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 星期五

fb賣「寶石盒」 10歲貪心仔收錢唔寄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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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騙的10歲男童(橙衫者),前晚被警員拘捕。有線電視圖片

【本報訊】一名升讀小五的10歲男童,涉嫌網上詐騙9歲女童200元一案,警方調查發現男童與被騙女童同是日本卡通片《星光少女》(Pretty Rhythm Prism Stone)的粉絲。

本月初男童在該粉絲的facebook群組中,以200元放售一款據說為星光少女的寶石收納盒,女童十分喜歡,於是將錢郵寄給男童,但之後卻收不到貨,前日將事件告訴母親,其母懷疑她受騙於是報警,警方當晚到男童於牛頭角的住所將他拘捕。

9歲買家母親報警

男童姓陳(10歲),叫「進仔」,與父母同住樂華南邨喜華樓一單位,暑假後即升讀小五。據街坊指,進仔隨母親由內地移居香港,父母各有工作。

陳 父返夜更,他形容進仔肥嘟嘟,討人喜愛。消息稱,進仔是日本卡通片《星光少女》(Pretty Rhythm Prism Stone)的粉絲,早前加入星光少女產品交換/買賣的facebook群組,進仔屬活躍成員,經常留下評論及畀「Like」,他不時在網上買賣相關產 品。

本月初,進仔將一款據說是星光少女的寶石收納盒上載fb放售,叫價200元,居住大角嘴的9歲女童在fb見到後十分喜歡,於是聯絡他要求交易。其後,女童把200元放進信封內,根據進仔提供的地址郵寄貨款給他。

豈料一直等不到進仔寄來貨物,陳女越等越不開心,前晚8時許將事件告訴母親,陳母懷疑女兒受騙於是報警,警方根據女童提供的地址,於是即前往喜華樓調查,當時進仔與母親在家,在警員盤問下,進仔承認已收到陳女的200元貨款,惟一時貪心沒寄貨給她。

事主暫准保釋候查

警方在其寓所發現一批星光少女的產品,包括未寄給事主的貨物,因進仔已超過10歲要負上刑責,警方遂以涉嫌詐騙罪名將他拘捕,在母親陪同下到秀茂坪警署調查,暫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須到警署報到。

據稱有人口口聲聲指,今次是首次收到錢不給貨,但網名「愛沫雪」的女童亦曾在群組上留言,直指涉案男童進仔收了錢但沒有寄出貨品。在進仔涉嫌詐騙被捕前五日(22日),他仍在群組上留言:「$200收購pst(Prism Stone Trunk寶石收納盒),誰願意?」

《星 光少女》是日本玩具廠商Takara Tomy、Syn Sophia與南韓孫悟空玩具公司聯合生產,包括漫畫、動畫及遊戲,漫畫內容講述主角天宮旋實現星光舞者的故事,無綫電視於今年1月26日至7月27日, 逢周六及周日下午5時至5時半播放該卡通片《星光少女•美夢成真》,合共5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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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應給予適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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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童於fb群組上留言出售貨品。互聯網

【本報訊】無疆界互聯網雖然帶給種種方便,但也遍佈陷阱。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在互聯網的影響下,現時兒童較為早熟,做出許多令人難以想像的事情,甚至觸犯法例,促家長及教師給予適當的指引。

多抽時間陪伴

鑑於互聯網方便,兒童利用互聯網犯案屢見不鮮,去年2月,一名13歲少年在拍賣網設陷阱訛稱騙錢,聯同14名男女合共騙款近40萬元。去年6月,一名小童以刀叉將一隻油炸過的烏龜分屍,更將短片上載網上炫耀,令社會譁然。

莫乃光指出,互聯網本身沒問題,主要建基於使用者的心態,作為約9、10歲的小童,已懂在網上買賣顯得太過勢利,容易凡事向錢看,嚴重者或會以非法手段騙財。由於父母繁忙及與子女脫節的關係,不太懂得小朋友現時正在做甚麼,因此家長應多抽些時間陪伴子女,了解他們生活圈。

資深社工陳鑑銘表示,由於小朋友太過年輕,認知能力有限,不建議太早讓小童接觸互聯網,否則可能對他們產生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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