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 星期一

旺角騷亂案 煽惑暴動罪脫 暴動罪成 梁天琦微笑說bye bye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355

旺角騷亂案 煽惑暴動罪脫 暴動罪成
梁天琦微笑說bye bye



暴動罪成的梁天琦昨乘囚車離開法院時面露微笑,並向鏡頭揮手道別。何家達攝

【本報訊】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被指參與暴動,梁更被控與黃台仰煽惑他人暴動。案件審訊長達3個月,陪審團退庭商議三日兩夜後,昨日下午一致裁定梁天琦煽惑暴動罪脫,一項暴動罪成,另一項牽涉其他3名被告的暴動罪則未能達成有效裁決;而被告林倫慶的3項暴動罪全部罪脫。梁天琦聞判後一直表現平靜,散庭時更微笑揮手與其他被告講「bye bye」。案件押後至下周一求情。
記者:蘇曉欣


囚車駛離時被記者包圍,須由警員開路。

9人陪審團由本周三早上11時半開始退庭商議,昨午約4時半終達成裁決,一致裁定梁天琦煽惑暴動罪脫,一項指他於亞皆老街參與暴動罪成,而另一項同涉被告李諾文、盧建民及林傲軒於砵蘭街參與暴動的控罪,只有盧被一致裁定罪成,至於另外兩人及梁天琦,陪審團則未能達成有效裁決。陪審團宣佈裁決前已書面向法官彭寶琴透露,有關控罪裁決比數為6:3,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

旁聽市民一度歡呼


前年發生的旺角騷亂引發激烈警民衝突。

梁天琦早於案件開審前已承認於亞皆老街襲警,故現暫面對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的判刑。梁聞判時一直將手伸出犯人欄緊握其代表律師文浩正的手,得知結果後曾用手抹一抹臉,表現平靜,反而於法庭外旁聽的公眾得知梁煽惑暴動罪脫後立即鼓掌歡呼,梁的女友亦眼泛淚光。梁散庭後微笑揮手向其他被告講「bye bye」,於囚車上亦對鏡頭揮手微笑。

至於其他4名被告,林倫慶牽涉的3項暴動罪全部罪脫,他聞判後於犯人欄內激動流淚,滿臉通紅,散庭後更對着法官位置振臂抒懷。盧建民則一項暴動罪成,他得知結果後相當激動,抱頭痛哭撲向犯人欄,更哽咽抱着另一被告林傲軒稱:「幫我保護香港,知唔知道?」

林傲軒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前者罪脫,後者則未達有效裁決。林得知裁決後同樣當場落淚。李諾文則僅被控一項暴動,該罪同樣未達有效裁決。法官宣佈李諾文、林傲軒及林倫慶可離開犯人欄時,3人亦有逐一與罪成被告梁天琦及盧建民握手抱別。

押後至下周一求情



陪審團未能就其中一項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該罪指控4名被告於砵蘭街參與暴動。控方表示需時考慮如何處理,或與另外一宗定於今年11月開審的旺角騷亂案件合併處理,該案其中一名被告為「美國隊長」容偉業。法官將相關事宜押後至6月11日再訊,梁天琦及盧建民的求情則押後至下周一,明言不傾向即日判刑。

除此之外,司法機構昨午收到匿名電郵,內含本案其中4名陪審員樣貌的偷拍相片,並寫着「還有很多…」字句。法官斥責有人公然違法,除了就事件報警,亦安排警方派人駕車護送陪審員離開,並附上警方24小時支援熱線。
旺角騷亂發生於2016年2月8至9日,由晚上8時多開始,本民前協助小販走上砵蘭街擺賣掀起序幕。後來有的士涉嫌撞到人,警方加派人手,並從山東街推出高台,警民開始爆發衝突。直到凌晨1點半,梁天琦與群眾首先衝向警方防線,後來騷亂蔓延至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有交通警更於亞皆老街向天開槍。直至清晨7時許,警方速龍小隊清場驅散人群,終完結歷時大約12小時的旺角黑夜。
案件編號:HCCC408/16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751

