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梁與地勤通電話後 機管局免特首女提行李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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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攘近1小時】■梁唐青儀(左二)上月28日在離境大堂與機場及國泰職員「溝通」。讀者提供圖片

【我爸是梁特】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被指濫權,逼機管局幫幼女梁頌昕送行李入禁區。梁振英及特首夫人梁唐青儀和梁頌昕昨分別發聲明,否認在事件中使用特權,亦無向任何人施 壓。不過,聲明證實梁振英確有與航空公司職員通電話,亦間接證實其後梁頌昕未有按正常程序親自出禁區領回手提行李接受安檢,而獲航空公司職員代為將行李帶 入禁區。多名泛民議員表示,事件仍疑點重重,未能釋除梁振英以權謀私疑慮,要求立法會調查事件,傳召梁振英及其家人作供。
記者:謝明明 林俊謙

本 報前日下午4時許向特首辦查詢是次行李事件,梁振英及梁唐青儀和梁頌昕在事隔26小時後,終於分別發聲明回應,確認梁頌昕於事發當日進入機場禁區後發現手 提行李遺留在禁區外,要求機場保安及航空公司職員協助取回行李,適值梁振英「按習慣致電頌昕道別」時得知事件,並「正由她及太太處理」。

梁振英亦證實,曾用頌昕電話與協助她的航空公司職員了解,但他聲稱並無要求任何人「叫我梁特首」,他亦無與機管局人員接觸。

梁太及頌昕的聯合聲明更確認機管局及保安人員在禁區外發現涉事行李,經梁太核實為頌昕擁有後,行李經機場安檢後送回給頌昕。但聲明指梁太當日只是在離境大堂送機,並無進入機場禁區,亦無使用「特殊人員身份」。

議員斥聲明用語言偽術

不過,泛民議員指出,聲明未有解開事件疑點,特別是梁振英致電女兒前,梁太與女兒仍未解決行李事件,但當梁振英致電後,問題就解決,「即係話梁特呢個電話係事件中嘅關鍵」。

工黨議員李卓人質疑梁振英向航空公司職員「了解」,對職員來說很可能已是施壓,當中稱「行政長官」與機管局人員並無任何接觸,但可能有政府官員代為接觸機管局人員,亦無交代梁振英有否主動向職員透露自己是特首。

李卓人又認為梁太與頌昕聲明中指,行李經機場安檢後「送回給頌昕」,反映頌昕使用特權,「如果佢唔係梁振英個女,會咁好死送返入去畀佢?」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亦指出,聲明中指頌昕無向任何人表示她是特首女兒,「但佢將特首老竇電話交畀航空公司職員,對方又點會唔知佢嘅身份?」

公民黨議員陳家洛批評,梁振英和其家人的聲明,只是想藉語言偽術,製造羅生門效果,至今未交代梁頌昕為何繞過正常安檢程序,將遺失行李直送禁區。他認為梁振英今次是以權謀私,若不能釋除議員疑慮,「立法會應該提出彈劾議案,要求梁振英下台謝罪」。

建 制派亦認為梁振英處理今次事件有問題。自由黨議員田北俊批評梁振英做法不恰當,「如果我接到個女咁嘅電話,咪叫佢快快趣趣行番出去,經安檢後再返番入去 囉」,認為今次事件反映「個女又唔識做,個老竇又唔識做」。工聯會議員鄧家彪亦指今次不是「交通事件」,「我只可咁講,不以正己,何以正人?」

張炳良稱對事件「可能好憤怒」

機管局在本報查詢事件27小時後,於昨晚8時許發表聲明,指該局職員於當晚在機場離境大堂發現一件無人認領行李,獲機場保安公司及航空公司職員告知,行李已經得到物主認領,航空公司職員將該件行李通過安檢及帶入禁區交回物主,處理程序無違反一直以來保安程序。

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及民航處處長羅崇文昨早在梁振英未發聲明前,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被議員追問事件,他們多次重申機管局正了解事件。張在議員追問下,一度稱對今次事件「可能好憤怒」,又指「所有員工、所有公務員都唔會俾人當妹仔咁使」。

