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 星期三

暗角打曾健超 七警罪成還柙 求情:遭佔中者辱罵 望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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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角打曾健超 七警罪成還柙
求情:遭佔中者辱罵 望判緩刑



七名警員於案發當日被拍到將曾健超抬往暗角處毆打。

【本報訊】七警暗角打人在事發兩年後,昨終有裁決。法官裁定七名被告就是「暗角七警」,他們共謀在「暗角」毆打曾健超,導致他身體多處受傷;惟曾不算嚴重受傷,裁定各被告蓄意導致身體受嚴重受傷罪名不成立,而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七警被鎖上手銬,押上囚車,一起在獄中度過情人節,本周五判刑。辯方求情時強調佔領運動時示威者挑釁警方,被告遭辱罵警犬及黑警,要求法官加以考慮輕判。 記者:歐陽聯發 楊家樂 勞東來

法官杜大衛昨頒下200頁判詞,甫宣告「蓄意導致身體受嚴重受傷」脫罪後,庭內撐警成員大拍手掌連番叫好,但杜官表示「我還未說完」,下令眾人要安靜,隨即宣讀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全庭即鴉雀無聲。


後天判刑 料七人上訴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七警最初以為罪脫後一度抬頭望向法官,面露喜悅之色,但得悉罪成即垂低頭,有人表情錯愕。休庭期間,各人首度步入犯人欄,高級督察劉卓毅與親友交代時眼泛淚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最高可判監3年。法庭將於本周五判刑,據知七警打算上訴。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50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陳少丹(33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8歲),另陳因在警署掌摑曾健超同時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其中黃祖成、劉卓毅及關嘉豪均要求判處緩刑。一眾大狀求情時,強調佔領運動示威者挑釁警方,而警員每更要工作逾40小時,受盡示威者辱罵警犬及黑警。代表劉的資深大狀清洪更歸咎是曾健超濫用示威權,劉當時為阻止曾襲擊和拒捕。

七名被告有多名上司為他們撰寫求情信,階級由總督察至總警司,稱讚他們在警隊有好表現。其中黃祖成加入警隊21年,由警員晉升至總督察,曾代表警隊出席打擊販運人口國際論壇,他的代表資深大狀駱應淦率先提出要判緩刑,杜官聞言神情驚訝。辯方又指七名被告盡心服務社會,但案件令他們前途盡毀,很可能被警隊革職,或會失去長俸,其中白榮斌和妻子現居於警察宿舍,料失去居所。關嘉豪的大狀更稱關因本案與拍拖7年的未婚妻分手,痛失「一生摯愛」。

杜官在判詞中指,接納全部涉案新聞和照片呈堂。辯方在審訊時質疑七名被告不是片中人,但杜官詳細列出各被告的衣着特徵,確定第一至第六被告抬走曾健超往暗角毆打,中途部份被告位置有變,但沒換人;並確定第七被告黃偉豪便是中途加入押解的人

官:兩警旁觀如鼓勵打人

杜官明言,即使是同袍犯罪,警員皆有責任防止罪案,但見黃祖成和劉卓毅一度協助抬曾的手腳,兩人深知抬曾到暗角的目的卻沒制止。杜官指黃和劉是高級警務人員,卻協助抬人及在暗角袖手旁觀,實際上是鼓勵和支持其餘被告打人,屬夥同犯罪。

至於案中主角曾健超,杜官裁定他是誠實可靠證人。雖然辯方多番攻擊曾的誠信,包括指他是向警員淋水和仇恨警察。法官指多次看片後,確認淋水的人是曾,但不論他的行為如何,不影響他遭七名被告毆打的事實。即使曾在網上評論警察為「人渣」,但他針對的是個別警員的犯罪行為而非整個警隊,不影響其誠信。

杜官指各人抬曾到暗角,唯一目的便是毆打曾。杜官多次翻看事發片段後,確定第三至第七被告有份對曾健超拳打腳踢,毆打過程持續最少30多秒,其中第三被告白榮斌更用警棍狂打曾。清洪則質疑,劉卓毅不但沒有落手打人,更嘗試制止其他人犯案。惟杜官不接受此說法,他在片段中看到劉轉身望向曾時,黃偉豪正狂踢曾,劉根本沒阻止。而陳少丹面對的普通襲擊罪,杜官則信納是因為曾不肯為手機解鎖,而遭陳兩度掌摑。
案件編號:DCCC980/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87

七名被告資料及求情理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89

七警罪成裁決理由重點


涉案七警昨早到庭聆訊。

曾健超是否錄像片段中所見的遇襲人士?

