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

警自比猶太人受納粹迫害 以色列領館:言論不當 令人遺憾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70224/19938785

警自比猶太人受納粹迫害
以色列領館:言論不當 令人遺憾



一名姓陳警員於前晚集會把受辱警員比喻為被納粹迫害的猶太人。

【本報訊】4個警察協會前晚舉行會員大會商討支援七警方案,一名姓陳警員於台上發言時,把受辱警員比喻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納粹德軍迫害的猶太人,言論惹起公憤。以色列駐港領事館直指言論不恰當及令人遺憾。關注猶太人被大屠殺歷史的組織亦斥責發言警員及呼應者不尊重史實,事件引起在港猶太人社群關注。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迅速「撲火」,指對於有與會人士言論冒犯其他民族或國家,該協會感非常遺憾。
記者:周婷

發表自比猶太人言論的姓陳警員,自稱是警察員佐級協會會員。他前晚在台上發言時指,警務人員執勤時常被侮辱,經常「要帶住屋企人返工」,更形容「𠵱家好似二次世界大戰,我哋係猶太人,我哋𠵱家被迫害緊,被德國納粹軍隊迫害嘅猶太人咁嘅心態、情況,啱唔啱?」全場集會人士即回答:「啱!」當時坐在姓陳警員身後的警司協會主席郭柏聰亦有點頭。

學者斥不尊重歷史



相關言論引起各界關注及批評,大批網民昨湧至警方facebook專頁留言,批評自比猶太人的言論是「白癡無極限」,諷刺警隊「揚威國際」、令港人蒙羞。以色列駐港領事館亦開腔回應事件,指集會中相關言論不恰當及令人遺憾(inappropriate and regretful),發言人又指,希望不會再出現任何以猶太大屠殺作比較的言論。

香港猶太大屠殺及寬容中心教育總監、歷史學者李家豪指,對有關警員言論感詫異,認為反映對這場歷史浩劫不了解。二次大戰中逾600萬名猶太人在歐洲被屠殺,李家豪表示,納粹德國迫害猶太人的手段乃「有系統、有國家在背後支持的迫害」,手段包括送到滅絕營、關進毒氣室屠殺,質疑發言警員所指的現況,跟二戰史實有何可類比之處。

李家豪指,前晚收看新聞片段時,正值他製作關於大屠殺的教材,而最令他感驚訝的是發言者詢問同袍是否認同有如猶太人般被迫害時,台下竟然一呼百應,他認為即使當事人「唔係故意」,惟言論對猶太人及史實構成不公,身為歷史學者,最擔心這反映了發言者及和應者是否具有尊重歷史的態度。

他續稱,昨早得悉有居於香港的猶太人社群對相關警員言論有反響,主要是感到詫異,但他表示難以代表社群回答有否覺得不受尊重,惟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猶太人要求尊重歷史,盼國際了解他們被迫害的事實。

警方稱不認同言論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對於前晚有與會人士發表的言論冒犯其他民族或國家,該協會感到非常遺憾。警方回應稱,個別人員前晚於兩個警務人員協會舉行的會員特別代表大會上發表的言論不代表警方立場,警方不認同有關不恰當言論。

納粹德軍屠殺猶太人乃二戰一段沉痛歷史,台灣有中學生曾因扮演納粹軍掀爭議。去年12月,台灣新竹市光復高中一班學生穿納粹德軍軍服參加校慶,以色列駐台辦事處予以譴責,學生事後雖解釋欲藉此諷刺獨裁政權,但該校校長仍因此引咎請辭。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792

600萬猶太人二戰被屠殺


香港猶太大屠殺及寬容中心上月舉辦活動紀念死難者。香港猶太大屠殺及寬容中心提供圖片

【話你知】
「猶太人大屠殺」(Holocaust)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納粹德軍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屠殺了超過600萬人,成為二次大戰其中一段最沉痛史事。香港猶太大屠殺及寬容中心教育總監、歷史學者李家豪指出,大屠殺源起自納粹德國領袖希特拉,他深信日耳曼人為優等人種,而猶太人則為劣等人種、「唔配留喺世上」。

