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 星期三

律政中心縱火被擒 破產男護:以死鳴冤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801/20465792

律政中心縱火被擒
破產男護:以死鳴冤



一名男子在律政中心掟天拿水樽圖縱火,現場遺下男子的布袋,地上佈滿玻璃碎。讀者提供圖片

【本報訊】74歲醫管局退休男護士10多年前不滿政府因其破產而暫緩發放長俸,曾恐嚇要放火燒死兩名破產管理主任,2009年被判感化一年。他昨午手持兩支天拿水闖進中環律政中心東翼6樓辦公室大叫「我想死!」然後掟漽其中一支天拿水,企圖點火「一鑊熟」,幸保安員及時制止及撲熄火種。警方在疑犯身上撿獲一張「以死鳴冤」字條,他手部燒傷事後獲安排送院,警方暫列企圖縱火案處理,交中區警區重案組調查其犯案動機。
記者:鄭大康 黎家駒

企圖縱火的疑犯鄭根容(74歲),曾在醫管局任職註冊護士33年,1999年12月退休,惟其後沉迷賭博,欠下約40萬元債務,2003年5月申請破產,至2007年5月自動解除破產令。


律政中心昨發生縱火案。


律政司長鄭若驊昨離開律政中心時未有回應事件。李潤芳攝

曾恐嚇破管署主任

根據法庭資料,鄭當年因不滿每月獲發放的1.3萬元長俸金,被減至每月5,000元以償還債務,否則延長破產期及坐監,2007年6月入稟指控破產管理署一名主任及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聲稱導致一家五口經濟拮据,子女無錢交學費輟學,他亦因此精神崩潰入院,向有關人士索償100萬元。

至2008年2月4日,鄭向公務員事務局發電郵稱「做啲損人不利己嘅事,恐傷及無辜,可能有人要入土浩園」。他同月22日再向兩名負責其個案的破管署主任發匿名信,更提及入境處縱火案,揚言要燒死兩人,其後落網及被控。鄭2009年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3項刑事恐嚇罪,判感化一年,並需接受心理及精神科治療。

保安阻止撲熄火種



案發現場位於中區下亞厘畢道律政中心,昨午3時許,鄭手持一個紅白間條布袋進入上址,聲稱要前往東座6樓的司法機構民事法律科,上址包括民事訴訟部門的接待處及文件收發地方,當他乘升降機至上址接待處時,突從袋內取出一個紅色膠袋,然後拿出兩樽盛載天拿水的啤酒樽。

消息指,鄭掟出其中一支天拿水在地碎裂,揚言「我想死!」然後企圖點火,一名28歲姓吳保安見狀立即撲前,阻止鄭再有進一步行動及撲熄火種,同時報警處理。警員到場搜查,在鄭的身上撿獲一張字條,內容大致是要「以死鳴冤」,鄭手部燒傷,事後獲送往瑪麗醫院治理,並涉嫌企圖縱火被捕扣查,交中區重案組跟進。

律政中心前身是中區政府合署,分東座、中座及西座,3幢大樓均為戰後樓宇,分別在50年代落成。殖民地時期曾經是布政司署、行政局及立法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行政會議及主要辦公大樓,象徵殖民時代最高權力所在。政總2011年遷往添馬艦新政總,中區政府合署建築群在2012年被古諮會評為香港一級歷史建築。建築群重新復修為律政司辦公室,而西座改為國際法律、仲裁及調解等非政府組織的辦公室,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晚近7時從中座5樓辦公室乘政府專車離開律政中心,未有回應事件。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案件正由警方跟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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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令解除後可取回長俸


多名警員到律政中心調查。

【本報訊】涉嫌於中環律政中心縱火的醫管局退休註冊男護士,早年疑因破產被扣起長俸,心生不忿,曾恐嚇多個政府部門。按《退休金條例》規定,公務員退休後遭法庭頒令破產,其長俸會暫停發放,直至破產令解除後,才恢復支付,其間遭扣起的長俸也會全部發還。若公務員在退休前已解除破產令,其長俸則不受影響。

公務員事務局資料顯示,2000年有380名公務員向法庭申請破產,佔全港破產個案8.3%,直至2013年下降至73宗及0.8%。

其間可申領特惠金
公務員退休後被頒令破產,雖然其長俸會被扣起,但可向公務員事務局申領特惠金,以維持生活或清還債務,金額相等或不多於每月原本可獲的長俸。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出,申請特惠金通常要部門首長審批,「要睇理由充唔充份」。他指,公務員在破產令解除後可取回長俸,但若在職時觸犯刑事罪行,一旦被定罪,長俸則化為烏有,「一蚊都冇」。公務員事務局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過去5個財政年度,共有73名公務員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定罪或違反紀律而遭革職並喪失退休褔利。
■記者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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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入境處縱火主謀生活富貴


施君龍

【本報訊】今次非首次有人到政府部門縱火或企圖縱火,其中18年前發生的入境處縱火案釀成2死44傷更轟動全城,案中主腦施君龍被判謀殺罪成,後改判誤殺,服刑5年便出獄,更於2011年獲批單程證來港。

2000年8月,24歲的施君龍與一批爭取居港權的內地人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1301室示威,當時施曾對入境處職員指「出年今日係你哋死忌」,並揚言要將入境處職員「變燒豬」,其間有人淋天拿水及點火,由於起火地點接近房門,加上房間狹小,40多人擠在房內無法逃生,42歲高級入境主任梁錦光及26歲示威者林小星被燒死。

2011年獲批單程證


一批爭取居港權內地人2000年於入境事務大樓縱火釀成兩死,現場留有熏黑痕迹。

警方拘捕施及另外6人,施被控以兩項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另外6名被告則因誤殺及縱火罪成,被判監12至13年。7人其後上訴,施被改判誤殺罪,獲減刑至8年,於2005年底出獄,被遣返內地後,2011年獲批單程證來港,在本港開設投資公司及擔任家庭團聚互助會新界分會董事,被揭發生活富貴。2014年,司法界大遊行促中央撤回白皮書,施到場辱罵在場法律人士為「走狗、漢奸」。對於縱火案主謀成本港永久居民,梁錦光兒子曾向傳媒發電郵,批評此舉會增加社會危險及不安,促政府檢視單程證審批制度。
■記者潘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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