【暴動案】拆解梁天琦4項控罪

首被告梁天琦
●共被控4罪,為眾被告中最多,包括煽惑暴動暴動及襲警,早於審訊前已承認襲警罪。
●一項煽惑暴動:
  指梁與黃台仰一同煽惑他人參與,挑撥人群與警方衝突,但黃於案件開審前已棄保潛逃。雖然梁整晚發言次數比黃台仰少,惟控方指兩人目標理念一致,黃的一言一行均應「入埋梁天琦數」
●黃台仰多次手持大聲公發言煽動群眾對抗警察,例如「如果你哋要玩嘅話,我哋香港人,同我哋本土民主前線一定同你玩大佢!你有能力就拉晒呢度所有人!」並罵警察「垃圾!我哋一定唔會退讓!」最終黃於2月9日凌晏1時多大叫「3﹑2﹑1!去」,控方指稱黃指揮人群向前衝擊警察。
●梁天琦曾用大聲公呼籲市民留低:「如果你哋可以接受我哋呢個城市有一班城管、公安可以隨時趕走人嘅話,你哋就唔係香港人!你唔屬於呢個城市!如果你係香港人就留喺度,保護返呢個城市同文化,唔願屈服嘅話就留喺度!我哋本土民主前線會一直留喺度!」並表示將會舉辦一個少過30人參與的選舉遊行,無需警方批准,之後帶頭衝擊警方。
●兩項暴動及一項襲警罪:
●指梁天琦分別在旺角砵蘭街及亞皆老街連同他人一同參與暴動,破壞社會安寧,梁先帶頭在砵蘭街衝擊警方防線,及後再與人群在亞皆老街向交通警投擲玻璃樽和垃圾桶等雜物,有新聞片段拍攝到梁用膠桶及木製卡板襲擊警長文錦璣和踢文。

次被告李諾文
●一項暴動罪:
●指李於砵蘭街與他人一同參與暴動,他站在人群前方,附和梁天琦及黃台仰辱罵警察,大叫「收皮啦」﹑「聽唔聽到呀?戇Χ仔」及「玩大佢」,及後與梁等人一同衝擊警方防線。

第三被告盧建民
●一項暴動罪:
●指李於砵蘭街11度向警方投擲雜物,期間有警員認得盧,一度警告他「唔好再掟」。盧後來與人群走到彌敦道,未有聽警方勸告返回行人路。

第四被告林傲軒
●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
●當晚警方推出高台後,林先與人群一同指罵警察;後來警民對峙,林走上前線衝擊警方防線,並拿起雜物掟向警察。

第五被告林倫慶
●三項暴動罪:
●範圍牽涉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控方指他當晚先在亞皆老街向交通警掟雜物,之後於山東街最少4次向警察掟磚,至清晨現身花園街,被警方拍到他用磚頭敲打鐵柱,再用磚頭掟向警方。
●林於事發後一個月才被捕,因電影、有兩名兒子當差的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督察葉志成稱早於案發前半年前在動漫展見過林,之後從Facebook有關暴動事發時的截圖認出林參與其中,向警方舉報,林承認有讚好Facebook專頁「向香港警察致敬」。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538

匿名電郵寄照片至司法機構 揚言「還有很多」 
4陪審員庭上遭偷拍 法官報警




數十名O記探員昨在高等法院外守候。何家達攝

【旺角騷亂案】
【本報訊】陪審團昨出庭宣讀裁決前,法官公佈一個驚人消息,有人將一張明顯從庭內公眾席偷拍、攝下4名陪審員容貌的照片電郵至司法機構投訴組,更揚言「還有很多」。法官隨即下令禁止公眾再入庭旁聽,並請警方安排專車護送陪審員離開。本案開審以來不下一次有人疑在法庭拍照,法官向陪審團表示已報警,法庭已盡力確保昨日的事件不會發生,坦言非常抱歉。
記者:勞東來 蘇曉欣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事件嚴重,或會影響陪審團無畏無懼地裁決;英國曾有干擾及恐嚇陪審團個案,當地修例容許法官解散陪審團自行審理,香港暫未有相關安排。大律師陸偉雄直言未聽過陪團員被明目張膽騷擾或恐嚇,事件可能窒礙市民任陪審團的意欲,陪審員或會擔心被起底而影響裁決,警方及司法機構須表明「此風不可長」。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冀警方跟進是否有人意圖干擾審訊甚至威嚇陪審員。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過往涉及法庭拍攝案件往往不了了之,法庭日後應嚴厲處理,以儆效尤。她又認為司法機構可討論應否禁止帶手提電話進入法庭內。


今年3月,一名旁聽男子疑偷拍陪審團。

控方在庭外對電郵內容三緘其口,司法機構亦不補充。據了解電郵匿名及沒有下款,字句以繁體字寫成。法官彭寶琴昨透露司法機構昨臨近中午收到涉事電郵,斥責肇事者在公眾席公然犯法,雖未能確定其目的,但司法程序完整性可能受損,陪審團可能受壓或遭不當滋擾。

法官指,雖然公開審訊十分重要,但是不排除公眾席上有人會再滋擾陪審團,為維護司法公正,決定禁止公眾入庭旁聽,不過可留在5樓大堂觀看直播。與訟各方贊成。鑑於陪審團退庭後不能對外通訊,法官認為毋須在裁決前禁止傳媒報道事件。

審訊屢爆偷拍風波



裁決後法官首先感謝陪審團盡責履行職務,然後交代事件。法官指已經報警,毋須過份擔心,警方會提供24小時電話號碼,陪審員如有需要或擔憂即可致電。警方安排9部車護送陪審員離開法院,並獲准使用法官停車場。

