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23條立法 特首:無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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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稱23條立法是港府的憲制責任,但當局沒有時間。
何家達


【本 報訊】內地「護法」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藉闖軍營事件發難,促港府盡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不過其言論未獲港府和建制派人士接納,包括特首梁振英 在內特區政府高層稱,現時沒有立法時間表、亦非優先處理工作。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更認為,本屆政府要處理的事繁多,應留待下一屆政府處理23條立法。

建制派指無逼切性
梁 振英昨回應王振民言論時稱,23條立法是港府的憲制責任,但當局現時「沒有計劃、沒有時間表進行23條立法」。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到中環落區派發政改宣傳 單張後亦指,當局「不會遺忘」23條立法這憲制責任,但由於現屆政府有很多其他工作要處理,故此要有優先次序,當局會先將資源和時間放在其他工作,待適當 時候才立法;被問到是否23條立法才能處理闖軍營事件時,他更表明現有法律已可處理。

行會成員新民黨葉劉淑儀亦稱,現屆政府首要工作是通 過政改,相信當局「唔會有足夠資源精力去處理呢個問題(23條立法)」。不過曾硬銷23條的葉劉亦指,本港遲遲未能落實立法,令中央失望及影響中央對香港 的信任,希望「本屆政府可以成功處理政改,邁向特首普選時,之後就可以處理23條」。
另一行會成員鄭耀棠則指,不可以因個別人士的行為就要為23條立法,現時亦無逼切性,他說:「遲早我哋都要立法,但係我覺得要水到渠成,水到渠成就係香港人對國家民族觀念提升,適當嘅時候就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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