每年1.4萬倖存者去世

二戰在1939年爆發,在希特拉領導下,納粹德國在歐洲大規模迫害猶太人,包括送往集中營及施虐。納粹德國在1941年商議出《最終解決方案》,決定將歐洲的猶太人滅絕,其後在1942至1944年大批猶太人被送至滅絕營,在毒氣室大規模屠殺,其中最為人所知的奧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估計逾110萬猶太人死於該處。

李指猶太人大屠殺乃公認歷史浩劫,而二戰後倖存的猶太人,現時多數已80、90歲,每年平均有1.4萬名倖存者去世,各地關注組織及歷史學家均致力透過教育及宣傳幫助公眾理解史實。以該中心為例,每年應邀到多間中學、國際學校及大學演講,亦會舉辦電影節及邀請倖存者來港分享。
■記者周婷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798

黃祖成欲申請保釋


七警因在暗角毆打曾健超,罪成被判囚兩年。

【本報訊】七警被判囚兩年,他們已分倉服刑各自開始鐵窗生涯。不過,總督察黃祖成、警員劉興沛及警員黃偉豪已向高院上訴庭呈交上訴通知書,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預計其餘四警亦會陸續在上訴限期28天內入紙提出上訴申請。據了解,黃祖成有意盡早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律政司回應指已在周一收到3人上訴通知書。據了解,各被告只需初步交代上訴理由,如控方證據不足、法官錯信證人或法官考慮證據時出錯等,稍後才補交詳細理據。據知劉興沛和黃偉豪初步不滿控方認人證據舉證不足,例如上司從沒在新聞片段認出他們,認為裁決只是單憑法官看片認人。

上訴團隊未敲定

七警之中,黃祖成、劉興沛和黃偉豪由馮元鉞律師行代表;其餘四警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陳少丹及警員關嘉豪由3間律師行,司徒維新律師行、楊振文律師行及郭吳陳律師事務所代表。據了解七警上訴團隊未敲定,但可能毋須聘請7名大狀,因部份人上訴理據或相同。根據司法機構資料,刑事案被告遭定罪後如不服區院法官判決,可在定罪或判刑當日起計28天內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許可。如被告未能在限期內提出上訴,需向上訴法庭申請逾期上訴許可。
■記者歐陽聯發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960

《警聲》標語比賽唔提老母
得獎者有無份X人老母?


前晚4個警察協會舉行聯合特別代表大會,力撐被判入獄2年、現成為罪犯的七警,商討支援方案,聲稱有33,000名警員及家屬出席,屬本港有史以來最多現職警務人員與家屬出席的集會。集會期間有警員上台公然大叫粗口「X你老母」,待台下眾人和應後才聲稱是「示範」平日受辱情況,此舉被不少網民批評,有網民「回帶」發現,原來有警區曾就此舉辦主張警隊無粗口的比賽。2005年首8個月有58宗投訴警務人員粗言穢語個案,沙田警區於同年7月舉辦「無粗口標語設計比賽」,當中得獎作品包括「粗言一出,形象報銷,建立十年,摧毀一朝」,與警員公開大叫「X你老母」可謂「相映成趣」。

當年比賽結果刊登在警隊內部刊物、2005年11月09日出版的《警聲》第811期,冠軍作品為「廿一世紀新警察,不再粗口爛撻撻,斯文勇敢守紀律,共創市民新睇法」,由1位報案室警員創作;亞軍為「你有型,我有型,唔講粗口最有型」,由一共7位特遣小隊成員創作;而季軍作品包括「粗言一出……摧毀一朝」,以及「粗口文化已過時,待人有禮最適宜,避免投訴靠你我,禮貌警隊攜手創」。

該期《警聲》指,比賽反應非常踴躍,共收到71份參賽作品,由沙田警區高層人員負責評審,經過2輪評審甄選後得出結果,所有得獎標語均會張貼在各分區的告示板,以宣揚「無粗口」訊息,比賽由時任沙田警區指揮官頒獎,當時他鼓勵各同事共同協助警隊建立良好形象。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806

七警案三人提上訴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689

警晒馬 法律界指涉非法集會
梁家傑:幾萬人球場講粗口 港人點信你?



