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推銷網絡23條耗150萬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03/1955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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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全斥當局臨急以廣告戰圖製造輿論逼泛民通過網絡23條,最終失敗而回。

【本報訊】港府在一片爭議聲中,終撤回俗稱網絡23條的《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昨日立法會文件透露港府去年12月起花了約150萬元密集式登廣告作推銷,網絡媒體約佔一半。

於高登及fb登廣告

有 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做法倒行逆施,不向巿民詳細解釋條例反在二讀期間臨急以廣告戰,圖製造輿論逼泛民通過條例,終失敗而回。商經局答覆議員指出,去年12 月9日至3月2日共花148.6萬元在網上討論區及報章刊登廣告,內容包括澄清有關條例草案的誤解、條例事實與真相、呼籲立法會議員及時通過草案等。有關 廣告除刊登在傳統媒體外,還有雅虎、高登、facebook等媒體。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則批評商經局就網絡23條無論諮詢政府內部或巿民均嚴重不足。
■記者蔡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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