特首一家聲明重點

‧梁頌昕循一般乘客登機手續及通道離境,特首夫人到離境大堂送機,無進入禁區,亦無用「特殊人員身份」
‧頌昕進入禁區後發現遺留手提行李,向保安人員求助,要求取回遭拒絕,按對方建議向航空公司職員求助
‧頌昕無就遺留行李向特首求救,只是特首按習慣致電頌昕道別才得知事件,當時頌昕及特首夫人正處理
‧特首曾用頌昕手機向協助她的航空公司職員了解,若頌昕先離開香港,其後行李認領安排
‧機管局及保安人員在禁區外發現行李,經特首夫人核實為頌昕擁有,該行李經安檢後送回給頌昕
‧特首無要求任何人「叫我梁特首」,頌昕無向任何人表示她是特首女兒,特首夫婦及頌昕並無使用特權,亦無向人施壓

資料來源:行政長官聲明與行政長官太太及梁頌昕聲明
未解疑團

‧據國泰內部報告指,梁頌昕多次要求國泰職員代向機場保安公司(Avseco)領行李;但聲明稱梁向保安人員要求親自取回行李但被拒絕。按程序乘客須親身認領並再經安檢入禁區,若梁要求親自取回,理應不會被拒。
‧聲明稱行李「經機場安全檢查後送回給頌昕」,未有解釋為何行李毋須由梁親自認領,便可送回給梁。
‧國泰報告指經Avseco批准,行李由國泰職員送回給梁。Avseco基於甚麼理據准許?為何要由國泰職員送回?
‧聲明指當晚梁振英按習慣致電頌昕,從而得知女兒遺失行李,亦知道她與太太處理中。為何他仍要用女兒手機向航空公司職員了解?梁振英否認要求任何人「叫我梁特首」,但有否主動表露身份?
‧聲明指梁振英向航空公司職員了解若頌昕先離開香港,留下行李的認領安排。既然考慮女兒離港後認領行李,但為何最終行李要由國泰職員送給女兒?
‧聲明指梁振英無跟機管局人員接觸,也沒施壓。但有否政府官員代為接觸機管局?有否向航空公司施壓?

相關機構及部門回應

機管局
職員在離境大堂發現行李,獲機場保安公司及航空公司職員告知獲物主認領,航空公司職員領回行李及通過安檢帶入禁區交回物主,事件無違反機場保安程序

運房局
局長張炳良稱政府重視機場安全;作為公職人員,即使內心可能憤怒,亦要保持冷靜,他會確保公務員不被「當妹仔使」

民航處
處長羅崇文對事件沒有補充,正了解事件

保安局
非常重視機場航空保安,對於進入禁區旅客及物品,機管局會要求機場保安公司進行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安全檢查

資料來源:各機構及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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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促廉署查有否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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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昨早抵達特首辦,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涉嫌運用特權繞過機場的正常安檢程序,協助女兒把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由航空公司職員送入禁區。人民力量及社民連批評梁振英濫用權力,打擊政府公信力,兩政黨今日會到廉政公署作出投訴,要求立案調查梁有否濫用職權,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無收金錢利益也可定罪
身為特區之首不代表地位超然,同樣受法例監管,當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主要針對公職人員嚴重濫權行為。若公職人員在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明知或罔顧違法仍作出失當行為,即使不涉及受賄或獲取任何金錢利益,也可能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須負刑責。

身兼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門檻很高,需證明是嚴重的失當行為,並有刻意誤導之嫌。

大律師陸偉雄也指,公職人員是否行為失當,首要證明是嚴重過失或事件,並且當時是以公職人員正執行公務,而今次事件中可算是梁振英家庭的私事。但他質疑,為何事件中當局批准毋須當事人親自認領行李並經安檢,指當局必須交代理據,過程中是否有人施壓,「咁就係不當」。
■記者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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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報告 梁太不同意正規安檢
職員致歉 事件擾攘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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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昨早乘車抵達特首辦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我爸是梁特】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涉嫌向航空公司施壓,協助女兒梁頌昕把遺留在禁區外的手提行李,繞過正規安檢程序,由職員代為送到登機閘口,梁唐青儀表明對機場人員處理 手法不滿。梁太與梁頌昕昨晚發聲明,事發當日頌昕曾向機場保安人員要求「親自」取回行李遭拒。但《蘋果》取得國泰航空內部報告,指梁頌昕多次要求航空公司 職員代為領取行李及送抵登機閘口,並以「趕不切」及「不想浪費時間」為由,拒絕重新辦理出入境手續。最終事件擾攘50分鐘。
記者:王家文