4個警察職方協會前晚舉行集會,其間與會警員大喊「X你老母」。設計圖片

【本報訊】4個警察職方協會前晚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向會員匯報支援七警的工作進度,吸引3.3萬人參加,現場設有大台及發言時間。有法律界人士及關注警權的團體指出,相關安排及活動性質變相為大型集會,質疑該大會屬未經申請的非法集會。有監警會前委員對警隊連日就七警案的反應感到擔心,促警方高層為事件降溫,不要讓前線人員的抗議行動升級。
記者:謝明明

有份籌備今次警方大會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4個協會向會員發出通告表明前晚大會是「特別代表大會」,匯報支援七警的工作報告,「純粹內部會員會議,並非公眾集會」。

不過,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不認同此說法,指前晚警方大會明顯屬於《公安條例》第2條所定義的集會,關鍵在於該集會是否屬於條例豁免範圍內,即該集會是否完全為「真誠地擬為討論屬專業、業務或商務性質的論題,而以會議或研討會形式進行的聚集或集結」。

用「專業」包裝欠說服力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亦表示,公安條例清楚列明,500人以上的集會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用專業兩個字包裝噚日嘅活動,我覺得係欠缺說服力」。他指該集會主要是讓警員及其家屬表達對七警案的不滿,「集會屬於意見表達,根本屬於公安條例中其中一個規管範疇,見唔到佢哋講(警方)嘅理由成立」。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區諾軒質疑,該大會主辦單位並無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促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交代事件。區指出,撐警活動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已非首次,指數日前遊行往禮賓府的撐警遊行,「警方表示,集會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屬非法集會,基於集會和平進行,所以不予驅散」。

但另一邊廂,以往有團體在六四晚會後的遊行並無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卻遭警方拘捕」,他批評警方在處理集會問題上明顯有偏袒之嫌。

警方回應稱,兩個警務人員協會於前晚舉行的會員特別代表大會,目的是為討論屬該兩個協會的專業及業務議題,並不包括《公安條例》第2條所指「集會」的釋義內。

張達明促警高層降溫

張達明表示,連日警隊就七警案反應的發展,令人擔心,指本港警隊整體上是優秀警隊,市民對警務人員的操守有很大期望,不會接受警方濫用私刑,「我理解前線警員嘅心情,警隊高層同情涉案警員係一回事,但另一方面要好小心,唔好發一個錯誤嘅訊息,以為警隊可以接受或容許警務人員私自執法或濫用私刑」,他促請警隊高層應為事件降溫及加強內部溝通。

前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批評,前晚警方集會令警隊40年聲譽毀於一旦,「幾萬人喺球場度講粗口,以後香港人可以點樣信你呀?」他稱警務人員希望透過辱警罪挽回公眾對其尊重,卻捉錯用神,「警察係執法者,佢哋係同意《公安條例》,唔係做緊公民抗命,點解可以明明係集會,佢又冇根據《公安條例》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仲要自圓其說,話係內部代表會?」他續指,「如果警務人員開始咁行事,真係唔好話叫香港人尊重你,你連執法都有困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706

工會去信特首
促訂立辱警罪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

【本報訊】4個警隊協會周三晚舉行聯合大會,其間有警員在台上發言指,執勤時經常被人侮辱。警察員佐級協會昨去信特首,要求立法保障所有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免受侮辱。有份出席集會的經民聯梁美芬指,將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方式,保障執法人員免受挑釁。民主黨林卓廷指立法建議並不可行,更會惡化警民衝突。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周三大會上得出結論,認為需要立法保障所有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免被無理的侮辱,昨日已去信特首梁振英,希望特首可以了解相關事宜。他解釋,法例被保障的人士不限於警員,舉例指如食環署職員或需要接觸市民的同事,有時也會受到無理或侮辱性的挑釁,認為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他望立法會議員可以支持立法。