法庭信納曾健超就案發經過的證供可靠。法庭亦信納所有呈堂錄像片段、照片及閉路電視片段均為真實,準確反映案發發生的事件
各被告是否施襲者?

法官憑各被告的衣着,確定抬人的六名被告抬曾健超往暗角,沒有換人,而第七被告中途與他們會合

各被告是否夥同犯案?

法官指片段拍到第三至第七被告有份對曾健超拳打腳踢,至於第一及第二被告雖然沒有參與襲擊,但二人身為高級警務人員,有觀看同事毆打曾,顯示兩人有意圖並實際鼓勵及支持他們襲擊,加上兩人有份抬曾到暗角毆打,屬夥同犯案
曾健超身體有否受嚴重傷害?

法庭裁定曾健超面部、頸部、肩膊、鎖骨、腹脇的大部份傷勢,以及胸背部份圓形微紅瘀傷,是在暗角遇襲時造成,並非在花槽遭制服時所造成;但有關傷勢並不構成嚴重身體傷害,而只是身體傷害

資料來源:判案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29

七警停職照領薪逾880萬
等同納稅人孭起全數律師費



七警襲擊罪成,昨乘囚車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候判。何柏佳攝

【七警罪成】
【本報訊】七警在2014年10月16被停職,直至昨日被定罪,相隔28個月之久,他們停職期間繼續領人工。七警未被正式落案起訴前一直獲支全薪。據法例,被刑事起訴的警務人員會被減薪至不少於一半薪金,但有報道指前年落案後至今,七警每人平均仍獲支薪九成。按此計算他們共領取逾880萬元薪水,即納稅人幾乎替七人支付全數律師費。
記者:歐陽聯發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指,局方會視乎紀律行動結果及懲罰,可決定沒收有關人員在停職期間被扣起的薪酬。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在多番追問下,也不回應會否向七名被告追薪,只稱「不評論個別個案,沒有補充」。惟有報道指,即使七警上訴失敗,警務處也不會向七人追回所領的薪水。據《警隊條例》,警員被定罪後即被停薪及津貼,但處長亦可行使酌情權發放薪金及津貼,另條例亦列明,有可能遭革職或迫令退休。

清洪及駱應淦收友情價

主審法官杜大衛

七警的律師團隊陣容星級,由兩名資深大律師及5名大律師組成,當中包括城中著名的駱應淦及清洪。消息人士透露,一眾大狀均是收取友情價打官司,律師費約共800多萬元。七警未被正式落案起訴前一直獲支全薪,在前年10月上庭後才減薪,據法例最多只能扣一半月薪,就算扣一半,即七人被停職後繼續領合共最少507萬元;若只象徵式扣一成,則逾880萬元。

黃祖成物業值2,000萬

七警當中,以50歲總督察黃祖成月薪最高,每月7.9萬至9.5萬元,亦只有他及另兩人持有物業。黃擁有西貢一幢三層高村屋,在2002年以290萬買入,現市值逾2,000萬元;現年31歲的高級督察劉卓毅月薪6.5萬至7.6萬元,他在暗角事件前兩個月,以578萬買入馬鞍山嘉華星濤灣物業,現時市值666萬元。其餘警長和警員月薪約2萬多元至4萬元,其中警員黃偉豪在2010年以425萬買入九龍城農圃道一單位,現時市值約700萬元。

有傳警務督察協會和警察員佐級協會成立支援組,在警隊內部籌得1,000萬元來替七警打官司。惟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去年稱,為免被指涉及包攬訴訟,支援小組決定不資助七警打官司。
綜觀整件案件,警方花了一年時間調查,包括安排曾健超認人、替證人落口供、聯絡傳媒機構核實新聞片,及安排七警上司認人等。至前年10月雨傘運動一周年,律政司才稱為了「公平起見」,向七警案和曾健超淋水案提出起訴。