審訊期間早已連番有人疑在法庭拍照,以至3月中開始,法官禁止公眾人士在庭內使用手機及電子儀器。2月開審第3日,有自稱遊客的內地漢被發現向陪審團方向拍攝,並以微信傳送相片,當時執達主任無留下男子資料就放行。

辯方曾表明擔心陪審團容貌外洩,其後5名陪審員聯署表示擔憂,但彭官認為拍照只屬「無心之失」,非針對陪審團。

3月初有陪審員懷疑有人在庭內向他們拍攝,警員將嫌疑男子帶離法庭調查,控方翌日指警方搜查不到相關影像或刪除及發佈記錄。審訊尾聲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再有操普通話的男子在法庭外延伸部份拍照,現場有保安和司法機構人員,有市民大叫「有人影相」,但是數分鐘後才有保安行動,此時他已經刪除相片,司法機構人員後來放走該名男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559

由警送返家 可獲貼身保護


陪審員乘坐由警方安排的七人車載走。王子俊攝

【本報訊】司法機構接獲附有4名旺角騷亂案陪審員照片的電郵後報警,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昨接手調查。消息稱為找出偷拍者身份,警方科技罪案組會協助追查發出電郵者的IP地址,重案組將翻查高等法院電梯、大堂等CCTV閉路錄像。而警方昨除應法官要求派出O記探員用9輛警車護送9名陪審員返家外,更已向陪審員提供警方24小時聯絡電話,若陪審員感受威脅,警方已準備好隨時派出探員貼身保護。

或出動保護證人組

消息稱,雖然法庭內部據悉並無CCTV錄像,但警方可藉分析電郵中陪審員衣着,與法庭大堂及升降機內閉路錄像紀錄比較,去推算犯人拍攝的日子,電郵相片亦可能內藏EXIF資料致披露了涉嫌人士偷拍用手機的型號,有助縮窄調查範圍。消息又指,警方暫列「求警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高級警官向記者稱,以往從未聽過陪審員受威脅,但若有證據顯示陪審員有危險,警可研究出動「保護證人組(WPU)」作人身保護。警方1995年成立保護證人組,其中約30人為常規人員,逾140人屬於後備,主要任務為24小時保護生命受威脅的證人、其家人或是警察卧底等。而WPU人員都學習過高速拔槍射擊、防衞性駕駛及急救等保護證人的技術,受保護者可入住安全屋。1998年遇襲受傷的鄭經翰、2000年被綁架的張艾嘉之子及2014年在街頭遭斬傷的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等,均曾接受過WPU保護。
■記者陳志偉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586

意外脫罪 第五被告:無語問蒼天


所有控罪全脫的林倫慶昨手持寫有「感謝」二字的漫畫卡片步出法院。

【本報訊】法庭延伸範圍昨座無虛席,每當陪審員讀出不成立裁決,市民即鼓掌歡呼,聲浪大到連犯人檻內的被告亦清晰聽到。被控3項暴動罪但全不成立的第五被告林倫慶,散庭後大方讓記者拍照。他坦言結果是意料之外,激動指:「唔係預期結果,絕對唔係。」對於其他被定罪的被告,他則嘆謂:「無語問蒼天。」

有別於以往步出法庭即狂奔,林倫慶昨手持寫有「感謝」二字的漫畫卡片大方讓記者拍照。林透露離開犯人檻前曾向梁天琦表示「你要保重」,他指起初與各被告互不認識,但「呢段難捱嘅路行咗4個月,互相扶持」,並感謝律師團隊、家人和朋友的支持,尤其是願意抽時間陪伴他受審的朋友。

向梁稱「你要保重」

他又謂經過兩年折騰,「冇得做嘢,冇收入,屋企有好大經濟壓力」,但現在最需要的是「一個好長嘅休息」;話雖如此,他轉頭亦坦言「唞幾日就搵工喇」,希望生活重回正軌。

至於有機會面對暴動罪重審的李諾文和林傲軒,兩人散庭後即與律師傾談,離開法庭時不發一言,心情明顯較已屬自由之身的林沉重。

另外,青年新政梁頌恆昨亦到庭旁聽,聞判後心情沉重,不欲多言。
■記者楊思雅


被告李諾文的暴動罪未達有效裁決。


被告林傲軒非法集結罪脫,但暴動罪或須重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600

陪審員一般「免役」兩年


高等法院

【本報訊】根據《陪審團條例》,凡年滿21歲但未滿65歲的香港居民,品格良好及精神健全,沒有因失明、失聰等未能出任陪審員,且熟悉聆訊時所用的語言,均有資格出任陪審員。每名陪審員每天可獲發830元津貼,法官亦可用酌情權,按案件複雜程度及審訊日數等因素增加津貼金額。曾接受傳召而出席的陪審員一般在兩年內不會再被傳召。

