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狗圈電槍性虐女公關 凶宅禁錮30小時 設計師認罪候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14/1837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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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已婚室內設計師在夜總會邂逅妙齡女公關,自此不時光顧,約會兼提供現金資助,但一直沒有發生性關係。直至有一天,他藉詞提供免費住宿誘騙女公關遷入 一間凶宅,即露出變態真面目,用鎖鏈等將她五花大綁,兼以電槍電擊,甚至為她戴上通電的狗用滅聲頸圈,將鎖鏈、手銬和狗圈用電線接駁電槍,禁室性虐逾30 小時。

本案發生於2011年,當時19歲的受害女子X,2月起在佐敦某夜總會任職公關。同年6月,經營室內設計公司、當時28歲的被告關振中,前往夜總會消遣時遇上X,自此經常光顧跟她見面,又相約外出逛街吃飯,其間曾給她幾千元現金資助,但兩人未有發生性關係。

後 來被告向X表示與親戚有一間空置四年的住宅,可讓X免租入住。同年8月29日X在被告協助下,搬入紅磡陽光廣場三座一個單位。同月30日下午2時,被告致 電X說要修理單位廁所,正在樓下等她,催促她盡快現身。惟X當時正在女友人家中睡覺,未有理會,直至當晚8時才施施然回單位。她料不到,噩夢即將展開。

膠紙封嘴眼 底褲塞口
兩人步入單位不久,被告綁起X手腳,又用膠紙封其嘴和眼,繼而剪爛她的上衣及內褲,脫掉她的胸圍,並用底褲碎片塞進她的口。被告用電槍電擊X的大腿,令她全身乏力不能作聲後,將她抱起放進衣櫃,關上櫃門後離去。

X 在衣櫃中漸漸恢復體力,嘗試鬆綁,用身體撞開櫃門欲逃走,詎料被告突然折返,將她制服。被告聲稱會困住她一星期,事後會付10萬元給她。X害怕再被電擊, 不置可否,只求被告放她走。被告答應,替她解開索帶,讓她洗澡,然後一同用餐,隨即擁着她入睡。其間被告撫摸及吻她,她也不敢反抗。
翌日下午X睡醒,被告自稱要離開單位一會,用鐵鏈及鎖扣住X的腳,把鏈的另一端鎖在牆上鐵鈎後離去。被告稍後折返,要求X更衣陪她逛街。X立即照辦,但被告突然又自稱「唔捨得,唔甘心就咁放你走……臨走前都要同你執番次」,隨即自行前往洗澡,然後將事主強姦。

戴滅聲頸圈 電擊全身
完事後,被告聲稱當晚會放她走,但限時過後又改變主意,更拿出電槍。X哭求他不要再用電槍,被告答應,卻再封住她的嘴和眼,用索帶及手銬扣住她雙手,又用索帶、牛皮膠紙及鐵鏈綁住她雙腳,然後將她的手腳反綁在背後,令她身體屈曲,並替她戴上狗用的滅聲頸圈。

被告繼而用電線將她身上的鐵鏈、手銬及頸圈接駁至電槍,隨即熄燈關門。X不敢妄動,但細聽下發現被告仍在房,此時她被連續電擊六、七次,全身觸電,非常痛楚。

被 告其後解開X身上枷鎖,把電槍交給X。X立即用剪刀弄毀電槍電池,又用鉗撬壞槍頭發電位,怎料被告隨即表示他另有兩支電槍,威力更強。稍後被告再鎖住X, 聲言明早再回來買早餐給她,着她不要求救。X待被告離去後,向窗外呼救,又敲打螺絲批,終驚動鄰居及途人報警。警員於9月1日凌晨近4時破門入屋救出X, 並於早上10時拘捕折返的被告。被告聲稱只是付錢給X玩性愛遊戲。

被告昨在高等法院承認非法禁錮、非禮、強姦及企圖嚴重傷人四項控罪,早前亦承認無牌管有槍械,還柙至本月27日判刑。他另否認企圖謀殺及盜竊罪,控方不予起訴。
案件編號:HCCC1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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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搜出50件性虐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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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關振中(左)承認禁錮強姦女公關,還柙候判。馬泉崇攝

【本報訊】警方當年用爆破工具爆開案發單位的鐵閘,破門救出受害女公關,並在單位內搜出涉案電槍、鐵鏈、鎖頭、膠帶、繩索、牛皮膠紙,以及多達四、五十件性虐器具,包括假陽具及震盪器。

電槍誘發心臟問題

據 了解,案發四年前一名老婦在該單位內過身,單位一直丟空。案情並無提及女公關的傷勢,根據法醫分析,案中所用電槍未必會令人留下傷痕,但或會令人痛楚,甚 至引起致命的心臟問題,但未有個案顯示電擊裝置曾直接導致人類死亡。被告原被控企圖謀殺,但他承認其他罪名,獲控方不予起訴。