案件去年6月開審,審了十多天,辯方突提出要閱讀近600頁曾健超淋水案審訊騰本,法官杜大衛炮轟控辯雙方浪費時間。最終為配合所有大狀的日程,案件押後了3個月,七警在這3個月領取了約40萬至50萬元薪金。

七警案事件簿

2014年




10月15日:曾健超從龍和道潑液襲警(圖),凌晨3時許曾在暗角被毆,警方於下午表明涉案七警已被調職

27名無線電視新聞部記者聯署公開信,抗議管理層刪減七警對曾健超「拳打腳踢」的描述
10月16日:警方宣佈七警已停職;曾健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七警身份
10月19日:曾健超到灣仔警總報案遭毆打
10月22日:曾健超再申請司法覆核索取警員資料,並指警方不人道及非法對待他
11月26日:警方表示已拘捕七警,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2015年
3月17日: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披露警方完成調查七警案,等候律政司指示
10月15日:事件一周年,七警和曾健超同日被落案起訴,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為公平起見同日處理
10月19日:七警與曾健超同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
12月8日:七警在區域法院答辯,否認控罪

2016年
4月11日:曾健超潑液體襲警案開審
5月26日:曾健超被裁定1項襲警罪及2項拒捕罪成
5月30日:曾健超被判囚5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6月2日:七警案於區域法院開審
11月9日: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12月7日: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2017年



2月14日:七警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第五被告另1項普通襲擊罪成,七警即時還柙(圖)

2月17日:七警判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38

高層出手迅速鎖定身份


涉案警員在清場期間一度將曾健超抬到暗角。資料圖片

【本報訊】辯方雖爭議七名被告並非片中打人的警員,但其實案發後8小時,保安局長黎棟國在早上11時已表示投訴警察課收到投訴,會將涉事警員調離崗位,而「四點鐘許Sir」更在同日記招準確指出有七名便衣警涉案。警方能迅速確定七名被告身份,關鍵是黃祖成的上司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盧國基。

全部被告屬同一應變隊



案發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約3時半發生,新聞片段於深夜直播,同時在網上瘋傳。消息人士透露,盧國基當日早上看到片段後即找有份負責清場主管查問,主管很快便提供了七名被告資料。但盧並無在供詞中透露查問過甚麼人,及多少人提供七警身份。盧在2014年12月錄取的口供只得寥寥數行字,記錄曾透過有份負責清場行動的主管得悉七名被告身份。據當晚清場行動人手編制,第二至第七被告隸屬同一快速應變隊,由首被告黃祖成帶領。而得悉被告身份後,警方立即啟動刑事調查程序,成立專責特別調查隊,在10月15日下午指示投訴警察課港島區總督察陳昕確定涉案人士身份。

據庭上證供,陳昕檢視無綫和《蘋果日報》新聞片段,確認有6名男子將曾健超抬到一幢建築物旁,有1名男子在附近出現加入,比對片段及七警委任證懷疑是片中人。警方有合理證供懷疑七警涉案,在案發翌日將他們停職。
■記者歐陽聯發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41

襲擊罪名較輕可判緩刑


有撐警人士昨在庭外圖衝前指罵其他示威者,警員立即制止。

【本報訊】七警原同被控俗稱「傷人十七」的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在區域法院審理最高亦可判監7年。但主審法官杜大衛改為裁定最高只可判監3年,更可以緩刑了事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兩罪分別在於傷勢是否嚴重及施襲者意圖。

控罪視乎意圖及事主傷勢

上述兩項罪名均見於《侵害人身罪條例》,前者屬第17條,指任何人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人,即屬犯法,更屬例外罪行,不准判緩刑;後者屬第39條,指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亦屬犯法。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指,兩罪分別在於傷勢嚴重程度,「只係紅腫、瘀,明顯係AOABH(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但有流血,就可能告wounding(傷人)」。他又指分別亦在於是否蓄意犯事,「如用西瓜刀或三角銼,一定係意圖令他人嚴重受傷」。但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方不用證明施襲者意圖,定罪門檻較低。而普通襲擊門檻更低,即使遇襲者僅受驚或沒受傷,亦可起訴。

