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10/18372647
【正義男「放蛇」經過 8月6日 2:15pm】
BoBo(左一)偕一名中年女子與Kenneth會合,再到證婚公司辦理手續。
【本
報訊】一名任職髮型師的男子被人以5萬元報酬利誘他與內地女子假結婚,他不值「中介」所為報警,警方轉介入境處,並建議他「勿簽任何文件及當場報警」。事
主遂親自「放蛇」,與兩名女子見面及往旺角簽文件,並暗中報警。怎料警員到場,竟以事主無簽過文件、無收過酬勞等,認為證據不足而放人。事主不滿,向投訴
警察課投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關注事件,及想了解市民舉報罪案時,警方會如何部署。
記者:陳偉雄 王天 麥超億
43歲的葉錦聰(洋名Kenneth)任職髮型師,6年前離婚,目前單身,在東涌一間髮型屋任職。上月,一名新入職的女子BoBo(約40歲),游說他與內地女子假結婚,並答應給予5萬元報酬。Kenneth聲稱懷疑BoBo是假結婚集團的「中介人」,於是拒絕。
警提醒勿簽任何文件
上月18日,BoBo再游說他,並暗示已有其身份證副本。Kenneth感被威脅,假裝考慮,其間錄下二人的微信話音,在錄音中BoBo說會分期給他5萬元作假結婚酬勞,並指假結婚的女子來自海南島。
上月20日,Kenneth到大嶼山北分區警署報案,指有人游說他與內地女子假結婚,希望警方跟進。他說當時警員稱會將事件轉介入境處跟進,但建議若有人帶他去辦手續,就「千萬不要簽署任何文件,並即場打999報警,都應該夠證據」。
【2:50pm】
■Kenneth在證婚公司報警後,兩名軍裝警員到場處理。
【3:00pm】
■警員將Kenneth和BoBo帶到證婚公司樓下,了解事件後指證據不足,讓各人離去。
【4:15pm】
■BoBo與女友人獲准離開後,到酒樓飲茶。
調查稱證據不足放人
獲警方派定心丸的Kenneth,遂假裝答應BoBo要求,並帶備離婚證明書,於本周二(6日)到旺角一間證婚公司,辦理申請海南島女子來港結婚的文件。
當
日,Kenneth與BoBo及另一名女子在旺角會面後,被帶到證婚公司,BoBo更拿出將與她假結婚的女人相片給他看。就在簽字前,Kenneth暗中
報警,以為已有足夠證據將對方繩之於法。兩名軍裝警員到場調查個多小時後,竟指Kenneth未正式辦理手續,亦未收取酬勞,故證據不足,只列糾紛案處
理,並讓眾人離去。
Kenneth大感不滿:「我跟足警方講嘅做,但就話證據不足。如果我簽咗名,收咗錢,我即係犯法,咁咪會拉埋我。我感覺被警方跣咗一鑊!」Kenneth前日應邀到入境處落口供,入境處發言人稱會調查案中女子是否涉及安排假結婚,及其背後是否牽涉犯罪集團。
警
方回應記者指,上月20日及本月5日先後收到一名姓葉男子報案及提供新資料,指一名女子游說他與內地居民假結婚。警方將事件轉介相關部門,並通知報案人可
直接聯絡相關部門。但對於警員於本月6日接到報案後為何沒拘捕案中兩名女子及展開調查,警方指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有關投訴,並作出調查。
Kenneth捲假結婚案時序
【7月18日】
女同事BoBo要求Kenneth與一名海南島女子假結婚,稱可付5萬元酬勞
【7月20日】
Kenneth認為該行為違法,到大嶼山北分區警署報警,並於當晚致電入境處舉報
【8月5日】
Kenneth再次聯絡大嶼山北分區警署,提供最新資料,警方指已轉介入境處,着他聯絡入境處
【8月6日上午】
入境處致電Kenneth錄口供,但因他有事,只在電話中匯報事件
【8月6日下午2:00】
Kenneth與BoBo在旺角東港鐵站會面,接着到證婚公司辦手續,他在簽字前報警,警員到場調查,以證據不足放人
【8月8日】
Kenneth往入境處錄口供,入境處正搜集涉案人士資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10/18372650
四年僅成功檢控760人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世界各國的法律上均沒有「假結婚」的罪名。資料圖片
【難以入罪】
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世界各國的法律上均沒有「假結婚」罪名,執法部門需搜集虛假陳述、詐騙等證據,方可控告有關人士,搜證困難。根據入境處數字顯示,過去四年,雖然涉案人士涉及5,221宗,但當中僅得760人被成功檢控。
消
息人士透露,由於檢舉至搜集到足夠教唆他人假結婚的證據,需要長時間,成功入罪較難,是執法部門最頭痛的罪行。入境處於2006年起,已成立專案小組從搜
