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就七警罪成致信同袍 一哥盧偉聰:非常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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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七警罪成致信同袍
一哥盧偉聰:非常難過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向同袍發信,指就七警被裁定罪成感到非常難過,又稱與管理層「明白同事們的憂慮及失落感受」。

【本報訊】七警暗角打人罪成,法庭明日判刑,曾經矢言鏟除警隊「壞分子」的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致函全體警務人員,表示對裁決感到「非常難過」、「失落」,但信中未有提醒前線警員嚴守紀律,卻強調司法制度有上訴機制,警隊會「歇(竭)盡所能」向七警及其家屬提供一切可行援助。消息指,七名涉案警員明日會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外出。
記者:王家文 于健民

七名警員在佔領運動期間於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前日被法庭裁定襲擊罪成還柙,明日判刑。警隊「一哥」盧偉聰昨日去信全體警務人員,首次回應七警案的判決,他在信中安撫同袍,「相信各位同事和我一樣感到非常難過。我和管理層亦明白同事們的憂慮及失落感受」。

同袍探監:七警精神良好


盧偉聰

不過,盧偉聰在信件第二段開首明言,香港是法治之地,強調司法制度設上訴機制,警隊管理層與各職員協會會緊密聯繫,人事部會與有困難的同事及其家人保持溝通,「歇(竭)盡所能,務使向他們提供一切可行的援助」。盧偉聰在信末又指出,過去幾年同袍在紛亂環境下肩負維護法紀的責任,「大家都飽受壓力」,又寄語警隊上下在此困難時刻,「同心協力、謹守崗位」。

消息指,涉案七警已打算上訴,並會向法庭申請保釋外出。前日發聲明對七警案判決表示非常遺憾的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再致函會員,指昨聯同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和警務處人事科人員,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探望七警,「他們精神狀態良好」,並指已就案件與警隊管理層商討,「我向他們保證,若七位同事決定上訴,協會會盡一切努力,在各方面如法律上、經濟上提供全面協助」。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盧偉聰是警隊之首,理解需就七警案的判決安撫同袍的情緒,但在信中特別提到司法制度設上訴機制,「不禁令人感覺到,佢係咪唔服輸,又或者係認為法庭判錯」。他不諱言上訴機制是必然及受尊重的權利,更是人所共知,「但作為警隊之首,有冇必要喺現階段講呢啲說話呢?我覺得係有疑問」。

楊岳橋不猜度盧偉聰在信中是否暗指會助七警上訴,但認為現時警民關係仍撕裂,其言論無助修補關係,令仍對警方不信任的人更難以釋懷。

議員:只顧士氣不談紀律


毆打曾健超的七警前日被判罪成,由囚車押往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判刑。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盧偉聰在信中未有提醒前線警員要守紀律,「就算係執法者,都冇人能夠(凌駕)喺法律之上」。他指盧作為部門首長,有責任就事件警惕前線警員,守法是必須條件,不容害群之馬,「純粹係維護內部士氣,同埋嗰幾個(七警)違法行為,係相當唔理想」。

警方早前披露,去年涉及違法被捕的警務人員多達43人。盧偉聰本月初接受電台訪問時強調,絕不容忍及姑息警員違法行為,警隊上下都心痛惡絕,若有關行為屬實,必定會「鏟除這些壞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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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家屬探監疑獲優待


七警被關押在荔枝角收押所,因他們身份特殊,獲安排暫住獄中病房。陳善南攝

【本報訊】毆打曾健超的七名警務人員,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前晚初嘗第一夜鐵窗生活。消息稱,七警獲安排暫住獄中病房,表現平靜,昨獲准與探監家人見面。
據了解,七警因為身份特殊,暫時與其他囚犯隔開囚禁,獲懲教署安排暫住獄中病房,由於還柙犯人毋須工作,故他們相對清閒,可看電視及閱讀報紙打發時間,有懲教人員表示他們遵守獄中規矩,平靜地度過一晚。

除了病房有別之外,其他生活作息及飲食與其他囚犯無異,一般早上7時起床,第一日獄中早餐有牛肉或雞翼,之後可在病房活動,看電視或閱報,中午12時15分午飯時間,吃粥品餐包,之後可在病床上休息及自行活動,下午5時晚餐,有魚、豬肉配青菜。

市民指「打尖」兼超時

此外,市民陳小姐昨晨在荔枝角收押所等候探監,獲派籌第一批進入,惟踏正9時懲教人員叫籌,反而叫了排在她之後的七個相連號碼,七個家庭合共13名家屬,大都是中年女子,手持數袋物品,她懷疑該七個家庭就是七警家屬,並獲特別關照,不但「打尖」先探監,還逗留半小時,超出一般探監時限15分鐘。她批評有人獲特殊待遇,指懲教署做法不公。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為保障個人私隱,該署不會回應個別在囚者的個案,任何在囚者的均是公平和一致。

按照現時規定,還柙者可接受親友每日一次探訪,每次限時15分鐘,每次不得超過兩名探訪人士。另法律及其他公務探訪則不在此限。
■記者詹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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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辱官或藐視法庭


愛港之聲及珍惜群組約30名成員不滿法官判決,昨到高院門外示威。謝榮耀攝

【本報訊】七警罪成還柙候判,大批藍絲在網上發文表達不滿,指名道姓辱罵主審的外籍法官杜大衞「狗官」、「去死啦你」,更詛咒他全家「死絕」、「絕子絕孫」;導演高志森也有發表「狗官」言論。律政司昨稱,惡意攻擊法官可構成藐視法庭,會毫不猶豫轉介執法機構調查。

律政司表示,社會人士就法院裁決發表意見,必須尊重司法獨立,評論應是善意、持平和合理,任何言論應避免構成向法院或個別法官施壓,絕不容許惡意攻擊法官的行為。發言人稱,會毫不猶豫將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轉介執法機構調查,並展開相關的法律程序。

愛港之聲高院外示威

導演高志森前日在facebook發文指:「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分子。本土港獨暴徒縱火、打警察、破壞公物,狗官就輕判、甚至判無罪,實在偏頗至極。」其後他發文辯稱:「我以上有邊粒字係談論今天判的案件?有邊粒字係『藐視法庭』?」昨日他再留言指:「基本法哪一條是『不可以批評法官』的?」

此外,約30名愛港之聲和珍惜群組等成員昨到高等法院外示威,並發表公開信指「法官審判令裁決顛倒」。過往有反政府人士發表辱罵法官的言論,執法機關都迅速採取行動。2015年7月裁判官陳碧橋在反水貨客示威案中,判女示威者以胸襲警罪成後,網上出現疑恐嚇及攻擊其家人的言論,警方重案組接手調查後拘捕一涉案男子。
■記者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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