據報道,早前有來港定居的前公安扑傷婚外情車房老闆娘頭部,因蓄意傷人罪被判監2年8個月;影星吳鎮宇2010年在麵包店打傷男顧客,原被控傷人罪,後獲控方改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罰款1萬元。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即使法庭裁定被告某罪行無罪,但若認為案情構成另一項罪行,則可裁決被告就該另一項罪行有罪。
■記者楊家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43

藍絲失望丟「歡迎歸隊」牌


撐警人士聞判後將「歡迎歸隊」紙牌棄在地上。

【本報訊】七警案裁決全城關注,到庭支持七警的市民亦是本案開審以來最多。正義聯盟創黨和撐警大聯盟等組織早於8時已集結在法院大門兩側,過百名群眾展示標語並高叫「天地有正氣,支持七警安全返屋企」、「支持亂世用重典」、「泛民無恥,存心中傷」。向七警示威者則只有寥寥數人,他們撐黃傘高叫「七警入獄,暗角打鑊」。有撐警人士在散庭後用揚聲器辱罵法官。

庭內拍掌遭官勸止
七警於8時50分抵達法院,他們過往均從大門進入,昨卻使用狹窄側門通道,支持者在旁高叫支持七警。七警上樓後在會議室等候開庭,曾稱七警為「七俠五義」的新民黨律師陳永良透露七警忐忑不安,既擔心前途亦擔心坐監。法官宣佈蓄意傷人罪不成立時,庭內撐警者大拍手掌,遭法官勸止,法官接着裁定襲擊致受傷罪成,庭上鴉雀無聲。

法官宣佈七警罪成須還柙後,法院外的撐警人士減少約一半,寫上「歡迎七警歸隊」的紙牌被遺留地上。大批警員維持秩序下,撐警人士及示威者初時未有紛爭,但中午開始互罵。有示威者指着撐警者恥笑,亦有撐警者一度憤怒走近示威者,被警員制止。
■記者勞東來、楊家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45

高志森罵法官涉藐視法庭


高志森在fb批評「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分子。互聯網

【本報訊】七警案被告罪成還柙候判刑,藍絲紛紛在網上發文表達不滿。其中導演高志森在facebook斥「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份(分)子」,並用「狗官」二字形容法官,指「本土港獨暴徒縱火、打警察、破壞公物,狗官就輕判、甚至判無罪,實在偏頗至極」。

親建制fb斥裁決偏袒


高志森

高志森昨晚出席活動時話鋒一轉,他說:「七警呢,就咁樣嘅,個別案(件)我就唔方便評論啦。」他續說:「社會上好多人都好多聲音,覺得啲官判起嚟有啲偏幫,咁我都係有呢個感覺。」
親建制「時聞香港」fb專頁不點名指法庭是「暴徒個個放縱、放生;警察疲於奔命外更要承受一切不公平對待」,認為判決帶有立場,「冇偏幫既定立場人士?搵鬼信咩!」由周融主理的「幫港出聲」發文指「沒有暴徒淋液襲警在先,又何來七警案」。

律師何俊仁指高志森言論雖無指明是評論七警案,但因發表時間在案件判決後,令人相信是講同一件事,「黃絲法官」更指向法官判案有政治立場,有藐視法庭之嫌。律師文浩正指就算泛指多個法官,「狗官」已是侮辱,屬無理指控。
■記者佘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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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九小時 執法者變階下囚
荔枝角收押所鋪反光板阻拍容貌



七警昨被判罪成,傍晚由囚車押往荔枝角收押所。何頴賢攝

【七警罪成】
【本報訊】7名警員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案昨日審結,法官裁定七警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候判。由早上現身法院到傍晚乘囚車抵達荔枝角收押所,相隔9小時,七警由執法者變階下囚。昨晚他們完成X光「通櫃」檢查,領取編號再換上囚衣,入住收押所內醫院,正式度過獄中第一夜。
記者:關英傑 謝明明

昨傍晚近6時,包括總督察黃祖成等在內的7名罪成警員,分別戴上手銬與其他囚犯一同乘坐懲教署囚車抵達荔枝角收押所;據知,他們抵埗後神情嚴肅,表現冷靜,一直不發一言,亦無就還柙期間待遇提出特別要求,並按懲教署職員要求一一辦理相關收押手續。由於他們抵達正值晚飯時間,署方已替他們打包飯餸(俗稱飛機餐),待辦妥入獄手續後再安排他們進食。

