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5日 星期日

包樂文律師行實習生 涉違法拍庭內照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25/1839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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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包樂文

【本 報訊】繼本報前日報道曾在張健利大律師行實習的留學英國男生,涉最少兩度在法院庭內拍照後,記者發現至少另有兩名同在港實習的留學英國法律系女生,以及一 名旁聽市民亦先後在灣仔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庭內拍照,他們事後更將相片上載互聯網。香港大律師公會及警方昨均表示關注事件。

就讀華威大學法律系

其中一名「知法犯法」的實習女生Stephanie,20多歲,就讀英國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法律系,並曾在被譽為香港「刑事大狀」四大天王包樂文的大律師事務所實習,師隨劉仲文大律師。包樂文是唐宮僭建案中唐太郭妤淺的代表律師。

Stephanie在上月底實習期屆滿前夕,涉嫌在區域法院庭內用手機拍照並上載互聯網,相中可見在辯方席上坐着戴有假髮的律師及其副手,兩人正埋首閱讀相關法律文件,當時法官仍未到場,她留言形容這一幕是「Everyday Routine(每日例行公事)」。

另 一涉事年約20歲的實習女生Gwen,於去年8月底拍下區域法院內貌時曾留言:「Last day at court(在法院的最後一日)」,據其facebook顯示,她在英國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修讀法律系,今年7月以二級乙等榮譽畢業,並自稱在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工作。

大律師公會呼籲監督

對 於接二連三有實習生涉嫌在法院庭內違法拍照,有網民認為當局應作出正視,警方發言人昨稱會了解事件。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言人亦表示會詳細審視有關個案,並研 究採取合適行動,現階段會先向所有會員發出通告呼籲加強留意,並妥善監督見習大律師及實習生。記者昨曾致電兩名涉事女生實習的律師行查詢,暫時未獲回應。

另外一名同在英國留學的男生Arthur,涉在去年7月在香港高等法院公眾席旁聽時偷拍庭上情況,相中可見兩名律師行的女職員坐在辯方律師後面,他曾留言稱:「都唔知下次嚟,我係咪衰咗啲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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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留案底毀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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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女生曾於包樂文金鐘的律師事務所任實習生。

【特稿】
「咁 辛苦先入到Law(法律系),影一張相隨時前途盡毀!」有網民質疑事件中的實習生會否連律師或大律師都做唔成?大律師陸偉雄稱有此可能,他指她們有機會被 判罰款250元及留有案底,雖然有案底不會直接影響她們領取律師牌照,但卻會令人質疑其專業操守,並有可能影響她們加入律師行列的機會,因此奉勸有關學生 不應貪圖拍照留念而抱撼終身。

陸偉雄指,本港法律源於英國,未明學生為何不知此禁忌,他稱上庭時除不可戴太陽眼鏡及要熄手機外,除帽亦是應有禮儀。香港律師會副會長熊運信稱,為避免干預任何審訊及令相關人士曝光,禁止拍照是必須堅守的嚴謹責任。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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