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 星期二

大劉入稟挑戰引渡惡法 「即時羈押的幽靈 逼我流亡海外」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02/20647128

大劉入稟挑戰引渡惡法
「即時羈押的幽靈 逼我流亡海外」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質疑修例違反《基本法》。資料圖片
 
【本報訊】政府強推被稱為「送中條例」的《逃犯條例》修訂,未通過立法會已掀司法覆核訴訟。因涉歐文龍貪污案被澳門法院判監的富豪「大劉」劉鑾雄昨入稟高院,質疑修例賦予特首無限制權力啟動引渡,侵犯《基本法》保障的人權,修例一旦通過他馬上可能被捕還柙,風險如烏雲蓋頂,即時拘捕羈押的「幽靈」纏身,而他在澳門得不到公平審訊,在港落地生根的他惟有流亡海外。他要求法庭宣告修例違憲、不能追溯引渡往昔案件,及倘移交他將牴觸《人權法》。
記者:勞東來


本報昨嘗試聯絡劉鑾雄及同於歐文龍案被定罪判監的商人羅傑承,兩人均拒絕回應案件。劉由四名大狀代表入稟,包括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和彭耀鴻,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


劉鑾雄昨透過律師行發聲明,指已就《逃犯條例》修訂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劉鑾雄上月初在妻子甘比陪同下離開養和醫院。

聘英國憲法專家上陣

彭耀鴻向本報透露,律師行會延聘英國憲法專家、御用大律師彭力克(Lord Pannick)來港領導團隊。彭指政府希望7月前通過修例,「因為有個台灣疑犯就放監」,相信議員會適當地考慮。高院已排期於本月17日進行指示聆訊。

法例通常立法後才可司法覆核,如前年一地兩檢覆核案,法庭便以過早為由拒絕在法例通過前審理。不過該案判詞表明,倘有清晰鮮明的法律問題和實際益處則屬例外。劉鑾雄一方指本案正屬特殊情況,在英國也有先例,假設修例違憲,法庭宜在立法程序中盡早宣告,有助立法會工作,而劉沒理由要先承受遭非法囚禁的代價,才可尋求法庭援助。

指移交澳門違人權法


劉鑾雄被控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2014年被裁定行賄和洗黑錢罪成,判囚5年3個月。根據《逃犯條例》,香港可與除中國以外任何地區制定引渡協議,須交立法會審批或訂立附屬法例;現時修例新增特別移交安排,由行政長官按個案發出證明書啟動引渡程序,適用於中國地區及未有一般引渡協議的地區,正常適用的46項罪行中有9項被剔除,惟劉仍可被引渡。修例亦包括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擴展至適用於中國地區,及引入個案式合作。

入稟狀指一旦修例,受影響的人即時面對被羈押的風險,只有特殊情況才可保釋,即時拘捕羈押的「幽靈」將逼使劉鑾雄離港流亡。入稟狀又指《逃犯條例》豁免適用於中國地區,原意是保障港人免受不公檢控和任意定罪,大律師公會和美國商會均對修例表達憂慮。

劉提出三大覆核理據。首先是歐文龍案中,澳門法院接納劉因病無法上庭「並非不合理」,但仍在他缺席下審訊。審訊時控方沒向辯方完整披露歐文龍記錄所收賄賂的日記,劉的律師無機會盤問歐,也不獲准傳召筆迹專家;因此定罪可謂不法不義,而按當地法律,劉無機會接受公平而完整的重審,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移交劉給澳門牴觸《人權法》第10和11條。

要求不能追溯舊案

另一理據是修例追溯力問題。入稟狀引述案例指新訂法例如要有追溯力,必須在條文中寫明,否則只適用於立法後發生的事。本港與其他地區的引渡協議,大部份都列明允許追溯的條文。入稟狀指特別移交安排的條文並無追溯字句,但草案看來是假定有追溯力,因保安局呈交給立法會的參考資料中,稱假如用其他修例方式,會存在「追溯效力的問題」,無法處理台灣謀殺案。劉指這將令立法會感到混淆,加上修例如追溯舊案,將違背過往來港尋求人權保障的人。

入稟狀引述終院案例指,公職人員如何運用影響基本權利的酌情權,應有足夠指引,單純稱「按公眾利益」或「跟從法律程序」並不足夠。修例草案下,只要某人被指牽涉指定罪行,及沒有適用的一般引渡協議,特首就可簽發引渡證明書,但沒有具體法律規範,不符合「依法規定」的要求。舉例指特首可能為了在選舉年展示「嚴打罪案」,或為了換取外地情報,或謀求簽訂貿易協議,而啟動引渡某罪犯到外地,事後很難證明特首的意圖。

