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8日 星期日

刻薄外判 遲到1分鐘罰$5 勞工處:胡亂扣薪違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17/1838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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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公司早前已在上班地點裝設指模考勤機(紅圈示)紀錄各員工上下班時間,近日更貼上罰錢告示(小圖示)。梁瑞帆攝

【本 報訊】遲到一分鐘要罰五元?跑馬地區有負責舊樓維修的建築公司外判商,為杜絕員工遲到早退,竟貼出通告警告員工若遲到或早退每分鐘都要罰款五元,以此推算 遲到一個鐘可罰款300元,幾乎是基層打工仔一天薪金。有部分市民批評外判公司做法嚴苛,勞工處更指此舉可能屬違法扣薪,建築公司接到查詢後,即時撕去通 告及勒令停止扣薪。
記者:梁瑞帆 張珮琪 梁偉權

事件牽涉跑馬地樂活道一正進行翻新屋苑,翻新工程由一間大建築公司投得後,交給外判商處理。有讀者報料,指外判商為遏止工人遲到早退,早前不單在上班地點裝設指模考勤機紀錄各員工上下班時間,更貼出通告強調「遲到及早退者罰款為每一分鐘港幣五元」,讀者認為太嚴苛。

公司指只屬阻嚇性質

記者曾到上址視察確認有此通告,有員工批評遲到要罰款,超時工作卻無補薪,但亦有女員工撐公司:「上班準時是應該的,公司有規矩無可厚非。」

記者曾訪問多名打工仔,大都認同上班準時是應有責任,但質疑遲到扣這麼多錢做法不妥,售貨員黃先生稱:「遲到要罰款,對員工不公平,若員工遲到嚴重,其實可用發警告信等其他方法解決」

從事金融業的姚小姐則表示:「希望只是起阻嚇性就算,不要真的罰款,因為係血汗錢嚟嘛。」

該建築公司一名經理澄清,罰款告示由外判商擅自貼出,據他所知告示只屬阻嚇性質,並無人真的被罰款,但由於向遲到員工罰款可能違反勞工法例,該公司已發信警告外判商,並撕走告示。

只可按比例扣減工資

勞工處表示,已提醒該公司遵守《僱傭條例》。若然僱員遲到,僱主只可依照僱員實際缺勤時間,再按比例扣減工資,若胡亂扣薪乃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市民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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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姐(金融業)
「上班準時係應該,不過(罰錢)對員工來說可能係嚴厲咗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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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同學(大學生)
「對員工唔公平,除非遲到早退好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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