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5日 星期六

梁振英指被抹「黑」 控鍾劍華立場誹謗 總編:勿試圖逼傳媒噤聲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825/20484155

梁振英指被抹「黑」
控鍾劍華立場誹謗
總編:勿試圖逼傳媒噤聲



理大學者鍾劍華強調不受威嚇,指文章是陳述事實。資料圖片

【撩是鬥非】
【本報訊】理大學者鍾劍華本月在網媒立場新聞撰文,提及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的特首競選團隊曾出席「小桃園飯局」、「與會中有人有江湖背景」,梁昨入稟控告鍾劍華和立場誹謗。鍾劍華重申他所說所寫均是事實,沒因梁興訟而受壓。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呼籲梁勿試圖逼評論人和傳媒噤聲。多個組織和議員均批評梁振英破壞言論自由。
記者:呂浩然

前日振振有詞指空姐控告機管局是「政治行為」、與航空安全無關的梁振英在社交網站宣佈,代表他的律師行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和立場誹謗,指港人有言論和新聞自由,亦有免於被誹謗的權利:「這種權利受民事和刑事法的保護,罔顧事實中傷他人的人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入稟狀提到,要求立場及鍾劍華就文章和配圖的誹謗性內容,向他賠償,並要求法庭發出禁令,禁止立場及鍾以任何方式再發佈有關內容。

今次梁提告源於鍾劍華在本月12日,在立場刊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一文。鍾提及2012年特首選舉時的「小桃園飯局」、以及梁振英當選後「江湖人物拖馬撐梁」等事,惹起梁振英不滿,又指文章配圖將他「描繪成黑社會成員」,故發律師信要求鍾及立場刪文及道歉。

鍾稱或要籌款打官司


立場新聞為文章配上設計圖片,引起梁振英不滿。 立場新聞為文章配上設計圖片,引起梁振英不滿。

之後鍾曾就文章內小桃園飯局事件的時序有錯而道歉,但梁死咬不放,再發律師信給鍾及立場,鍾斥梁「蠻不講理、發爛渣」。

鍾劍華昨指,未因被梁振英控告而感壓力,反覺得梁「想以本傷人」,「若果郁啲就話恃住自己財大,就動用法律機器去告人嘅話,當然會製造一啲滋擾,咁但係我冇乜資產好輸,我亦相信好多人都會支持我」。他相信只要重讀涉事一文便知道文章只是講述客觀事實,強調自己不會受威嚇,「如果係事實嘅陳述,而我覺得都係fair comment(公允評論)嘅話,我唔會迴避(發表)」。

鍾更引述清代詩人龔自珍的詩句「萬馬齊瘖究可哀」,指若果社會因梁的做法而噤聲,這便十分可哀。他更笑言,唯一擔心的是若自己未能申請法援,便可能要籌款與梁振英打官司。

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則表示,事件將交律師處理,並呼籲梁振英作為具影響力的香港政治人物,不要動輒興訟試圖迫使評論人和傳媒噤聲。

香港記者協會亦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今次事件,及對梁的做法表示遺憾,擔心具官職人士以誹謗為由向媒體及文章作者興訟,「對維護香港社會言論多元、討論自由等核心價值,產生負面效果和影響」。

各界轟損害言論自由



獨立評論人協會指,梁振英作為前特首和全國政協副主席,地位非凡,影響力過人,應善於擺事實,講道理,避免以權、以勢壓人:「如果梁振英動輒對學者、評論員和傳媒發律師信和興訟,將影響新聞和言論自由。」

因UGL事件收過梁振英律師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梁振英再度興訟是「令公允評論事件的學者、傳媒和民意代表受壓,損害言論自由和打擊監察權貴的社會力量」,指摘梁理應公開所有資料和紀錄,非動輒發律師信或入稟要他人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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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梁繼昌誹謗官司未完


梁繼昌指與梁振英的官司仍在進行。資料圖片

【本報訊】但凡有人提及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涉貪」、指他「涉黑」,均會觸及梁振英的神經。梁振英曾多次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收回、道歉、賠償,但不少律師信至今沒有下文。最為轟動的是他在任特首時,向提及UGL事件的梁繼昌發出律師信,並成為首位特首向立法會議員興訟。