集有關情報,以防止有人透過假結婚或安排他人以假結婚方式申請來港。過往被檢控的人士,均以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作虛假陳述等罪名被入
罪,分別被判監禁4個月至48個月不等,最高刑罰可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10/18372652
助搜證無刑事豁免權
律師梁永鏗稱,市民若「放蛇」搜證,應在警方保護和配合下進行。資料圖片
【隨時被控】
市
民要協助警方執法搜證,若沒有警方參與及全面配合,是不會有刑事豁免權,隨時由好市民變被告。律師梁永鏗指,若市民要「放蛇」搜證行為,應在警方保護和配
合下進行,例如為其配備警方的攝錄設備,因為除事主或面臨生命危險外,亦可能有法律後果,例如因缺乏相關技巧由配合搜證變主導犯案,最終一同被檢控,「普
通市民如果做晒所有行為先至報警,佢哋係冇刑事豁免權,自己都可能成為被告」。
他指男事主在第一次報警時,提供了包括微信錄音在內的表面證供,警方已有合理懷疑展開調查,甚至拘捕涉案人盤問。「警方嘅職責係搜證調查,要夠晒證據先拉人,係咪要我哋普通市民做埋警察?」他直斥警方卸責,建議事主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10/18372653
真人睇辦 利誘當假爸爸
要求假結婚的女子(右)自稱來自汕尾,其操大陸口音的女親友(左)稱成功結婚來港及產子。
【記
者陳達浩、黃偉民報道】有市民不忿被懷疑「中介人」利誘與內地女子假結婚,報警求助,怎料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置諸不理。其實,假結婚集團現已無孔不入,
不但公然登廣告「徵婚」,更名目張膽安排真人睇辦,即場付錢。《蘋果》記者直擊徵婚過程,中介人更不斷游說記者當「假爸爸」,與內地孕婦假結婚,酬勞高達
六萬多元
自誇買通內地官員
記者近日透過報紙廣告電話查
詢,獲多名假結婚的中介人回覆,「老公價」由約4萬至6萬元,若住公屋者則多數千元。其中一名中介薇姐約記者到旺角見面,「辦完寡佬紙後喺香港結婚,之後
再上幾次大陸辦單程證,四年後個女人嚟咗香港就可以離婚」。薇姐直言做「假結婚老公」的報酬約5.2萬元,最高可達6萬元,但酬勞會分期出糧,簽結婚證書
先收2萬元,然後每年到內地協助辦手續每次可獲3,000元,全程中介人包食宿,直至假老婆取得單程證及離婚,便可取得最後2萬元。
記者問她到內地辦證時會否被查問?薇姐自詡集團已打通內地官員:「啲官員識晒全部新娘,買通晒(關係),你簽個名就走得。」她強調:「新娘將來一定會離婚,人哋都要結婚㗎,你唔好失蹤就得,你要幫佢辦手續。」
記
者假裝嫌價錢低,薇姐即慫恿記者轉做「假爸爸」,即安排與一些已懷孕的內地女子假結婚,除幫她申請單程證,還有「特別任務」,就是需在出世紙上填上父親的
名字。當「假爸爸」的價錢,會較假結婚多7,000元。記者質疑「父子」關係屬終生交易,薇姐詭詐笑說:「咁咪仲好,無端端多個仔!唔會有手尾㗎,又唔使
你出錢養。」
另一名假結婚中介人指當假爸爸可多獲七千元。
吉野家內一名中介人,在記者面前點算大叠鈔票。
前日下午,又有另一中介人催促記者「睇辦」,說並已安排「準夫妻」即場會面。自稱任中介多年的萍姐,在深水埗與記者見面,打量記者5分鐘後,始致電着準新娘前來。一名30多歲、姓曹的內地女子隨中介人現身,並偕其成功來港的表姐同來。
萍姐提醒雙方結婚後要以「老公老婆」相稱,以免被人識穿。該「準新娘」指,育有兩名兒子,四年前離婚,現於汕尾經營衣服買賣,「為咗兩個仔,希望佢哋可以攞到香港身份證」。相睇期間,中介人及新娘顯得緊張,以汕頭話細聲說:「佢哋會唔會係警察嚟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10/18372655
長駐吉野家 霸三張枱辦公
假結婚中介人明目張膽在旺角吉野家內數錢,高談闊論安排港人假結婚。
【明目張膽】
教唆他人假結婚犯法,過去曾有假結婚集團被瓦解。不過,由於假結婚的入罪率偏低,令這門生意恍如「冇王管」,不但在報章大賣廣告,有中介人更明目張膽地在快餐店聚腳,將公眾地方變成辦公室。
中
介人薇姐約記者在旺角雅蘭中心旁的吉野家見面,記者去到後嚇了一跳,當時約有五名中介人霸佔了三張枱「辦公」,枱面上放滿手提電話、記事簿、原子筆和鈔
票。他們相當忙碌,有人在講電話,有人在抄寫,亦有人在數鈔票。其中一名中介人揚言:「啱啱先做完四個交易!」隨即將一叠「金牛」交給一名剛簽完結婚證書
的年輕男子。
這班操內地口音的男女當正「自己主場」,當記者坐低後,薇姐說:「要唔要食嘢、我叫人攞畀你食。」很明顯,他們已長期在這裏「打躉」。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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