入住院所醫院防滋擾


懲教員在囚犯通道鋪上反光板,阻擋記者拍攝七警容貌。朱永倫攝

由於七警身份敏感,懲教署為免他們與其他犯人一起關柙受滋擾,特別安排他們入住荔枝角收押所的院所醫院,並特別留意他們的情緒變化,更有懲教員通宵看守。昨中午12時許,多名懲教員在荔枝角收押所的通道鋪設反光板,似要阻擋走過通道犯人的容貌曝光。七警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直至周五判刑。消息指,若七警提出擔心人身安全受威脅,懲教署會考慮安排單獨囚禁。

荔枝角收押所是高設防監獄,囚禁還柙囚犯及等候判刑囚犯,過去多名重犯如2014年灣仔雙屍肢解案中的外資投行高層兇徒,定罪前在此收柙;去年12月荃灣劏房命案中被捕疑兇現時仍還柙在此。

昨晨未到9時,七警穿着整齊西裝到庭應訊,其後被判罪成。至下午5時45分乘囚車抵達荔枝角收押所還柙,相隔不足9小時,七警身份逆轉,他們抵達收押所後由懲教員帶領到俗稱指模房辦理收押手續,其間表現合作,並接受頭髮及X光檢查等,更一度脫衣由懲教人員檢測有否藏有違禁品,然後打指模、拍照、點算檢收身上物件,再領取俗稱終身編號的犯人號碼及換上囚衣。

第一餐吃炸魚炒青菜

完成手續後,七警被帶往會見監獄醫官,交代病歷,並由醫官檢驗身體,如有否受傷、身上有否紋身等。之後他們再會見俗稱「監頭」的院所高級官員,然後領取俗稱「牌仔」的犯人證、漱口盅、匙羹、牙刷牙膏及犯人手冊。

昨晚8時前,七警已辦妥收押手續返回荔枝角收押所的醫院休息。晚上10時正,懲教員關上囚室電燈,七警正式度過獄中第一夜。膳食方面,有懲教員指由於7人罪名成立,所以需進食囚犯餐,不能自行選擇到懲教署指定的餐廳訂餐。據知,獄中第一夜他們吃炸池魚配炒青菜,至於今日的早餐是雞翼,午餐則吃紅豆粥。

就昨日有懲教員在荔枝角收押所鋪反光板,懲教署發言人指「懲教署須依據監獄條例採取適當保護措施,以保障在囚人士的私隱。對於公眾關注的個案,本署會一如往常安排,以上述原則處理」;而反光板可隨時裝拆,半年前亦曾安裝。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758

員佐級協會表遺憾 籲警沉住氣


陳祖光在聲明中呼籲會員要對司法制度有信心。資料圖片

【本報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就七名警員被判襲擊罪成立發表聲明,對法庭的判決非常遺憾,主席陳祖光表示,明白有會員認為法官的判決有偏頗、不公不正,令人難以接受,協會正與警隊管理層聯繫,向7名被告及其家人提供援助。

向七警提供援助

陳祖光昨日在協會網站發聲明回應七警案判決,稱心情沉重,理解有會員認為法官在有疑點情況下作出有罪的判決,是「有偏頗、不公平和不公正」,兩度呼籲會員「沉着不滿」、「沉住氣」,要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他指正因判決可能有錯誤,司法制度設機制,若認為初級法院判決不公正、不公平和法官的觀點錯誤,有提出上訴的權利。

陳在聲明中向會員稱,必須從合法合理的渠道「反映對判決的不滿和不同意」,協會現正與警隊管理層聯繫,向7名罪成的同事及其家人提供援助。警務督察協會則指尊重法庭判決,主席李占安昨日接受傳媒查詢時稱,有關判決是令香港不開心的事,由於未研究判詞,且七警或有法律行動,暫不作評論,稍後會與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商討事件。
■記者王家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762