入稟狀續指,雖然法庭聆訊引渡申請時,會按《逃犯條例》其他規定把關,例如不接受政治罪行,但這與特首啟動程序是兩回事,一經啟動,涉事人已經會被扣留。特首不受限制的權力,違反《基本法》第28、31、39條,侵犯出入境和人身自由等,亦違反《人權法》第5、8、9、10、12和14條,包括人身安全、驅逐出香港的限制、對私生活的保護等。
案件編號:HCAL8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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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點有助立會審議

涂謹申

【本報訊】多名法律界人士認為,《逃犯條例》修訂尚未成為正式法例,法庭不會干涉立法機關的運作,預料法庭很大機會不受理司法覆核申請。不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律師涂謹申指,今次司法覆核提出的法律觀點有助立法會審議相關修訂,而且受影響人士會面對被羈押的風險,認為在法庭上「有得拗」。

法政匯思料獲批機會微

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指,由於《逃犯條例》修訂未完成及通過,預料司法覆核申請很大可能不獲許可,吳以一地兩檢立法為例,指當年政府提出條例草案時,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庭拒受理,「你都未正式(成為)法例,又點可以話佢違憲呢?」他認為劉入稟不會影響立法程序,指香港三權分立,法庭不會干涉立會運作。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劉鑾雄在法例未通過前,希望由法院發出聲明,形容做法在香港較少發生,他暫不評論劉的勝算,認為要交由法官判斷,但他相信一旦通過修例,劉很有可能被引渡至澳門服刑。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修訂立法程序尚未正式展開,批評劉浪費金錢,立法會有獨立權力,法院不會干預立法會工作,並認為劉要求法院頒發聲明確認修例不具追溯力是無理要求,「點樣立法係我哋嘅事,法庭係冇理由干預我哋」。

不過,細閱劉鑾雄入稟狀的涂謹申表示,入稟狀指今次司法覆核過程中出現的法律觀點,並不會破壞或阻礙立法會審議,反而有助立法會審議,包括立法會一旦通過有追溯力的引渡條文,會否有違《人權法》、《基本法》或《國際人權公約》,「如果議員知道法院認為(修例)係違法嘅,就唔會通過,避免俾人司法覆核」,他認為上述理據「好有吸引力」。

涂表示,入稟狀指出一旦通過修例,澳門當局或即時要求引渡劉到澳門服刑,屆時劉在法庭審理移交前隨時被羈押,這不符合《基本法》對人權保障。涂認為修例牽涉港人人身自由,與過去案件不相同,劉提出的法律觀點在法庭上是「有得拗」,亦有助議員審議法例。
■記者謝明明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02/20647133

商界:37項罪名處處地雷
嚇走資金 逃犯例變逃錢例

林鄭月娥拒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完全漠視民意。
謝榮耀攝 

 
【「送中」條例】
【本報訊】政府為爭取商界支持修訂《逃犯條例》,建議剔出9項商業罪行,不過對商界來說,餘下的37項類別,依然充滿白色恐怖。本報綜合商界、金融界及法律界人士意見,揭露《逃犯條例》中,從商港人最易中招的類別。有金融界人士指,若然條例通過,資金將不敢泊港,影響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業界諷刺指《逃犯條例》變「逃錢」(資金流走)條例。
記者:孫樂祈 余秉峰

本報昨日致電訪問十多名商界人士,查詢他們對逃犯條例的意見,其中反對或表示疑問者,皆不願公開身份,以免遭秋後算賬。信德主席何超瓊指不會回應;金融界人士詹培忠坦言:「你反對都冇用,嘥精神!」在內地有生意的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則表示從社會角度權衡輕重,支持修例。然而他承認在個人及公司角度而言,修訂造成潛在法律風險,「我喺內地打過官司,知道質素同方式都唔好」。



內地會計制度未與國際接軌

一名不願公開身份、主要處理商業糾紛的法律界人士指,內地和香港的會計制度不同,容易誤中地雷,「香港會計制度同國際接軌,但國內未接軌,同香港標準唔同,好易搵到位告你」。其中《逃犯條例》第15項罪行類別「與賄賂、貪污、秘密佣金及違反信託義務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隨時出事,「好多港人喺內地做生意要做掛名董事,違反咗信託義務都唔會知」。