被指涉UGL案受查

去年3月,梁振英還是特首時,梁繼昌指梁振英因UGL事件仍受廉署、香港及外國稅務局調查,梁振英先向梁繼昌發出律師信,其後正式入稟控告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誹謗,至今有關案件杳無音訊。司法機構的網頁亦顯示,該案件並無聆訊排期。翻查最後一次報道,已經是去年4月,梁繼昌一方獲准延期提交答辯書。

梁繼昌回覆查詢時表示,雖然現時有關案件並無聆訊排期,但其實官司仍在進行中,形容是「現在進行式」,因為雙方律師「仲有文件交換」,只是沒有再開庭的日子而已。被問到梁振英再度向人興訟,梁繼昌婉拒評論。

梁振英以律師信要求別人收回對他構成誹謗的言論、致歉,大部份人也不屈從,但也有人選擇道歉。2013年,時任《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撰文提及「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數天後,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文章並且道歉,《信報》事後刊登聲明道歉。
■記者呂浩然、姚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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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前執委籲CY創辦團體公開租約


FCC前執委Francis Moriarty

【本報訊】前特首梁振英繼續就FCC租約一事咬住不放,FCC前執委Francis Moriarty指,若梁要求公開租約,應由特區政府公開,而全港賺取商業收入的非牟利組織,應一律公開租約,包括由梁振英創立、位處中環特殊規劃位置的一個專業協會。梁振英指由他創始的組織,沒有一個拿過政府物業的租用權。

Moriarty以個人身份接受《蘋果》查詢時指,對於梁振英一直要求FCC公開租約感奇怪,因為政府擁有FCC會址、亦是出租人,如要公開,政府是有權,故梁應向政府提出要求。Moriarty又表示,若對社會有好處,全港非牟利機構與政府簽訂的租約何不一律公開,加上傳媒過去幾年亦一直查詢不同牟利機構的租約條款。

梁:無租過政府物業

Moriarty稱,若他沒記錯,梁振英是一個工商和專業協會的創始人,而該協會辦公室正是位於中環一個獲特殊規劃的空間,故梁振英或可率先公開有關租約內容。

Moriarty續稱FCC營運成本不低,會址原本是荒廢,需以數百萬元作大量維修和裝修,加上FCC屬一級歷史建築,維修工程需先取得建築署和相關政府部門批准,過程耗時和昂貴,故FCC平日營運須賺錢,才能應付開支。

Moriarty批評梁振英選擇以FCC其中一個月賣酒水的利潤,來證明FCC給政府的租金並不可觀是詭辯。他又指若政府不滿FCC的營運或管理現址方式,為何至今FCC仍多次獲續租?

梁振英昨在社交網站回應指,由他創始的組織沒有一個拿過政府物業的租用權:「我創辦的幾個組織不是在私人地產市場租用私人辦公室,就是流離失所,要借會員的辦公室開會。FCC以為自己食肉糜,全香港的非牟利組織都在食肉糜。請全香港的非牟利組織一齊舉手,和FCC競投下亞厘畢道2號的政府物業這一大碗超抵肉糜。」
■記者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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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兒寸梁:佢有乜唔係政治?

吳敏兒昨在電台節目反擊梁振英,指對方行為不成熟。朱永倫攝

【行李門覆核勝訴】
【本報訊】前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引發的「行李門」事件,有空姐不滿此舉有違乘客及行李需同行同檢的一貫做法提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梁振英昨仍死撐指酌情送遞是慣常,並非特權。本身是空姐的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昨在電台節目反駁,梁所指的酌情送遞是引述之前機管局報告中提及涉及失物的個案,她又批評梁稱興訟是政治行為,「只要任何事情關係到3個字,梁、振、英,有乜嘢唔係政治?」

僅失物可酌情送遞

吳敏兒強調以往的酌情送遞均涉及失物,如一條鎖匙、一本護照等細小物品,在失物認領處找回,酌情送回乘客,「唔係一個可以裝好多嘢嘅袋呀!」主持人補充,當時梁頌昕的袋不是失物,她知放在何處。

對於梁振英指今次興訟是政治行為、無關航空安全。吳敏兒直指梁的說法「好好笑」,強調是梁振英作出評論後才成政治事件,「你要將事情變成政治化,成日因為你講咗係咁」,批評他的行為是不成熟及不負責任,重申航空安全至為重要。她批評機管局做法自私,沒有想過其他國家的民航局如何看待本港機場,希望當局盡快將今年4月的修訂,回復為同行同檢的舊安排。
■記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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