TVB刪「拳打腳踢」前線遭清洗


無綫新聞旁白曾用「拳打腳踢」字眼,惟其 後被袁志偉(左圖)下令刪去。資料圖片

【本報訊】七警得以繩之於法,有賴多間傳媒拍下案發經過,包括無綫新聞。當時無綫記者報道,曾健超遭警員「拳打腳踢」,惟無綫新聞部其後刪除該旁白,引發新聞部員工聯署表達不滿,多名員工亦相繼離職。有無綫前員工表示,裁決還了前線記者一個公道,不過當日堅持報道真相的記者,很多已經遭「清洗」,留下的高層袁志偉卻獲升職,反映管理層認同袁志偉「把關得力」。民陣昨發聲明,向報道真相的無綫新聞人員致敬。

袁志偉事後升職

七警案事隔兩年多,不少當時參與該報道或聯署的無綫新聞部人員,已轉行或轉職至其他新聞機構。有參與聯署的前員工表示心情複雜,有新聞部前員工則透露,大部份前員工對裁決感到欣慰,「還咗個公道」,亦印證袁志偉當日刪除旁白的看法全屬錯誤。

不過亦有前員工感嘆,「裁決背後其實好悲哀」,因當日認真工作的大班前線記者,很多已被「清洗」或因各種理由離職離開,留下的袁志偉卻獲升職,實屬諷刺。他補充,這反映管理層認為袁志偉「把關得力」,寧可放棄質素、收視及專業操守,也要繼續充當政府喉舌。

七警案發當日,無綫新聞最初報道曾健超被警員帶往暗角「拳打腳踢」,但其後報道版本卻刪除了「暗角」及「拳打腳踢」等旁白,令新聞部員工不滿,近60人聯署聲明指「拳打腳踢」並不是失實陳述。當時新聞及資訊部總監袁志偉辯稱,刪去旁述是「留待觀眾自行判斷」,惟數日後一段新聞部員工大會錄音曝光,疑似袁的聲音多次訓示記者:「你係嗰幾個警察心裏面嗰條蟲?特登拖佢去暗角拳打腳踢,憑乜嘢?」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今次法庭判斷話畀大家聽,的確係『拳打腳踢』、『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但指如果當日刪除報道中的旁述是基於自我審查,無綫高層不會反省,只會重複事件。

袁志偉去年升職為助理總經理,而多名參與聯署的員工,包括時任助理採訪主任何文雯及首席記者林子豪等則已經離職。至於決定播出該片段的時任助理採主何永康,曾經更被降職至首席資料搜集員,現在亦已離職。
■記者伍雅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771

傘運216市民被控
警放生朱經緯


2014年佔旺事件中,時任警司朱經緯以警棍毆打途人。

【本報訊】雨傘運動期間警方多次濫用暴力,多名市民及記者遭警方毆打受傷,導致骨折甚至視力永久受損,但運動至今逾兩年,僅七警被起訴。反觀警方就雨傘運動拘捕1,003名市民,其中216人已經或正在經歷司法程序,當中123人更已被定罪或須簽保守行為。警民承擔法律責任的數字差天共地,市民只能靠提出私人檢控或民事索償,希望憑一己之力討回公道。

學者:警民應一視同仁

遭退休警司朱經緯以警棍毆打的受害人鄭仲恒(Osman),上周向律政司發最後通牒,若兩個月內再不對朱採取行動,即會提出私人檢控。鄭昨表示不就事件回應。律師文浩正則指,七警案與其他警方濫權案件屬獨立事件,不會因七警案入罪而令當局加快處理朱經緯個案、或增加私人檢控的成功率。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警方考慮檢控警員時,一般較檢控市民需更長時間索取律政司意見,但若檢控延誤達一年或更多,則屬不合理,「市民同警察應該一視同仁」。

在佔旺區採訪期間被警方「老屈」襲警的Now新聞台工程師李小龍,當時亦遭暴力對待致多處受傷,扣查24小時後才獲無條件釋放。李在前年4月入稟申請私人檢控,控告4名涉案警員襲擊傷人。曾健超稱也曾打算提私人檢控,但因太困難終放棄,「所有證據都喺警方度,根本攞唔到」,找私家偵探則未必人人能負擔。

