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

證據不足 騷亂案10人撤控 林淳軒斥濫捕 擬向監警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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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撤控罪】
■前學民成員林淳軒昨批評警方未有充份搜證便濫捕多人。何頴賢攝

【旺角騷亂】
【本 報訊】大年初一深夜發生的旺角騷亂案,共有51人被落案起訴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其中43人昨再次提堂,當中10人因證據不足,獲控方撤銷暴動或非法集結 罪,包括2月在機場離境時被高調拘捕的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林批評多人獲撤控反映警方濫捕情況嚴重,認為警方未有充份搜證,不排除向監警會投訴。
記者:歐陽聯發

其餘33名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及美國隊長容偉業暫仍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月10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各被告准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包括遵守禁足令。

梁天琦黃台仰將赴達賴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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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林淳軒外,獲撤銷暴動罪的被告還包括《學苑》總編輯顧博謙、黎文浚、何肇彰、陳冠錡、王世杰、莫柏軒、張展滔及一名15歲少年。另一女被告譚曉彤則獲撤銷 非法集結罪。控方於庭上稱翻看警方片段後,雖顯示各被告事發時確在現場,惟沒足夠證據證明各人參與非法集結或作暴動行為,考慮整體證據後,認為無合理定罪 機會,故撤銷相關控罪。

裁判官批准顧博謙及林淳軒申請訟費,顧表示兩次提堂約花8萬元律師費,林則指原定與家人到台北遊行,結果在機場被 捕,希望取回浪費了的機票及酒店錢。林淳軒其後表示撤控是還他清白,對此感到高興。他認為近四分一人撤控,反映警方未有充份搜證便進行拘捕,令多人於年初 二及初三無辜被羈留48小時,批評事件屬政治拘捕,警方亦涉濫捕,徵詢意見後不排除向監警會投訴。

本民前梁天琦直指警方當日「見人就拉」拘捕大批人士,他舉例顧博謙當晚以校園記者身份作現場記錄卻被捕,估計案件下月提堂時將有更多被告因證據不足獲撤控,又透露本月28日將與黃台仰同赴印度達賴喇嘛寓所出席第11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擔任講者談及港人情況。

律政司回覆查詢指,警方決定應否進行拘捕與否,與律政司最終應否提出或繼續檢控標準不同。警方只要有真正和合理懷疑便有權拘捕涉案人士,律政司則須考慮證據是否足以達致合理定罪。

另外,保衛香港運動和珍惜群組共約30名成員昨提堂時在九龍城法院門外示威,要求法官嚴懲暴徒。當梁天琦、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四眼哥哥」鄭錦滿等人到庭旁聽時,一眾示威人士情緒最激動。
案件編號:KCCC504-540、574、575、610、619、620、700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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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被辱罵 遭拒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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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淳軒在騷亂當日面對警員高舉雙手。

【本 報訊】前學民思潮成員、就讀中大神學院的林淳軒昨獲撤銷暴動罪。林稱現在如釋重負,當初得悉暴動罪可判監10年時感被冤枉及壓力很大,不時胡思亂想,若要 坐牢10年如何消磨,不知「睇聖經定減肥好」。他又指案件提堂後曾被路人認出當街喝罵,亦有司機拉低車窗用粗口「問候」,及曾被的士拒載。

因被捕未能赴台旅遊

據悉控方提出的指控是指林於旺角騷亂當晚在人群中叫囂挑釁,並號召「我哋一齊向前衝,撞死呢班差佬」,人群隨即衝擊警方防線。林昨在庭外重申,當日只為支持小販而到現場,還買了票準備看電影,沒破壞社會安寧,質疑警方濫捕及政治檢控。

林 於年初三原計劃與家人赴台灣旅遊,逗留6日5夜,惟過關時他過不了E道,櫃枱職員告訴他警察有事找他,他遂被捕。警方後來未取得搜令下押林回家搜屋。林說 不想取消計劃已久的行程,叫家人繼續旅遊,但林母出於擔心提早回港。林說母親一向支持他參加社運,他首次參加七一遊行花了6小時,回家時母親為他「雪定汽 水」及作鼓勵;如今雨過天青,希望「食餐團聚飯」。
■記者歐陽聯發、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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