梁 頌昕上月28日凌晨乘坐國泰航空CX872由香港飛往美國三藩市,27日晚辦理出境後發現遺留一件手提行李在禁區外。按正常程序,乘客需親身認領遺失的行 李,再重新辦理出入境手續及安檢,才可帶同有關行李上機。但梁頌昕昨發聲明稱,「當時向機場保安人員求助,要求親自取回,但被保安人員拒絕」。

指頌昕主動促國泰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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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取得國泰航空兩份內部報告,由涉事的相關職員匯報事件。據報告指,27日晚梁頌昕向國泰職員求助,稱遺留了一件黑色手提袋,曾要求機場保安公司 (Avseco)領回但被拒,雙方擾攘超過20分鐘。梁多次要求國泰職員從Avseco取回行李並送抵登機閘口給她(Ms Leung ask us many time to claim her bag on behalf of her from Avseco to boarding gate)。

報告又披露,當時梁頌昕向國泰職員解釋,因恐趕不切登機,以及不想浪費時間重新辦理出入境手續(she did not want to waste time about to through arrival imm.),故要求代領。據了解,其間梁頌昕致電父親梁振英,並把電話交給有關職員;梁振英昨在聲明中也承認曾透過女兒手機「向協助她的航空職員了解」。

據 國泰另一份內部報告,當時Avseco發現懷疑梁頌昕遺留的行李,行李牌標示「CY Leung」。在禁區外的梁母梁唐青儀確認行李屬女兒所有,當時國泰職員解釋,因機管局失物認領部門人員未到場,Avseco不允許航空公司職員或梁太領 回。惟梁太強烈要求要把行李送回給女兒(Mrs Leung urged her daughter must be on board with this bag)。

行李經Avseco核實後交還梁太,但梁太指沒人幫她把行李送到登機閘口。由於南面離境大堂已關閉,一名國泰職員取 得Avseco當值經理准許後,經北面離境大堂把梁頌昕遺失的行李直送登機閘口。但梁太及梁頌昕的聲明中,沒交代由誰把行李送進禁區,僅稱:「該行李經機 場安全檢查後送回給頌昕」。

國泰報告又指,Avseco職員努力向梁太解釋正規程序,必須由事主認領並重新經安檢,但梁不太同意;國泰職 員則不斷致歉,最後梁太向職員致謝後離開。不過,有當時身處現場的讀者向《蘋果》爆料指,當時戴口罩的梁太在機場離境大堂,跟至少兩名機場職員及兩名國泰 職員「溝通」接近1小時,「都嘈咗一段時間」,其後梁太激動離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08/19562763

涉事職員或違例 成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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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承認曾向國泰員工了解情況。

【本報訊】有熟悉航空保安法例的業界及法律界人士指,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要求航空公司職員代為將手提行李帶入禁區,有違規之嫌。涉事航空公司職員或已涉嫌觸犯法例,成代罪羔羊。

保安局長才可行使酌情權

任 職民航機師的公民黨成員譚文豪指,據《航空保安條例》,任何登機人士如有手提行李都必須隨身及接受安檢,只有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涉及的外交使節或 元首,及港府列明的特殊人物(一般是高官)等這兩類人可獲豁免。據知只有保安局局長才可行使酌情權。他又稱在美國911事件後,如航機發現有未經正常安檢 等可疑行李,航機落地的機場會視乎需要,要求航機在最近機場降落,重新安檢所有行李。

本身是法律界人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指,協助梁頌 昕將行李由離境大堂帶入禁區的航空公司職員或已涉嫌觸犯法例。根據《航空保安條例》規定,任何違反機場保安規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萬及囚兩年。國泰 航空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黎玉嬋亦質疑事件中保安公司未有嚴格遵守安檢守則,卻要由航空公司職員代領失物入禁區,有卸責之嫌,甚至有機會令航空公司職員成代 罪羔羊。

另有人就今次事件到美國白宮「We the People」網站聯署,稱有香港官員計劃修改機場規定,容許繞過安檢,或方便恐怖分子經香港轉運武器到美國境,要求美國政府將香港旅客視為潛在恐怖分子,截稿前已有數十人參與聯署。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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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特首夫人
一個叫龍蝦 一個外號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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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夫人唐青儀與前特首董建華夫人趙洪娉一樣,經常因行為及言論失當而出醜。唐青儀涉嫌在機場濫用特權,而董趙洪娉亦曾被傳在乘搭飛機時自恃是特首夫人,下令空姐將較寬敞的A1位讓給她,更質問「你知唔知我係邊個?」她亦從此獲得A1外號。