他解釋只要做董事、高層,被交付財產,就有信託責任。信託義務就是指董事不能因職位得益,令自己陷利益衝突,「例如你做海航旗下一間公司嘅董事,而海航有『萬七』間子公司,咁你做其他生意同海航嘅子公司有衝突時,就係違反信託義務」。

另一名港交所前高層指,第16項罪行類別「偽證及唆使他人作偽證」亦易中招,「內地最常用陰陽合約,例如係樓宇買賣,面價同底價唔同,呢啲潛規則往往要被迫遵守,又係唔係作偽證呢?」他續說:「內地做生意好難避免飲茶灌水,咁呢筆應酬算唔算賄賂?喺會計入賬時又係咪做咗假數(偽證)?」

又例如第39項「與婦女及女童有關的罪行」,「內地有法則保障婦女,如果做廠嘅叫女工加班,會唔會中伏?」他指《逃犯條例》瀰漫白色恐怖,源於對內地執法的不信任,長遠會令外商不敢來港,資金外逃,「係關乎長期嘅fund flow(資金流向),正如2006年香港取消遺產稅,令fund in flow。若《逃犯條例》通過,就會出現長期而慢性嘅fund out 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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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避難天堂 四季不再安全

肖建華多年長居香港四季酒店,出入有多名女保鑣保護。《壹週刊》圖片

【本報訊】不少內地富豪因擔心牽涉貪腐案被帶返內地受審而移居本港,有的在港購買豪宅居住,成為新香港人;有的藏身中環四季酒店,貪其配套先進齊全,視為暫時避風港。他們相信香港較為安全,若事態好轉可返內地,故稱四季酒店為「望北樓」:在這北望神州,等待早日「過關」、「安全」回歸。但有內地富豪稱,若《逃犯條例》修訂通過,也要考慮移居海外。

「考慮離開香港」

在這六星級酒店望北代價不菲,房價每晚最低消費4,500元。有指曾入住四季酒店的,包括2012年雷士照明老闆吳長江,其後安全返回大陸;人行前行長戴相龍女婿車峰曾租住四季,2015年6月在北京被查;亞視前股東、國家前主席江澤民的親戚王征,被指因內地生意出問題亦曾入住;神秘金融大鱷肖建華,2014年底被傳媒拍得深居四季,至2017年初竟在酒店被人拉返內地,至今當局仍未交代事件。

若本港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四季酒店也不再安全,有內地富豪說:「會考慮離開香港,現在到美國都會擔心被當地揭開資產紀錄,成為中美政治籌碼。澳洲會是不錯選擇,多華人,而且時差少,氣候宜人。」

■記者黃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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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萬人上街 林鄭拒撤修訂

萬名市民周日上街抗議「送中條例」。
 
【本報訊】周日逾萬港人冒雨上街反對被稱為「送中條例」的《逃犯條例》修訂,但特首林鄭月娥完全漠視民意,不但拒絕撤回修例,更反咬前日參加遊行人士部份言論和口號「偏離修例嘅目的同內容」,又否認修例為內地引渡港逃犯度身訂做。民主派議員批評林鄭無視民意強烈反彈及偽善,口稱要彰顯公義,但實際上修例不能達到引渡疑犯回台受審的目的,只能滿足北京要她完成的政治任務。

林鄭出席活動後見記者回應前日逾萬人上街反《逃犯條例》修訂,表明不會撤回,因為修訂源於台灣殺人案,扣留疑犯的時間有限,時限一過就會釋放,故需盡快修例,將在台灣殺害女友的疑犯陳同佳移送台灣受審,決心為死者家屬和社會大眾抱不平,亦避免香港成立逃犯避風港,又反問是否樂見公義不能彰顯。