民事案件可交陪審團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每周會以隨機抽選方式,從陪審員名單內抽出若干數目市民,並要求他們於指定日期到高等法院。被傳召的候選陪審員當日以公開抽籤選出,最嚴重的刑事案件例如謀殺、誤殺、強姦、持械行劫等案件均由一位原訟法庭法官及7名陪審員聆訊,法官亦可下令將陪審員人數增至9名。
某些民事案件例如涉及誹謗或惡意檢控等訴訟,案中任何一方均可選擇把有爭議的事實交由陪審團認定。陪審團的職責須將商議內容絕對保密,不能與陪審團成員以外的任何人士談論案件。

此外,行政會議或立法會議員、法官、律政司、法律援助署、警務處、廉政公署、註冊醫生、報章編輯和職員、神職人員、全日制學生等將可豁免出任陪審員。同時,法官亦可行使酌情權,豁免被抽中的人擔任陪審員。
■記者張文鈴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610

或與「美國隊長」案合併


容偉業

【本報訊】對於針對梁天琦及另兩名被告的第三項暴動罪未有裁決,控方表示未決定會否重審,但若重審,傾向與已分案處理的兩被告一同審訊。有大律師解釋,重審不一定要由原審法官彭寶琴處理,但因彭官較了解案中證供,交由她處理的機會較大。假若案件重新排期,或需大半年才能重審,只要被告有保釋,不會造成不公平。

同案兩名被告「美國隊長」容偉業(33歲)及袁智駒(26歲)獲分案處理,二人的案件已排期今年11月8日審訊,由高院法官黃崇厚審理。

主控官郭棟明昨在庭上表示,若繼續檢控,傾向與容、袁的案合併。但郭在庭外指,是否重審「一定要商量,唔可以倉促咁去決定」。

倘重審料須7個月後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在庭外稱,當然希望不用重審,但若控方堅持,辯方不能反對,除非控方第二次審訊之後仍沒結果,但再提出檢控,才有理據反對。

大律師潘展平接受查詢時稱,他估計重審與容、袁案合併的機會較大,而由於彭官對案中證據較熟悉,合併後交由她處理的機會較高,而基於應善用資源,將案件交由彭官及黃官各自處理的機會則較微。若遷就各方律師檔期後要再排期,潘相信要7至8個月後才能重審。

大律師譚俊傑接受訪問時稱,只要候審被告獲保釋,便不會造成不公,而本案主要依靠錄影片段證據,即使證人記憶減弱,也不會減弱案中整體證據。
■記者黃幗慧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456

騷亂後趨低調 梁天琦藉紀錄片剖白心路歷程 
「無法否定當晚所做一切」



紀錄片《地厚天高》以梁天琦為主題,交代他從政前後的點滴。互聯網

【旺角騷亂案】
【本報訊】騷亂過後,梁天琦漸趨低調,鮮有接受傳媒訪問,更遠赴美國進修,直到近月才有以梁為主題的紀錄片《地厚天高》在香港播映,首度剖白旺角騷亂當日的心路歷程,坦言騷亂是「the worst of the day(一天裏最差的事)」,但原來沒有最差,當日外婆跌倒受傷,後來更在他出席選舉論壇時去世。但他說,無法否定當晚所做的一切,否則便等同否定以往一直堅守的信念。
記:蘇曉欣

梁天琦於片中細數從政前的點滴,包括就讀港大,醉心舍堂,參與罷課再走上學運、社運前線,坦言佔中落幕再加上畢業在即,令他頓感生活失去重心,前路茫茫。

患抑鬱一度欲輕生



他當時居於深水埗一間劏房,發現自己患上抑鬱症,需要就醫服藥,更一度有輕生念頭,當時全靠朋友開解走出難關。

李東昇和黃台仰本來亦屬暴動案被告,惟兩人於案件開審前棄保潛逃,至今仍下落不明。梁天琦細述與兩人關係,與李為中學同學,份屬多年好友,「由細玩到大」,亦是李介紹黃台仰予他認識。梁坦言眼見李同被控暴動罪,深感難受及連累對方。至於黃台仰,梁表示患上抑鬱症期間常踏單車四出找朋友聊天、吃飯,其中一個最常找的朋友便是黃台仰。



回望從政之路,由參與補選、發生騷亂、選舉落敗,到再戰新東卻被DQ,梁天琦想成為代議士的理想戛然而止。鏡頭下他難掩失落一面,與他一直予人口才了得、自信滿滿的形象截然不同。他坦言對所發生的一切感猶豫、不開心,不知自己是否真的是「the chosen one(被選中的人)」,能夠帶領香港走出困局,成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及後梁負笈美國,遠離香港政局,他直言已變得不習慣面對鏡頭,現已無力扭轉香港困局,唯一能做的便是做好自己,最後他回港面對審訊。

電影尾聲,梁天琦流露鮮為人知的一面,在夜幕中重拾結他自彈自唱,輕輕唱出歌手黃貫中的《18》。青澀歌聲裏盡顯疲憊,一詞一句,娓娓道出這位監禁在即的24歲年輕人的心聲。

