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

社運小辣椒重判更生 最長九個月 判決被指匪夷所思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20/18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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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嚴敏華遭還柙21日後,昨被判入更生中心服刑。李家皓攝

【本 報訊】社民連女成員、「社運小辣椒」嚴敏華於去年7.1遊行,在維園外馬路示威時咬傷一名女警長左臂,早前被判襲警罪成。裁判官將嚴還柙21日後,昨判她 入更生中心,並拒絕讓她保釋等候上訴。嚴隨即被押走,最長可囚禁九個月。有支持者指昨日是「司法最黑暗一日」,長毛梁國雄認為判刑過重,是「匪夷所思」。
記者:李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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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梁國雄等人於判刑後,在庭外高呼「釋放嚴敏華」。陳奕釗攝

更生中心囚禁期最短三個月,最長九個月,服刑後還需接受一年監管。雖然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更生中心適合問題青少年入住,被告嚴敏華(20歲)初犯、家庭背景及行為均良好,判她入住更生中心是浪費資源,但裁判官未有理會。

辯方指嚴被還柙了21日,已受嚴重教訓,日後參與社會運動時,會保持和平及理性,重犯機會不高。當日因警方封路措施不善,人多擠逼,嚴因一時憤怒才企圖衝過封鎖線,做法或過激,但屬「後生女處理問題手法未盡理想」,她一直循規蹈矩,為爭取民主人權及社會公義發聲。

感化官不建議判嚴接受社會服務令,辯方指因她堅持不認罪,認為不需透過履行社會服務令來彌補過失。

並非童黨 判刑無理

裁判官黃汝榮聽畢求情後並沒多言,直接判嚴入更生中心。嚴對判決表現冷靜,但20多名到庭支持她的親友及社民連成員,則非常不滿,部份人趁離開法庭時,低聲罵「好垃圾」、「返大陸做官啦」。嚴父昨亦有到庭,判刑後在法院外一臉茫然,梁國雄說會助嚴聘請律師申請上訴。

梁 國雄指今次「睇唔到法庭嘅公正」,認為嚴屬初犯兼家庭背景良好,並非童黨亦沒不良嗜好,沒理由如此重判。他又指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等三人早上欲前來聲援, 但被指參與非法集結遭警方拘捕,另黃毓民等人亦正在另一法庭受審。梁不欲以「司法最黑暗一日」來形容昨天,但指昨日是「非常核突嘅日子」。

支 持者在法院外高呼「我有權示威」及「釋放嚴敏華」口號。保衞香港自由聯盟成員韓連山對政府、警方及法庭,表示高度遺憾及憤怒,指年輕人為公義示威而發生類 似衝突,在世界各地時有發生,今次反映政府選擇性打壓示威者。曾因反革命罪遭內地監禁11年的社運人士劉山青亦指「今次係好嚴厲嘅判決」。

案件編號:ESCC4568/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20/18170729

倘判監應可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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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還 柙21日後,襲警罪成的嚴敏華昨被判入更生中心,要再被關押三個月至半年。有熟悉感化程序的社工直言,判決明顯有政治成份,更可怕是,更生中心有「改造」 青少年的成份,一般只會把離家出走、街頭打交、傷人的青少年判入內,今次把一個社運人士判入內予以「改造」,是開了壞先例。

該社工指出,另一問題是,若將嚴敏華判入監獄,一般的判刑約一個月,扣除她已被還柙的日子,應可當庭釋放;但判入更生中心,並不能將還柙的日子扣減。「衰啲諗,有人想玩佢囉!」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表示,今次明顯重判,過去襲警罪成,一般是判監兩個月,但判入更新中心,一般為期三個月至半年,獲釋後還要接受一年監察。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20/18170731

示威一日 吳文遠被控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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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去年4月1日遊行後,被警方控以三宗非法集結罪。

【本 報訊】秋後算賬,越演越烈。警方昨上門拘捕三名去年4月1日遊行後於中聯辦外集會的社運人士,並控以非法集結罪,其中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的控罪達三宗,下 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佢話我同一日喺不同時段都有非法集結,其實係想提高我入罪嘅可能性,一條唔得就第二條」。

警方明言將繼續向其餘五名涉案者展開拘捕及檢控行動,民陣批評警方過往多次遊行安排不當,釀成警民衝突,卻將責任推給示威者。

另有兩社運人士被控

吳 文遠與另一被捕黨友黃浩銘,將於下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民間電台成員張錦雄昨拒絕接受警方保釋,隨即被正式落案,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指警方 需時找出其他涉案人士,裁判官一度質疑案件發生已久,為何仍在調查。38歲報稱社工的張錦雄暫毋須答辯,准以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再審。

