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

六年內 港26幢歷史建築不保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20/18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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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獲政府建議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的元朗新圍村60號屋,等不及古諮會通過評級,已被改建為違規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資料圖片

【本 報訊】政府於2007年公佈1,444幢建議評級的歷史建築物,事隔六年至今只有931幢獲古物諮詢委員會通過評級,名單上有26幢建築因等不及評級被通 過,已被拆卸或嚴重改建,結果被古諮會評為文物價值已大大減低,建議不予以任何評級,包括被改建為違規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的元朗新圍村60號大屋。

根據古諮會文件,因被拆卸或大幅度改建而被建議不獲任何評級的26幢建築物中,有19幢本身已被建議評為二級或三級歷史建築物,例如約於1920年興建的深水埗鴨寮街187號,以及於1918年或以前興建的大澳吉慶後街23號等。

政府漠視民意

上述26幢建築物中,還包括已被改建為違規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此屋約於1930年興建。協助新圍村居民反對明月山違規經營的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表示,60號屋本為具嶺南建築風格的老屋,但兩年多前被人改建。

謝說,當時他與部份新圍村村民曾去信古蹟辦及特首辦,投訴有人將歷史建築改為骨灰龕,只獲承諾會密切留意,「但最後都係變咗做骨灰龕,仲要冇埋個評級,好荒謬!」他批評,港府現時對歷史建築保育不足,屬於二或三級的歷史建築經常被拆。

價值低無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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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山

古 諮會文件則指出,政府設有內部機制監察法定古蹟、暫定古蹟、已評級或擬議評級的歷史建築物的任何拆卸或改建工程,一旦接獲通知,指某幢私人擁有的古蹟或已 評級歷史建築物有拆卸或重建計劃,會聯絡有關業主,探討保育方案。該26幢被拆卸或大幅改建的建築,因文物價值已大大減低,評審小組認為沒有足夠理由予以 任何評級。

此外,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文件顯示,當局已於去年5月,就終審法院搬遷至舊立法會大樓工程計劃對文物影響的評估報告,諮詢古諮會,並於去年7月獲得同意。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該計劃所需費用為4.636億元,每年經常開支預算為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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