林卓廷:勢令警民衝突惡化



梁美芬表示,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的方式,針對《公安條例》第17B條作修訂,「希望喺法律上能夠保護到佢哋(警察),喺執法嘅時候唔好俾人瘋狂咁樣侮辱」,而處罰可由罰款開始。對於有意見認為警員「有糧出」可以承受侮辱,她稱「都只係藉口同歪理」;又以教師與學生作比喻,指教師同樣都「有糧出」,也不應鼓勵學生侮辱教師。

不過,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有關建議「好危險」,認為警民關係現已跌至新低,若增設辱警罪,將會引起極大爭議,「現時公安條例已經有類似規管,如果再新增辱警罪,意思係咪要規管言論性嘅嘢呢?咁樣對公眾意見、表達自由會係一個大衝擊」。林卓廷指立法建議不可行,更會令警民衝突惡化,認為警方當下應着重重建警隊聲譽。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侮辱一詞十分主觀,難以界定,「特別係當社會撕裂,我手指指警察,係咪已經叫侮辱呢?一隻手指夠唔夠呢?……如果我大聲少少同佢講嘢,係咪警察又覺得受侮辱?」他稱警隊想透過辱警罪挽回公眾的尊重,卻不得其法。
特首辦回覆指,截止昨午5時仍未收到有關信件。
■記者紀靜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722

1977年警圍廉署毆專員


1977年廉署肅貪,數以千名警員及其家屬遊行抗議。

【本報訊】逾3萬名休班或退休警員及家屬周三晚在警察體育遊樂會聲援七警,成為本港史上最多人參與的警務人員集會。對上一次有大規模警察集會要數回1977年的警廉衝突,當時廉政公署成立了3年,被控涉貪污的警務人員竟高達260人,廉署肅貪令警隊人心惶惶。

麥理浩被迫特赦貪污警

數以千名警員及其家屬於當年10月28日發起遊行抗議,隊伍遊行至香港警察總部集會,要求時任警務處處長施禮榮(Brian Slevin)向政府反映警隊不滿及要求特赦。其中有較激進人士,更一度衝入金鐘夏慤道和記大廈的廉政公署執行處搗亂,並與公署人員毆鬥,5名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受傷。

警廉公開衝突演變成社會重大事件,市民恐警力真空爆發動亂,社會氣氛極動盪。時任港督麥理浩最終於11月5日,發出局部特赦令,特赦於1977年1月1日以前所有曾經貪污而未經檢控的公職人員,以令事件平息。風波雖得以平息,但廉署士氣大受打擊,深得麥理浩信任的廉政專員姬達更於翌年離任。
■記者紀靜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730

羅冠聰:與會者或違警例


羅冠聰

【本報訊】4個警察職方協會前晚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吸引3.3萬人出席,聲援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名成立的七警,與會者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及爆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質疑,這已違反《警察通例》,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警方涉違反警例事宜。

陳祖光撐警喊「X你老母」

羅冠聰於信中指出,按《警察通例》第6章「行為及紀律」第34條訂明,「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巿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尤其不能參與本章開首所界定的政治活動」。

他指出,前晚大會上不少與會警員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包括評論七警案的判決,又提出設立辱警罪等政治訴求,當中更以「演繹」被侮辱為由公開以粗口回應市民,他認為該集會顯然屬於政治活動,且已違反上述通例。鑑於事件關乎警方涉嫌大規模違法違例,羅促請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

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警察通例》適用於所有警員,集會確有影響市民對警察觀感,令人擔心警隊能否公正、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他指出,《通例》所指的精神非常清晰,就是確保警隊「唔會用有色眼睛睇某一部份人」,但他稱,單憑警員前晚的言論,難以評估警員如何看待參選公眾活動的市民。

針對前晚大會有警員大喊粗口「X你老母」,以示平日執勤遇到的情況,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尊重他們的表達方式,不擔心會影響警隊形象,認為前晚大會秩序良好,顯示警隊是高質素、有紀律且服從命令的隊伍。
■記者謝明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735