「從不知天高與地厚 漸學會很多困憂
也試過制度和自由
也許不再沒有 又或者不想再追究
我發覺這地球原來很大 但靈魂已經敗壞」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年輕人不滿社會的問題未有解決,梁天琦的行為縱使在法律上是不容許,但人情上可理解。」


青年新政梁頌恆:「我不認為那天是大家常理能理解的『暴動』,也不認為天琦那天的行為是所謂『暴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463

陳日君為梁寫求情信



【本報訊】隨着旺角騷亂案已有裁決,法庭將於稍後宣佈各被定罪被告的判刑,法官須衡量各種求情因素,包括不同人士為被告寫的求情信。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圖)已為梁天琦撰寫求情信,以示對抗爭者的支持。


多次探訪在囚抗爭者


黃傘街頭基督徒基層團體於facebook表示,陳日君一直支持參與抗爭的年輕人,亦曾多次到監獄中探訪梁天琦,以及暴動案、濠涌爆炸品案或其他抗爭案件的在囚抗爭者。現年86歲的陳日君最近曾經病倒,休養期間仍不忘為梁天琦撰寫求情信,再由團體轉交予法院。

求情信對於法官的量刑影響有多大很難評估。在某些案件中,若求情信能說服法官,被告品格良好,所犯罪行完全有別於他平時的表現,或許會成為減刑的理由。所以很多時候,被判罪成的被告都會設法尋求親友以至社會知名人士求情,盡量影響法官。

多年前曾經有一名離婚婦人被控7項騙取綜援罪名成立,被告的5名子女為母親撰寫求情信,結果被告獲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也曾經在超市高買被判盜竊罪成的大學生找來女友求情,求情信用了一張印滿公仔的粉藍色信箋,結果反被法官訓斥「求其」。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482

「黃台仰言論入梁數」不被接納


黃台仰

【本報訊】梁天琦被控連同黃台仰在砵蘭街煽惑他人暴動,黃則早前已潛逃,控方一直向陪審團稱當晚黃曾站在車頂指揮人群對抗警察,一言一語都要「入埋梁天琦數」,但辯方的辯解是梁根本聽不到黃的說話,當日他只是辦選舉遊行,捍衞本土文化。陪審團最終裁定煽惑罪脫,明顯不接納控方的說法。

梁天琦自辯時稱原沒打算到旺角,當警方推出高台後令氣氛緊張,繼而發生警民衝突,他為緩和氣氛搞選舉遊行,相信作為立會候選人,「警察唔會對我做啲乜」。

他同被控在砵蘭街參與暴動,雖煽惑暴動罪脫,但陪審團未有裁定他在同地的暴動罪脫,而是未達有效裁決。梁已承認在亞皆老街襲警,他被拍到用膠桶及木製卡板襲警,他自辯時稱看到有交通警向人群揮動警棍,感到相當憤怒故施襲。他亦被控在該處暴動,昨被裁定罪成。香港法例中無一項控罪名為「煽惑暴動罪」,本案控罪乃《公安條例》第19條中的暴動罪,再加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第101I條中,煽惑他人犯下可公訴罪行條例組成。最高刑罰與暴動罪一樣囚10年。

煽惑暴動罪 逾50年未告過

不少法律界人士坦言此罪在港較罕見,甚少聽聞,相信對上一次檢控已是1966年因天星小輪加價而引發的九龍騷亂,一名示威者中槍死亡。示威者盧騏被控煽動暴動及煽動破壞公安兩罪,前者罪脫,後者罪成判守行為3年。曾任檢控官的大律師不認為煽惑暴動罪較難入罪,「講句嘢都已經係煽動」;有律師亦指不用有實際行動,「就好似我講吓叫你去殺人」。

至於次被告李諾文被控在砵蘭街參與暴動,控方指有警察於防線後看到李戴上彩色格仔頸巾站在前線,但辯方指片段拍不到控方指稱是李的男子戴上該頸巾,另警方防線前也站滿記者。雖李曾向警招認,陪審團也未達有效裁決。第三被告盧建民則被拍到向警投擲雜物,雖辯方指戴口罩掟雜物的人不是盧,只是跟被拍下沒戴口罩質問警方為何開槍的盧撞衫,但陪審團裁定他暴動罪成。第四被告林傲軒辯解是有八達通紀錄證明他在早期衝突後才到現場,後因被警推跌才罵警,但非衝擊。他非法集結罪脫但暴動罪未達裁決。

第五被告林倫慶雖曾向警招認,並被指拍到他掟磚,惟他被控在3個地方暴動均罪名不成立。辯方指掟磚人不是林,另林是一個月後才被捕,而在facebook截圖中「篤」出他的人是有兩名兒子當差、稱半年前曾在動漫展跟他起衝突故認得他的電影報刊辦督察。
■記者黃家慧、蘇曉欣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375