泛民炮轟偽善

林鄭又重申修例是為堵塞法律漏洞,又稱留意到遊行集會的言論和口號,不少是完全偏離修訂目的和內容,強調修訂不是為某個司法管轄區度身訂做。對於早前政府聽取商界意見剔除九項經濟罪名,被指傾斜商界,林鄭指被剔除罪名不只牽涉商界,政府聽意見後修訂建議,也是一貫作風。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林鄭無視民意強烈反彈拒撤修例,若當局真的要為台灣謀殺案死者討回公道,立法更不能霸王硬上弓,「台灣方面現時對修例有極大不滿聲音嘅前提下,即使香港通過修例,台灣都唔會(申請)移交喺香港嘅疑犯,林鄭現時仲夾理(中國與台灣一併適用)去做,先係真正缺乏同理心,同令公義不能彰顯」。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林鄭言論偽善,一方面聲稱要彰顯公義,但現實是不能達致台灣當局引渡疑犯回台受審的目的,而林鄭做法除為滿足中央政府的政治任務和別有用心,「其實我睇唔到有理由」,警告政府若因在立法會夠票即通過修例,將令香港付出沉重經濟代價,令不少選擇在港而非內地投資的商人卻步甚至撤資。

■記者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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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劉稱遭「大鼻」迫害 澳門判監63月

歐文龍(左圖)2005年收取「大劉」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右圖)2,000萬元賄款。
 
【本報訊】「大劉」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2005年涉嫌以2,000萬元行賄時任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以換取「御海.南灣」地皮及洗黑錢被起訴,當中大劉一直稱病未有出席澳門審訊。為了自救,他2012年中更攜同當時的女友呂麗君上京求助,翌年大劉主動向《壹週刊》爆料,聲稱被澳門有勢力人士迫害,澳門法院最終在大劉缺席聆訊下判他監禁5年3個月刑期,由於目前港澳兩地並無移交罪犯協議,大劉一直在港過着自由生活。

與呂麗君上京求助無果

澳門法院2012年5月審訊歐文龍貪污案,有澳門廉署調查員在庭上展示大劉與細劉(劉鑾鴻)聯名開出涉嫌行賄歐文龍的2,000萬元支票,並且在歐官邸搜出的友好名冊內,發現與大劉有關的文字紀錄,亦顯示大劉與歐多次會面。

其後,澳門檢察院正式起訴劉鑾雄和羅傑承,指兩人以2,000萬元行賄歐文龍,以換取機場附近的五幅土地中標,亦即華置發展項目「御海.南灣」土地,案件由2013年開審,至2014年判處罪成、2015年上訴失敗維持原判,大劉一直以健康理拒到澳門上庭聆訊,只派代表律師應訊,呂麗君亦多次到場旁聽。

大劉審訊期間,另覓門路求助,包括2012年5月澳門正式提出起訴翌日,他便與時為北京巿政協委員的呂麗君秘密上京,有傳大劉是想透過港澳辦引見司法部官員,介入擺平官司,可是不獲接見,無功而還。

翌年9月,他主動在福臨門酒家接受《壹週刊》訪問,以強姦作暗喻,影射被人稱「大鼻」的澳門有勢力人士迫害,主要涉及澳門「御海.南灣」項目地皮的600億元利益,直指有人以成本價加些少利潤洽購地皮,拒絕後即被起訴,其後有人再次上門,聲稱肯賣便撤銷控罪。他稱想將事件開拍名為《張子強與大劉》的電影,要給中南海最高領導人看,暗示有人隻手遮天。

大劉最終在貪污案中維持原判,被判處監禁5年3個月,案中提及「御海.南灣」的五幅土地,經澳門終院審議後指出,因劉及羅兩人於批給程序中有犯罪行為,維持收回土地決定,有關土地將優先考慮建公共房屋。

■記者莫家文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02/20647145

港澳無移交協議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

【本報訊】「大劉」劉鑾雄和商人羅傑承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判監,港澳兩地暫無移交協議,二人只要不踏足澳門,即可逃避服刑。有澳門立法會議員指,若本港《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澳門政府有責任向港府提出引渡兩人返澳服刑,以彰顯司法公義。

澳門議員稱無逼切性

本港與澳門當局多年來就移交逃犯和刑事司法互助的協議談判,由於兩地法制不同,至今未達成協議。澳門政府2016年主動向立法會撤回與移交犯人協議有直接相關的《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當時解釋,澳門一直與內地和香港商討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惟三地法律體系差異大,澳門政府須顧及區際間的協商安排,也要維持自身法律制度的完整性,由於協商工作有難度,需時較預期長,故決定調整澳門內部立法工作的策略和進度。

港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一旦獲通過,澳門政府會否提出引渡劉、羅回澳服刑,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回應本報查詢時無正面回應,只稱澳門特區與中國其他地區未有移交逃犯協議,區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的立法工作未有新消息公佈,目前刑事司法協助方面的個案請求由檢察院處理。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澳門社會不太關注澳門與內地和香港的司法協作,認為無逼切性。不過,一旦港府《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他認為澳門政府有責任向港府提出引渡劉、羅等觸犯澳門法例的人士返澳門接受法律制裁,以彰顯司法公義。