警內部募捐上限月薪3%


林建岳

【本報訊】警察員佐級協會前日起舉行為期4個星期的警隊內部募捐,為向因在佔領運動執行職務期間受影響的警員提供經濟及生活支援,該會指募捐款項全數用於因在佔領運動期間執行職務而令家庭及生活受影響的同袍身上。

經民聯籌得500萬捐款

該會主席陳祖光在通告表示,內部募捐獲警務處批准,而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所有捐助須出於自願,每名捐助者可捐出不超過月薪3%的捐款,亦不可獲豁免繳稅。

通告並附上現行警察薪級表供參考,由警員至高級督察,捐贈金額不可多於月薪3%,即由616至2,384元不等。陳祖光稱沒有為籌款定目標數字,避免造成推動或強迫捐款的感覺,希望同事可以「出一點心」。

此外,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昨表示,七警案惹全港關注,七警家人承受巨大壓力和遭遇困境,在經民聯監事會主席林建岳牽頭下,為七警家人籌款,幫助他們度過難關,已籌到500萬元;林建岳強調此舉是向七警家人表達關心,希望能在社會引起更多關注,為受影響的家屬爭取更多支援。

被問是否認為七警有否做錯,林建岳說:「有冇罪,大家睇到法官判出嚟,呢樣嘢大家好清楚判咗,直至佢上訴冇罪就冇罪,呢個係法律觀點,我又唔係法律專家,answer唔到你呢點,但我覺得佢嘅家人絕對無罪。」被問為何做錯事仍有安家費,林重申七警家人沒有錯。
■記者謝明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24/19938814

高志森以強姦案受害人喻七警

導演高志森再於互聯網貼文撐七警。

【本報訊】曾在facebook斥責「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份(分)子」,並用「狗官」二字形容法官的導演高志森,昨日又在fb貼文,以強姦案受害人比喻七警,暗指七警被判刑不合理,七警亦毋須道歉。

高志森貼文稱:「我想拍的電影故事:一個女人被強姦,佢不甘受辱,追返入後巷踢咗強姦犯春袋一腳。二人被捕送官究治……結果係強姦犯被判坐牢5個月,準(准)保釋上訴,女人踢人春袋罪大惡極,判兩年,即時入獄。」

貼文續指:「即使被強姦,也不得有情緒報復下私刑喎。強姦犯仲話,要個女仔同佢道歉喎。更重要係,所有人不得議論我的劇情,因為我係導演!嘿嘿!」

網民狂轟高志森比喻不倫不類:「言下之意當日有人一個人強姦咗七個警察,之後七個警察一人踢咗他一下春袋。」、「強姦=淋水。踢人春袋=鎖手抬去暗角打足7分鐘。女人=有槍有警棍嘅警察。強姦犯=揸住水樽,仲要係膠嘅。𠵱家先知常識同大道理,真係唔係人人都有。」高其後把貼文刪除。

張堅庭撐港司法制度

同是導演的張堅庭亦有在fb抒發對七警案感受:「判決的偏頗有上級法院糾正,陪審員有比法官更大的權力,制度的制衡比制度合作更重要。如果政府內部聯繫外界和親中機構用鋪天蓋地的情緒,恫嚇縮在房間一角寫判詞的法官,就算把他嚇倒了,但人類理性文明下的法治制度如果被破壞,受害人是我們,及我們的家人。」

他續說:「文化大革命我小學畢業,開始閱報,覺得這種事情怎會發生呢?但一路上初中,發現原來全國10億人都參與了,並且一路讚好,到四人幫被捕,苦主才現身,互相批鬥的人原來都是時代的苦主,只有早早離開的人才避了一劫,我就是那時代的幸運兒,香港今天的成就是那班難民和港英的法治制度合作成果,大家要好好珍惜,畢竟有錢人講一套做一套不需要甚麼成本,而且移民能力高,壞制度的苦主就是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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