無悔抗爭 住太空艙免影響家人 
第三被告罪成:幫我照顧香港



第三被告盧建民指雖然自己的人生因旺角騷亂轉變,卻無悔站出來抗爭。《壹週刊》圖片

【旺角騷亂案】
【本報訊】旺角騷亂案的五名被告中,除了梁天琦之外,第三被告盧建民亦被裁定一項暴動罪名成立。盧建民早前接受《壹週刊》專訪時表示,他並不後悔站出來抗爭。沒有政黨背景,也沒有專業法律援助,寂寂無聞的人,事後只能靠朋友接濟和政府援助來過活,自言不是梁天琦,不是在鎂光燈下被關注的人,這一段日子,得到的幫忙少之又少。在法官宣判之後,盧建民痛哭,並向第四被告林傲軒謂:「幫我照顧香港,知唔知道?」
記者:李雨夢

31歲的盧建民在接受《壹週刊》專訪時,剖白他參與旺角騷亂的經歷,以及被檢控後的感受。旺角騷亂當晚,盧建民早已到了現場,「夜晚8點幾已經喺度」,一直平靜的狀態,到了晚上變得失控,他說所有人都沒有預料得到,「諗住幫襯完小販之後就走,返屋企,個個都係咁諗,但唔知點解啲警察會衝過嚟打人,激起咗現場嘅人嘅情緒,先發生咗之後嘅事」。

盧建民說,自己當晚只是拿着相機及腳架四處走動,「唔知點解會被控暴動罪,覺得十分無辜。但就算可以回頭,我都會選擇去現場,因為自己一直有影相,之前都會記錄呢啲事」。騷亂之後,他打算離開現場回家,但在彌敦道被警察拘捕。

事隔兩年後,盧建民的人生亦因為這場騷亂而轉變。因為擔心警察上門會滋擾到家人,於是搬離家中,自行租了太空艙居住,「所以𠵱家我都唔敢返去住,自己搬咗出嚟,(住劏房?),住太空艙,係太空艙」。

指不受關注 所獲支援少

盧建民與梁天琦昨於裁決後被押返荔枝角收押所。張志華攝

沒有了工作,也就意味着沒有收入,自言生活過得很悽慘,「因為呢單官司,要住太空艙,又唔可以返屋企住,連工都未必搵到。要靠人接濟,朋友或者政府援助,𠵱家攞緊政府援助」。被控之後,每月只能靠着4,000元的援助過活,當中有一半又用了交房租,只能節省地過活。

盧建民意識得到,自己不是被鎂光燈所關注的人,得到的支援很少,「我哋無政黨幫助,因為我哋被定性為激進,無政黨肯幫我哋。加上我哋唔係梁天琦,佢就有好多人幫手,我哋無」。

被控告後,面對官司的折磨,他自言並沒有後悔,「其實我唔後悔走出嚟抗爭,就算坐監都係值得」。看着香港的環境在變遷,他說出來抗爭就是為了改善問題,「因為𠵱家喺香港(箝制言論自由和民生問題)越來越嚴重,我哋出嚟抗爭,就係想改善呢啲問題」。接受專訪時,盧建民也承認,原本激進的派別已經沉寂下來,「係低沉咗,無辦法,有啲被控告,有啲被拘捕,有啲又喺監獄,仲會有咩人(出來抗爭)?」他覺得,即使當晚沒有發生騷亂,早晚也會發生,「因為𠵱家香港政府打壓越來越嚴重,遲早有一日會再激起好似雨傘運動嗰時嘅情況,再次發生佔領行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753

【動畫●暴動案】
「掟磚」示威者自白:唔想似雨傘咁任警察打


前年年初二發生的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及其他參與者被控煽惑暴動、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預料將被判處重刑。有曾經在騷亂現場的參與者表示,他不認為該場騷亂的性質是暴動,並覺得判決是為了「殺一儆百」。

年初二凌晨,阿雲(化名)看到新聞後,連夜乘車趕到旺角衝突的現場,後來警察與示威者對峙,有人把地下的磚頭撬起,裝在一個垃圾桶裡,分發給沿途的示威者。拿到磚頭的那刻,阿雲覺得,「我唔想再好似雨傘嗰陣咁,由得警察打,好似送死咁,乜都做唔到」。警察想驅散示威者,他想守住據地,於是選擇以掟磚的方式來回應,「我唔係想令到警察受傷,而係想爭取更多嘅時間,引起公眾關注呢一件事,我地只係想捍衛本土文化,點解最後會變成咗警民衝突?」他不諱言,當時曾有絕望的感覺。

事後他不是沒有擔心過,「見到Keep住有人畀人拉,都有掙扎過嗰日嘅行動啱唔啱」。律政司引用《公安條例》裡的暴動罪控告當晚的參與者,阿雲直指這是很嚴重的罪名,「喺我嘅理解,暴動嘅意思係要推翻政權,但我地嗰晚只係想捍衛本土嘅小販文化咋」。他又指,對於參與者的判決,是為了起殺一儆百的作用,「已經好多年無引用過呢條罪,有咗案例,第時有類似嘅案件都可以用暴動入罪,其實係政府想打壓社會政治運動,起一個阻嚇性嘅作用」。