另最少4名傘運期間遭警方毆打的市民入稟提民事索償,至今得1宗成功。油漆工人梁偉文在佔旺區被拘捕,遭警員插眼和屈手,導致雙眼微絲血管破裂及手腕骨折,但反被控襲警;及後律政司主動撤控,兼提出和解願賠19萬元。而擔任義務救護員的80後設計師洪子健,前年龍和道清場時遭警棍扑頭,視力只餘七成。

此外,亦有市民被控案件爆出警員證供失實,其中17歲少年何柏熙被控在旺角打警員,辯方一早向律政司披露現場片段顯示少年沒襲警,但律政司仍繼續檢控。裁判官裁定少年脫罪,並炮轟出庭作供的警員劉錦榮證供失實,建議轉介至投訴警察科跟進。警方昨回覆稱已作調查。
■記者楊家樂、歐陽聯發、勞東來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782

荔枝角收押所日子這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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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成沙展稱「以前唔係咁」
曾健超:警民信任非靠假象



曾健超在當日被暗角打鑊現場受訪,指七警案傷害的不止他一人,而是整個法治社會和警隊。李錦鏵攝

【七警罪成】
【本報訊】「憑自我,硬漢子,夾錢打官司」。3年前七警落鑊,有網民二次創作惡搞歌揶揄,直到今天,警民關係未見改善,揶揄警隊的作品越出越多,最新貼堂作品要數「休班警對當更警系列」。在七警案有裁決之前再言警民關係,被告之一、警長白榮斌稱「以前唔係咁㗎」。另外一名主角曾健超則說越來越多警隊醜惡一面被揭發,「市民唔係儍㗎」,警民之間的信任不能靠假象,「唔係打條呔靚靚仔仔就得」。
記者:歐陽聯發 陸羽平

裁決前夕,記者上門找警長白榮斌訪問,他起初尚算友善,對記者提問表示「無可奉告」,但當得悉是《蘋果》記者,即板起臉冷言:「我對你份報紙冇乜好感。」記者追問他如何看警民關係鬧翻,白榮斌表示「以前唔係咁㗎」,跟着便拂袖而去。

社工經歷見盡警濫權

案發後,曾健超頭頸有由硬物打擊造成的傷痕。資料圖片

警民關係舊日勝今天?事件另一主角曾健超認為,以往警民間的信任,可能建基於虛假印象上,例如警匪片、電視劇,「睇成龍《警察故事》覺得警察好型」。但隨着七警事件、朱經緯打人和休班警系列接力上演,「連中小學生都知道醜惡一面」,信任的基礎便有所改變。警隊出盡公關伎倆挽救警民關係,但曾健超不買賬,他認為「信任唔係打條呔,擺個紙板公仔出嚟,靚靚仔仔就得」。一個好形象,實在不夠彌補10個壞印象。

「我唔憎警察,不過我見得太多唔同類嘅警察」。曾健超說的是10年外展社工的體驗,接觸不少邊青個案,亦看盡警察濫權。他憶述有一次警察帶隊入機舖查身份證,明明已經對一名少年搜了身,但仍叫他「除咗對鞋,舉高自己對鞋,好似罰企咁」,查完身份證又丟落地下,完全無必要地羞辱該青年。自從他成為暗角事件主角後,不時會遇到警察「怒睥」或指指點點挑釁,甚至有警察罵他「仆街」。種種經歷令曾健超直言「我對做呢份工(警察)嘅人冇乜期望」。

稱案件傷害社會及警隊


曾健超向記者展示背部傷勢。資料圖片

記者問他憎七警嗎?曾健超沉默了一會,說「唔係憎嗰啲厭惡……我係心涼,見到佢哋今時今日所有嘅嘢」。警棍在他身上造成的傷痕已癒,但曾健超覺得,七警案傷害的不止他一人,而是整個法治社會和警隊,所以若要說原諒,「佢過嚟講句sorry我都會原諒」,但更大的問題是「香港市民原唔原諒佢哋」。要講修補關係,從來不是一方說了算。

七警案無論結果如何,都足以牽動港人神經。若七警全部入罪,他會感到鬆一口氣,放下壓力和責任,讓生活重回正軌。對公民社會而言,亦是一場小勝,畢竟「我哋輸得太多次,一次又一次」,叫小鳳姐出場,可為公民社會打打氣。