吳 文遠則被指在同一日三個不同時段集結,被控以三宗非法集結罪,他批評梁振英政府藉律政司攻擊社民連,「佢哋會毫不留手打擊異己,大至非法集結罪,細至交通 條例都會用上……印證咗劉夢熊喺雜誌所講嘅敵我矛盾,(梁)視我哋如敵人,要將我哋置諸死地」。他和黃浩銘昨均以300元保釋,黃指事件是好教材,「話畀 大家聽咩叫政治打壓」。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批評警方秋後算賬,又指過去多次警民衝突主因是警方安排不當,「但係佢哋完全唔反省,反而對示 威者進行檢控,諉過於人,將安排失當嘅責任推落示威者到,好可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24/18175304

嚴敏華:未接受襲警枉判

【本報訊】社民連成員嚴敏華1月29日被判襲警罪成,遭重判入更生中心服刑無期後,日前透過信件向支持者交代近況。

當挺直腰桿公民不易

嚴敏華信中表示,至今心理上仍未接受到今次枉判,又指懲教所主任向她表示一旦上訴,「日後所判刑期肯定有增無減」。但嚴表明即使上訴面臨風險,她仍願意承擔,「不是因為我偉大,而是我不能想像我們的社會是這樣」。

嚴敏華本月19日發信給各界好友,開首即對眾多支持者到法庭旁聽表示驚喜振奮,呼籲各方好友給予其家人支持,因她相信家人今次受到打擊,比遭重判的自己更大。

嚴敏華信中批評,現時法律不過是統治者用來欺凌打壓的工具,「所有反對權貴的異見聲音,激進的,就被巧立名目的控罪控制數目;溫和的,就接律師信接到手軟」,她希望其遭遇不會令日後加入抗爭的人減少,坦言「在只有蟻民的社會,當挺直腰桿的公民不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28/18179473

 小辣椒保釋等上訴 繼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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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敏華表示,不會放棄社運,但日後會更小心。謝榮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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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能暫獲自由,嚴敏華父親激動流淚。

【本 報訊】小辣椒暫獲自由。去年7.1遊行期間,被指咬傷女警的社民連成員嚴敏華,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當庭申請保釋被拒,昨獲高院批准以 5,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她離開法庭時表示不會放棄社運,但日後會更小心,又感謝家人支持,「雖然我哋係經歷咗一啲痛楚,但我同我屋企人都唔會後 悔」。

須交出旅遊證件

20歲的嚴敏華去年7.1遊行期間,不滿在維園停留 多時未能出發,嘗試開路,與警員糾纏期間,被指咬傷一名女警,上月29日被裁定襲警罪成。高院法官湯寶臣昨表示考慮到被告的背景,以及還柙等候上訴時間或 較判刑更長,准她以5,000元保釋,同時須交出旅遊證件,逢周二、五到警署報到。

嚴敏華昨離開法庭後與父親相擁,又即時致電母親報平 安。她坦言案件未完,心情戰戰兢兢,明白日後的抗爭路將更艱難,「多謝佢哋(家人)嘅支持,同埋20年嚟嘅養育,唔係我屋企人嘅引導,我都唔會去參與政治 同埋投身社會,所以我好感謝佢哋,令我成為一個公民……相信我同我嘅家人都會無怨無悔,雖然我哋係經歷咗一啲痛楚,但我同我屋企人都唔會後悔。」

「失去自由難受」

她 又表示會繼續參與社運,但會較過往小心,暫時不會參與衝路,又勸參與社運的朋友要有心理準備,「失去自由嘅感覺,可能會比佢哋想像中難受,所以希望嗰啲朋 友要小心啲,有心理準備嘅話,要再衡量一下自己同家人,當然我歡迎更加多願意犧牲嘅人啦」。她坦言獄中生活處處受限制,但相信社運人士意志堅定,可以承 受。

其父則表示不會阻止女兒參與社運,「呢樣係佢最想做嘅嘢,我哋尊重佢」。

連日來為女友奔波的阿Tim得悉成功保釋,直言心情「鬆一鬆」,因懲教署一直未能安排他探訪,他五周未有與嚴見面,只靠書信聯繫,二人不會因此放棄參與社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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