事隔兩年,看到香港的環境不斷在轉變,從傘運開始,他幾乎有行動都會出現,但旺角騷亂後,參與的次數變得越來越少,「好似連呢一步都做埋,都改變唔到啲乜,唔係好知之後條路可以點行」。

記者李雨夢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381

棄保潛逃 黃台仰失蹤半年


去年12月網上流傳一張黃台仰(右二)最後露面的相片,疑為他於德國與被視為疆獨支持者會面。互聯網

【本報】被控方描繪成旺角騷亂主腦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煽惑暴動共三罪,但自去年11月初離港後,未有如期前往警署報到,至今一直下落不明。有傳他身處英國或德國,其個人fb賬戶最後一次更新已是去年11月。同案另一被告、本民前成員李東昇,亦自去年底起失蹤。被告缺席無礙法庭展開聆訊,近期也有案件在被告棄保下被判罪成。

現年24歲的黃台仰,去年11月未有依保釋條件如期到警署報到,已被頒拘捕令。黃曾在去年9月保釋期間申請離港,表示需出席11月於德國舉行的學術活動。他與李東昇離港後,便無再向警方報到,亦未有出席上年12月暴動案在高等法院的預審。控方認為黃與李二人已經棄保潛逃,法庭遂發出通緝令。曾夥拍青年新政參選立法會的李東昇,在本案中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

大狀:罪成可囚一年

二人棄保並不妨礙法庭就其控罪展開聆訊,去年12月,經營紅酒存倉及運送服務的商人朱潤泉被裁定13項盜竊、三項欺詐、一項企圖欺詐及七項洗黑錢罪成。被告於審訊途中棄保潛逃,法庭頒下拘捕令並繼續審訊。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說,除本身的案件外,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L條,潛逃被告可被加控「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最高可被判監12個月。

黃持有一間網台公司Channel i,他與梁天琦是股東和董事。黃並無持有物業,報住地址是調景嶺彩明苑一個公屋單位。Channel i立場親本土派,設有多個時事論政節目,黃最後一次於該台主持節目是去年10月底。至於黃的個人fb賬戶,最後一次更新則是去年11月12日,他當時分享帖子反對香港訂立國歌法。
■記者陳建平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401

政府漠視民意 小販難謀生


今年農曆新年旺角墟市再現熱鬧場面,但到處均有警員巡邏及監視。資料圖片

【本報訊】旺角衝突源於農曆新年期間政府打擊流動小販,外媒因而以「魚蛋革命」形容這場騷亂。兩年多來,政府可有因應民意改變流動小販政策?關注團體指雖然這兩年舉辦假日墟市,但非恒常,無法完全回應小販助基層謀生及增加消費者選擇的訴求,盼政府諮詢公眾。

牌照70年代停發 僅剩393個

政府自1970年代起停發流動小販牌,牌照不准轉讓或繼承,隨持牌人離世而流失。截至4月有效牌照僅餘393個,往日隨街可見的栗子車、魚蛋車買少見少。重現街道熟食文化關注組成員李大成說,不發新牌及不准轉讓是流動小販牌照數目大跌致命傷,每有持牌人離世牌照便少一個。

立法會文件顯示,截至第二次計劃於2012年結束,共收回3,910個流動小販牌照。文件另顯示,2014年1月尚餘455個牌照,至日前食環署回覆《蘋果》,今年4月僅餘393個牌照,三年間減少14%。

過去數年因無牌販賣而遭檢控及被定罪個案遞減,檢控個案由2014年逾2.6萬宗,減至去年6,402宗。不過,李大成認為這未必反映執法寬鬆,只是流動小販本來已大減。「(旺角)基榮小學出面有一檔栗子檔,(天水圍)天悅天晴中間有兩檔生果檔,𠵱家越嚟越少見」,這變化在最近幾年特別明顯。他慨嘆流動小販檔是集體回憶,不只是閒時買飛機欖、食雞蛋仔,有時更是基層的救命索,「細個有年家境唔係幾好,都係同親戚去火車站賣魚蛋先捱得過」,無奈政府政策卻似要「陰乾」小販。

近年團體籌辦聚集熟食和雜貨攤的墟市,或是小販其中一個出路,然而申請手續繁複,須42個工作天與食環署、消防處等多個政府部門交涉,個體戶難做到。李說,獨立經營的流動小販與墟市部份需求重複,但墟市只能在假日或節日吸納客群,「某程度上對檔主嚟講係外快,談唔上養家」;日常擺檔的流動小販做街坊生意,「落樓下就有栗子、番薯食」,兩者市場不同。
■記者袁樂婷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412

