

基金大鱷巴斯:聯匯恐崩潰

巴 斯

【本報訊】美國基金大鱷巴斯(Kyle Bass)周四出席論壇並發表演說,巴斯指香港欲修訂《逃犯條例》既破壞1992年美國國會通過《香港關係法》,又違反1984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為香港增添政治威脅,使聯繫匯率制度面臨崩潰危機。

指違香港關係法及聯合聲明

49歲的巴斯前日於論壇發表逾13分鐘演說,他留意香港擬修訂《逃犯條例》,認為此舉讓中國政府獲額外司法權利。不僅令香港喪失獨立自主權,違反美國國會1992年通過《香港關係法》外,也破壞1984年中英簽訂《中英聯合聲明》。

他又指中國是一個差勁的國家,因中國美元儲備接近耗盡,是全球歷史上信貸最為氾濫的經濟體系。無論從經濟及政治角度,香港是亞洲區內一個比較穩定的地區,但預期此情況將不持續,香港採取近36年聯繫匯率制度岌岌可危,加上本港銀行業私營信貸佔GDP比率偏高,猶如向本港金融市場埋下計時炸彈。

巴斯上周公佈三年來首封致投資者的信、題為《香港無聲的恐慌》(The Quiet Panic in Hong Kong)亦表達對香港經濟政治風險漸增感憂慮。巴斯是中國經濟「大淡友」,他在2016年押注沽空人民幣和港元等亞洲貨幣。但翌年人民幣反彈,令巴斯掌舵的海曼資本錄19%虧損。

巴斯今年2月於Twitter貼文建議勿用港元作儲蓄存款,令市場揣測巴斯是否部署新一輪沽空港元。他前日於《華爾街日報》電話訪問稱,對港元與美元終有一日脫鈎看法不變,惟沒披露押注沽空港元金額。
■記者伍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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