■記者謝明明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02/20647288

李柱銘率團 國會層面入手
泛民再訪美誓阻港府修例

李柱銘一行四人訪美料向國會入手,反映修例對香港言論自由及法治殺傷力。

【為港發聲】
【本報訊】港府硬推《逃犯條例》修訂,引起國際關注,繼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早前聯同立法會議員訪美,提出香港人權及自由狀況關注,據知民主派正計劃月內再度訪美,成員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秘書李卓人等,焦點亦落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此行將着力由對美國行政機關具相當影響力的國會層面入手,冀藉此讓美國政商界了解修例的殺傷力,從而發聲施壓並迫使港府撤回草案。
記者:梁穎妍

陳方安生上月偕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莫乃光,應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邀請訪美,並獲美國副總統彭斯接見。據了解,民主派計劃下月中再度訪美,今次外訪除到美國,亦正計劃到加拿大訪問,成員亦非以立法會議員為主,除李柱銘及李卓人,被褫奪議席的香港眾志前議員羅冠聰及一名新聞工作者組織中人料亦隨行,有消息指是記協前主席麥燕庭,她回應查詢時稱沒有補充。此行焦點將是《逃犯條例》修訂問題,DQ事件、香港言論及新聞自由料是訪問重點之一。

冀政商界了解「送中」禍害


有民主派人士透露,再度訪美目標是跟進陳太訪問團成果,強化國際社會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關注,該人士指陳太主要會見行政機關,下月訪美團則將會多會見較關心香港問題並有份量的國會議員,包括共和黨代表,因美國國會對行政機關有相當影響力,希望令美國政商界更了解修例對香港言論自由、法治的殺傷力後,盡量為港發聲。

港府目標7月前通過《逃犯條例》修訂,該民主派人士表示,訪美行動太遲成行將難以力挽狂瀾,迫使港府撤回議案,但具體行程仍有待安排。李卓人接受查詢時承認計劃訪美,但訪問細節「好多未定」,不宜透露。他指,再度訪問希望可繼續跟進早前陳太訪美引起的國際關注,但行程會略有不同,明言會聚焦《逃犯條例》修訂,「要多啲國際關注,(對港府)增加內外壓力」。

美國國會一直跟進香港狀況,民主共和兩黨議員曾於2014年雨傘運動後期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更新美港政策法,監察香港人權和政制發展,其後多次重新提出,外界一直關注會否令對中國態度強硬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在香港問題上,向中方施壓。

時事評論員林和立指北京「已落咗order」,相信扭轉修例機會微,但林同時指在北京大力推動大灣區規劃之際,美方若取消美港政策法,對着力高科技的大灣區發展不利,相信京亦會關注美國對港取態。林認為民主派從國會層面入手方針正確,因美國民主共和兩黨政治能量龐大,如有國會議員提議取消政策法或重提《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相信北京會有所顧慮,政黨間溝通亦沒與行政機關溝通般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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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港政策或有大動作

陳方安生早前訪美,獲美國副總統彭斯接見。

【拆局】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早前聯同立法會議員訪美,並獲美國行政、立法機關以高規格接待,隨即又傳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將聯同多名民主派人士再到美國訪問。有民主派人士分析,在如此短時間內安排兩位有份量香港民主派代表團訪問,屬近年來少見,令人猜測美國對港政策或真有「大動作」,「所以美方在決定前,要聽更多不同意見」。

罕有短期內兩度訪美

該民主派人士稱,以往陳方安生、李柱銘也有訪美,兩人也曾獲美國副總統接見,但兩人在短短一個多月內分兩次訪美,以往十分罕見,他不排除美方有意作如此安排,「以此顯示美國重視對港政策,又或者美國對香港真係會有大動作」,而且今次聯同李柱銘訪美的民主派人士,與陳太訪美組合不同,雖未知是否美方要求,但難免令人猜測,美方想在調整對港政策前,聽更多香港不同民主派人士意見。

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將於下月訪港,預計也會會見包括港府、建制及民主派人士,到時委員會必定會就近年香港發生種種打壓民主、言論自由事件提問,「到時睇港府、建制派點解釋、對方又是否接受,結果會影響佢哋份報告寫得有幾辣」。
■記者莫劍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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