公開發言惹爭議

唐青儀外號則是「龍蝦」,事緣她有一次出席公開活動,身穿一條鮮紅長裙加長身鮮紅外套,更配以疑似紮馬動作來拍照,被網民嘲笑是人形龍蝦。而董太在2003年沙士期間身穿全副防護裝探訪牛頭角下邨,被公眾譏笑她穿着有如幪面超人,「做show」不知基層疾苦。

兩 人亦曾因公開發言而引起爭議。唐青儀前年因不滿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在報章評論梁齊昕自殘,在一次公開活動發炮狂轟蔡子強「淺薄、無知,而且 冷血、涼薄」,又指當得悉蔡是大學講師時,「我不禁倒抽一口涼氣」。董太在2003年出席一次清潔活動時,亦曾向在場青年訓話,批評「香港人最叻就係 complain、complain、complain」。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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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倡機管局修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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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倡機管局修例。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被指濫權,使幼女梁頌昕遺留在機場離境大堂的手提行李可「人肉速遞」入禁區,不少挺梁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均不肯表態,身兼行會成員的民建聯 葉國謙更稱,事件反映機管局有關安排有檢討空間,反建議應改為容許已過關市民,不用再經出入境手續取回遺留行李,指有關做法更加「利民」。

民建聯成員促梁特交代

昨日多名建制派議員被追問事件時,都不肯回應,身兼機管局董事會成員、行會成員的經民聯林健鋒,以及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經民聯議員盧偉國,均以不清楚事件為由,拒絕評論。

本身是立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的葉國謙認為,梁振英要公開澄清事件,但指現行安檢安排有需要檢討,倡機管局應容許已過關市民,可不用再經出入境手續,取回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令安檢更加「利民」,「失魂魚」不用因此錯失登機機會。

另一個機管局董事會成員、民建聯何俊賢稱未清楚事件來龍去脈,認為梁特須盡快交代,若涉及有人越權行使「特權」就不能單純由機管局處理,「政治問題就要政治解決」。

他關注一旦有職員替旅客將行李帶入禁區後發生事故,應由誰人問責。又指任何機制都應以人為本,認為機管局亦要考慮如何幫助大意遺留行李的旅客,但他認同現時的處理機制暫可接受。
■記者陳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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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倘保梁 勢影響立會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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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泛民中人指,若建制派保梁振英,勢影響立法會影情。

【拆局]
特 首梁振英發聲明,否認有用特權令女兒梁頌昕可不經正規安檢程序,取回遺留在禁區外手提行李,但有泛民議員直言,聲明不單無助消除疑問,反而證明梁氏夫婦確 有介入事件、梁女兒真的不按程序取回行李,「變相畀子彈泛民追究落去,可以一直打到去9月立會選舉」,更笑言「又要建制派幫佢頂多隻黑鑊」。

泛民誓於答問大會追究

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均指聲明「根本係自己掘個窿埋自己」,因聲明變相確定了事件中三個關鍵事實:梁特及梁太確有插手事件;梁振英知悉事件後,有和負責處理的航空公司職員對話;對話後梁頌昕即可不按程序取回禁區外手提行李。

有 泛民議員直言,梁雖否認有利用特權和施壓,但他作為特首,一旦介入事件,而女兒又可不按程序取回行李,已足夠令泛民議員追究下去,「當你直接介入同職員對 話,你究竟講咗乜、有冇令人感到壓力先係重要,好似聲明話你冇叫人叫你做梁特首,我點知係咪人哋叫你梁生,你答人『我係梁特首』,聽嗰個已經好大壓力」。

另 一泛民稱因梁聲明變相承認頌昕是不按程序取回行李,當中涉及機場保安,泛民立會議員一定追究,「嚟緊仲有特首答問大會,且涉及梁個人,泛民一定追究」,他 估計建制縱使不情願也要力保梁,「要保梁就預咗畀泛民追殺到9月立會選舉;唔保,泛民就可以一直打梁振英下台呢隻牌,到年底選委會選舉,建制派一樣死」
■記者莫劍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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