但若結局往另一端走,七警只有少數被定罪,甚至全部無罪?曾健超一臉嚴肅,他指若問題不能透過律政司上訴,或者抗爭渠道解決,就要考慮人身安全,「若果黑警贏,佢哋氣燄會更加大,我可以預視到將來行街都會被欺凌……如果咁樣都走得甩,唔知香港會變成點」。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14

林鄭:警情緒達爆炸點可諒解


林鄭月娥

【本報訊】特首選舉4名主要參選人中,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對七警被判有罪感難過,相信他們也是出於一時之氣,希望法庭輕判;另一參選人林鄭月娥尊重法庭裁判,又指近年社會撕裂令警隊製造很大壓力,有時發生衝突或有情緒反應是可諒解。

葉劉稱尊重法庭對七警的裁決,她亦為七警難過,「我相信佢哋都係一時氣憤㗎啫」,指佔中時警務人員與市民有衝突,雙方積下很多怨氣,「呢啲警務人員都係比較年輕,或者係未處理過呢啲公眾秩序事件,缺乏經驗啦,我相信佢哋純粹出於一時之氣嘅啫」,又希望法庭盡量輕判,因七警將喪失長俸及工作。

胡官:壓力下亦不應犯錯

林鄭昨早出席商台節目時稱,她尊重法庭裁判,又指近年社會撕裂,為警隊做成很大壓力,特別是佔中令警員情緒達到爆炸點,警員有情緒反應是可諒解;又強調不可因一次事件就說每次警察被罵都是對,在絕大部份情況下,警察在發生這些事件時,都可能是受害的一方,最重要對機制有信心,若市民有不滿就提出,應用司法程序解決。

另一參選人胡國興表示,法庭判決是公正,有人會在壓力下犯錯,但香港警隊是一支優秀專業的隊伍,即使承受壓力亦不應犯錯,但他不評論法庭判決。曾俊華回應七警案時表示,「我哋係尊重法庭嗰個決定」。
■記者林俊謙、呂浩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17

民陣:前線警仇視社運人
關係難修好



曾偉雄在2014年佔領期間,向同袍高呼:「你哋冇做錯到!」

【本報訊】七警昨日案終於有判決,但是自佔領運動至今,警民關係跌至谷底。警方年多前成立facebook專頁試圖重建關係,但每次發文網民均送上大量「嬲」作回應,年初新招募海報更遭恥笑是「賊捉兵」。民陣認為前線警員仇視參加社運市民,傾向以武服眾,令警民關係始終未能修好。

警民關係轉捩點始於2014年9.28當日警方發射87枚催淚彈驅散群眾,及至清場時警員被指濫用武力,其中警司朱經緯涉旺角棍襲途人至今仍未被起訴,破壞警民互信,尤其是年輕一代的信任,「黑警」之名亦不脛而走。

傾向以武服眾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前「一哥」曾偉雄曾指同袍「冇做錯到」,鷹派形象鮮明。相反,其繼任者盧偉聰則較少發表惹火言論,警隊前年更成立facebook專頁,試圖以社交網絡重建形象。惟無論是發表貼文,抑或是拍攝短片,網民均一面倒負評,紛紛留下「嬲嬲」表情回應。
另外,今年初警隊舉行招募,宣傳海報中在軍裝警後奔跑的便衣警察更加被恥笑是賊人,變成似賊捉兵的感覺。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表示,警隊除了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之外,大部份前線警員當處理大眾群眾活動時,都抱有敵視態度,「睇唔到有誠意修補關係」。

區諾軒表示,警隊近年不斷增加人手及裝備,傾向以武服眾,官員亦無正視警民撕裂問題,令警民關係始終未能修好。
■記者佘錦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20

點滴:傳媒特大遮光罩影囚車



七警案裁決全城關注,一眾傳媒昨日為求拍低7名被告在還柙前的一刻,均增派人手拍攝載着7名被告的囚車。

有傳媒更加出動了直徑長如手前臂的特大遮光罩(圖),以防囚車的車窗反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5/19928924

點滴:七被告一反常態行側門



傳媒昨日清晨已到法庭外排隊取籌,司法機構預留36個記者席及96個公眾席全爆滿。

近早上9時,記者聚集於區院港灣道正門等候拍攝,豈料七警一反常態使用側門(圖),令記者一時疲於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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