騷亂後 警購水炮車擴編制

旺角騷亂後,警方不遺餘力地加強打壓示威能力。資料圖片

【本報訊】旺角騷亂後,政府無針對年輕人對現狀的不滿而檢討施政,非但沒有對年輕人參與政治及社會運動採取寬鬆態度,反而採取各種手段加倍打壓公民的示威自由。政治上,當局以不同方法剝奪香港眾志等年輕人組織的參選權,在保安層面,亦不遺餘力增加警方鎮壓示威的能力。

旺角騷亂發生後一周,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即宣佈在警隊內部成立檢討委員會,由時任副處長(管理)周國良帶領,檢討警方在旺角騷亂的裝備、武器、戰術、指揮及通訊等。會上曾研究各項改善行動、裝備及訓練措施,包括安排機動部隊訓練學校教官擔任戰術顧問,到大型示威現場支援指揮官,並傳出曾研究引入胡椒彈、催淚粉等應對30至50米中距離範圍內的武器。

去年增設重大事故科

委員會於去年完成檢討,決定警隊行動部增設重大事故科,由一名高級警司帶領30名成員,負責統籌警隊處理重大事故的訓練及策略,提升警隊應變能力,同時亦增加衝鋒隊及「O記」人手。

警隊在今個財政年度增加1,057職位,警隊編制擴至35,684人,並獲撥1.1億多元購置及更換特別用途車輛。在「雨傘運動」後斥資2,700萬元購買三輛「水炮車」,有指首架會於本月底抵港,另外兩架亦於今年中到港。另外,盧偉聰在旺角騷亂後,向四名人員和15個部門或單位頒發嘉獎狀,包括當日曾向天開槍的警員黃慶威。
■記者羅繼盛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519/20395420

因為時代一點都不溫柔


林朗彥

【特稿】
隨着牽涉梁天琦等人的農曆新年「暴動案」作出判決,旺角騷亂帶出的種種問題再次引起公眾關注。紀錄片「地厚天高」探視了英雄塑像背後的千頭萬緒,影片中的梁天琦從輕狂走到憂愁、坦率,加上放在眼前以年計的監禁,都捕捉住人們的同情。不過梁天琦縱然面對再嚴峻的命運,都不應該左右我們對武力抗爭作為一種政治策略的認真反省與評價。只有這樣,民主運動才能從挫敗中提煉出寶貴教訓,在冒進的激流以外,找到與強權游刃周旋之道。

前年的旺角衝突,顯然並不是一夜爆發的。雨傘運動期間,警方近乎血腥的暴力壓迫,催生了一群對以死相搏、用雙拳捍衞尊嚴有着強烈認同的青年。他們相信在「和理非」的虛偽不作為,與使用武力與政權相抗之間,已經沒有任何選項。這種氣氛在雨傘運動的後期一直累積,在年初二的衝突中達到濃烈的最高點。

高官言行似鼓吹執法者越界

恰是這種聚焦當下,卻充滿盲點的思維,埋下了把梁天琦和同道推向泥潭的陷阱:追求獨立的青年,竟在革命氣氛的無形推進下,喪失對自身的自主。「當時心裏有疑問,認為衝向全副武裝警方防線,有如送死。」一段梁天琦庭上的自白,正是上述觀點的明證。當然,煽動社會極端熾熱的鬥爭氛圍的始作俑者,始終是政府。當政者面對民主化訴求,由始至終躲在武裝與暴力身後,不打算循政治途徑解決困局。過去幾年間的政治衝突,尤其是旺角衝突,錯誤的政治決定往往同時把公營機關帶往錯誤的方向,警隊自是首當其衝的部門。政府高層的言行,經常帶有容許或鼓吹執法人員越界的意味,從雨傘運動到旺角衝突,警方的執法方式越加滲有報復、攻擊性的味道。尖銳的政治氣氛,也從司法機構的審判反映出來。法庭傾向不再對抗爭者的動機施以包容和同情,抗爭的法律代價急升,也是現時運動陷入低潮的原因之一。
回到運動的內省與檢討。梁天琦與那場黑夜衝突,讓我想起川本三郎描寫的,他所愛過的那個學運時代——「因為時代一點都不溫柔,所以才反過來追求『溫柔』。而『溫柔』表現在現實中時,又只能採取頭盔和棍棒這種粗暴的形式。在現實中的理念,暴力這東西成了非暴力,非暴力的東西卻成了暴力,當下存在着『溫柔』的悖論」。

梁天琦與他的同道,乃至與許多抗爭者,無疑共同擁有着一種對香港的「溫柔」,但這種理想的「溫柔」與其幻滅之間,卻又只有一紗之隔。若將民主追求,濃縮成一朝一夕的肉體鬥爭,便會輕易變質成其對立面:壓迫、排除和不由自主。如何保持巧妙平衡,也許就是我們這一代抗爭者需要回答的問題。
林朗彥(香港眾志主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