洋名Michael的被告關振中,中五畢業後曾任職寬頻推銷員、裝修工人及室內設計師,案發前不久開設裝修顧問公司。他與妻案發時租住大埔汀角村,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已近兩年。

被告曾於2005年在超級市場高買,罰款1,500元兼留案底。他昨日透過代表大狀向法庭呈上自白書,聲稱因私慾而犯案,身為家中獨子,擔心案件影響年邁退休父親,又向女事主道歉。X事後已轉行,沒有尋求心理輔導,但不欲再提起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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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Kitty藏屍案 禁錮虐殺再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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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Hello Kitty藏屍案之證物及案發現場。

本港以往亦曾發生多宗禁錮虐待案,當中更有受害人被虐殺肢解。

2010年9月,地盤工人吳汝崑得悉做公關的女友想分手,怕失去她,待她返家時不讓她出街,拳打頭部及身體、脫衣剪其頭髮,又用鋁棒壓她頸部。兩人翌晨醒來再吵過,更互灌漂白水;女友想逃走,吳汝崑就用毛巾勒她頸部。吳之後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傷人罪,判囚16個月。

同年8月,獸醫蔡相祺看到女友朱敏華和其他男人親熱的相片,醋意大發,指責女友搞三搞四,將女友推跌,又強行掩口,更拿人道毀滅藥物的針筒,想向女友腳部注射。蔡非法禁錮等罪成,判囚2年,上訴至本月被駁回。

而 早於1999年,夜總會公關樊敏儀懷疑欠債,被黑社會成員禁錮虐待一個月,除了虐打,更逼她飲尿、吃糞便,並用火燒身體,殺人後就將她肢解及烹屍,頭顱塞 入一個Hello Kitty公仔。案件轟動全港,3名兇手陳文樂、梁勝祖、梁偉倫誤殺罪成,全部重判終身監禁,後來梁勝祖上訴後重審,判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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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有重犯風險 官促處理心理癖好
性虐女公關 設計師囚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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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報告指被告關振中沒有精神病,但有性虐傾向。資料圖片

【本 報訊】已婚室內設計師藉詞向年輕女公關提供免租住宿,將她禁錮凶宅用鎖鏈五花大綁,施用電槍電擊,性虐凌辱逾30小時。設計師早前承認強姦等罪名,心理報 告指他有性虐傾向,重犯風險中至高,昨被重判入獄9年4個月。法官斥責他為尋求快感,令事主留下極可怕經歷,着他處理心理癖好,免其他女士被侵犯。
記者:黃幗慧

高等法院法官湯寶臣判刑時指,女事主X(19歲)雖沒有明顯傷痕,但被電槍電擊或令她失去行為能力及癱瘓等,若電流經過胸口,隨時令心臟不正常運作,幸X只經歷驚恐痛苦,沒有其他更嚴重後果。

與大律師傾談 滿面怒容

感,令X身心受折磨痛苦,留下心理陰影,量刑時已考慮他認罪,令X不用作供及重溫不快經歷。法官希望被告是真心有悔意,亦希望X能重過正常日子。

辯方早前求情指,X並沒有實質傷勢和長久痛楚,案件被廣泛報道,被告的母親因承受很大精神壓力,要看精神科醫生。被告昨在法官宣佈散庭後,曾與代表大律師傾談,隨後露出憤怒表情。

事件源於前年6月,被告在佐敦某夜總會認識X後,經常約X吃飯,又給她幾千元資助,但二人沒有性關係。被告後來表示可免租金讓X住在紅磡陽光廣場一單位,X遂在8月29日入住,翌日被告上門。

被告甫入屋不久,綁起X的手腳,用膠紙封其嘴和眼,剪爛她的上衣和內褲,將內褲碎片塞入她的口,並除下她的胸圍。被告用電槍電X的大腿,然後將X抱起放入衣櫃,關上櫃門後離去。

X清醒過來後嘗試鬆綁逃走,但被告折返聲稱會困住X一星期,事後會給她10萬元,X要求離開。被告替X鬆綁,二人一同用餐。被告事後擁着X睡覺,其間撫摸及吻她,X不敢反抗。

8 月31日下午,被告強姦X,事後封住她的嘴和眼,用索帶、手銬、手皮膠紙及鐵鏈綁起她四肢,更給她戴上狗用滅聲頸圈,將X身上的鐵鏈及頸圈等接上電槍,電 擊X六至七次,令她全身觸電。事後被告離開單位,X趁機呼救。警方9月1日凌晨入屋救人,早上拘捕折返的被告。被告早前已承認非法禁錮及企圖嚴重傷人等共 五項罪名。
案件編號:HCCC1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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